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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 没有思想的世界
第八章 作者之死
攻击新闻业只是小试牛刀,硅谷其实还有更大的计划。科技公司想要颠覆在西方文明的核心中根深蒂固的一个观念。三百年来,我们的文化一直都对天才尊崇有加——将原创和新颖的知识奉若神明。这种迷恋可能有点儿过了。说句耳朵起茧子的话,我们都知道,没有什么想法是完全出于原创。脑力活动绝对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孤独,但我们有极为充分的理由将天才崇拜照单全收。我们认为人类在道德方面有能力进步。前进需要不断注入新的思想,而我们必须将新思想的产生大张旗鼓地归因于激励。我们认为墨守成规在精神上和道德上都死气沉沉,因此对其反面我们会热烈欢呼。从18世纪的知识革命中应运而生的天才和原创性,是最能给人启迪、最持久的思想。
但硅谷对人类创造力的看法完全不同。硅谷相信合作大有裨益,协调一致的团队会比单打独斗的个人有更好的想法。在硅谷看来,原创性是被大大高估的理想,甚至可以说是有害的理想。我们强调天赋,这就让一小群精英,让为数不多的专业作家表现得好像智慧被他们垄断了一样,或是只有他们才有某些超能力。才高八斗的作家周身围绕着天才气场,给人的印象是,人民群众的创造潜力相对很小;有这种印象做依据,强迫人民接受这一小部分天才祭司的创造性产出,就显得合情合理了。
过去我们迷恋天才,对此硅谷如果只是冷嘲热讽,那也未必有害,甚至可能还有些益处。但硅谷的志向可要远大得多。硅谷已经在着手破坏曾保护了我们的作家这一职业的体系。著作权法让作家可以卖文为生,硅谷则向职业作家宣战,试图削弱著作权法。硅谷也在贯彻将从根本上让知识贬值的商业计划,将写作变成廉价、一次性的商品。为了实施这一策略,硅谷也在尝试抹黑职业作家的声望。这场战争,是硅谷假借民粹主义之名的又一例证。战争的主要理论来自哈佛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真是恰如其分。
远在TED演讲出现之前很久,就有一位拉里·莱西希(Larry Lessig)。他的演讲和讲座是扣人心弦的智力奇观,点缀着多媒体,也都已成为坊间传奇。[1]今天,微软有个官方教程,会教你如何发表“莱西希式”的演讲。在与他同时代的学人中,莱西希对时代精神的感受力最强。在他把互联网当成自己的专业领域时,其他法学教授连听都没听过这个词。这样说对他的认可还不够。他不只是研究互联网,还为了互联网的生死存亡而战。某篇杂志传略就描述他说,“称得上是互联网大救星”。[2]
这样在知识领域开宗立派令人印象极为深刻,是因为莱西希据以立足的学术领域看起来极为狭窄。他名义上的专业领域是版权法学。但他很早就看到娱乐业为了压制音乐下载,努力将下载音乐定性为刑事犯罪;孩子们只是共享一些文件,可以说是无辜的,却要因此戴上手铐。他对娱乐业的这种作为大加抨击,所裹挟的热情给他带来了大批追随者。
莱西希在写到法律上的细节问题时,他真正想说的是文化。尽管他出身精英阶层——牛津剑桥学位,还当过最高法院书记员——他还是构想了一种激进的、近于乌托邦的情形。他写出来的东西极为抒情。他指出,互联网将改变保护文化的方式。20世纪将文化从人民手中夺走,置于贪婪成性的公司手中,这些公司产出的则是可以赚钱的垃圾。大众沦为纯粹的消费者,只能长在沙发上,被动接受洛杉矶和纽约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音乐。“在人类文化史上,创造性文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专业化、中心化。数百万人的创造力,从来没有像这样,实际上已经被弃如敝屣。”[3]互联网代表的是一种机会,让我们或许能超越这种模式,或者更确切地说,复兴一种极为古老的模式。
他的论证大致如下:从前,在创造文化时,人们总是积极合作。这其实就是民间传统的实质。人们传唱歌谣,稍加改编,于是就变成了他们自己的歌谣;人们传诵故事,也会稍稍润色,使之成为自己的故事。更高级的文化形式也是以这种方式创造出来的。马克·吐温年轻时无意中听过一些非裔美国人的故事,他技艺高超,把这些故事翻新,舍此并无其他;批评家如果够诚实,就会承认所有艺术家都是这样——借用,援引,以别人的著作为基础,创作所谓原创性作品。爵士乐就其核心而言,就是在不断重新演绎传统歌本;嘻哈音乐偷走了爵士乐的节拍和诱人之处,还面不改色。就连最伟大的诗人也会这么干。T. S. 艾略特的诗作中满篇典故和晦涩难懂的引用,他有句名言:“不成熟的诗人只会模仿,成熟诗人则会盗窃。”[4]
莱西希往艾略特的见解中增添了网络时代的光辉。他描述了好莱坞压制性的“只读文化”招牌和互联网参与式的“读写文化”之间的差别。在互联网时代的黎明,这两种文化就卷入了一场文化战争。那些集团公司生怕“读写”文化威胁到自己的生意,疯狂指责无辜平民和秉承理想主义的科技公司违反了版权法。莱西希写道,挫败这场运动至关重要。“如果说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是20世纪的斗争,那么控制与自由之争就是21世纪的大辩论。”[5]
