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观念
在洪武皇帝致送明廷所知道的东亚、东南亚和南亚诸国统治者的信函或谕旨中,可以发现许多以历史为基础的主张。有一项主张是朝贡制度的核心,它被反复强调“: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无有远迩,一视同仁,故中国奠安,四夷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34]“一视同仁”指的是一种理想境界,皇帝不区别对待各国统治者——很像圣人把爱和仁施于所有的门徒。这些统治者不能与皇帝相提并论,但在皇帝眼中,这些统治者都是平等的。
上述主张有历史上的成例为其权威性做注脚。但从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的记述来看,中国人已认识到国家之间的关系存在程度不同的不平等。例如,乌孙王国虽然臣服于匈奴,与匈奴保持着“服属”关系,但是,它的地位比一些小国高,与它们保持着一种“役属”关系。此外,汉朝与匈奴保持着“昆弟”关系,有人从一开始即建议汉武帝与乌孙王国建立一种类似的兄弟关系。[35]后来,在南北朝时期,据记载波斯向北魏宫廷派来朝贡使团,大约同时,也向南方的梁朝宫廷派来朝贡使团。此时,南方把拓跋魏视为低等的“索虏”,即“编辫子”的野蛮人,而北方则蔑称南方的汉人为“岛夷”,即岛上的野蛮人。[36]在宋代,中国人与西夏人和朝鲜人之间也出现过类似的复杂情况。他们都向宋朝进贡,也向宋朝几乎不承认其平等地位的契丹辽和女真金等帝国进贡。[37]
然而,在明初出现了真正平等的例子。洪武帝在安南和占城的争端中谨慎地保持中立,这与忽必烈汗时期蒙古人的政策截然不同,当时元朝要求安南助其进攻占城。当洪武帝对离中国远和近的国家有所区分时,显然是考虑到远方来的使节路途遥远,而不是由于偏爱离中国近的国家。但是,一项包含普遍平等甚至宇宙平等准则的公平政策,实际上与中国的优势地位、资源和实力直接相关,也与皇帝的兴趣有关。尽管有言在先,明廷还是对其在东亚最近的邻国安南和朝鲜的内部事务表现出了直接的兴趣,还期待这两个国家遵从更高的行为标准。[38]另一方面,明廷在处理对日关系时,充满了威胁性和疑虑,对爪哇则冷漠相待。[39]当外国与宫廷内部政治发生丝毫联系之时(例如真相暧昧不明的丞相胡惟庸阴谋案,据说是他与日本和三佛齐的使节发起的),洪武帝并不认为这是天下致乱之源。他的反应纯粹是针对一种权力斗争的暴力反应,因为这种权力斗争威胁到了他本人对帝国事务的掌控权。[40]
关于公平的理想经常被用于为中国的强权利益服务。例如,1370年洪武帝派往浡泥(今文莱)的使节言辞激烈地指出,既然爪哇向中国朝贡,浡泥就没有任何理由只向爪哇进贡而不向中国进贡。只要依附中国,浡泥和爪哇在明廷就是平等的。正在浡泥的爪哇使节提醒其国王说,在苏禄入侵期间,正是爪哇人救了他。这位使节说,如果你效忠中国,你将失去我们。当苏禄人再次进攻时,你只能寻求中国帮助。然而,由于史书未载明的原因,浡泥国王至少在形式上临时转向中国。明朝档案记载说他“悟”了。然而,1370年以后浡泥未再向中国派遣使团,而在1408年,它还向爪哇遣使进贡。洪武年间(1368—1398年)爪哇至少向中国派出八个使团。浡泥也许认为,在确定得到明帝国的真正支持之前,继续充当爪哇的藩属国更为明智。当永乐帝(1402—1424年)表现出更为强悍的作风时,浡泥于1408年要求中国给予全面保护,同意做中国的“藩臣”(“境土悉属职方”)。年轻的国王还请求免除向爪哇进贡的义务,永乐帝宣布,爪哇应该免除浡泥的岁贡。[41]
当中国似乎准备通过陆军或海军支持某个国家认可公平主张时,这种主张就可能是令人信服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洪武朝和永乐朝有相当大的区别。在洪武时期,浡泥就是没有被说服的一个国家。另一方面,三佛齐定期派遣使团,寻求让中国保护它不受爪哇的侵犯。虽然三佛齐早已被爪哇“威服”(“役附”爪哇),但中国的承认将意味着它与爪哇是地位相等之国。爪哇人对此颇感愤怒,杀害了中国派到三佛齐的使节。洪武帝无力(或者不愿意)进行报复,三佛齐不久就被消灭了。[42]奇怪的是,将近20年后的1397年,洪武帝和大臣们想知道中国与暹罗以远国家间的关系中断的原因,决定致函三佛齐的统治者。信函经暹罗送到爪哇,再转给三佛齐。皇帝也许没有意识到,三佛齐王国已经不存在,爪哇尚未控制其在苏门答腊和马来亚的属国。有趣的是该函的语气和措辞。在斥责三佛齐粗鲁无礼和忘恩负义后,该函继续写道:“倘天子震怒,遣一偏将将十万之师,恭行天罚,易如覆手,尔诸蕃何不思之甚。我圣天子尝曰:‘安南、占城、真腊、暹罗、大琉球皆修臣职,惟三佛齐梗我声教。彼以蕞尔之国,敢倔强不服,自取灭亡尔。’”[43]这个声明与1371年洪武帝自己的诏令相抵触,该诏令说东亚和东南亚诸国将永远不受征伐(“不征之国”)。[44]
