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叶以前的清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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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种意义上说,清藏关系在清王朝建立之前就开始了,因为满族人在占领中原之前就已经通过蒙古人与西藏有了接触。[37]自16世纪70年代以后,喇嘛教的黄教在蒙古人中迅速传播,正在竭力把蒙古人纳入统治体系的满族早期统治者因此与西藏喇嘛教的中心有了友好往来。满族人的目的是通过善待喇嘛和喇嘛教以获得蒙古人对征服中原行动的合作和支持,因为喇嘛教已成为蒙古人普遍信仰的宗教。满族进入北京以后,这种局面仍未改变。

1652年五世达赖喇嘛到北京朝觐,使清藏关系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但是,达赖喇嘛绝没有因此变成臣服于中国的一个藩属国的首领。西藏有自己的独特文化。清朝没有军事干涉西藏政治的经验,也没有必胜的信心。虽然西藏没有军事力量,但西藏在地理上与世隔绝的状态也许足以使西藏人相信,他们的国家是独立于遥远的中国的。维系双方关系的唯一因素是僧俗关系,佛教高僧与他们的世俗捐助人互通有无,前者给后者佛教教义,后者给前者布施和其他物质帮助。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地位很有可能是不平等的,但没有明确的尊卑高下之分。为了维持这种关系,清朝皇帝有必要把自己当作佛陀或佛教法王,而不是当作儒家帝王。

1717年,形势发生了剧烈变化。是年,居于准噶尔的卫拉特蒙古人的首领策妄阿拉布坦斗胆发动了对西藏的远征,试图控制喇嘛教的上层人物,并借此强化他提出的统治蒙古人的要求。这种形势是北京的宫廷不可能忍受的,不仅因为此事在西藏引起的负面反应,而且因为它对蒙古人产生了更为重要的影响。因此,清朝派遣大军远征西藏,于1720年成功地把准噶尔入侵者赶了出去。

1720年之后,西藏发生了两次反对清朝、支持准噶尔人的暴动。然而,在这些事件中,清朝只是炫耀武力(没有真正使用武力)以阻止反清运动获得成功。随后,尼泊尔的廓尔喀政权于1788—1789年和1791—1792年两次入侵西藏;1792年,一支清军远征尼泊尔以驱逐侵略者,保护西藏。

在此阶段,当清朝的权力在西藏得到或实或虚的使用时,西藏人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一种不愿意独自反抗清朝压迫的情绪(这是西藏政治的一个传统)。此一时期,哪里存在强者干涉和控制弱者政治的情况,哪里就存在尊卑关系。尽管如此,前一时期的僧俗关系没有消失,而是被保留下来,与新的尊卑关系缠绕在一起。

现在我们转向尼泊尔。北京的宫廷认为1792年清军的远征把尼泊尔降低为一个藩属国了。廓尔喀人不接受这一解释,因为他们不认为自己在战场上被彻底打败了,虽然清军的突然袭击使他们受到了极大的心理冲击。事实上,廓尔喀人把清王朝当作盟友,指望在国际事务中有效地利用这种关系。换言之,廓尔喀人希望(实际上已宣称)在他们与其他外国人(暗指在印度的英国人)发生争议时,大清会帮助他们。

然而,事实证明清朝政府是不可能让廓尔喀人实现这个愿望的。当1792年清王朝向尼泊尔发动史无前例的远征时,其军事和经济实力都处于鼎盛阶段,但是,在1796—1804年的白莲教叛乱(这是乾隆盛世与王朝衰落的分水岭)之后,清朝已无力派遣任何规模的军队去西藏,更不用说遥远的尼泊尔了。

显然,双方对两国关系的解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在1814—1816年英国与尼泊尔发生战争期间表现了出来。廓尔喀人很有信心地要求清廷提供援助。北京的宫廷在拒绝此项要求时被迫找了一个极不合理的借口。战争的结果是廓尔喀人被纳入英国的势力范围。虽然廓尔喀人在形式上继续维持与清朝的朝贡关系,直至1908年,但这种关系已失去任何实质性意义。西藏的情况也是如此。

