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亚的“朝贡”
中国知悉并试图领导的世界的边缘是广袤无垠、地形多样的中亚。众多的山脉把中亚分割成许多块,而沙漠则使中亚养活不了定居的人口。中亚的人民多居住在河谷,依赖贸易和绿洲中的农耕为生。在河谷以外的地区,只有游牧民族能够生存,他们在半荒漠地区的稀疏草地上放牧牲畜。
中国与中亚有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26年,当时张骞从中亚返回中国,他是奉旨前去与匈奴结盟的使者。[4]有几个时期,如汉朝(公元前206—220年)和唐朝(618—907年),中国的实际军事控制区域扩展到了中亚,但到了元代(1234—1368年,蒙古人统治时期),潮流逆转,中亚的官员、商人、技师和手工业者在蒙古人的保护下蜂拥来到中央王国。1368年,明王朝把蒙古人赶出中国,中亚官员随蒙古人离去,但元朝的国际化特征给明朝初年的中国留下了印记。在这个新王朝建立后的60多年中,中国宫廷进行了史无前例的大范围探索世界的行动。著名太监郑和率领的海上远征队伍举世闻名,而在中亚,中国的使团也横跨大陆,来到撒马尔罕、布哈拉、安德胡伊、赫拉特等遥远的城市,甚至到了波斯的设拉子和伊斯法罕。
官修明史为派遣这些中亚使团给出的理由,是永乐皇帝希望“远方万国无不臣服”[5]。换言之,皇帝也许在竭力“把所有已知的世界纳入中国的朝贡体系”[6]。如果是这样,有趣的一点就是(正如我将进一步揭示的):永乐皇帝在1418年就愿意为中国的世界秩序观的基础——他在世界上的宗主权——而采取妥协措施了。毫无疑问,向中亚派遣这些耗费巨大的使团有着各种各样的动机和利益:名誉、军事情报、贸易利润等。与这些动机和其他动机(仍需我们进一步探索)混杂在一起的是:明朝宫廷对某些中亚商品特别感兴趣,尤其是马。无论如何,中国人与中亚交往的兴趣超过中亚人与中国人交往的兴趣。
西方人早就知道,中国人的习惯是为对外贸易找到一个官方的立足点。明朝普遍禁止私人前往中亚从事商业贸易[7],虽然不法中国商人在社会剧变时期(此时官方使团不能自由通行)确实在从事一些非法贸易活动[8],而且人们有理由怀疑,和平时期也有这种情况。然而,总的说来,对外贸易似乎是通过正常渠道进行的,也就是说,是按照“朝贡体系”进行的。自明朝以来,中国在其境内把外国仅仅视为藩属国,想到中央王国境内从事贸易的中亚商人必须得参加藩属国向皇帝进“贡”的外交使团才行。
“贡”是一个意思模糊的名词,它可以指进献给中国皇帝的所有东西,而不论进献者与皇帝是什么关系。“贡”涵盖的范围颇广,从皇帝向臣民正常收取的物品和税收,到那些不承认中国皇帝权威的远方统治者呈送的外交礼物,都称为“贡”。我们在阅读中国历史时必须时刻记得,被当作贡品收下的礼物并不一定是当作贡品进呈的。记载二者之间任何明显的区别对皇帝乃天下之主的说法是没有好处的。
明朝与中亚交界地区的那些绿洲小国的统治者们非常乐意遵守朝贡礼仪。朝贡使命是一项有利可图的事业,朝贡者常常希望(往往是一相情愿)明朝皇帝为他们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贸易利润也吸引着更遥远的国家。例如,据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记载,叶尔羌成了一个商业中心,“喀布尔的商队在这里解散,另组成一个去中国的新商队,[叶尔羌的]国王以高价出售商队的领导权,并授予[商队]首领在整个旅程中管辖所有商人的权力。”[9]西突厥斯坦甚至更遥远国度的商人们都被吸引前来参与贸易,由于人们都知道使节的身份是进入中国的前提条件[10]和获得中国提供的旅费补贴的凭证,所以他们很乐意拥有使节的身份。
中国当局乐于受到这样的欺骗。如果大臣们揭示出“藩属国”的真正本质,是有损于皇帝的声誉的。如果商人们不在边界的市场上出售商品而是把这些商品带到京城,宫廷肯定会挑选一些。结果,携带假冒委任状的假冒使团定期往来于中国宫廷。商人和大臣们都是与这个公开的秘密有关联的人[11],这些使团的贸易动机毫无秘密可言,因为呈递的“朝贡”奏表中往往罗列着希望交换的礼品清单。[12]据利玛窦记载,“中国人知道整个事情是一场骗局,但他们不在乎被欺骗。倒不如说,他们恭维皇帝的办法就是让他相信全世界都在向中国朝贡,而事实上是中国在向其他国家朝贡。”[13]如果说利玛窦有任何错误的话,那就是他相信皇帝本人是受欺骗的。
朝贡体系使中亚人有机会从事中亚贸易,但这项贸易被置于皇帝控制之下。中国的个体商人必须待在中国,而且,由于朝贡制度只允许“藩属国”臣民进入中华帝国,所以中国臣民就见不到不是中华帝国“臣民”的外国人:在中央王国,没有任何人向皇帝的旨意提出挑战。外国使节归国后极力赞美中国,为中国扬名(因为朝贡制度只接纳宫廷准备以奢华的规格接待的那些外国人)。另外,宫廷可以调节朝贡的频率以满足其需求。对中亚来说,与中国的关系意味着贸易;对中国而言,贸易的基础是朝贡。[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