这些看法与文化中根深蒂固的职业作家观念大相径庭,而这些观念就体现在莱西希想要削弱的版权法中,也体现在关于写作的浪漫想法中。多少个世纪以来,学童被灌输的就是这样的想法。关于作者的传统观念强调,是作者引入了原创性。西方文化视剽窃为禁忌,理应受到惩罚;同时也对缺乏创意的思想大皱眉头,视为偷懒。
对职业作家这一传统思想的挑战,并不是只能在莱西希身上找到。实际上,莱西希为推进自己的观点而创建的一些组织,就收到过来自谷歌的支票[6],而谷歌支持批评版权,当然有它自己的原因。不过,硅谷大部分公司都跟谷歌一样。互联网时代早期,科技理论家就在为业余主义大声疾呼。精英阶层扼住了这个国家的喉咙,让人民群众无法表现出自己的创造力。克莱·舍基(Clay Shirky)把这种被压制的天赋描述为“认知盈余”。互联网有助于释放这种盈余——允许博客作者说出那些事业心爆棚的专家不敢说的真相,让公民记者挖到新的独家新闻,而维基百科则很快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大英百科全书。业余爱好者可以创造这样的辉煌,是因为他们的热情很纯粹。舍基写道:“业余爱好者跟专业人士有时候在技能上有区别,但始终有区别的是动机;‘业余爱好者’这个词本身来自拉丁语的amare——‘爱’。业余主义的实质是内在动机:成为业余爱好者,就是出于热爱去做什么事情。”[7]
我们关于作者的传统观念将个人的天赋浪漫化了。这种观念赞成“板凳甘坐十年冷”的苦功,视其为创造的最高形式。但硅谷所支持的,是关于创造的另一种理论,强调合作的好处。领英(LinkedIn)联合创始人里德·霍夫曼(Reid Hoffman)热情洋溢地说道:“没有谁靠自己就能成功……要想取得辉煌的成就,只有跟其他人一起合作才行。”[8]在硅谷爱挂在嘴边的随便哪句口号中,都能看到这种理论:“同行产出”“社交媒体”“分布式知识”等。智慧可以从堆积如山的大量数据中找到,也可以通过分析市场动向来发现。谷歌的网页排序,亚马逊的推荐算法,脸书的信息流,实质上尽皆如此——都是从车载斗量的群众智慧中推断出来的。
对创造性持有这种观点,其实极为讽刺,因为这与硅谷自己的创世神话背道而驰。关于科技有个故事,技术专家也是这么说自己的;按这个故事的说法,创造性是以无所畏惧的企业家,以离群索居、在车库里埋头苦干的极客的面目出现的。这听起来非常像安·兰德对个人英雄主义的看法,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么多技术专家都受到自由主义的吸引。兰德版的自由主义也支持利己主义。而在对文化的这种观念中,有些内容可不只是有点儿利己主义而已。科技巨人或许有能力做出惊人原创,算得上桀骜不群的天才,但世界上别的地方并非如此。
硅谷对创造力的看法是中世纪的。启蒙运动之前的欧洲,并不怎么把作家当回事。那时的欧洲对原创性也同样很轻视,只不过其原因与莱西希的情形几乎毫无相似之处。所有创造力全部都得归因于神圣的灵感之源,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断言:“只有上帝才能创造。”[9]人类只能拙劣地模仿神圣创意。
那时候的作家只能委身于人,相当无助。他们得指望王室或贵族赞助人好心好意,资助他们搞创作,让他们能够养家糊口。作家的手稿一旦卖出,就再也不受作家控制了。[10]手稿可能被重写、被扩充,也可能被抄写员或打字员拆得七零八落。作家别无选择,只能任人宰割。
原创性到底有多没价值?如今我们认为剽窃是严重的知识产权罪行,但从前偷取文字和情节却猖獗得很。实际上,偷窃曾被认为是这门手艺的主要手段。在挂名乔叟的作品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翻译和重述。再比如莎士比亚,作为诗人堪称才华横溢,但也是一位鼎鼎大名的惯偷。从阿瑟·布鲁克(Arthur Brooke)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故事》(The Tragical History of Romeus and Juliet)和普鲁塔克(Plutarch)的《马克·安东尼生平》(Life of Mark Antony)中,他都借鉴良多。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写道:“这个坚定的信念‘有点儿’让我困扰,即在这个病态世界上,神圣威廉(即莎士比亚)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最成功的骗局。”[11]但就算他剽窃了——这么说有些过甚其词,也很不公平——那时也不可能这样去指控他。剽窃这个词那时候都还没发明出来呢。
跟拉里·莱西希的乌托邦一样,那时的文化是集体努力的结晶,创造则来自传统的指导。跟轻点鼠标比起来,那时候的复制粘贴也许要更费劲一点,但这种创作方法还是应用很广,十分盛行。我们可以感谢这种生产模式带来了永世长存的文化遗产,但如果因此就要将其当成理想来鼓与呼,那可能就有些愚不可及了。这种方法里有隐藏很深的保守主义。伟大的文化评论家和文学史学家M. H. 艾布拉姆斯(M. H.Abrams)就用了镜子的比喻来描述这一模式。写作不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而是渴望着反映、模仿这个世界。如果一个社会有赖于服从皇权和教会并强烈抵制变革,复制抄袭自然而然就会成为这个社会的理想。
