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捕鲸业的令誉与荣华
有若干冒险事业,它的真正的规律就是小心翼翼而又杂乱无章。
我越是钻研捕鲸这事业,更进一步地探索它的源流,就越为它那伟大的光荣和悠久的历史所深深感动;尤其是在我发现有那么许多伟大的神明、英雄以及各式各样的先知时,更是如此,因为他们都多少在这方面有过丰功伟绩,而一想到我自己,不过是个不入流人物,居然也忝属如此显赫的集团,可真教我心荡神移。
丘比特之子,那个英勇的柏修斯就是捕鲸人的鼻祖;而且实际上,就我们这个具有永恒令誉的行业说来,我们的道友所攻打的第一条鲸,并不是怀着任何卑鄙的意图而把它打死的。那还是我们这一行业替天行道的时代,我们只是为了援救落难者,而不是为了要为人类添加油壶,才拿起武器的。人人都知道柏修斯和安特洛美达(1)这个绮丽的故事;这个可爱的安特洛美达,这个国王的女儿,被缚在海边一块大石头上,当大海兽正要把她攫走时,那个捕鲸者的王子柏修斯,就勇猛地冲上前去,用标枪把那巨兽戳死,救了这位姑娘,同她成亲。这真是一个值得称羡、技巧高明的赫赫伟绩,一枪就把那只大海兽给戳死了,即使近代的最优秀的标枪手也是难望其项背的。谁也不该怀疑这个亚基人(2)的故事,因为在叙利亚海岸那个古代叫做佐伯、现今叫做佐发的地方,在那些异教徒的神庙中,其中有一个神庙就多年来保存有一条大鲸的骷髅,这只大骷髅,根据那城市的传说和全体居民的说法,都认为就是柏修斯所杀死的那只巨兽的真正的尸骨。当罗马人征服了佐伯、凯旋回归意大利的时候,这一架骷髅也被一起带走了。而在这个故事中,它的最为奇妙而又富有参考意义之处似乎是:约拿也是从佐伯启碇的。
类似于柏修斯和安特洛美达的险遇的——有人的确认为是间接由它而来的——就是圣乔治和大龙的著名的故事(3);这条龙,我却认为就是大鲸;因为在许多古代史中,都奇怪地把鲸和龙混淆一起,而且往往互为顶替。“你如同江河的狮子,也如同海里的龙,”以西结(4)说,这就是明显指着大鲸。事实上,有若干《圣经》的译文就径用鲸这个词儿。此外,如果圣乔治只是在陆地上打死一只爬行动物,而不是跟那海里的巨兽战斗过的话,那他的辉煌伟绩一定大为减色。任何人都会打死一条蛇,可是,能够鼓起勇气、勇往直前地冲向大鲸的,却只有柏修斯、圣乔治和科芬。
我们可别上那些描绘着这种场景的现代绘画的当;因为尽管那个古代骁勇的捕鲸人所攻击的动物给含糊地画成一种半鹰半鹫似的怪兽,尽管战斗的场面给画在陆地上,那个圣者骑在马背上,然而,鉴于当时是个十分愚昧的时代,艺术家们对于大鲸的真实形象,一无所知;鉴于柏修斯也是这种情况,圣乔治的那只大鲸,说不定就是从海里爬到海滩上来的;鉴于圣乔治所骑的那种野兽,也许不过是只大海豹,或者是只海马;总之,记住所有这些事实,就不见得完全会跟神话和这种场景的最古老的草图发生矛盾,而且可以认为,这种所谓龙的东西,不外乎就是大鲸罢了。事实上,把这整个传说放在千真万确而透彻的事实面前,就会成为那种叫做半人半鱼的神,像非利士人(5)的鱼、人、鸟的偶像那样的东西了,这种神,一竖在以色列人的方舟前面,它那马头和两只手掌就会掉下来,只剩下一个残肢,或者是半个鱼身了。那么,这样说来,哪怕是个捕鲸人,我们自己的高贵的标志之一就是英国的守护神了;而且,我们这些南塔开特的标枪手,理所当然地应该列入最高贵的圣乔治团哩。因此,得请属于这个荣誉集团的骑士们(我敢说,他们中间,决没有一个像他们的伟大的守护神那样曾经碰到过大鲸),得请他们别再瞧不起南塔开特人,尽管我们穿的是羊毛衫和黑裤子,我们实在比他们更有获得戴圣乔治章的资格。
