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机制的文化进化
文化进化论主要用于解释行为中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变化(例如,制造工具所采用的技能或乳品制造中的操作方法)以及人工制品(例如石器、船和鱼钩的设计)。[10]这一理论也被应用于分析抽象概念,例如童话故事、宗教信仰和科学理论。所有这些被解析对象——行为、人工制品和概念体系,都可被视为认知的“谷”,它们是被人类心智“收纳”(且生成)的外部社会的组成部分。文化进化心理学将分析从“谷”扩展到“磨”,也就是致力于碾碎“谷”的内部认知过程。这意味着文化进化论不仅可以阐明心智的具体作用,也能够解析其作用方式,即认知过程的运作方式。
群体层面的文化进化观点或许足以为独特的人类认知机制的起源提供一些深刻的解释,但事实上选择论的解释路径具有更大的潜力。当群体假设(大规模文化变迁是一系列社会学习行为的综合结果)与选择论观点(文化变迁可由“变异与选择性保留”推动实现)相结合时,文化进化论便可以对独特的人类认知机制的适应性进行解释: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认知机制似乎适合它们所处的环境并运转得相当好。然而,选择论的解释路径要求严苛。为了将它应用于认知机制这样的新领域,我们需要对(1)正在发生进化的实体,(2)这些实体的继承路径,(3)为其提供继承系统的社会学习的种类,给出明确的假设。
一、变异
那么,如何将连续的行为划分成非连续的彼此分离的部分呢?某种行为以何种方式与“旧”行为达到多大的差异才能够称为“新”的呢?这些“统一化”或“个性化”问题非常重要,因为在能够用达尔文选择论解释的变化中,无论是基因层面还是文化层面,发生改变的事物必须是可以量化的。但是,以原则性强而又严谨的方式回应心理学中的“谷”(即观念与行为)的统一化是相当困难的(Brown,2014)。可以说,这也是为什么在经历30年的概念上的发展之后,文化基因论仍没有被转化为一个实验研究课题,其假设也很少对观察和实验有所启发。
相对于对传统的文化进化分析目标,认知机制更容易处理统一化问题。观念和行为(“谷”)通常是由常识或民间心理学统一起来的,而它们并不适用于常规科学思考,尤其是进化分析。例如,想到天堂,我的脑海中是只有一个念头,还是对每一片云朵和每一位天使都有想法呢?如果我步行去商店,我是在做一件事还是在做锻炼肌肉、活动双腿、穿衣服、拎着购物袋这许多件事情呢?民间心理学并没有回答这些问题,也没有告诉我们应该如何解答。相反,认知机制(“磨”)是由认知科学统一的,因此在认知科学的大框架下,相同机制的不同表象(变异)是可以根据它们的作用及其作用途径、它们所处理的信息的种类以及它们用来处理这些信息的计算加以区分的(Heyes,2003)。
例如,一个“朗读机制”(如图1.3中所示的“路径”)能够将书写词句转换成语音。不同的朗读机制或许在其能够转换为语音的书写词句序列的范围上有所不同(例如,仅能转换可根据特定规则发音的单词,或者既可以转换规则发音单词,又可以转换不规则发音单词)。两种朗读机制也可能由于它们所处理的表达方式以及计算方法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别。“形素—音素”朗读机制处理的是感官表现形式,即文字的外观与发音的模糊的心理图像,而“词汇语义”机制还涉及对外部世界抽象的、结构化的表达方式(Coltheart et al.,2001)。此外,尽管民间心理学允许我的头脑中存在无限种对同一想法的不同表达方式(例如,脑海中各种“天使”或“云”的景象),但认知科学的基本框架规定,对于任一给定类型的认知机制,每个头脑只包含一种表达。大脑中可能同时存在一种形素-音素机制和一种词汇语义机制用于英语朗读,但根据定义,大脑不会同时包含两个哪怕差异微小的形素-音素机制。
因此,文化进化心理学认为独特的人类认知机制属于达尔文文化进化论的研究范畴。是认知科学而非民间心理学对认知机制进行了统一。在认知科学中,认知机制的定义是功能性的,也就是说,认知机制的特征与它所能处理的信息的种类,以及它用来处理这些信息的计算方法和表达方式有关。