科技则以印刷机的形式帮忙打破了镜子。这种新机器与资本主义和启蒙运动相伴而生。如此一来,印刷机带来了书面作品大批量生产的潜力;资本主义为书面作品的大众市场打下了基础;而启蒙运动为写作的繁荣创造了政治和知识空间。抄写员、临摹者转眼之间成了遗老遗少,作家则一下子成了英雄人物。也有一部分得算作图书出版商的功劳。要在一个摩肩接踵的市场上脱颖而出,就得让自己的作品差异化并不遗余力地自吹自擂。如果哪本书反映了天才思想,就会更受市场青睐。
作家——那些从前默默无闻的工匠,文字上的臭皮匠——突然之间被捧上了神坛。造神的关键人物是威廉·华兹华斯。他的工作得到了丰厚回报。和塞缪尔·柯勒律治一起,他每年可以从两人合著的《抒情歌谣集》的销售中分得30英镑。这笔钱跟他的天赋比起来并不相称——而他认为,这才是真正艺术才能的定义。华兹华斯的志向远比映照现实要宏大得多,在他看来,作家如果只能记录或再现,那就算不上成功作家。或者按照艾布拉姆斯的表述,作家理应成为一盏灯,用自己独到的洞见烛照整个世界。华兹华斯写道:“天才的唯一证明是,做好值得做的事,做好从来没有人做过的事。……天才在于将新元素引入知识世界中。”[12]
只有得到适当的好处,天才才能大行其道——而只有法律能保护艺术家的作品免遭盗版,这样的好处才有意义。(由于诗人在自己的时代很少受到赏识,版权保护需要延为更长时间——这样公众才有充分的时间来品味、理解天才。)华兹华斯数十年如一日地多方游说,希望一百年前由《安妮法令》[13]首开先河的版权保护能有实质性扩展。“不承认他的著作权,就是给他的灵魂无情地加了一副重担,这必然会让他不堪重负;要不就是在强迫他将自己的天赋……用在低微的工作上。”[14]华兹华斯主张版权的例子,很可能算是为自己谋利益,并抬高自己的身份。但这也不算多么意外。独创性就要有睥睨一切的气概。这是知道有新思想呼之欲出,有新形式即将发明,于是有资格傲视群雄的信心。我们需要赋予原创更高地位,因为若非如此,文化就会变得平庸,只剩下陈词滥调。产生新思想的风险很高,因为新思想往往会失败。文化总是倾向于自我重复,遵循成熟模式,因为要想挣到大钱、赢得人气,最保险的方法就是重走之前成功过的老路。天才也许只是一种假象,但这个假象在文化上非常重要。为了让硅谷能听得懂,我们需要让天才的概念延续下去,因为正是这个概念孕育了创新。当然,硅谷也许永远都不会接受这样的见解,因为硅谷的收益会因此降低。
德国和英国的浪漫主义者写到天才时的笔法跟华兹华斯一样,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亦如是。但就保护作者权益来说,美国开国元勋们的所作所为并不完美。他们把版权写进了宪法,但也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漏洞。关于外国作品的著作权,美国法律未置一词。盗版英国图书开始在美国市场上泛滥。盗版便宜到令人发指。要买一本查尔斯·狄更斯的《圣诞颂歌》,伦敦读者得花上2.5美金[15];但在大西洋对岸的美国,同样一本书只需要花6美分。要是图书在英国滞销,出版商就会把这些书运到巨大的甩卖摊上,也就是美国市场。美国印刷商之间的激烈竞争让这种供过于求的局面雪上加霜。1830年,仅在费城一地就有十家出版社在大量印制沃尔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的著作。[16]出版商亨利·霍尔特就曾吹嘘:“即使在法律意义上不算,这一行也在很大程度上要仰仗道德意义上的偷窃。”[17]
面对此情此景,英国作家会气得发抖。1842年查尔斯·狄更斯到访美国时,整个行程都在大骂美国出版业。他发出悲鸣:“按照现行法律,在活着的人里面,我是损失最大的。”[18]在这一制度下还有一位受到损害的人也很有名,叫作拉迪亚德·吉卜林。他给一家印刷厂下了个特别订单,让他对一家美国出版商的抱怨出现在厕纸上:“因为你卑鄙无耻、不清不白地将偷来的上述财产印刷成册,我诅咒你的小圈圈会从阿拉斯加画到佛罗里达再画回来。”[19]
这一政策也产生了一个悖论,很让人了无头绪。美国人的文化水平很高,但美国文学的水平却只能算是边角料。19世纪典型的美国作家——悲哀的是,他们生前从未享有应得的声名——要靠海关、领事馆或其他国外贸易站的公务员工作为生。(各大政党倒是也会为愿意搞政治宣传的笔杆子提供稳定的抛头露脸的机会。)共和国早期那些伟大的印刷商很少给图书以强力支持。尽管本杰明·富兰克林(Ben jamin Franklin)从《穷理查年鉴》上收割了不菲的财富,但他几乎从未印制过别的书。沃尔特·惠特曼想出版《草叶集》时,不得不自己掏钱负责印刷。
写作不是一门职业,而是被理想化为贵族文人的一种雅好——他们想要分享毕生所学,也认为要是用他们博大精深的作品来捞取好处,可就实属粗鄙不堪。亨利·霍尔特对那些谈钱的人横加指责,认为他们是在用金钱玷污高贵的文辞:“很少有人能开开心心地卖文为生……大部分优秀作家,自莎士比亚以降,都有别的生活来源。有些人的追求,几乎跟以赚钱为主要目的同样危险。”[20]
