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越与平等
我已经指出,中国人怎样坚持其民族优越性的信念,远比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更引人注目。他们坚持这种信念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时刻不忘本民族历史的重要性和实用性。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可以说,关于其国两千年或者一千年前的对外关系的记述,到今天还能栩栩如生呢?
传统中国对待异民族的态度常常被描述为是以等级原则为基础的。我认为,这样理解朝贡制度是不合适的。更为重要的是优越性原则与安全性原则或不可侵犯性原则的结合。由此观之,即可看清楚,体现中国优越论的制度并不像19世纪的学者们所说的那样缺乏灵活性。虽然这些制度反映了中国优越论,但它们同时也反映了数百年来形成的观点,即所有外国在中国人眼里都是平等的,应该一视同仁。这个观点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显然是个神话,但同样明显的是,现实从来没有对这个神话提出持续性挑战。在19世纪,中国被迫“进入国际社会”。中国加入了所有成员都平等(至少理论上如此)的一个国际体系。事实上,中国很难不认为自己在这个体系中是一个不平等的成员。中国屈服于强权是一种理性的决定,西方列强对此表示赞赏,但是,人们经常怀疑,这是否仅仅是一个策略性的决定;中国人是否真的相信在国际关系中确实存在平等。这种怀疑部分解释了人们今天的担忧:一旦得到机会,中国人可能希望回到他们长期珍视的传统,即对所有外国一视同仁,但把它们一律置于不平等和低于中国的地位。
现代的理念认定平等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是一种常态,它使我们认为,国家之间的任何不平等关系都是对这个常态的背离。它还使我们以怀疑甚至憎恶的眼光来思考任何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但我们同时也相信,国家间的平等只有在当今以民族—国家政治学说为基础的世界上是现实的和公正的。有一点很重要,即目前国际关系中的平等理论,来源于欧洲开始扩张之前各个国家在封闭的基督教—欧洲文明世界中的竞争;20世纪之前,这种平等只被运用于有限的环境中。历史学家不认为这种平等观念是能够不证自明或长久保持的。他们不能忽略这样的事实:过去的所有外交关系都曾涉及程度不同的平等和程度不同的不平等。他们也不能不看到,这两种情况不仅是由实力和财富决定的,而且是由地位、态度和政治策略决定的。如果我们承认,不平等关系实际上是历史上的常态,那么我们就会很容易理解中国传统的对外关系。我们还应当看到,中国人认为本国最优越,这并不是一个独特现象。真正独特的是长期以来中国的统治集团能够在不抛弃中国优越观的情况下,经常性地在宣扬神话与接受现实之间左右摇摆。
当共产党中国变得与当今世界最强大的国家一样强大时,它将如何做?关于这个问题,人们已经做过许多思考。如果它坚信中国优越论,它就有可能通过深入研究本国历史来探索其未来将要扮演的角色。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围绕着连续性和变化展开,结果似乎倾向于这样的观点:中国人将回归他们的一些传统。但是,两派的观点截然不同:一派认为这样的回归将导致中国在将来发动对外侵略,另一派则说,传统虽然是自傲自大的,却是和平的和中立的。显然,我们不能脚踏两只船。“中央王国”之名是指中国试图从中心位置控制其他国家呢,抑或仅仅是对中国文化成就的一种宇宙论阐释呢?本文想说明,两种观点都解释不了中国的对外关系史。朝贡制度是展示“权威和实力”及对外传播中国统治原则的结果。朝贡制度经过了长期演化,从明初到清末,其最后阶段的发展历程是由过去的传统和当时的社会条件所决定的。中国人往往不愿意改变现状,即使愿意改变,速度也很慢,他们的改变常常局限于旧的制度框架中。但是,我们没有任何理由相信,他们目前和将来的态度将不取决于他们对目前和将来的挑战所作的反应。中国人已经显示了他们调和神话与现实的能力,也许他们还能发现,新神话将更有利于他们实现目标。