究竟要不要把海格立斯算做我们的人,在这个问题上,我踌躇良久:因为虽然根据希腊神话,那个古代的克罗克特和基特·卡森(6),——那个事业显赫的壮汉,曾经被大鲸吞下后又吐出来;然而严格地说来,他是否算得上个捕鲸人,可还值得商榷。到处都证明不出他曾用标枪戳过大鲸,如果有过的话,那一定是在鲸腹内倒戳出来的。不过,他也许可以算是个非自愿的捕鲸人;总之,如果他没有捉到大鲸,那么大鲸倒是捉过了他。我主张应该把他算做我们团体的一员。
但是,据意见截然相反的权威家们看来,这种关于海格立斯与大鲸的希腊传说,一般都认为是脱胎于更早的关于约拿和大鲸的希伯来传说的;反过来说也是这样,这两个传说一定是十分相似的。这样说来,如果我认为是个半神半人,为什么就不能认为是个先知呢?
这样,在我们团体的全部成员中,就不仅有英雄、圣人、神明和预言者了。我们还得举出我们的老祖师来;因为,如同古代的帝王一样,我们发现在我们的同道的来源中,就不乏许多大神。那个神奇的东方传说,那个现在还在经书上一再被传诵着的、可畏敬的毘湿奴,经书上就告诉我们,祂是印度的三大神之一;这个神明的毘湿奴就是我们的上帝;——毘湿奴,作为尘世上的十大化身的第一个化身,就始终被单独奉为大鲸之神。据经书上说,当婆罗门即众神之神决定要在这世界的一次定期毁灭后重造世界的时候,他生出了毘湿奴来主持这个大业,但是,那部《吠陀经》,或者叫做《禅经》,对于毘湿奴说来,却似乎是他在开始创造世界之前,非加探讨不可的东西。(因此它一定有些什么切合实际的东西,可供年轻的建筑师们借镜)可是,由于这部《吠陀经》一直就深藏在海里,所以毘湿奴不得不化身为大鲸,深潜到海底里,把这部圣书给捞了出来。这样说来,难道这个毘湿奴不是个捕鲸人么?岂不是正如我们把骑着马的人称为骑手一样吗?
柏修斯,圣乔治,海格立斯,约拿和毘瑟奴!这就是你所看到的一份会员录!除了捕鲸人的团体以外,有哪个团体能够有这样源长流远呢。
(1) 安特洛美达,埃塞俄比亚王塞非斯和后卡西俄彼雅之女,因卡西俄彼雅夸其女姿色胜于龙女,遂触海神之怒,以致全国洪水泛滥,妖怪食人。梦中神示,若以其女安特洛美达投海祭妖,乃可免祸。遂将她投海,后得柏修斯杀妖救之,成为柏修斯之妻。
(2) 亚基人,古亚洲的一个民族,相传在佐发东南方10英里的地方有一个叫利达镇的附近就是柏修斯杀了巨兽的故址。
(3) 圣乔治,英国守护神,相传他在杀死一条大龙后,就倾其所有救济穷人,出去传道了。
(4) 以西结,希伯来的预言家,见《旧约·以西结书》第32章2节。
(5) 非利士人,古代巴勒斯坦西南岸的古国,是犹太人的强敌。这里所提事实,参阅《旧约·士师记》第16章23节及《旧约·撒母耳记上》第5章2至5节。
(6) 戴维·克罗克特(1786—1836),美国的拓荒者。克里斯托弗·卡森,又称基特·卡森(1806—1868),美国的拓荒者,作者将海格立斯喻为开疆辟土的英雄,以这两人的“事迹”来比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