马克·吐温看穿了这一派胡言。在加强美国版权保护这一问题上,他成了领头羊。他在就此表达意见时,无意中附和了吉卜林的抗议:“这个国家正在被上等英国文学作品的洪流淹没,但其价格,相比之下就连一包厕纸都要算是‘豪华版’了。”[21]出版商看到了他的评论中的真知灼见。或许更重要的是,出版商已经陷入了毫无绅士风度的价格战中。一夜暴富的公司在市场上大量倾销低价版本。出版商视版权立法为眼中钉长达数十年,如今也开始认为这根稻草能把他们带回可以赢利的海岸上。1891年,国会听取了出版商的计划,将版权保护延展到外国作品。
新法律开创了新经济,将美国人的写作从雅好变成职业。科技公司想要颠覆的,就是这个制度。脸书关于共享的理论很容易把人带跑偏,那些因为版权法的荒唐扩展而获利的传媒集团,也很容易被脸书的理论搅得心急上火。但重要的是我们也要记住,写作的职业化如何重塑了美国文学,让美国文学民主化。写作变得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生机勃勃。这个结果似乎有点违背常理。职业是排他性的,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靠笔杆子过日子的。但是,图书预付款、杂志工作、写作任务的高额润笔,让写作对广大得多的人群来说都成了切实可行的道路,他们原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可以消磨在这么让人沉迷的工作上。几乎是马克·吐温刚一获胜,写作就从婆罗明[22]的特权中解放了出来。
美国文学主宰了美国人的口味,这在共和国历史上还是头一回。新一代作家迅速成长起来,他们能更好反映这个国家,尽管还远远称不上是完美。这些作家并没有集中在哪个地区,也没有局限于哪个人群。杰克·伦敦和厄普顿·辛克莱出身寒门。在新英格兰和纽约之外的偏远地区,则涌现了威廉·迪安·豪厄尔斯、西奥多·德莱塞、艾兹拉·庞德等作家,以及马克·吐温本人。
美国文学的社会状况很快发生了变化,因为经济形势也变了。出版业成了大产业。作家产出的商品不可或缺,他们的地位和所得到的好处也开始反映这一事实。报纸杂志很久以来都忽略了文章作者的贡献,都懒得给他们一行来署名——在它们眼里,给它们提供文章的抄写员地位就有这么低。这些年作家越来越多地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文章上面,尽管《纽约时报》直到20世纪20年代才不再抵制这种做法。
出版集团付给作者的钱,总额突然之间大得让人大跌眼镜。威廉·迪安·豪厄尔斯自称“理论上是社会主义者,实际上是贵族”[23],尽管他也向父亲吐露:“这样还挺舒服的:理论上正确,实际上却要为自己感到羞耻。”[24](如果换算成今天的购买力,那么豪厄尔斯每年能挣到145万美金。)或者像亨利·霍尔特讥讽的那样:“作者们可算找到下金蛋的鹅了。”[25]
波希米亚风[26]也许曾经是浪漫理想——为现代作家设定的电影画面,但专业水准才是精神特质。无论有多少美酒倒进作家的肚子里,工作时的新教精神还是不会乱了阵脚。就跟工厂里提倡科学管理的泰勒制一样,作家也给自己强制限定了工作配额。格雷厄姆·格林每天早上争分夺秒,好完成自己五百字的上限。欧内斯特·海明威从他灌满烧酒的大肚腩中也会挤出同样数量。海明威宣称,工作是“总能让你感觉良好的事情”[27]。而尽管他花起钱来再怎么大手大脚,也还是留下了价值140万美元的遗产。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自我描述为有“金钟罩”的“专业人士”[28],他在一个账本上用会计符号一丝不苟地记录了自己的收入,就连1929年从英国收到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的0.34美元版税都记了一笔[29]。(根据记录,《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版税收入总计8397美元,而到菲茨杰拉德卖出电影版权时,又有1.819万美元入账。)
这些琐屑细节很能说明问题。我们那些伟大作家操心钱,是因为他们需要钱。他们需要钱养家糊口,这样他们才能心无旁骛,去实现创造性的自我。写作如果没有报酬,他们就会沦陷在日常工作中,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他们的文字中去。为亚马逊辩护的人喜欢对“作家种姓”冷嘲热讽,说他们是个排外的俱乐部,若非同道中人都会被拒之门外。但历史也已经证明,除了写作专业化之外还有另一条路可以走。出身于社会结构中较低阶层的少数天才,也能成功创作出传世艺术品,只不过概率很小罢了。但写作很大程度上将成为负担得起的那些人的奢侈品,成为有钱人的嗜好——那些领信托基金过日子的小孩儿,那些有闲阶级,那些有恃无恐可以追随激情的人:尽管这激情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很不理性。
多年前我曾在哈佛大学霍顿图书馆工作,那里低调收藏了美国文学壮丽的尾迹,狄金森、爱默生、西奥多·罗斯福的作品在所多有。完成一天的工作之后,我会有几个小时的空余时间,于是问馆员我能不能看看《新共和》的文件,数十年来一车车运到哈佛大学所在的波士顿剑桥。这些收藏尚未编目、归类,甚至都没有档案管理人员经手处理过。因此,这些文件来到我桌上时,是以推车推来的旧式钢制档案柜的面目出现的。这些小山很快包围了我,弄得我好像坐在博物馆的老办公室里一般。