【注释】
[1]王赓武,吉隆坡马来亚大学历史学教授。他先后就读于南京国立中央大学和新加坡马来亚大学,并于1957年获得伦敦大学博士学位。1964—1968年,他担任亚洲历史学家国际学会主席和《皇家亚洲学会马来亚分会学报》名誉编辑。他著有《南洋华侨简史》(1959年)、《南海贸易:中国人在南海早期贸易史》(1958年)、《五代时期华北的权力结构》(1963年),编有论文集《马来西亚》(1964年)。
[2]《明太祖实录》(又称《洪武实录》),台北影印版,1962年,卷26,第10—11b页。
[3]著名者有刘基和宋濂,均为浙江人,1360年入幕。见《明史》卷128,第1—13页。文中提到的11月谕旨乃宋濂所写。有所作为的其他儒士有陶安,1355年入幕;詹同,1364年入幕。见《明史》卷136,第1—5页。大多数儒士都在李善长手下工作,他是1354年投奔开国皇帝朱元璋的,以支持法律手段闻名。见《明史》卷127,第1—5b页。
[4]《明史》卷128,第9—10b页;卷136,第3b—4b页。关于洪武朝前三年(1368—1370年)的情况,参阅《明太祖实录》卷29—59《;国榷》第1册,北京,1958年,卷3—4,第352—436页;《明通鉴》,北京,1959年,卷1—3,第168—263页。
[5]《元史》卷208—210记述列国,卷1—9记述蒙古军事成功的背景。
[6]有意思的是,洪武皇帝清楚周王朝的中心地位,知道鲁、晋和齐为汉人之国,楚和吴是异族之国,他要求在新编纂的关于春秋时期历史(公元前722—前481年)的著作《春秋本末》(傅藻编纂于1379年)中保持这一格局。这样做是要彰明“所以内中国而外夷狄”。见《明太祖实录》卷125,第3b—4b页。《春秋本末》未留存于世,但《明史艺文志·补编·附编》(共2册,北京,1959年)中有节录,虽然内容稍异,见第22、153、383、787、1201页。作者又署名为孔克坚,乃孔子后裔,但《明史》卷284第1—2b页说他死于1370年,而《明太祖实录》写得很清楚,该书完成于1379年。
[7]《尚书》卷6“禹贡”各页。另外参阅本书第52页注2。《左传》中也很多次提到“朝”、“贡”和“献”,但很少详述,除了强调大国与小国之间的适当关系之外。例如,《左传》(2卷本,收入《十三经注疏》,1815年版)卷18,第18b页;卷20,第9页;卷29,第4页;卷30,第14、15页;卷34,第3b、4b页;卷40,第23b页。
[8]唐代史学家刘知几考察了“论”和“赞”的起源,论述了“论”和“赞”的用法,见浦起龙编《史通通释》(2册,国学基本丛书版)第1册,第52—54页。他批评一些史学家行文冗长、重复,沉溺于华丽的辞藻。我承认这些“论”、“赞”有不足之处,但是我的研究将表明,它们有助于我们看清楚数百年来史学家态度的变化。关于这个主题,宋晞新近所作的探讨和他的论赞汇编《正史论赞》(4册,台北,1954—1956年)是最有参考价值的。
[9]《史记》卷110、113、114、115、116记述长城以北的匈奴、华南、北越、华东南(浙江和福建)、朝鲜和满洲、西南地区(四川、贵州和云南)的史实。卷123记述大宛(费尔干纳)和中亚其他国家的史实。
[10]这些是在《史记》相互关联的6章及全书其他部分见到的意思相同的词汇的例证。关于中外关系的另外一些重要词汇有:宾服;服属、羁属、臣属;内乡、内属、内臣、纳贡职;外臣。
[11]《史记》卷110,第12b—21b页。参考司马迁对侵略南越和东越政策的默许态度,见《史记》卷113,第9b页;卷114,第5页。另外参阅本书中铃木中正教授的论文。
[12]《史记》卷123各处。
[13]《汉书》卷94B,第3a—3b、31a—31b页。
[14]《汉书》卷94B,第28b—32b页。这篇“赞”气势磅礴,值得仔细研究。我只想请大家注意班固对董仲舒的批评,及他对萧望之和侯应所提建议的赞同。他对赞成“和亲”的士大夫(缙绅之儒)和主张“征伐”的武将(介胄之士)都做了率直的评论,批评他们都是“偏见一时之利害,而未究匈奴之终始”。
至于班固的长期史观,他依据《尚书》和《春秋公羊传》,得出结论认为,华夷之间的鸿沟是难以弥合的,双方间的任何关系都没有意义。他还建议当外国寻求与中国建立关系时,以“羁縻”政策应对之。