鸦片战争时期发生了与西藏有关的两件事情:其一,西藏遭到了印度北部的查谟国的入侵;其二,廓尔喀人提议与中国结成一个反英统一阵线。

1834年,查谟国的拉惹(首领)古拉伯辛格派他的将军征服拉达克,这位将军于1841年入侵西藏。这次军事行动的主要目的是恢复披肩羊毛贸易,英国人把此项贸易的正常路线——从西藏出发,经拉达克到克什米尔——改了道。1841年底,入侵的查谟军队在西藏西部被打败,但在第二年,追赶逃往拉达克的敌人的西藏军队也吃了败仗。由于双方都是一胜一败,遂握手言和,前提条件是恢复战前的边界线,并恢复贸易关系。

查谟入侵西藏时,清朝正在进行鸦片战争,无法派兵支援西藏。西藏人因此得到了独自赶走侵略者的机会,这个经历随后变成了民族自信心的一个来源。

四年后(1846年),英国和中国举行了首次关于西藏问题的外交谈判。第一次锡克战争使英国人获得了与西藏西部接壤的一些领土。他们认为有必要与查谟—克什米尔和西藏的代表进行磋商,以防止再发生边界冲突,并让查谟—克什米尔和西藏认可披肩羊毛贸易路线改道这一既成事实。由于西藏人没有显示出答应这些要求的任何迹象,英国人便认为他们可以让北京的宫廷迫使西藏人屈服。当时在广州的钦差大臣耆英最初声称英国人的要求是不可接受的,但不久之后他却呈递奏折说,朝廷最好按英国人说的办。这项建议得到了采纳,并被当作谕旨从北京传给了驻藏大臣琦善。

1847年,英国驻拉达克的代表向印度报告,西藏的一位名叫沙克楚的噶伦(意为大臣)从拉萨来到了噶大克,但不打算与英国人谈判。也许琦善从这些事态中发现自己被夹在了两个互不协调的外交政策中间:一方面,西藏人拒绝会见英国人;另一方面,北京的朝廷坚持要西藏派一名代表去与英国人谈判。最后想出来的方案是:派一名噶伦去西部,不是去会英国人,而是以到西部边境收集情报为借口。这个妥协方案是琦善和西藏人共同做出的,西藏人或许认为完全拒绝北京朝廷的建议是不妥当的。显然,清廷左右不了西藏的对外政策。

1832年之后的14年中,尼泊尔的政治形势极不稳定,而比姆·森·塔帕的首相地位也开始动摇。潘迪派乘势而起,掌握权力,试图通过推动反英外交政策来维护其地位;他们提议建立一个反英统一阵线,请求北京的宫廷援助金钱和武器。但是,忙于应付鸦片战争的清政府没有接受他们的建议。

1814—1816年的英—尼战争期间,廓尔喀人曾一直徒劳地等待清朝援助的到来。正如我们注意到的,他们在1840—1842年也有过同样的经历这样一来,清王朝的软弱无力就让廓尔喀统治者看得清清楚楚了。不久之后,他们在边界问题上向清朝提出了不合理的威胁性要求。我们不能忽视廓尔喀人的这些受挫经历。这些经历是尼泊尔转而采取亲英政策——184年忠格·巴哈杜尔担任首相后最终采取了这一政策——的深层原因。

1854—1856年,廓尔喀人斗胆再次入侵西藏。这次入侵或许是受到他们的这样一个想法的鼓舞,即忙于应付太平天国的清王朝同样不可能分出一兵一卒支援西藏。这一次西藏人未能像1841年那样成功地赶走侵略者廓尔喀人通过和平条约在西藏获得了许多特权。此时,西藏有了两个宗主国:清朝和廓尔喀。

18世纪的西藏以经常发生内乱闻名;19世纪上半叶发生的唯一的内乱是1844年的拉萨叛乱。此次事件的领导人是摄政噶勒丹锡勒图萨玛第巴克什诺门汗(又称策满林诺门汗)。有谣言说他杀害了达赖喇嘛,这激起了西藏人对他的憎恶。反对派在北京宫廷的支持下把他赶下了台。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清王朝已经(或者能够)行使合法的权力除去西藏不称职的统治者。北京的宫廷此次之所以能够成功,仅仅是因为其意图与策满林诺门汗的反对派相一致。

