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种族与历史
在这地球上,约有20亿有色人及约9亿白人。但是,在1853年到1855年间,当戈比诺(Comte Joseph-Arthus de Gobineau,1816—1882)的《人种不平等论》(Essai Sur I.inégalité des races humaines)一书出版时,很多白人非常得意,因为他在该书中宣称:各种族人在生理结构上、心智能力上与性格品质上,各承袭了不同种族的禀赋(像个人一样),并且其中有种族名叫“雅利安”(Aryan)者,乃天生比其他所有各族都优越。他说:
在这个星球上,人类所完成的每一件伟大、高贵而辉煌有益的事,都是同出一源,在科学、艺术以及文明方面,都是由一个胚种发展而成的……这粒种子只属一个家族所有,其不同的分支统治了宇宙间所有的文明国家……历史显示:一切文明皆起源于白种人,无白人之助,无一人能生存,而且只有一个伟大而辉煌的社会,才能保持创造此文明的种族之高贵血统。
有利的环境(戈比诺所辩称的)不能解释文明的兴起,因为相同的环境(例如土壤肥沃的河川),灌溉出埃及与远东的文明,但却并未产生北美印第安人的文明,虽然他们也是居于沿各重要河水的土壤肥沃地区。文明也不是由制度产生,因为在各种不同的制度下,都曾兴起文明,甚至在极端相反的制度下,如在埃及的专制制度下与在雅典的“民主”制度下。文明的兴起、成功、倾颓、衰亡全赖种族承袭的禀赋。文明的退化,这句话本身就是说远离了原来的宗氏、家系、种族。“只有在血统经过各种混杂之后,民族才退化。”这种情形,通常是因与征服的蛮族通婚的结果。因此,美国与加拿大白人(他们未和印第安人通婚)比拉丁美洲白人优越(他们与印第安人通婚)。只有那些因自身血统弄乱而羸弱的人们,才标榜种族平等,或者认为“四海之内皆兄弟”。凡具坚强禀赋而矫健的民族,都有种族意识,他们都本能地不愿与外族人通婚。
1899年,英国人张伯伦(Houston Stewart Chamberlain,1855—1927)却把德国视为其故乡,发表了《19世纪的基础》一文,该文把始创的民族由雅利安人缩小为条顿人。他说:“真正的历史是从日耳曼人用铁腕强攫古代的传统之时开始。”假如但丁在世,他要痛斥张伯伦像地道的德国人。他会感觉,他像毫无错误地听到圣保罗(约死于67年)在致加拉西亚(Galatians)人书信中的德国语调,并且他虽然不能十分确定耶稣是德国人,但他相信,“谁坚持耶稣是犹太人,此人不是无知,就是不诚实。”德国的作家们礼貌周到,不会反驳他们的客人:像特赖奇克(Treitschke,1834—1896)与贝恩哈迪(Bern-hardi,1849—1930)也认为德国人是现代各民族之最伟大的民族;瓦格纳(Wa-gner,1813—1883)又将此理论运用于音乐上;卢森堡(Alfred Rosenberg,1893—1946)使德国人与土地都奋激起的“20世纪之神话”;而希特勒(Hitler,1889—1945)基于此偏见,更鼓动德国人去屠杀一个民族,并且去从事征服欧洲的工作。
美国人格兰特(Madison Grant,1865—1937)于1916年在《伟大民族的逝去》一文中,他把雅利安族的文明成就,局限于其族之一支而称之为“北欧人”(Nordics)——包括斯堪的那维亚人、黑海北岸的西徐亚人(Scythians)、波罗的海沿岸的日耳曼人、英吉利人和盎格鲁撒克逊的美国人。这些金发、碧眼的“漂亮动物”(Bland beasts)中的某一支部落,由于北方冬天的严寒困苦,经横扫俄罗斯、巴尔干而进入南方昏昏欲睡的懒散民族之居地,在一连串的征服过程中,揭开有文字记录之历史的序幕。照格兰特说法,“萨卡人”(Sacae)(或即西徐亚人?)入侵印度开发了梵语(Sanskrit)成为“印欧人”的语言,而且建立起阶级制度,以防止他们与本土落后民族通婚而致退化。