我随意拉开抽屉,倒出文件。我把那些文件夹堆在桌子上,对我粗笨的手指将要摧残的花朵感到万分紧张,也感受到了与伟大亲身交流的狂喜。我翻过的每一页,都署有如雷贯耳的名字——航空信和明信片,来自伊丽莎白·毕晓普(Elizabeth Bishop)、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拉尔夫·埃利森(Ralph Ellison)和欧文·豪(Irving Howe)。无论这些通信人的名字有多么光彩照人,信函的内容对我来说却一点也不陌生。我从作家那里收到的电子邮件,也完全是一样的内容。文件里满篇都是永远不变的牢骚:为什么上一篇文章的支票还没到?编辑能把稿酬提高哪怕一点点吗?这些信时而满腔怨愤,时而又低声下气,极少和蔼可亲。
凝视着这些文物,我想起艾尔弗雷德·卡津(Alfred Kazin)的回忆录《始自三十年代》。青年评论家卡津会去拜访《新共和》文学编辑马尔科姆·考利(Malcolm Cowley)位于纽约市切尔西的办公室。那时正是大萧条最低谷的时候,想让考利注意到自己的作家大排长队。卡津写道:“我们人太多了,都挤在楼下传达室的一条长凳上,那么多令人绝望的例子缠绕着他,等着他做出评判。”[30]这位编辑对分配下去的任务都出了名的慷慨——就好像从教堂的食品储藏室拿出来的罐头食品,让作家在邻居都饿肚子的时候还能坚持下去。
这则逸事在我看来似乎就是那个黑暗时代的映像。但读过那些篇章之后,我发现考利支付的数额披露的内情令人不安:一篇评论150美元。我在一封信里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心里五味杂陈。《新共和》付给在网站上发表的长度大致相同的评论的,刚好是同样的数目。我凝视着这张纸。20世纪80年的通货膨胀……和停滞。作家得到的酬劳跟现代世界经济史上最低落的时刻所能得到的酬劳仍然完全相同。
当记者的时候,我曾见过新闻机构持有人得出这样的结论:作家其实并不怎么需要多高的报酬。我的职业生涯始于《蓝灰》,属于最早一批只出网络版的杂志。那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黄金时代,我们付给每篇书评1000美元,有几位头牌作家挣的甚至比这还多。今天,《蓝灰》的书评一篇大概300美元。
我们不必依赖传闻逸事,有些研究可以好好检视一番。1981年,作家协会在成员中做了调查,发现全职作家年收入的中位数约为1.1万美元[31]——如果把通货膨胀考虑进去,这个数目大致相当于今天的3.5万美元。乍一看这并不是多高的收入,但我们可以跟作协2009年的发现比较一下,这一年作协调查得出的年收入中位数是2.5万美元[32];而如果考虑到通货紧缩,这个数字还会变得更低。2015年,收入中位数降至1.75万美元。经过三十四年,作家的收入减少了一半。目前的工资水平,并不比政府的官方贫困线高多少。写作这一职业,一度被认为在西方文明进程中居于核心地位,如今却最多能混个温饱。知识的价值遭到打压已一落千丈,这也正是科技公司所希望的。
当编辑时我每个月都会从首席运营官那里收到一份报告。用现代商业术语来说,这份报告就是个仪表盘——密切关注着事物状态的一组数字和图表。更准确地说,这些数字揭示了我那些作者的生产力。商业专家们想让我更严谨、更多从经济角度考虑我们的员工,准确把握他们究竟生产了多少篇文章,这些文章又带来了多少流量,以及作者们在脸书上的表现如何。仪表盘清楚显示,向每位作者支付了多少工资和福利,他们的作品又为我们带来多少收入。(所有员工中只有一位作者真正值得付相应工资,原因是我们付给她的数目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专家希望这些数字能指导我提高员工的生产力——鞭子挥得更响亮一点,考虑给流量短板施以重锤,布置更多能带来点击的文章,等等。
我把这些数据报告锁了起来,因为担心这会让员工灰心丧气。他们已经让我灰心丧气了。我们有世界上最好的艺术评论家、真正的鉴赏家,但数据中只能看出他的文章点击量少得可怜。克里斯·休斯催我炒了他,逼着我从对他的工作的投入中找到更多回报,但这除非冬雷震震夏雨雪。没有任何办法能既不破坏他对自己这门手艺的奉献精神,不彻底毁灭让他成其伟大的一切事物,又能让他更能挣钱或更有“生产力”。
这个问题完全想错了。我要是早知道的话,我会给克里斯一本老书,经济学家威廉·鲍莫尔(William Baumol)和威廉·鲍恩(William Bowen)的作品——《表演艺术:经济学困境》。这两位经济学家都对古典音乐的经济学很感兴趣。原来,像是贝多芬的c小调第4弦乐四重奏这样的作品,堪称冥顽不灵。[33]这首曲子在维也纳首次演出时,用到了四重奏所需全套演奏家——两位小提琴手、一位大提琴手和一位中提琴手。两百年过去了,这首曲目的表演丝毫未变。需要的演奏家数量还是一样,演奏的乐器也谈不上有什么变化。跟1801年的演出一样,现在的演出还是要24分钟来完成。换句话说,古典音乐狠狠扇了古典经济学一记耳光。几百年过去了,古典音乐也没有变得更有生产力——也没法这么变。