此函是展示武力的前奏吗?值得注意的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洪武帝在其统治的最后两年中,一直致力于检查明朝的边疆。他要求在北部边疆采取防范措施;谨慎地发动各种战役,平定西南地区各部落的反叛;警告安南不要干涉广西的事务;重新审定禁止沿海地区的中国人私自从事海外贸易的条例;向西藏和西部的其他国王或部落首领致送措施严厉的信函,要求他们定期遣使纳贡。1397年致三佛齐的信函发出不久,他得知朝鲜不宁,且不像以前那样恭敬,日本海盗——倭寇的袭扰较以往更加危险。[45]数月之内,洪武帝为国事宵衣旰食,不幸于1798年驾崩,享年70岁。在位期间,他不可能没有考虑过使用武力,面对许多威胁,帝国能否维持公平是令人怀疑的。
1397年的摇摆和忧虑与洪武帝1371年明确宣布政策时的态度形成强烈的对比,他当时坚定地宣布“: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征讨琉球,杀害夷人,焚其宫室,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为后世讥。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辟在一隅。彼不以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斜体为引者所加)[46]
1371年政策声明的强硬而务实的语气,与公平的形象和朝贡关系中使用的语言完全不同。1371年的声明和1397年的信函都提到“小”字,表明皇帝充分意识到,与北方暴烈且极具威胁性的游牧民族相比,东亚和东南亚各国一直是弱小的。在洪武帝当时的语汇中,公平对待各国是发挥中国实力的一种手段。只有当中国的实力和安全不受任何挑战时,公平才是令人信服的。在对浡泥的劝告、对安南和占城的告诫、对暹罗的赞扬和对三佛齐的警告中,皇帝强调公平的那种道德高调只是一种表面文章。但是,由于洪武帝已经宣布这些国家为“不征之国”,所以他无法确定他们是否看到表面文章背后的强硬手段。他的儿子永乐将不给他们留任何余地。
关于永乐朝的对外关系,已有许多论著问世,我在此只简单地勾勒一下主要的事件。在登基之初的1402—1405年,永乐仿效洪武成例,派遣使团到他所知道的每一个国家。他致外国统治者的信函解释了他登基之事(当然没有承认篡权行为),他的使节往往能成功地说服各国统治者派遣使团、携带史书所记载的所谓贡品来朝。从1405年开始,他派遣郑和率大批海军远至印度洋各国,及印度洋西海岸。关于这些远征的原因,人们给予各种各样的解释。有的人说是为了搜寻他的侄子(他篡夺了侄子的皇位),这种说法缺乏可信度;有的人说是为了扩张帝国的疆域,这种说法同样不可信。如此等等,众说纷纭。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任何一种单一的理由足以解释明朝何以耗费如此巨大的人力和物力进行此类远征。寻找宝藏(郑和的船只被称为“宝船”)、炫耀实力和财富、希望了解帖木儿(跛子帖木儿)和亚洲极西地区的其他蒙古人在做什么、扩大朝贡体系、永乐个人的虚荣自大和对荣誉的贪求、宫廷内外的权力斗争和政治事态,所有这些都可能是导致永乐做出此项决定的原因。[47]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是,永乐的行动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的世界秩序观或对外关系理论。
在开始阶段,与朝贡制度相关的语言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平的理想当然得到了明确的重申,郑和海军的行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真正做到了公平。由于确信人家不尊重明朝,郑和曾经惩罚过苏门答腊东北部苏木都剌的叛军首领,甚至惩罚过锡兰的国王。他也同样愿意惩罚巴邻旁(旧港)的华人首领。郑和的海军远征海外,不是出于外交目的,与汉代张骞著名的中亚之行或甘英的卡尔迪亚王国之行不同;他们也不是征服异国和发动战争的远征军,与汉代远征费尔干纳的李广利大军或班超的使团不同,也与唐代奉旨平定中亚诸国的高仙芝大军不同。郑和的远征并不仅仅是海军对早期通过陆路到西方的探险活动的模仿,他们也与确保传统中国边界的任何努力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是在事先没有警示的情况下被派出去的。七次远征之后,他们又被无条件召回。[48]这些海上远征的决定似乎不可能是随意做出的,绝非永乐帝心血来潮的结果。在官方层面,这些远征行动的直接结果是把大批新国家纳入了朝贡体系。这些远征难道不是努力扩大朝贡体系并使之成为世界秩序的组成部分的必然结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