切梅里亚人(Cimmevians)则经高加索而涌入波斯,佛里几亚人(Phrygians)则进入小亚细亚,阿肯人(Achaeans)与多里安(Dorians)则进入希腊与克里特(Crete),翁布利亚人(Umbrians)与奥斯坎人(Oscans)则进入意大利。每个地方的北欧人都是冒险者、勇敢的战士和严守纪律的人,他们臣服了或者说奴役了苟且、不安又懒散的南方地中海沿岸民族,而且他们与温和安静而又沉默的阿尔卑斯族人(Alpine)通婚,乃产生了雅典人伯里克利的全盛时代与罗马之共和。少数通婚的多里安又变成斯巴达人,也就是这个尚武好战的北欧阶级统治地中海沿岸的农奴。在阿提卡的北欧后裔,却因通婚而羸弱了,导致在伯罗奔尼撒(Pelopennesian)战争中,雅典人被斯巴达人所败,希腊也被马其顿人和共和时代的罗马之较为纯种的北欧人所臣服。
北欧人另外的扩张——从斯堪的那维亚及北日耳曼起——由哥特人与汪达尔人征服了罗马帝国;盎格鲁人(Angles)与撒克逊人征服英格兰,并为其起一新名(英吉利);法兰克人(Franks)征服了高卢并为其命以己名(法兰西)。其后,仍是由北欧的诺曼人(Normans)征服了法兰西、英格兰与西西里。北欧的伦巴底人追随他们长髯祖先之后进入意大利,经过通婚,又激起米兰与佛罗伦萨以生气,而引起文艺复兴。北欧的瓦朗吉亚人(Varangaians)征服了俄罗斯,并且一直统治其地到1917年。北欧的英吉利人则殖民美洲与澳洲,并征服了印度,且在亚洲每个重要港口建立起他们的前哨站。
在我们这个时代(格兰特悲叹着),北欧种族却日渐萎弃他们的雄长地位。1789年在法兰西失足,诚如卡米耶·德穆兰对他的咖啡屋听众所说的,法国大革命乃是本地高卢人反抗条顿族的法兰克人之叛乱,因后者在克洛维(Clo-vis,法兰克王,481—511年在位)和查理曼(Chavlemagne,亦法兰克之王,766—841年在位)的领导下征服了他们。十字军战役、三十年战争、拿破仑诸战役、第一次世界大战,拖垮了北欧后裔,使其子孙太瘦弱而没有欧、美、阿尔卑斯人与地中海民族的较高生殖率。据格兰特预测,到2000年左右,北欧人的统治权即将完全倾覆,而且由他们的倾覆,西方文明也将因新野蛮民族从海内外各地全面崛起而消失。格兰特聪明地承认:地中海沿岸的“种族”虽然在体力上比起北欧人与阿尔卑斯都较差,但在智慧与艺术的成就上却已证明是优越的,该族一定也会有希腊与罗马的古典繁荣之光荣。不过,这可能仍应归功于杂婚太多而具有北欧人血液的关系。
在人种理论上,有些弱点是很明显的。中国学者会提醒我们:他的祖先在历史上创造了最久远的文明——从公元前2000年直到现代,他们出现了无数的政治家、发明家、艺术家、诗人、科学家、哲学家、圣贤。墨西哥的学者可能指向哥伦布发现美洲前的玛雅(Mayan)、阿兹特克(Aztec)与印加(Incan)文化之堂皇建造物。印度学者虽然知道在耶稣前的1 600年间有雅利安人渗透到印北地区,但他能想起的可能仍是印南的黑达罗毗荼(Dravidic)民族曾产生了他们自己的伟大建筑家与诗人。马德拉斯(Madras)、马都拉(Madura)与特里奇诺波利(Trichinopoly)等地庙宇乃是世界上最引人注目的构造,还有吴哥窟(Angk-ov Wat)高棉人(Khmers)神塔,更是惊人。历史是色盲的,任何肤色都可以发展成一种文明(在任何有利的环境里)。
即使把人种理论局限于白人,仍有很多困难。闪族人会想起巴比伦、亚述、叙利亚、巴勒斯坦、腓尼基、迦太基与伊斯兰的文明。犹太族人会想起把《圣经》与基督教传到欧洲,而且把大卷《古兰经》送给穆罕默德。回族人可能列出一张统治者、艺术家、诗人、科学家和哲学家的名单,这些人当西欧摸索于黑暗时代(约565—1095)中时,他们曾征服并且治理从巴格达到科尔多瓦(Cordo-va)白人世界中的主要地区。