鲍莫尔和鲍恩发现的问题比古典音乐的问题更加微妙:他们把这种情形命名为“成本病”。尽管古典音乐并没有变得更有生产力,演奏古典音乐的成本却一直在水涨船高。管弦乐队需要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如果乐队希望招募到这样的人,就需要付给他们大致能与经济体其余部分相匹敌的工资,然而经济体其余部分正逐渐变得越来越高不可攀。(狂热的双簧管演奏家为了对音乐的真爱可以视金钱如粪土,但总归还是要有足够收入来承担吃饭、养娃和住房的开支。)如果没有合理的报酬,这些音乐家就会转而选择别的更加实际的工作。
古典音乐处于穷途末路的衰落状态已经好几十年了。成本病是这一衰落的核心原因。也正因此,音乐会门票才会感觉像是郑重其事的布施——中产阶级也是因此无法对这种音乐类型保持积极兴趣。这也是艺术组织永远处于经济崩溃边缘的原因。
写作跟古典音乐略有不同。首先,写作涉及创作新作品,而不只是重复或重新演绎常规曲目。江山代有才人出,总是会有新产品上市。因此,追求市场增长率并没有那么不切实际。其次,出版业似乎总是能找到办法,在这里那里提高一点点生产力。可以把印刷厂转到亚洲;可以运用技术加快图书印制过程;可以销售电子书,削减布料、纸张和分销成本;公司可以合并,减少后台管理成本。
然而,写一本书,或写一篇有实质内容的杂志文章,所需要的时间完全没有缩短——如果不改变这一行的根本属性,也没有任何事情能改变写作所需时间。任何锱铢必较的技术都无法使人类摆脱基本的创作过程,也没有哪个软件能让思想加速产生,虽说书籍的制作成本在跟经济体的其余部分一道策马狂奔。
多少个世纪以来,出版商都一直不承认有成本病这回事。实际上,他们一天当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否认他们是在为资本主义企业工作。时光流转,他们精简了自己的公司——试图自己掌握市场营销和供应链管理的学问。然而在图书出版业中,还是有个居于核心位置的最根本的谜团。一本书在出版前,不可能预先知道这本书的市场价值,没有任何办法能精准预测。每一本书都自成一统,都有自己的变幻莫测的市场。更重要的是,出版王国的居民未必都是以重商主义心态来看待自己的工作。主导出版工作的编辑认为自己是在引领时尚,认为自己就是艺术家。20世纪最伟大的一位编辑,贾森·爱泼斯坦(Jason Epstein)就曾写道:“出版拿来卖的书本质上是家庭小作坊,分散、即兴,也很私人;最好的表现来自一小群志同道合的人,他们专注于自己的产品,小心呵护着独立自主的状态,对作家的需求和读者的不同兴趣都很敏感。如果赚钱是他们的首要目标,这些人恐怕早就选择了别的职业。”[34]确实,他们继承了封建时代的老传统,这个传统从未完全消失,就是出版家觉得自己对文化,对子孙后代都负有责任和义务。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反正是创造了一个身不由己的行业。他们成功推出了丰富的热门作品,让出版业得以延续,但利润极其微薄。
然而,亚马逊已经让职业作家的观念一败涂地。凭借其市场份额,亚马逊让出版社只能完全依赖亚马逊来销售它们的产品,亚马逊也因此有能力步步紧逼压榨供应商,给出版商制定条款。跟出版商订立的合同中有各种心血来潮的费用,也有比竞争更激烈的市场所能要求的高得多的利润。对亚马逊,出版商时而忍气吞声,时而奋起反抗。但他们并没有真正的斗争手段。亚马逊将套在出版商脖子上的套索越收越紧,最终遭殃的还是作者。出版社缩减了出书规模,给作者的预付款也大力删削,付款周期也越来越长。我们很难将作者薪酬锐减仅仅归咎于亚马逊,但写作变得一文不值,亚马逊确实是罪魁祸首。脸书和谷歌对写作的成本病找到了甚至更有效的疗法。无论什么情形,它们从来不会,也绝对不会为写作付费。
写作作为职业,已经日薄西山。两眼发直的狂热分子,手牵手引着我们来到了紧要关头。比如硅谷一位最受尊敬的思想家克里斯·安德森说:
过去,媒体是全职工作。但也许有一天,媒体会变成兼职。甚至媒体都有可能变得根本不是工作,而由兴趣完全取代。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行业必须保持在某个指定规模。从前既有铁匠小作坊,也有钢铁大厂,但如今时代变了。问题并不在于新闻工作者是否能有工作,而是在于人们是否能通过想要的方式,得到想要的信息。市场会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我们一直让互联网增值,我们总会找到赚钱的办法。但并不是我们做的每件事都要赚钱才行。[35]
历史上有些决定性的例子,让安德森欢欣鼓舞的理论无处立足。21世纪头十年,博客百花齐放。业余爱好者视写作为赏心乐事,仿佛精力无穷。很多专家都被此情此景慑服,他们开始觉得整个作家职业都是多余的,甚至是下九流。十年过去,博客写手将大获全胜的那些预言看起来已经幻灭。业余博客大军偶尔也有辉煌的时刻,但这样的辉煌难以为继。他们的地位下降了,博客时代基本上已经过去。
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写作成为一门职业,因为写作需要职业规范。业余爱好者一天当中能用于笔耕的时间只有那么多个小时——很少有作家能像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艾略特或是西尔维娅·普拉斯(Sylvia Plath)那样有天赋,借着偷来的浮生半日闲也能创作出传世之作。写作需要反复修改,需要有紧盯着屏幕却毫无结果的时间,也需要皓首穷经。在安德森的预言中有个错误假设,就是认为创造知识的快乐就足以激励作家度过一生中的那些艰难时刻。跟其他人一样,作家投身自己的工作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其中也包括付账单。
