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认识各首要原则的新说明
哥尼斯贝格的伊曼努尔·康德硕士蒙最著名的哲学系首肯为被接纳入该系
将于9月27日8—12时在哲学教室举行的公开讨论中为本文答辩
辩护人:普鲁士海里根贝尔的克里斯托夫·亚伯拉罕·博尔查德,神学教师
提问人:哥尼斯贝格的约翰·戈特弗里德·默勒,神学系大学生
哥尼斯贝格的弗利德利希·海因里希·萨穆埃尔·吕秀斯,法律候补生
哥尼斯贝格的约翰·赖因霍尔德·格鲁贝,法律候补生
科学院版编者导言
库尔德·拉斯维茨(KurdLasswitz)
眼下这篇论文是为1755年9月27日的公开讨论奠定基础,康德通过这次公开讨论谋求在哲学系举办讲演的权利。它(于1755年)在哥尼斯贝格的J.H.哈同那里以四开本出版,除了扉页之外包括38页。扉页的背面有并非出自康德而是出自辩护人博尔查德的献词:
尊敬的、至为高贵和至为杰出的先生,约翰·德·勒瓦尔德先生,至尊的普鲁士国王的最高军事统帅,皮拉威亚和梅梅尔要塞的至为权威的治理者,等级显赫的黑马驹的至为相配的骑手,步兵军团至为警觉的司令官,无可比拟的英雄,自己至为仁慈的主人和保护人,谨以完全忠诚的和谦恭的心情使这几页纸成为对以诸多榜样展现出的仁慈的感恩和负有义务的心灵之信物。至为恭顺的仆人克里斯托夫·亚伯拉罕·博尔查德。
哲学系的档案包含着如下几条与这部作品相关的登记:第Ⅴ卷,193页,“下面所写已经呈交主任和副主任裁断”,作为第20条是:“康德硕士为被接纳的论认识各首要原则的形而上学答辩论文”;194页,“本学期所做的答辩论文”,第3条:“伊曼努尔·康德硕士为被接纳入哲学系而辩论形而上学认识各首要原则的新说明。辩护人克里斯托夫·亚伯拉罕·博尔查德,9月27日”。
关于博尔查德和标题上所列举的提问人,除此一无所知。
我们的版本以原版的文本为基础。康德自己在结尾纠正了其中所包含的一部分印刷错误,其余的印刷错误部分地在尼克罗维的版本(1807)中被清除,绝大部分由哈滕施泰因注明。
再版在康德生年未出版。
设计的理由
我打算对我们的认识的各首要原则像我期望的那样作出澄清;由于我想用尽可能少的几页纸来说明我关于这个对象的意见,我将尽力避免那些冗长的拐弯抹角,仅仅直陈各种论据的关键和核心,就像脱掉衣服那样放弃表述的幽默和优雅。即便在这件事情上,我把在有些地方背离一些著名人物的意见、有时甚至提名道姓地列举他们,视为我自己的职责,我对他们正直的判断理由却是深信不疑,以致我相信在此决不会败坏他们的功绩应享的声誉,决不可能对他们造成伤害。由于在这些意见中,每一位都是随自己的意行事的,而只要没有尖刻和争吵的欲望,经过审慎的核实来责难另一些人的意见也并不是被禁止的,所以我发现,在任何地方这都不会被判定为有悖谦恭和尊重的义务。
据此,我首先试图在更为谨慎的研究的天平上,对通常关于矛盾律至高的、无可争议的首要地位自信多于真实地所说的东西进行一番衡量,并在此之后简明扼要地说明在这篇文章中将更为正确地确立的东西。然后就充足理由律而言,我和你们将引证与更好地理解和证明它有关的一切,并说明似乎能够动摇它的种种困难,尽我平庸的天资用强有力的论据迎击这些困难。最后,我将迈出重要得多的一步,确立两条对于形而上学认识来说至少在我看来具有不容轻视的意义的新原则,它们虽然既不是初始性的,也不是最单纯的,但却因此而比其他任何原则都更便于运用,具有同样大的适用范围。何况,对于怀着这样的意图走上一条绝对没人走过的小道的人来说,犯错误跌上一跤是极容易的,我相信,善意的读者将以厚道的判断方法把这一切接纳入较好的类别。
第三章描述形而上学认识的两个从规定理由律得出的、富含结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