二、遗传途径
基因遗传发生在父母和与他们具有血缘关系的后代之间,但从原则上讲,某一群体中的任意成员都可以从文化角度继承来自群体的其他成员的信息。文化传承的三条途径分别是纵向、斜向和横向(Cavalli-Sforza and Feldman,1981)。纵向传承是由父母到与其具有血缘关系的后代;斜向传承是从某个生物世代的个体到与其没有血缘关系或关系很远的下一个生物世代的个体(例如,传自学校教师、姑姑和叔叔);横向传承则发生在同一生物世代的个体之间(例如朋友、同事和兄弟姐妹)。任一特定文化特征都可以通过这些途径中的一条或这些途径的任意组合来传承,而且每一条途径的重要性可能不仅会随被传承的特征的性质不同而变化,还会随着所处文化背景的不同而发生改变。例如,在当代西方社会,宗教信仰可能会比技术技能更容易发生纵向传承,而烹饪技能在某一文化背景下可能主要通过纵向传承,但在另一种文化中则主要通过斜向途径传承。
与信念和技能(“谷”)一样,不同认知机制(“磨”)之间以及同一认知机制在不同文化中,对文化传承的三条途径的依赖程度是不同的。不过,“分布式”模式,也就是三条途径都很重要,只是发挥作用时所处的发展时段不同,很可能是极为常见的。以心智解读为例(见第7章)。在当代西方社会中,思想和情感认同能力的基础很可能是在婴幼儿时期通过与父母(纵向途径)或与父母同辈的其他成员(斜向途径)互动而建立的(Lewis,Freeman, Kyriakidou, Maridaki-Kassotaki and Berridge,1996)。但是到了学龄期,当孩子们相互谈论心理状态时,或者到青春期和成年期,当人们继续对心理进行“现场”讨论并阅读小说(Kidd and Castano,2013)时,理解能力的发展则主要受同龄人(横向途径)和没有血缘关系的年长者(斜向途径)影响。
和心智解读一样,分布式模式很可能是社会认知机制中最为常见的形式,因为这些机制不仅是通过社会互动获取的,还会在整个生命周期中通过社会互动被使用和传播。例如,在重视心智解读的文化中(Duranti,2008),成年人在评论他人的思想和动机的时候就是在传播他们的心智理论。因为心智解读同时具备调控和预测功能(McGeer,2007),这些传播行为很可能会对听众的心智理论进行微调,从而增加同一社会群体中各成员所持有的心智理论的相似性。相反,因果逻辑——一种表达物理对象间特定类型的互动的机制——的发展或许依赖社会互动,但是因果逻辑与心智解读不同,对它的使用和传播不会像心智解读那样广泛存在于一生的社会互动中。因此,我可以有一个非常独特的从父辈或老师那里继承而来的因果逻辑机制,这一机制的运作方式对于那些每天与我接触的人来说是看不见的——我很少在身边有同伴时使用它,即便使用也不做评论,因此,这个因果逻辑机制不会由我传递给相识的人。
分布式传承通常会减少群体的内部变异。群体中的每个成员在逐渐变得相似的同时又逐渐不同于其他群体的成员。因此,当某种认知工具在某群体内以分布式的方式实现文化传承时,并且当该工具的成功取决于它所处的社会背景时,社会群体层面的适应反应才可能出现。不过理论上每个头脑中只存在一种表达工具,具有最强适应性的是最能够深化社会群体目标的认知工具。发生变异的认知工具的适应性可以通过对大部分或全部成员头脑中都具有该变异工具的群体的数量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与大多数或全部成员具有其他工具的群体的数量进行比较(或只是比较不同变异在全部人口中所占的相对比例——见第9章)。例如,尽管每个头脑只包含一种心智理论,但一种“荣誉”心智理论——在这种心智理论中对侮辱进行报复的欲望是重要动机来源——的成功可以通过比较(假设其他所有因素都相同)大多数或全部成员都具有荣誉心智理论的群体的数量和大多数或全部成员具有荣誉在其中影响很小甚至没有影响的心智理论的群体的数量来衡量。
纵向传承占主导的情况往往发生在如下情形中:某一认知机制的发展几乎完全依赖婴儿时期的社会互动,并且在文化上婴儿几乎只与亲生父母互动。原则上讲,一个纵向传承的认知工具的适应性可以通过比较具有该变异的人的后代(或“婴儿”)的数量和具有其他变异的人的“婴儿”的数量进行评估。换言之,认知工具的文化适应性与其持有者的生物、生殖适应性是一致的,个体而非社会群体才是适应的系统。