写作于19世纪末职业化时,写作文化也深化了。作家开始撰写新闻调查、哲理小说、杂志特写报道——这些体裁十分复杂,属于劳动密集型,需要全身心投入,我们会把这种投入等同于一份工作。有了职业保障,作家就可以开始发展专长了。他们根据行为守则开展工作,让自己的工作达到很高的道德标准。他们开始承担智识上的风险,因为他们的职业除了有利可图,带来普利策奖和国家图书奖,还同时附赠风险。
但硅谷教导我们,不要停留在无法挽回的过去。作家这一浪漫职业已经逝去,还有美好的未来在等着我们。凯文·凯利就见过这个未来。在他参与创办的《连线》杂志上,他创作了一部集大成的未来主义作品。凯利蓄着阿米什风格的灰色胡须,长着预言家的脸,讲起话来则是散文风格,充满激情,全是豪言壮语。他写了几句说教,结尾激动人心:“更伟大的技术先是会自私自利地让我们的才华得以施展,但也终将大公无私地让他人也得以施展拳脚:让我们的孩子,以及所有未来的孩子。”[36]
谷歌开始扫描地球上所有图书时,凯利写下了这个时代最有代表性的一篇文章,发表于《纽约时报杂志》。他认为谷歌的计划实在是胆大包天,以至于连谷歌自己都无法完全了解这个计划可能会有什么结果。但凯利能察觉到这些。图书是古老的技术,如今正在被技术彻底颠覆。随着图书脱离作者和出版商的控制,变化会在不知不觉中发生。读者会抓住这一特权,利用技术改写图书,让图书变成自己的作品,把图书捣烂变成新类型,比如维基百科页面。“到第二阶段,每一本书里的每一个字,都被交叉链接、聚集、引用、提炼、索引、分析、注释,重新混合、组装、编织,进入文化前所未有的深度。这时候,魔力才真正开始显现。”[37]
麦克卢汉或布兰德很可能会有同一个梦想。网络——因技术而成为一体的全球社区——将消除我们之间的差异,正是这些差异造成了隔阂。一本书会融入下一本书中;复制、粘贴和借用将让曾用来定义卷册的差别变得越来越模糊。“宇宙图书馆以一种非比寻常的方式变成了一部非常大的书:全世界唯一一本书。”[38]他字斟句酌地承认,这是一种宗教情怀。他将未来描述为“万物的伊甸园”。这个礼崩乐坏之前的梦想,在政治上有个必然结论。不只是所有书卷都会化为一部美丽的大书,分歧也都会消失。(这是修正、更新过的莱布尼茨的梦想。)读者同心协力,注释、编辑文本,他们会找到共同点。互联网的道路接管了我们最有争议的辩论,将其引向共识。脸书就这样阐述道:“通过让各式各样背景的人能轻易联结起来分享想法,我们可以减少世界上的冲突,无论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39]
但我们知道这只是幻想。脸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跟它自己所宣称的理想刚好相反的目的地。脸书创造了Upworthy首席执行官伊莱·帕里泽(Eli Pariser)称之为“过滤气泡”的情形。脸书算法提供给我们的,是我们想要读到并愿意分享的内容。不难看出这种冲动对知识和政治的危害。算法不知不觉中提供给读者的文字和视频,只会让读者更加确信自己早已深陷其中的信念和偏见;算法压制了可能会激怒读者的对立观点。自由派面前泛滥着自由派的观点,素食者得到的素食主义宣传无穷无尽,极端右翼分子只配食用极端右翼的文化垃圾,如此等等。脸书翼护着我们,让我们不会受到不同意见的挑战——尽管这些不同意见并不是来自蠢笨的山精水怪,也不是废话连篇的无稽之谈;如果有这些不同意见,我们原本可以改变思想,或是帮助我们更好理解同胞们的观点。
在经济学中,网络的危险是垄断——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变成了被各个大公司左右的市场。在文化上,网络的危险则是墨守成规——市场上思想之间的交锋不再那么激烈,重点则转向达成共识。凯文·凯利以他热情洋溢的笔法,无意中表达出他的愿景也有阴暗结果。他赞颂“蜂群思维”——当我们不再迷恋作者,屈服于众包、维基和社交媒体上的众说纷纭时,当我们屈从于群众智慧时,蜂群思维就会现身。蜂群思维意在描述美丽的事物,就像人们参加气势如虹的现场演出一样。但说真的,谁想住在蜂巢里呢?历史已经告诉我们,这样的共识是塑料美人,这样的千篇一律令人窒息。它消除了分歧,也扼杀了创意。
我们的政治就是这样。我们这个时代受限于两极分化,各自为战的意识形态毫无共同之处。然而,我们这个体制难以为继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分裂。原因有很多,但有个首要问题是墨守成规。脸书创造了两种蜂群思维——每个蜂巢里都总有个蜂后;每个蜂后所在的生态系统,都在培育点头附和,处罚不同意见。在智力上,蜂群思维让人丧失能力,我们从虚构中区分出事实的能力正在消失,我们的偏见让我们一味地党同伐异。脸书确实达成了共识,但并不是它所承诺的那种共识。网络的力量非但没有让这个世界连为一体,反而让这个世界越发四分五裂。关于天才和独创性,我们的传统观念中有些事情是很糟糕的,但就算是其中最糟糕的,也赶不上今天的蜂群。
[1] Evan Osnos, “Embrace the Irony,” New Yorker, October 13, 2014.
