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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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遍性

据估计,历史上出现过50万种人类语言(Pagel,2000)。今天世界上有5000 ~ 8000种语言在使用。在这些现存的语言中,只有大约10%有详细记录。尽管如此,在比较语言学方面的研究已经揭示出惊人的语音(包括手语)、形态、语义和语法(Evans and Levinson,2009)多样性。例如,有些语言没有副词;有些语言没有形容词;有证据表明,有些语言中名词和动词之间没有太大差别(Jelinek,1995)。此外,除了四大词类(名词、动词、形容词和副词)以外,有些语言还有其他主要的词类,而这四大词类是印欧语系的特点。其中一个附加类的成员,即拟声词,通常以一种综合的方式编码某一事件的跨通道感知特性,例如蒙达里语的“ribuy-tibuy”,指的是“胖子的臀部在走路时摩擦在一起的声音、视觉或动作”,“rawa-dawa”意思是“突然意识到你可以做一些应受谴责的事情,而且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感觉”(Osada,1992)。更普遍的是,埃文斯和莱文森(Evans and Levinson,2009)从比较语言学中发现了证据,对所有语言的共同点提出了质疑。除了所有语言都有四大词类的提议之外,还包括声称每种语言都有:(1)主要短语类别;(2)短语结构规则;(3)线性顺序规则;(4)动词词缀;(5)助词;(6)词素;(7)数字;(8)疑问词移位,即允许疑问词,例如谁、什么、哪个,出现在句子的开头。

因此,比较语言学所产生的图景乃是语言具有丰富多样性的表征之一。大量的证据对“所有语言都有X”这种形式的各类主张提出了挑战。这张图消除了这样一种现象,即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大多数人都能够通过“语言普遍性”理解:除了那些定义什么是语言(例如,离散性、随意性和生产力)的特征之外,所有语言都有共同的特征。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鉴于语言进化的基因解释是建立在“普遍语法”的基础上的,缺乏所有语言的共同特征并不意味着文化因素比基因因素更重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文化进化论并不能预测所有维度上的多样性,或者换句话说,它并不禁止普遍性。这可能表明,所有语言都具有某些特征,因为它们都从文化上继承自同一种原始人类语言(Cavalli-Sforza,1997),或者因为每一种人类语言的文化进化都受到相同的领域一般性认知来源、交际目的和交际渠道的制约(Tomasello,1995)。因此,在对“传统的普遍性”的直截了当的理解中,它们可能是由文化传承的信息和(或)领域一般性的遗传信息导致的。它们不一定是天生的语言知识。其次,基因解释的支持者,更普遍的是普遍语法的支持者,并没有直接使用“语言普遍性”这个术语。对他们来说,重要的语言普遍性是普遍语法的定义特征;通过基因遗传的语言信息使它们成为可能。或者,换句话说,它们是基因遗传的思想语言的特征,而不是自然语言的特征(Berwick and Chomsky,2015)。这种意义上的“普遍”不需要在所有或者甚至是在最自然的语言中出现,并且在所有语言中都出现的特征并不必然具有普遍性(Boeckx,2006;Chomsky,1965;Pinker and Jackendof,2005)。

这种关于语言普遍性的构成的观点使得用认知科学家认可的方式检验语言的普遍性成为可能。对经验测试的豁免最生动的例子涉及句法递归,这个特征是乔姆斯基一贯认为的普遍语法的核心组成部分。来自比较语言学的数据表明,递归在几种语言中是极其有限的,实际上,一些数据表明,它至少在一种情况下不存在:亚马孙语言皮拉罕语(Everett,2005)。尽管如此,语言进化的基因解释的支持者们并不受此影响(Fitch, Hauser and Chomsky,2005)。他们没有一个公认的语言普遍性的列表,也没有一套公认的普遍性的标准,但是遗传解释的支持者一致否认,一个特征的普遍性取决于它在自然语言中的分布。

二、关键期

对于大多数成年人来说,学习第二语言是很困难的。我们通常需要花费无数个小时的努力来吸收词汇、习语和语法规则,然后才能在实际生活中流利使用它。乍一看,通常掌握第二语言所要付出的努力似乎对语言的遗传解释不利。如果天生的语言学知识让掌握第一语言变得如此容易,为什么它不也把风吹向第二语言学习的风帆呢?然而,基因解释的支持者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们认为语言学习是一个“关键期”现象(Lenneberg,1967;Pinker,1994)。受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印刻和鸟鸣学习研究的影响,他们提出,基因使得普遍语法仅在发展的一段时期内可用于指导语言学习。窗口在出生后不久打开,在青春期前后关闭。因此,儿童和成人依赖不同的机制进行语言学习,而且,在成年后学习一种语言时,很少达到像儿童时期学习时的掌握程度。

语言学习是由基因安排的一个关键期现象,这一说法存在许多问题。第一,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即使在典型的涉及印刻和鸟鸣的案例中,从易学到难学的转变也通常依赖经验,而不是基因(Michel and Tyler,2005)。第二,目前还不清楚在人类青春期发生的普遍语法的转换在繁殖适应性方面的优势是什么,特别是有迹象表明,双语或多语言的掌握很有可能是人类所特有的能力(Evans,2013)。第三,人们普遍接受的“野孩子”文学作品暗示了人类在青春期之后就无法正常习得母语的观点,事实上这个观点是不足以被“野孩子”的案例解释的,因为这其中所涉及的儿童大多都遭受了多种形式的资源剥夺和虐待,而不仅仅是缺乏语言的输入(Skuse,1993)。第四,对移民的研究表明,他们对新语言的使用的熟练程度与在青春期之前或之后接触语言无关,而与他们接触到的新语言的数量有关(Birdsong and Molis,2001;Flege, Yeni-Komshian and Liu,1999;Hakuta, Bialystok and Wiley,2003)。第五,最近的研究表明,以前的研究高估了第一和第二语言使用者在熟练程度上的差异。大多数第一语言能力的评估是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中进行的。当接受测试的第一语言使用者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时,他们中的许多人比第二语言使用者更难以理解语法复杂的结构、被动语态和使用全称量词“每个”(every)的句子(Dabrowska,2012;见下文)。第二语言学习者很少获得典型的音韵学训练——学习辨别语音有关键期(Werker and Hensch,2015)——但音韵学与普遍语法几乎没有关系。此外,第二语言使用者的发音很少能和母语人士完全一样,这可能是因为一种天生的对范畴感知的领域一般性倾向(Chang and Merzenich,2003;Cowie,2016),和(或)在第一语言学习过程中形成的音韵表征的重用(Christiansen and Chater,2016)。它不一定是由基因遗传的语言特定信息造成的。

因此,关键期的争论并没有产生证据来支持语言进化的文化解释胜过基因解释这一主张。从历史上看,这场争论可能看起来像是基因解释的失败。它试图通过假定语言学习的关键期来解决问题,但由于上述原因,解决方案没有奏效。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但它现在并没有告诉我们基因或文化解释哪一个更可能是正确的。不管怎样,它们都可以解释相关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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