许多专业技能(“谷”)是通过斜向方式进行文化传承的。例如,在中世纪的欧洲,类似玻璃制造、石刻和皮鞋定制等手工技术都是通过师徒关系进行文化传承的,其中师傅是与徒弟的父母同辈的人。这种文化传承并不是本书所关注的重点,因为从进化心理学角度笼统地讲,文化进化心理学主要关注独特的人类思维起源,即以某种形式存在于如今的全部或绝大多数成年人中,却不存在或仅作为初始形态存在于非人类动物中的认知过程。它专注于那些让人类如此独特的、构成人性的认知过程(Samuels,2012;见第9章)。这类认知过程的变化形式,例如,略有不同的表示空间的方式以及不同的心智理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坎贝尔理论中的第一个要求提醒我们的,变异是自然选择进化论的三个“要点”之一。仅存在于少数人中的认知类型,比如掌握皮鞋定制或微积分所需要的认知类型,不属于文化进化心理学的核心领域。这种只存在于少数人中的人类认知被纳入核心领域的前提是它们像识字能力一样,在近几十年全球人口中的普及率迅速提高。
三、遗传机制
遗传机制是达尔文选择论的关键要求。其中必须有可“保存和(或)传播被选中的变异”的相关机制(Campbell,1974),即可以使后代与其父母相似的机制。在遗传进化中,这类机制主要与DNA复制相关;在文化进化中,这类机制通常被称为社会学习机制(Boyd and Richerson,1985;Richerson and Boyd,2005)。某人通过学习从其他人那里获得某种行为或观念(“谷”),这样的社会学习经历在日常生活中是无处不在的,就好像我通过注意到你避开某种蘑菇的行为学会了怎样避免食用这种蘑菇,或是你告诉我如何揉面团做面包,又或者你给我讲述了希格斯玻色子这个理论概念。将这些社会学习经历和事件描述为“复制”或“传输”会给人留下社会学习完全类似于基因复制这样有误导性的印象,现在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社会学习几乎从来都不是一个仅仅将信息汇集后再对其进行简单复制和移动的过程。某些被界定为“文化学习”的社会学习,允许观念和行为以足够的保真度被传承下来以供选择,但它们无法以像DNA的复制机制那样完成传承功能。相反,就像我们将在第4章至第8章中看到的那样,允许某人从其他人那里学到某种观念或技能,并能够将其保存足够长的时间从而传给第三方的心理学机制通常是复杂且间接的(Heyes,1993;Morin,2015;Sperber,1996)。
此说揭示了一种可能性,即认知机制(“磨”)的特征得到文化传承的方式可以与观念和行为(“谷”)相同。某种认知机制当然不是一团可以在你的大脑中复制、经空气传播然后被完整植入我的大脑中的信息。但如果“谷”无法被复制,也同样没有理由认为“磨”可以被复制。相反,我们认识到,某些类型的社会互动,有时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与很多对象进行互动,会逐渐塑造一个孩子的认知机制,使其与周围的人相似。在第1章中讨论的阅读行为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我们每个人都承认,儿童通常是被教会如何阅读的,识字训练可以生成新的神经认知机制,而我们并没有通过遗传继承任何特定的用于发展这些机制的倾向。文化进化心理学仅将注意力集中在:识字训练是一系列在正式和非正式场合下进行演示、发出指令、做出反馈和给予鼓励的社会互动,而且这些社会互动不但会形成对技能(“谷”)的继承,也会促成对认知机制(“磨”)的继承。如果通过在每个孩子的大脑中植入一枚“阅读芯片”来完成识字培训,那么阅读行为的文化传承将更像是瞳孔颜色的遗传,但这在保存和(或)传播被选中的变异方面并不一定是一个更有效的传承机制(Campbell,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