[2] Simon van Zuylen-Wood, “Larry Lessig, Off the Grid,” New Republic, February 5, 2014.
[3] Lawrence Lessig, “Laws That Choke Creativity,” TED, March 2007.
[4] T. S. Eliot, Selected Essays 1917–1932 (Harcourt, Brace and Company, 1932), 182.
[5] Taylor, 23.
[6] Robert Levine, Free Ride (Doubleday, 2011), 84.
[7] Clay Shirky, Cognitive Surplus (Penguin, 2010), 82.
[8] Thomas L. Friedman, “Collaborate vs. Collaborate,” New York Times, January 12, 2013.
[9] Thomas Aquinas, Basic Writings of St. Thomas Aquinas, vol. 1, ed. Anton C. Pegis (Random House,1945), 312.
[10] Mark Rose, Authors and Owner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18.
[11] Percy Lubbock, ed., The Letters of Henry James: Volume 1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20), 424.
[12] William Wordsworth, The Poems of William Wordsworth (Methuen and Co., 1908), 516.
[13] 安妮法令(Statute of Anne)全称《为鼓励知识创作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的法案》,是世界上第一部保护图书作者著作权的法令,于1709年在英国由安妮女王颁布,并于1710年4月10日正式开始执行。——译者注
[14] Martha Woodmansee and Peter Jaszi, eds., The Construction of Authorship (Duke University Press,1994), 5.
[15] Siva Vaidhyanathan, Copyrights and Copywrongs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2001), 50.
[16] Vaidhyanathan, 45.
[17] Robert Spoo, Without Copyright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42.
[18] Jenny Hartley, ed., The Selected Letters of Charles Dicke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96.
[19] Rudyard Kipling, Kipling’s America: Travel Letters, 1889–1895, ed. D. H. Stewart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3), xx.
[20] Henry Holt,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Literature,” Atlantic Monthly, November 1905.
[21] Frederick Anderson, Lin Salamo, Bernard L. Stein, eds., Mark Twain’s Notebooks & Journals, Volume II, 1877–1883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414.
[22] 婆罗明(Brahmin):英文中原本只有Brahman一词,表示印度种姓制度中的最高种姓婆罗门。Brahmin一词为老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博士(Dr. Oliver Wendell Holmes, Sr.)于19世纪所造,在当时用来特指新英格兰地区上层社会人士、文化精英。——译者注
[23] John William Crowley, The Dean of American Letters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 1999), 11.
[24] Crowley, 11.
[25] Holt, “Commercialization of Literature.”
[26] 波希米亚人本指捷克波希米亚地区的居民,但从19世纪开始,在西方文化中也用来指希望过非传统生活的艺术家、作家、表演家等,他们对传统不抱幻想,自外于传统社会,不受社会习俗约束。——译者注
[27] Ernest Hemingway, Green Hills of Africa (Scribner, 2015), 50.
[28] James L. W. West III, ed., F. Scott Fitzgerald, My Lost City: Personal Essays, 1920–194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189.
[29] William J. Quirk, “Living on $500,000 a Year,” American Scholar, Autumn 2009.
[30] Alfred Kazin, Starting Out in the Thirties (Atlantic Monthly Press, 1962), 15.
[31] Lewis A. Coser, Charles Kadushin, Walter W. Powell, Books: The Culture and Commerce of Publishing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5), 233.
[32] Authors Guild, “The Wages of Writing,” 2015 Member Survey, September 2015.
[33] William J. Baumol and William G. Bowen, Performing Arts (Twentieth Century Fund, 1966).
[34] Jason Epstein, Book Business (W.W. Norton, 2001), 1.
[35] “Chris Anderson on the Economics of ‘Free,’” Der Spiegel, July 28, 2009.
[36] Kevin Kelly, What Technology Wants (Viking, 2010), 237.
[37] Kevin Kelly, “Scan This Book!,”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May 14, 2006.
[38] Kelly, “Scan This Book!”
[39] Evgeny Morozov, To Save Everything, Click Here (PublicAffairs, 2013),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