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的国家-社会关系
第五章介绍了改革对毛时代的政策所做的许多激烈的改变。改革派试图创造、然后扩大个人活动的非政治范围,放弃阶级标签,利用非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和挥霍性的消费来激励更多的工作和创造,重新激起对知识和技能的兴趣,通过回归以家庭为基础的耕作来恢复农业,对国际社会开放国门,并大幅降低政治暴力的总体水平。这些措施为中国社会的奋发向上创造了政治空间,同时也提出了问题,自改革开始以来,国家-社会关系变了多少?
表面看来,1978年以来中国人的生活已极大地改变了。在毛最后的年代,甚至北京、上海和广州这样的城市也显出了同样呆滞的形象——数百万人穿着同样的蓝色“毛式上衣”,妇女有着统一的发型,没有广告,也没有活跃感或企业家精神。如今,多样的服装、大量的交通堵塞、生气勃勃的消费文化、卡拉OK酒吧和其他娱乐中心,以及似乎永远不会停止的现代化大厦的建筑都成了正常现象。毛泽东晚期几近全方位的孤立主义已被抛在一边,现在中国人的名片上通常都自豪地列有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上网已经普及。中国广大的地区都可接收包括亚洲MTV以及国际体育、新闻和电影等卫星电视节目,所有这些都使中国人获得了生动的外部世界的形象。
外国访问者经常惊叹民众的快速致富心理,每个单位和个人似乎都在尽力寻找新的赚钱方法。1993年,甚至连历史悠久的北京大学也象征性地拆掉了校园边上的一道围墙,盖起了一排由学校经营的商店。阴谋和谣传的把戏几乎数不胜数。吉林省一名县委书记对一位外国来访者自豪地说,在改革中发展地方工业方面做得特别好的肖兴村(Xiaoxing)的党支部书记是“一个大资本家”。这位县委书记在说这话时“竖起了大拇指”,以表示肯定。那位村党支书记开着一辆崭新的卡迪拉克轿车。 [17]
中国也发展出了一个中产阶级,至少是在大城市中。 [18] 对于这个中产阶级的规模的估计极不相同,从大约2000万人到3亿多人不等。而不存在争议的是,这个中产阶级如今享受着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而且其数量增长很快。中国城市人口的生活方式如今已进入在餐馆、娱乐、通讯、旅游、服装、住房及休闲活动等方面可进行真正的选择和高质量阶段。东部沿海大城市中60%-70%的房屋为私人所有,这些住房首次为其所有者提供了担保品,他们正在利用它来获得教育、轿车和其他方面的银行贷款。 [19] 一些属于中产阶层的北京人已经迁至郊区,使用他们私人或公司的小轿车出行,并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停下来为孩子们购买肯德基或麦当劳的外卖。几名中国人已经富得足以进入《财富》杂志的世界富豪排行榜。
所有这些商业热情的迸发及向外部世界的开放究竟对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性质产生了多大的影响?中国社会已经变得如此多样化,许多城市居民的职业道路如此数目众多,因此任何一个简单的概括都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此外,有关态度甚至行为等方面的资料多来自轶事秘闻,并不系统。如果我们能把上述说明牢记在心的话,还是可以提出一些粗略的看法的。
国家不再为民众提供道德指南。的确,当代中国社会令人惊异的特征之一就是道德权威和精神财富的非国家来源的增长。 [20] 例如,佛教和道教已经重新兴盛。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有活跃的寺庙和街头小贩兜售冥钱、香烛及其他敬神祈福的必备物品。一些传统的秘密会社重新出现,许多各类地方教派涌现于乡间。基督教堂的出席者人数迅速扩大,如今中国的基督徒似乎比革命前的任何时候都多,虽然他们仍然只占人口的极小一部分。
许多亲和团体正在建立,如专业协会、运动俱乐部及慈善机构。一般来说,这些团体尚未重视创立独立于国家的社会意识。它们绝大多数是地方性组织,所有这些团体都有义务到当地政府注册。当局如果怀疑的话,会毫不犹豫地关闭这些协会和团体。在专业协会等许多团体中,国家通常在决定担任高层领导的人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21]