即使在18世纪,清朝对西藏的监管也仅仅是在发生重大事件后的几年内有效力。在正常情况下,清朝的权力可能处于冬眠状态。到19世纪,清朝的影响力每况愈下,主要原因是它的实力太弱,不足以有效地抗击外国侵略者。此外,清朝派驻西藏的官员,从驻藏大臣到小官小吏,无不贪赃枉法。当西藏人看到这些现象时,就增加了他们对清王朝的厌恶和不信任感。最后一点,清朝在西藏的驻军日趋衰败,失去了战斗力。不用说,这些事态的根源在于清王朝的整体衰落。

要观察中国与西藏之间的实力消长,我们只需考察清朝的实力变化,因为西藏本身是几乎没有实力可言的。1683年之前,清政府一直在全力镇压国内的乱事,无法向周边邻国派遣军队。1683—1795年间,清朝经历了一个稳定时期,内部没有大的动乱发生,所以可以向外炫耀武力。1796年至清末是衰落时期,国内乱事此起彼伏(这本身也是政治和社会经济衰落的表现),使清王朝无法动用武力抗击外国侵略者。

清朝历史的这三个阶段,与清藏关系的三个阶段(以1720年和1792年为界)大体相同。1720年之前为第一个阶段,在此阶段,僧俗关系不是一种尊卑关系,西藏派往大清的所谓朝贡使团只是双方最高统治者在平等基础上互相派遣的友好使团的一种。1720—1792年为第二个阶段,在此阶段,清朝的势力逐渐渗透进西藏,北京政府能够或多或少地限制和监督西藏的政治和外交。在此后的第三阶段,清王朝日趋衰落,西藏对清王朝的依赖最终消失。

对西藏而言,喇嘛教高僧的精神影响力是其在对外关系中可以利用的唯一资源。放弃喇嘛教,转而信仰中国文化,对他们来说无异于自杀。由于僧俗关系不属于君臣等级关系之一种,所以我们也许应该把它归入宋代以前中国对外关系中出现的那种虚拟家庭关系之列。那么,这两种政治关系是否具有历史联系呢?我的解释如下:元代和明代曾为中国强敌的蒙古人,在清代不再与清政府为敌,促成这种转变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清朝通过八旗制度重新整合蒙古社会的政策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通过这种方法,清朝得以控制蒙古人,并把蒙古王公纳入君臣关系之中。

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观察这种形势,我们必须意识到,清朝如果不付出代价是做不到这一点的,代价就是采取善待喇嘛教的政策。在世俗政治层面,清朝是能够征服蒙古人的,但在精神层面却征服不了。换言之,他们的征服是不完全的,他们与喇嘛教高僧保持的僧俗关系就体现了这一点。同样,宋代以前与北方民族之间的家庭关系(它是中国实力不强的反映),也可以被理解为是不完全征服的结果。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中国对外交往中替代君臣关系的这些另类关系,都来源于相似的历史背景。

【注释】

[1]铃木中正,日本爱知大学(爱知县丰桥)历史学教授,1939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文学系,1962年在东京教育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他的论著包括《清中叶历史研究》(1952年)和《围绕西藏问题的中印关系史》(东京,1962年)。

[2]除注释中引用的著作以外,正史中与匈奴有关的章节还参考了《史记》卷110,《汉书》卷94A和94B,《后汉书》卷119。本文引用的这些史书和二十四史中的其他史书,都是1894年同文书局出版的。

[3]《史记》卷99,第4页(刘敬传)。

[4]我们不清楚义渠人是不是匈奴人的一个分支(参阅内田吟风《匈奴史研究》,欧亚学会丛刊第1辑,大阪,1953年,第229—242页),但他们肯定不是汉族人。虽然《史记》卷5第15页称,由余是汉族后裔,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他是汉人。从《盐铁论》中的记载判断,他极可能不是汉人。参阅桓宽编、曾我部静雄注《盐铁论》(岩波文库,东京,1934年),“相刺”第二十及“和亲”第四十八。

[5]《盐铁论》,第229—230页。

[6]《论语》第16篇,第1页;参阅理雅各《中国经典》(香港,1960年第3版,5卷),第1卷,第308—309页。

[7]《后汉书》卷87,第17b页(西羌传)。按:原书误为“鲜卑传”。——译者注

[8]《汉书》卷99,第27页(王莽传)。

[9]《后汉书》卷3,第15a—15b页,元和二年(公元85年)条。

[10]参阅桂湖村注《荀子》,收入《汉籍国字解全书》(45卷,东京,1910—1917年),第23卷《荀子B》,第18页(正论篇第十八)。按:原文为:“故诸夏之国同服同仪,蛮、夷、戎、狄之国同服不同制。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终王。”——译者注