[15]公元三四世纪就有一些人试图撰写后汉历史,相关资料是为人熟知的。然而,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他的“论”和“赞”反映的是他自己或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观点,而不是来自前人。《后汉书》卷85—90,特别是卷87,第40—42页;卷89,第33b—38页;卷84,第20a—20b页。
[16]《宋书》卷95,第51—54页;卷95—98各处。
[17]《宋书》卷97,特别是第29—30页。
[18]《隋书》卷81,第16a—16b页;卷83,第17b—18页;卷84,第21b—23页。
[19]《晋书》卷97,第12—13页;“载记”前言,卷101;卷103,第13b—14b页;卷107,第11b—12b页;卷111,第10—11页;卷115,第10a—10b页;卷119,第8a—8b页;卷121,第9a—9b页;卷122,第13a—13b页;卷124,第11a—11b页;卷125,第14a—14b页;卷126,第11b—12页;卷128,第8b页;卷129,第7a—7b页;卷130,第9页。《晋书》编撰者把夷狄定义为不信奉“仁义”和不尊崇“名教”的人。在中国的“德”衰微或“废弛”的时候,他们就揭竿“反叛”。
[20]《南史》卷80,第18b页。
[21]《周书》卷50,第17b—18b页。
[22]《旧唐书》卷194B,第8b—9页;卷195,第14b—15页;卷196B,第16a—16b页;卷197,第10b页;卷198,第18页;卷199B,第14b页。《新唐书》记述外国人的部分的序言(卷215A,第1—3页)以较长的篇幅就中国对外国人的政策做了历史分析。另外参阅卷215B,第10页;卷216B,第9b页;卷217B,第13a—13b页;卷219,第11页;卷222B,第7b页;卷222C,第22页。
[23]《旧唐书》卷197,第10b页。
[24]《新五代史》卷72,第1页(记述外国人的三卷内容的序言)。
[25]《元史》卷41,第1b、7a—7b页;卷139,第12b—13页。另外参阅《宋史》和《金史》收录的阿鲁图的奏折,以及《辽史》收录的脱脱的奏折。
[26]《宋史》卷485,第1—2页;卷486,第25—26页;《辽史》卷115,第10b—11页;《金史》卷134,第12—13页;卷135,第8b页。
[27]《明史》卷320—332记述外国人事,各卷之前甚至没有像下述各卷之前那样写序言:卷281—309之循吏、儒林、文苑、隐逸、列女、宦官、阉党列传;卷310—319之四川、云南、贵州和广西土司列传。
[28]华南的“闽国”和“南汉国”始建于10世纪初,由此开始,历经北宋、南宋直到元朝和明朝,中国与东南亚的贸易关系得到了显著的发展。参阅周去非《岭外代答》;赵汝适:《诸蕃志》;汪大渊:《岛夷志略》。
[29]《宋史》卷485,第1页。
[30]《宋史》卷488—489;卷45,第10页;卷488,第18b页。
[31]参阅夏德和柔克义翻译的《诸蕃志》及注释;《赵汝适》(圣彼得堡,1912年)。
[32]《元史》卷209,第1b—19b页。
[33]《元史》卷209,第9b—18b页;卷210,第6b—14、16—18页;卷162,第10—17b页。
[34]关于这种观点的另外一些例证,参阅《明太祖实录》卷37,第22a—22b页;卷44,第5b页;卷47,第5页;卷71,第3页;卷126,第5页;卷134,第3页。
[35]《史记》卷110、123。
[36]《宋书》卷95;《魏书》卷97—98和《南齐书》卷57使用的都是“魏虏”。
[37]《宋史》卷485—487;《辽史》卷115;《金史》卷134—135。
[38]《明太祖实录》卷37,第22a—22b;卷43,第3a—3b页;卷44,第5b—6页;卷46,第1—2页;卷47,第3b—4页;卷51,第8b—9页;卷67,第4b—5页;卷128,第5a—5b页;卷133,第6b—7页。参阅关于朝贡频次的论说,《明史》卷324,第15a—15b页。
[39]《明太祖实录》卷39,第2—3页;卷50,第7a—7b页;卷68,第5b—6页;《明史》卷324,第21、25b—26b页;卷325,第1b—2页;《明史稿》(台北,1962年)第7册,“列传”,卷199,第1b页。