有报道说,地方官员加入了社会团体,然后利用其职位来保护这些组织逃避上级监察。许多这类案例涉及加入秘密会社甚至地下基督教组织的农村干部。这些官员在暴露后,通常都声称加入这类组织使得管理更容易,并且确保了社会秩序。这些例子说明,被地方官员掩盖的有潜在威胁性的非国家组织在中国可能存在。 [22]
此外,许多人力图避开国家权威去追求自己的利益。规模巨大的流动人口——超过1亿并仍在快速增长——显示出体制对个人活动的严格控制方面的漏洞。城市犯罪这类问题越来越多地被归咎于这些不属于某个单位而自力谋生的人。不过,到2003年为止,流动人口似乎在政治上很安分。他们寻求的是在城市里找到一个地方挣钱谋生,而不是改变政治制度。 [23] 但是,农村移民相对最集中的地方——广东省的深圳——已经经历了越来越高涨的移民工反抗活动,他们反过来开始意识到自己在现存法律下的权利。眼下,这些移民并不怀疑政治制度,而未来政治制度可能会变革。这也许是移民中一个更广泛的未来潮流的先兆。 [24]
夹在中间的地方干部
许多地方单位的领导人依然牢牢地掌握着大权,但却越来越追求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利益而不严格遵奉北京的命令。许多基层干部并不赞同上级发布的政策。1989年夏季可能是一个转折点。中央命令干部严格审查“六四”风波期间人们的活动,并在那些公然反抗领导的人的档案中做出适当记录。但是,全国无数单位都没有很好执行这项政策,只装了装样子,而没有真正地去摸清自己的人员究竟做了些什么。最终,似乎也没有几个人有政治上不可靠的可怕记录被载入档案。在这个例子中,数百万公民以无组织的行动方式给最高层领导送去了一个沉默的信息:中央不能再把在单位中让中国人斗中国人作为增加北京影响力的一种方式。这种手段曾是毛时代的一个特点。
北京一家重要研究机构的一次会议典型地说明了所发生的事情,这家研究机构的许多人员在1989年5月和6月初参加了游行活动。该机构的党领导召开了一次“学习会”,来讨论中宣部下发的有关1989年政治风波的材料。与会者本应详细讨论这些材料,然后根据其“精神”对各自的行为和态度进行相互批判。但实际上,这位党领导让大家就座,分发了文件,并问是否有人有话要说。无人回答。然后,这位党领导宣布会议已达到了目的,并要求大家认真思考一下这些材料。上级被告知,会议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但没有发现任何“严重问题”。 [25]
某些基层干部会收容持不同政见者或档案中有政治污点的人。例如,从一家想要裁员的国营贸易公司分离出来的大连的一家私营进出口公司积极地雇用被抛弃的人,包括因1989年政治风波而在个人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学生。也许该公司相信这些人会为公司特别卖力地工作。 [26]
地方领导人——特别是那些远离北京和不依赖中央补贴的地方领导人——也开始追求自己的利益,有时还公然无视中共最高领导。例如,1993年7月北京指示财政紧缩期间,苏志明向《亚洲华尔街日报》的一名记者吹嘘说:“像我这样的企业天才在香港价值上百万元。我的脑子里百分之百装的是赚钱的点子。”当时,苏是中国正在兴旺的广东省广州市东南石基镇的党的首脑和镇长。当北京命令暂停进口新的小轿车时,该镇已经有100多辆进口小轿车。但是,苏又订购了42辆车,包括一辆劳斯莱斯。他有钱这样做,因为该镇官员的收入依赖于镇政府经营的36家地方公司的利润。这些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进出口贸易和轻工业,包括电子和服装业。由于1993年生意兴隆,地方官员当然地获得了高达6倍于其工资的红利,这使得苏的收入比党的总书记江泽民的收入还要高许多。 [27]
改革尚未能给人民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保护,使之免遭地方官员专横行动之害。1993年夏季吉林省的一个事件说明了这一点。一个村的党支书面对一个农民,要求他为他的一辆自行车纳税。农民拒绝了,并偷偷地给县委书记写了一封信,控告村支书的剥削行为。县委书记训斥这位村支书玩忽职守,因为他没能在信送出之前将它截下,并提醒说如果这位农民将信写给省级领导,他们两人都会陷入麻烦。在县委书记的授意下,这位村支书把这个农民当作一个例子,他让地方警察当着全体村民的面,把这个农民殴打致死。 [28]
