对台军售和第三个《联合公报》
里根政府上任初期,总统自信他的循循善诱可以将双方看似无法调和的立场统一起来。实际上,这意味着两个立场同时并存。解决这个问题有一定的紧迫性,因为过去优先重视美中关系正常化,解决台湾最终法律地位的问题放在了后面。卡特曾表示,美国准备继续向台湾供应武器。邓小平则急切希望完成正常化进程,好在对抗越南时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有美国的支持,所以致力于推动正常化,实际上没有理会卡特关于武器供应的单方面声明。与此同时,美国国会1979年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作为对结束美国与台北正式外交关系的回应。这部法案为继续维持美国和台湾之间紧密的经济、文化和安全关系提供了框架,它宣布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2]里根政府甫一就任,中国领导人马上把对台军售作为正常化遗留未决的问题再次提出,美国内部的矛盾因此而达到白热化。里根毫不掩饰他希望对台湾出售一定的武器,他的国务卿亚历山大?黑格却持相反意见。尼克松任总统时黑格是白宫班子的一员,曾做过我的副手,参与过1971年秘密访问中国的策划。他带领技术人员先遣队为尼克松访华打前站,同周恩来有过一次实质性的谈话。黑格属于经历过冷战开始的那一代人,深知中国加入反苏阵营会大大改变战略平衡。他认为中国作为美国事实上的盟国发挥其潜在作用将是一个突破,应作为当务之急优先考虑。于是,黑格想办法和北京达成谅解,让美国向中国大陆和台湾都供应武器。
他的计划两边都不成功——里根不同意正式向中国大陆出售武器,北京也拒绝为获得军事装备而放弃原则。形势出现了失控的危险。黑格在美国政府内部以及和北京都进行了艰苦的谈判,最后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推迟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同时为将来确定路线图。邓小平对如此不确定不完整的结果予以默认,这表明了他对维持与美国紧密关系的重视(也表明了他对黑格的信心)。
1982年8月17日发表的所谓第三个《联合公报》成了美中关系基本架构的一部分,在后来的高级别对话和联合公报中经常重申,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语词。第三个《联合公报》居然得以同尼克松访华签署的《上海公报》和卡特任内签署的《中美建交公报》相提并论,实在有些奇怪,因为这份公报内容相当模糊,作为通向未来的路线图执行起来定会困难重重。
双方一如既往都重申了自己的基本原则:中国声明台湾是中国内政,外国无权干涉;美国重申注重和平解决,甚至宣称“赞赏中国争取和平解决的政策”。这一措辞规避了中国多次声明的一贯立场,即如果和平解决行不通,它保留使用武力的自由。公报中关键的执行段落涉及对台军售的内容这样写道:
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3]
这里面的用语都没有精确的定义——其实根本没有定义。“逐步”一词的含义没有阐明;用来做基准的卡特时期武器供应的“水平”也没有具体说明。美国虽然郑重表示要放弃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但没有表示它所谓的“长期”是多久。中国虽然重申坚持台湾问题最后必须解决,却没有确定最后时限,也没有发出威胁。这些限制是由双方的国内需要决定的:中国原则上不能接受它心目中自己的领土由外国供应武器;美国政策则不允许切断对台湾的武器供应,《与台湾关系法》在美国国会高票通过突出强调了这一点。自从本章叙述的这些事件后,这一状态持续了近30年,这要归功于双方高超的政治技巧。
事实表明,美国总统并未看懂第三个公报的含义。《联合公》报刚刚通过,他就对《国家评论》杂志出版人说:“你可以告诉你的朋友们,我关于台湾的想法一点儿也没变。他们为了保护自己不受红色中国的攻击或侵略,需要什么武器美国都会提供。”[4]里根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十分强硬,他甚至打电话给当时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晚间新闻主播丹?拉瑟,否认关于他不再支持台湾的报道,他宣布:“我没有后退……我们将继续给台湾提供武器。”[5]
为执行总统的意志,白宫和台湾秘密谈判了所谓的“六项保证”来限制对刚与大陆签署的《联合公报》的执行。保证申明:美国不设定对台军售的终止期限;就此与大陆磋商对台军售;不变动《与台湾关系法》;不改变关于台湾政治地位的立场且不压迫台湾与大陆谈判,也不在两岸之间扮演调解人。[6]国家安全委员会档案里的一份备忘录把遵守《联合公报》同和平解决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分歧联系在一起,从而进一步加强了这些保证。政府还对《联合公报》中“减少”对台湾的“武器出售”这一概念作了宽泛的解释。华盛顿通过技术转让(严格地说不是“武器出售”)和对各种武器系统“水平”的创造性解释,给台湾提供的军事支持时间之长、内容之充实都似乎为北京所始料不及。
当然,总统必须遵守《与台湾关系法》。这一点中国领导人从来也不承认,他们不接受美国立法机构可以就对台军售规定义务,或把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作为美国给予外交承认的条件。把默认现实等同于未来无限期的同意是危险的。一种行为模式数年来一直被接受并不能消除其长期的风险,2010年春北京对美国对台军售的激烈反应就是明证。
里根政府第一任期内的中国大陆和台湾政策因此充满了几乎不可理解的矛盾——有竞争关系的官员各不相让,政策目标彼此冲突,对北京和台北作出的保证相互矛盾,道德和战略的需要无法用同一尺度衡量。里根给人的印象是,他对其所有的幕僚、对上述相互矛盾的各种目标和承诺无一例外地全部支持,而且是坚决支持。
在学者或传统的政策分析家眼中,里根政府早期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做法违背了保持政策一贯性的所有规则。然而,正如里根许多其他富有争议、不守常规的政策一样,后来几十年间这一做法还是行之有效的。
作为总统,里根的过人之处在于他即使在申明自己一贯信念的时候,也能减少争议的尖锐性。无论里根和谁有意见分歧,他从不把异议变成人际对抗;他自己强烈的意识形态信念也只是通过言辞表达,并未付诸行动而发动战争。因此他可以在务实,甚至是善意的基础上超越意识形态的鸿沟——里根和他后来的国务卿乔治?舒尔茨与苏联的戈尔巴乔夫和谢瓦尔德纳泽关于核军备控制的一系列重要谈判就是一个例子。至于中国这边,中国领导人慢慢明白了里根的态度已经是他信念所允许的极限,美国的政治格局也只允许他做到目前这一步。因此,北京把他的一些表态看做善意的表示,尽管那些表态如果是在更加正式的场合作出,或是出自另一位总统之口,北京会予以驳斥,甚至可能是痛斥。
这些表面上的矛盾最终确立了两套时间表:立即可以做到的和留待将来再做的。邓小平似乎明白联合公报只是确定了大方向。里根政府上任初期朝这个方向的努力为形势所阻,等到客观条件改变了形势后,才可以沿着它前进。
1982年舒尔茨接掌国务院后,美国、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核心利益基本上都得到了保障,尽管20世纪80年代初期彼此交往中有些谈话令人难堪,出现了一些让人面子上下不来的情形。北京对华盛顿灵活解读《联合公报》感到失望。但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又得到了10年的美国援助,使它得以发展经济和军事实力,加强在世界事务中发挥独立作用的能力。华盛顿与台海两岸都保持了友好关系,并与中国就共同的反苏需要进行合作,比如分享情报和支持阿富汗抵抗运动。台湾获得了在谈判中与北京讨价还价的地位。待一切尘埃落定,自尼克松以来最直言不讳反共亲台的总统,在主政期间与中国保持了“正常”关系,没有发生重大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