[40]《明太祖实录》卷129,第1—2b页;卷202,第3—5页;《明史》卷308,第2b—4页;卷322,第4b页;卷324,第26页;《国榷》卷7,第581—583页;卷9,第708—710页;《明通志》卷7,第369—372页;卷10,第480—482页。
[41]《明史稿》第7册,“列传”,卷199,第1b页;《明太祖实录》卷67,第6b页;《明史》卷325,第1b—5页。
[42]《明太祖实录》卷134,第3页;《明史》卷324,第21、25b页。
[43]《明太祖实录》卷254,第6—7页;《明史》卷324,第25b—26b页。明廷认为,既然三佛齐归爪哇“统属”,就应该听命于爪哇人。这表明明朝官员在向东南亚传播他们那种松散的宗藩关系观点。他们不难相信,某个藩属国也有可能变得很强大,在继续充当藩属国的同时阻断海上交通。他们采取这种态度,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爪哇的宗主权是以传统的主从关系为基础的,而不一定是以实力为基础的。
[44]《明太祖实录》卷68,第4a—4b页;茅瑞征:《皇明象胥录》(北平,国立图书馆版),第4页所列各国。
[45]《明太祖实录》卷246—257;《国榷》第1册,卷766—783。
[46]《明太祖实录》卷68,第4b页。
[47]关于这些伟大的航海行动,伯希和、戴闻达的西文研究是最权威的,其文见《通报》第30—32、34、38和42卷。赖肖尔、费正清著《东亚:伟大的传统》(波士顿,1960年)第321—325页和傅路德著《中国人民简史》(伦敦,1957年)第190—195页对相关资料做了清晰的梳理。全面研究大航海的中文著作是郑鹤声著《郑和遗事汇编》(上海,1948年)。台湾新近出版了一些专著和论文。
[48]1403—1405年明朝对印度洋做了一次预备性“远征”,永乐于1403年8月25日、10月1日和10月28日三次谕命使团远赴印度,参见《永乐实录》卷22,第2b页;卷23,第3页;卷24,第5b页。这些使团可能是一起出发,经爪哇和满刺加赴印度的。不过,这次远征不能被视为后来七次远征的序曲。
[49]《永乐实录》卷12A,第7页;卷47,第4页。在《永乐实录》卷86第1b页的措词更明确:“无间内外,均视一体。”另外参阅《明史》卷325,第3b页。洪武帝也使用过“华夷无间”中的“无间”二字,见《明太祖实录》卷53,第8b页。
[50]《明太祖实录》卷47,第5b页;卷48,第4b页;卷49,第2a—2b页;另有1375年罗列的国家,见《明太祖实录》卷97,第1a—1b页(参阅本书第50页注1)。
[51]《明太祖实录》卷51,第7a—7b页;卷52,第5—6页;卷53,第1—2b页;卷53,第6b—7页。
[52]到1375年有山川河流列入名录的域外地区(以距离中国各省的远近为基准)如下:
有趣的是浡泥和爪哇分列二处,《洪武实录》卷97,第1a—1b页;另外参阅《明史》卷325,第2页。
[53]《永乐实录》是主要的资料来源。其他重要的资料有:《明史》卷6—7和卷323—326;《明史稿》,“列传”,卷197—200;《皇明象胥录》卷4—5;《国榷》卷13—18。
[54]关于柬埔寨,参见《永乐实录》卷22,第2b页;卷44,第5页;卷149,第2b页。关于其他国家,参见《永乐实录》卷22,第2b页;《明史》卷325,第1b页;卷324,第26b页。
[55]《明史》卷304,第2b—5b页;郑鹤声:《郑和遗事汇编》,第79—111页;《永乐实录》卷24,第5b页;《明史》卷325,第6页。
[56]王赓武:《中国与满剌加关系的开端,1403—1405》,收入J.S.巴斯汀和R.罗尔芬克编《马来亚和印度尼西亚研究》,牛津,1964年,第87—104页。
[57]《永乐实录》卷47,第4a—4b页。
[58]关于日本,参见《永乐实录》卷50,第4—5b页;关于浡泥,参见《永乐实录》卷86,第1—2b页和《明史》卷325,第3—5页;关于柯枝,参见《永乐实录》卷183,第1—2页和《明史》卷326,第3b—4b页。
[59]《永乐实录》卷47,第4b页;卷192,第4a—4b页。
[60]《周礼》,收入《十三经注疏》卷29,第5a—5b页;卷33,第15a—15b页;1955年台北重印版第5册,第441、501页。“九服”又称为“九畿”,所以又有“甸畿”和“蕃畿”(此处写“蕃”而不是“藩”)之称。在周代以前,《尚书》讲“五服”,“甸服”在其中位居第一,参见《尚书》,收入《十三经注疏》卷6,第30—33b页和卷5,第11页;1955年台北重印版第2册,第91—93、71页。
