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
【题解】
本篇由内容不相连属而又顶针勾连的三个故事组成。第一个故事写秦桧死后的七世是猪身。不过,即使作为因果报应,故事也不近情理之甚,因为南宋至清初,绝不止“七世”。第二个故事写秦桧和万俟卨的塑像在于七之乱中被偶然放在了“俗祠‘子孙娘娘’”中,作者由此想到百年后民间小庙必然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第三个故事由第二个故事生发开去,作者联想到青州的澹台子羽祠变成魏忠贤生祀的荒唐现象。这三个小故事虽然散碎,却从一个方面展现了蒲松龄对于民间资料的搜集,是研究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的宝贵资料。
【正文】
青州冯中堂家¹,杀一豕²,燖去毛鬣³,肉内有字云“秦桧七世身”⁴。烹而啖之,其肉臭恶,因投诸犬。呜呼!桧之肉,恐犬亦不当食之矣!
【注释】
¹青州:位于山东半岛中部,明清时为青州府,治所在今山东青州。冯中堂:冯溥(1609—1691),字孔博,号易斋。临朐人。明崇祯年间举人,清顺治年间进士,初授编修,后擢吏部侍郎。康熙年间为刑部尚书,拜文华殿大学士,加太子太傅,卒谥文毅。著有《佳山堂集》。中堂,宰相的别称,明清时亦用来称呼内阁大学士。
²豕:猪。
³燖(xún):烧烫,拔脱其毛。鬣(liè):动物身上颈部的长毛。
⁴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人。北宋政和年间进士,后任御史中丞,南宋绍兴年间任参知政事、右相兼知枢密院事。反对抗击金人,力主投降。曾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抗金英雄岳飞。
【译文】
青州的冯中堂家里,有一次杀了一头猪,烫去猪毛以后,发现肉上有字写道“秦桧七世身”。煮熟后一尝,肉的味道很臭,便把它扔给狗吃了。唉!秦桧的肉,恐怕连狗也不会吃的!
【正文】
闻益都人说⁵:中堂之祖,前身在宋朝为桧所害,故生平最敬岳武穆⁶。于青州城北通衢傍建岳王殿⁷,秦桧、万俟卨伏跪地下⁸。往来行人瞻礼岳王,则投石桧、卨,香火不绝。后大兵征于七之年⁹,冯氏子孙毁岳王像。数里外,有俗祠“子孙娘娘”,因舁桧、卨其中,使朝跪焉。百世下,必有杜十姨、伍髭须之误¹⁰,甚可笑也。
【注释】
⁵益都:明清时为青州府府治所在地。
⁶岳武穆:岳飞(1103—1142),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战略家,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在大败金兵后,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1142年,岳飞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宋孝宗时岳飞冤狱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⁷通衢:四通八达的大路。
⁸万俟卨(mòqíxiè,1083—1157):字元忠,开封阳武人。政和大学生,历任枢密院编修。秦桧为相时,依附秦桧,被任用为监察御史。绍兴十一年(1141),与秦桧相勾结,弹劾诬陷、并主治岳飞之狱,致使岳飞被害。
⁹大兵:指清兵。于七:清初抗清义军首领,山东栖霞人。征于七之年,指顺治十八年,即1661年。
¹⁰杜十姨、伍髭须:比喻传说讹误。据明杨慎《丹铅馀录》及宋俞琰《席上腐谈》载,杭州有杜拾遗庙,以祀杜甫,有村学究竟误为“杜十姨”,遂作女像,以配刘伶。又,浙西吴风村有伍子胥庙,村人讹传为“伍髭须”,因塑其像,须分五处。见唐孙光宪《北梦琐言》。
【译文】
听益都人说:冯中堂的祖父,前身在宋朝时被秦桧害死,所以生平最敬重岳飞。他在青州城北的大路旁边建了一座岳王殿,又建秦桧、万俟卨的像跪倒在地。往来的行人前去瞻仰朝拜岳王时,都会用石头扔向秦桧、万俟卨,庙里的香火旺盛不绝。后来在清兵征讨于七的那一年,冯氏子孙把岳王像给毁掉了。几里地以外的地方,有座民间建的“子孙娘娘”祠,人们就把秦桧、万俟卨的像抬到祠里,让他们朝着子孙娘娘跪着。再过上百年,这件事肯定会像有人把杜拾遗弄成杜十姨,伍子胥弄成伍髭须一样的误会,真是太可笑了。
【正文】
又青州城内,旧有澹台子羽祠¹¹。当魏珰烜赫时¹²,世家中有媚之者,就子羽毁冠去须,改作魏监。此亦骇人听闻者也。
【注释】
¹¹澹(tán)台子羽:即澹台灭明,字子羽。孔子弟子,长相额低口窄,鼻梁低矮,虽貌丑而有行。比孔子小三十九岁,孔门七十二贤之一。唐封其为“江伯”、宋封其为“金乡侯”。澹台灭明受到孔子的冷遇,毅然退出孔子的弟子行列,更加发奋求学,严谨修行。见《论语·雍也》及《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¹²魏珰:指魏忠贤。明朝宦官,曾为司礼太监。勾结熹宗之乳母客氏,结党行奸,排除异己,干预朝政。思宗朱由检即位后,被治罪,自缢死。珰,玉质饰物。汉代宦官充武职者,其冠用珰和貂尾为饰,故后代用以指称宦官。烜赫:声势显赫。
【译文】
又,青州城里,原来有一座澹台子羽的祠。在大太监魏忠贤声势显赫的时候,世家大族中有人想向他献媚,就把子羽像上的帽子、胡须去掉,改成魏忠贤的模样。这也是骇人听闻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