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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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姜太史所言虽短,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龙堆下有龙肉可吃,但忌讳说吃的是龙肉。所以后面蒲松龄评论说“实不谬也”包括这两个方面的内容。站在现代人的立场,这两个方面的内容都极为荒谬,极不可信。
按照《聊斋志异》一般的引述模式,是不应在结尾赘言“实不谬也”之词的。此篇的“画蛇添足”的用意,颇耐人寻味。
世上有的事能说不能做,有的事做了不能说。所谓做了不能说,往往是或者给自己留面子,或者给对方留面子,这就是所谓“忌讳”。可以吃龙肉但不能说,这大概是中国式的忌讳吧。
【正文】
姜太史玉璇言¹:龙堆之下²,掘地数尺,有龙肉充牣其中³。任人割取,但勿言“龙”字。或言“此龙肉也”,则霹雳震作,击人而死。太史曾食其肉,实不谬也。
【注释】
¹姜太史玉璇:姜玉璇,姜元衡,字玉璇,祖籍莱阳,后流落即墨。顺治己丑年(1649)考中进士,曾任内翰林国史院庶吉士、宏文院编修、内翰林宏文院侍讲、江南主考等职。后以腿疾乞休。见同治《即墨县志》。太史,明清两代习称翰林为“太史”。
²龙堆:古西域沙丘名。汉扬雄《法言·孝至》:“龙堆以西,大漠以北,鸟夷兽夷,郡劳王师,汉家不为也。”李轨注:“白龙堆也。”
³牣(rèn):满。
【译文】
翰林姜玉璇说:在白龙堆沙漠下面,掘地数尺,下面堆满了龙肉。任凭人们随便割取,只是不能说出“龙”字来。如果有人说“这是龙肉”,就会霹雳大作,击死这个人。姜翰林曾经吃过这种肉,确实不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