[61]《永乐实录》卷192,第1页。
[62]《武备志》中的地图,复制图见周钰森《郑和航路考》,台北,1959年;张奕善:《明代中国与马来亚的关系》,台北,1964年,第37页。
[63]《永乐实录》卷143,第1b页;《明史》卷324,第22页。
[64]参阅本书第50页注2和本页注2—第54页注3。各种资料互有出入,许多使团无法确认,因为他们是随郑和船队一同前来的。据我判断,表中的数量是正确的。
[65]《明史》卷6、7;卷324,第3b—4b页。关于中国与占城关系的更多详情,参阅《永乐实录》,特别是卷21,第12b页;卷22,第2b页;卷26,第7b页;卷27,第2b页;卷33,第4b—5、6页;卷58,第2b—3、4b页;卷60,第3b页;卷71,第7页;卷84,第1页;卷149,第2b、4b—5页;卷170,第3b—4页。
[66]《明史》卷6、7;卷325,第2—5页。另外参阅《永乐实录》卷86,第1—2b页。
[67]《明史》卷6、7;卷324,第13a—13b页;《永乐实录》卷149,第2a—2b页。
[68]《明史》卷6、7。关于暹罗,参见《明史》卷324,第16b—17b页;《永乐实录》几乎每年都有记载。关于爪哇,参见《明史》卷324,第21b—22b页;关于郑和1408年和1412年的远征路线,参见《永乐实录》卷83,第3b页;卷134,第3页。
[69]郑鹤声:《郑和遗事汇编》,第41—58、69—77、79—111页。甘泉1412年奉旨护送满刺加国王的侄子回国,参见《明史》卷325,第7页;《永乐实录》卷132,第2页。侯显是1415年率团出使孟加拉的,参见《永乐实录》卷166,第1页。
[70]显然,1412年7月的满剌加使团是与孟加拉使团一同来华的。朝廷宣布了他们抵达的消息,他们一同在镇江府受到特别的款待,参见《永乐实录》卷129,第1页。同样地,1411年1月的苏门答腊使团也是随同孟加拉使团来华的,参见《永乐实录》卷111,第3b页。1412年10月的苏门答腊使团和喃渤利(又称南巫里)使团也许是自主来华的,但是,考虑到他们比满刺加和孟加拉使团晚到三个月,那么这种可能性并非没有,即三个使团同在一个船队而苏门答腊和喃渤利使团略有拖延,参见《永乐实录》卷132,第2页。
1409年2月的另一支满剌加使团可能也是与孟加拉使团一同来华的,因为郑和的第二次远征队伍也许直到1409年9月才返回中国(郑和的远征队伍经常在下半年返回)。《永乐实录》关于郑和第二次和第三次远征的记载并不可靠,郑鹤声、伯希和、戴闻达重新确定了1407—1409年和1409—1411年的远征日期。错误也许是由于永乐皇帝1409年2月23日至1410年12月7日离开南京到北京而造成的,参见《永乐实录》卷88,第5b页;卷110,第1b页。
关于2月的满刺加和孟加拉使团,参阅《永乐实录》卷88,第2、4b页。关于郑和于1409年9月返国的证据,参见《永乐实录》卷94,第5b页。
[71]满剌加的统治者于1411年、1419年、1424年亲自来华,1414年则是“世子”来访,报告其父逝世的消息,并被确定为继承人,参见《永乐实录》卷155,第2b—3页。
[72]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课题,相关文献汗牛充栋,超出了本文的论述范围。我将选择那些最为人们熟知的论著,列举如下:
关于印度教—佛教时期,最好的综合性论著是G.克代斯著《印度支那和印度尼西亚的印度教国家》(修订版),巴黎,1964年。其他的重要著作有:B.施里克:《印度尼西亚社会学研究》,2册,海牙,1955年和1957年;L.P.布里格斯:《古代高棉帝国》,费城,1951年;H.G.夸里奇·韦尔斯:《古代暹罗政府与管理》,伦敦,1934年。关于苏门答腊和满剌加,我们可以参阅A.H.希尔的译文《巴赛国王编年史》和C.C.布朗的译文《马来纪年》。两文分别发表于《皇家亚洲学会马来亚分会学报》第25卷第2—3期合刊(1953年),第1—278页;第33卷第2期(1960年),第7—2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