埃及、希腊与罗马之古代文化,明显地都是由地理上的机会与经济和政治上的发展而产生的,不是由种族上的结构,而且他们文明中的绝大部分具有东方源流。希腊从小亚细亚、克里特、腓尼基与埃及取来艺术与文字。在公元前第二个1000年里(公元前20世纪到前10世纪),希腊文化是迈锡尼人(Mycenacan)的文化,其中除部分源于克里特外,可能是由小亚细亚学习而来。当“北欧”的多里安经由巴尔干到来时,到公元前1100年,他们摧毁了这个原始希腊文化的大部分;其后数世纪间,只有在吕库古斯(Lycurgus)的斯巴达人,在塔勒斯(Thales)的米利都人(Miletus),在赫拉克略(Heracleitus)的以弗所人,在萨波(Sappho)的莱斯波斯人(Lesbos),在梭伦(Solon)的雅典人曾使历史上著名的希腊文明偶一重现。从公元前第6世纪向前推,希腊人沿地中海两岸的都拉佐(Durazzo)、塔兰托(Taranto)、克罗托纳(Crotona)、雷焦(Reggio)、卡拉布里亚、锡拉库萨(Syracuse)、那不勒斯、尼斯、摩纳哥、马赛、马拉加等地散布其文化。从意大利南部的希腊人城市以及可能由伊特鲁里亚(Etruria)的亚洲文化带来罗马文明,从罗马又带来西欧文明,从西欧又带来南北美洲的文明。在第3世纪及其后几世纪中,各种不同的凯尔特族、条顿族或亚洲各族都曾蹂躏意大利而摧毁了古典的文化。南方人创造文明,北方人予以征服、毁灭,然后又借过来推广出去:这就是历史的概要。
有人想借测量各人种脑力与面孔或与重量关系,企图把文明与种族拉上关联,对这种问题未曾露出一线曙光。假如非洲黑人未产生伟大的文明,可能是由于气候与地理上的条件阻碍了他们,难道任何白种民族在那种环境中定能表现较佳吗?多少美国黑人,虽然遭到无数的社会压抑,而在最近100年中,在各专门职业、艺术、文学等方面,仍有很高的地位,就是明显的例证。
在历史上,种族的任务,与其说是创造的角色,不如说是准备的角色。各种各样的民族,在不同的时间由四面八方来到某一地区,他们彼此之间,或与本地居民血统、传统与生活方面互相混合,就像两个不同源的水塘一样,互相婚配融合。如此人种上的混合,经几世纪以后,就可能产生新的类型,甚至新的民族。像英吉利人,就是由凯尔特人、罗马人、人、撒克逊人、朱特人(Jutes)、丹麦人与诺曼人混合而来的。当新的人种形成其自己的独特文化表现时,也就构成新的文明——包括新的生理、新的性格、新的语言、新的文学、新的宗教、新的伦理与新的艺术。所以说,不是种族创造文明,而是文明创造人种:即由地理、经济及政治的环境创造文化,而文化又创造人的类型。与其说是英吉利人创造了英吉利文明,不如说是英吉利文明塑造了英吉利人。假如一个英国人不论到何处,都带着英国文明,即使在廷巴克图(Timbuktu)[1]也穿戴整齐赴宴,并不是他在该地从事新文明的创造工作,而是他觉得,即使在该地,英国的文明也主宰着他的心灵。传统与类型如此的不同,是环境影响的结果。北方民族在热带地方居住几世纪之后,便养成了南方民族的性格,而由慵懒悠闲的南方北上的人民子孙,他们也会发现,渐渐变成北方人心直口快的性格。
准此而论,美国文明仍在种族混合的阶段。在公元1700年与1848年之间,佛罗里达北部的白种美国人,主要是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在新英格兰的土地上,他们的文学却是古老英格兰的精华。1848年,美国门户敞开以后,欢迎所有白人。一个新人种的混合于焉开始,这新人种自然不是几个世纪就可以完成的。当混合停止时,一种新人种的形型即成形,其时,美国可能会有自己的语言(与英文不同,就像西班牙文由意大利文变来一样),自己本土的文学,自我特征的艺术。这种种变化已经是隐然可见,或者说是嘎嘎有声的进行中。
“种族的”不相容,在人种的起源上有某些根本因素,但这些因素也可以说是因固有的文化不同而产生的,或者说是优越感——像语言、衣着、习惯、道德与宗教。这种极不相容的情形,除了推广教育外,无他法可治。历史的知识会告诉我们:文明乃合作的产物,几乎每个人对它都作有贡献,文明是我们共同的遗产和债务。具有开化心灵的人们,对待每一男女,即使是下层的,也会把他看成是创造及献力此文明团体中的一分子。
[1]西非洲蛮荒未开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