[11]《魏书》卷3,第11页,泰常四年(公元419年)条。

[12]《汉书》卷94B第11页记载,匈奴派遣使团到汉朝宫廷庆贺公元前28年的元旦。这个使团是因为使节造成的一个事件而被正史提到的。不过,可以设想,在前汉末期和平相处的50年中,匈奴每年都派遣使团到汉朝宫廷,尽管未被记载于正史。

[13]《后汉书》卷14,第2b页;卷15,第11b页。

[14]萩原淳平:《达延汗研究》,收入田村实造编《明代满蒙史研究》,京都,1963年,第229页。

[15]例如,《汉书》卷95第9页记载,汉文帝曾遣使将即帝位事及自己的“圣德”告诉南粤王。颜师古解释其意为“非战”。后汉光武帝在与一位大臣谈论对待匈奴的政策时说,有德明君不应采取远交近攻之策,那是好战的政策(原文为:“故曰有德之君,以所乐乐人;无德之君,以所乐乐身。乐人者其乐长,乐身者不久而亡。舍近谋远者,劳而无功;舍远谋近者,逸而有终”——译者注)。参阅《后汉书》卷48,第17b页(臧宫传)。

[16]管子在与齐桓公交谈时说,难以控制的夷狄应诱之以利,不应以“礼”和“信”笼络之因为“礼”和“信”只适用于中国的诸侯。参阅菊池晚香注《管子》,收入《汉籍国字解全书》第19卷《管子B》,第316页(轻重甲第八十)。

[17]参阅松平破天荒斋注《韩非子》,收入《汉籍国字解全书》,第25卷《韩非子B》,第415页(显学篇)。

[18]《盐铁论》,第260页。

[19]《三国志》卷24,第3b—4页(崔林传)。

[20]《汉书》卷96A,第11b—12页(关于“罽宾”的记述)。

[21]《后汉书》卷120(按:原书有误,应为卷90——译者注),第12a—12b页(关于“鲜卑”的记述);卷78(按:原书有误,应为卷48——译者注),第11a—11b页(应劭传)。

[22]江寿雄:《明代女真朝贡贸易概观》,《史渊》第77期(1958年),第1—25页。

[23]例如,参阅堀敏一《如何构建东亚史的形象?》,《历史学研究》第276期(1963年),第64—69页;堀敏一:《近代以前的东亚世界》,《历史学研究》第281期(1963年),第14—18页。另外参阅西定生《六至八世纪的东亚》,收入家永三乡(原文有误,应为家永三郎——译者注)等编(岩波讲座)《日本历史》第2卷《日本古代史》,东京,1962年,第229—278页。

[24]1963年11月10日护雅夫在东京大学召开的史学会年会——“古代东亚与日本”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25]佐藤长:《古代西藏历史研究》(2卷,东京,1957—1958年),第2卷,第612、913—914页。

[26]《汉书》卷94B,第27a—27b页;《后汉书》卷42,第13页(卢芳传)。

[27]《汉书》卷101,第4页(刘元海传)。

[28]《后汉书》卷48,第18页(臧宫传)。

[29]《后汉书》卷53,第12a—12b页(窦固传);卷49,第12页(耿秉传)。

[30]诺斯科特·帕金森:《东方与西方》,波士顿,1963年,第xviii页。

[31]参阅雍正五年十一月十一日(1727年12月23日)皇上对鄂尔泰关于西藏事务的奏折的评论,《掌故丛编》(共10册,北京,1928—1929年),第4册,第14—15b页鄂尔泰奏折部分。

[32]参阅铃木中正《南海诸国致南朝诸帝之国书研究》,收入《东洋史论丛:铃木俊教授六十花甲纪念》,东京,1964年,第333—348页。

[33]参阅森克己《遣唐使》,东京,1955年,第74—76页。

[34]《三国志·魏志》卷26,第7页(田豫传)。

[35]《后汉书》卷116,第9a—9b页(关于“南蛮”的记述)。

[36]《汉书》卷94B,第16b、15b—16页。

[37]本文的第三部分是以我的著作《围绕西藏问题的中印关系史》(东京,1962年)为基写成的。


汉朝与匈奴之间的实力关系满族蒙古政策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