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酒还是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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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酒评,不能不提另一位名家,休·约翰逊(Hugh Johnson)。我刚开始学喝酒的时候,看的第一本酒经就是他的作品。内容我大半都忘了,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教人如何在派对餐会开始之前,把刚买回来的白酒在没有冰桶冰箱的情况下迅速冷却。办法是这样的,用浸透了水的布条或者毛巾,裹住酒瓶,再让它吹风。为了怕读者不懂,约翰逊还亲身拍照示范。只见照片里的约翰逊悠闲地在乡间小路上开车,一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就拿着一瓶缠上了湿布的酒吊晃在窗外,任田野清风吹抚,潇洒得很。

还有比这更荒谬的白酒速冷法吗?开车只用单手,另一只手拿来握住酒瓶而非手动变速器,能不车毁人亡?但是这张照片却又十分的“约翰逊”,很有型很有格调。先不说他老兄这一招的浪漫奇幻,那片绿油油的田原背景就实在不是我等城市中人可以盼想的了;何况他开的还是Aston Martin,果然一派英式绅士风范。

约翰逊的格调,当然还可以在他的文字里读到。他刚出版的回忆录A Life Uncorked才一开头就宣布:“普鲁斯特有他的玛德莲小甜饼,我有我的红酒。”(Proust had his madeleine, and I have my claret.)这么文艺的写法,绝不可能出现在罗伯特·帕克的笔下;还要注意约翰逊用的是claret这个老派英国人称呼波尔多红酒的传统字眼,而非美国人平白浅显的red wine。

身为英语世界葡萄酒文化中一位最重要的大师,约翰逊和帕克的区别是非常显著的。首先,他不像帕克那样严格避嫌,不只为酒庄出任顾问,甚至还当上了Chateau Latour的董事局成员。其次,他爱用一种更传统更讲究修养的态度去赏酒,而不喜欢帕克“大学入学试改卷员”般的科学作风。

这种区别不只是两大酒评家的差异,还是旧世界与新世界的距离,更是对待饮食与人生的两种态度。有人认为三十年前那场美法葡萄酒大战的形式就是一种新时代饮酒文化的开端,而帕克则是这个时代的先知和传道人。他们隐匿酒瓶上的招牌,同时也剥除了那张招牌所代表的历史和传统评价,然后把一堆酒弄得像脱光衣服等候护士检查身体的病人,毫无尊严地任人检视、啜饮,然后吐掉、打分。更要命的是这种以往只有专业酒商才会使用的试酒方式,在过去三十年间竟成了时尚。就连业余的爱酒人也都纷纷模仿,搞自己的试酒会,引以为乐。

然而在老一辈人的心目中,酒不该是这样喝的。我们应该放松心情,为不同的气候、不同的环境选择最恰当的酒,而且要配上美食。一口食物一口酒当然会影响我们对酒本身的判断,可是在搭配绝妙的情况下,它们产生的化学作用又岂足为外人道呢?先不管它,且让我们继续聊天,谈谈这瓶酒的故事和酒庄主人的趣闻。又想起那一年的盛夏曾经与朋友在他家的后花园开过同一款酒,当年它仍是含苞待放,如今竟已繁花似锦。

时光流逝,有酒为证,岂不妙哉?我们爱酒,以酒酿出生命中的美好,视之为友。又何劳把自己放在实验室里穿上白袍,玩弄记忆的游戏,猜测试管内的物质来源,虽然像是法官,其实沦为酒奴?到底是人喝酒,而非酒喝人。

2006.6.21


在考试的年代喝酒——味觉可以打分数吗?红酒加水与拿破仑的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