为了处理此类问题及其他相关问题,全国人大于1987年11月通过了一个《组织法》,规定村委会须由地方选出,来管理村务。该法在关心村民意愿和严格执行镇下达的任务两方面都建立了激励机制。它试图通过真正的村级选举来激起农民的热情并限制地方专制,同时使村干部负起执行税收、计划生育等上级委派任务的责任。但是,这项《组织法》的效果是两方面的,而且村与村之间的现状也极不相同。 [29]
地方干部的腐败和暴行造成了一种形势,在这种形势下,有点讽刺意味的是,许多人把中央看成是良好法律和政策的源泉,这些法律和政策正在遭到地方官员的贪婪的损害。人们努力的目标通常是使地方的违法乱纪引起省和国家领导人的注意,以便纠正。因此,尽管对地方腐败和违法现象存在着极其广泛的愤怒,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人继续把总体制度本身看作合法的。 [30] 而中央也不断地采取广为宣传的措施,使地方违法者曝光——以此来擦亮自己的形象。
在某些情况下,上级当局依然对地方官员保持着很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当高层领导人完全赞同某个议题,赋予这个议题优先地位,或提出了能够具体衡量其结果的计划时,上级的影响力是最大的。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很少有地方领导人愿意反对上级,而国家也能够以一种坚定而有力的姿态去运作。但是,由于改革的全部战略在于寻求启发地方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的灵活性,因此国家领导人很少发布要求地方严格执行的命令。此外,第五章中所讨论的构成国家领导班子的竞争集团发现,很难在重大议题上显示出完全的一致。
总之,中央指导社会的雄心和权威已经在改革的影响下极大地消退了。许多人追求实现自己的目标,当机会允许时他们干劲十足地追求,而当北京吹出的“风”反对这样做时,他们便悄悄地追求。半改革了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为这种活动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使之可以在正常的事件过程中进行,并且在国有企业和国家行为萎缩的同时,这种空间正在扩大。当然,并非所有的地方干部都是专制的,他们的行为和态度有极大的差异。如上所述,一些地方干部已经与地方社会势力建立了联系,他们庇护着这些势力的活动以避开上级的视野。
国家与社会
改革有目的地大幅减少了国家干预社会的范围。总的来看,现今如果公民不从事有组织的反对当局的活动,国家在政治上是令人满意的。人们实际上在想些什么,他们选择如何消磨休闲时光,他们与谁结婚,他们追求什么职业等相关问题,不再被认为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大多数中国人如今发现,避开几乎是最形式主义的政治活动以及不生活在国家严密监控的恐惧中是相当容易的。国家对人民生活干预范围上的这种变化是过去1/4世纪的改革中最重要的影响之一。
研究中国的学术作品已经对非国家的社会势力要求充分的认同感的可能性给予了大量关注。许多这类作品集中探讨公民社会问题,并且在问,基本不属于国家组成部分的“公众”的范围是否正在扩大。这些作品把这种非国家“公众”的某些来源追溯到了市场经济在西方的发展和增长。 [31]
国家对这类非国家组织的管理是明确的。 [32] 每个组织必须向一个政府机构注册,并接受批准为法人实体。在任何地方,只允许一个组织代表某个特定的议题或群体。非政府组织不能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总之,每一个自我认同的群体只允许一个团体来“代表”,这个团体必须与管理当局达到一种适当的协调。由于不允许任何这类组织在多个地区建立分支机构,政府将潜在的麻烦限制在了可控程度。这种方法与西方著作中被称作“社团主义”的一种参与方式最接近。
政府对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实际控制水平差异极大。对于许多非政府组织来说,政府在选派其领导人和检查其活动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的确,“政府建立的非政府组织”这个词实际上被用来描述许多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因为它们是根据当局的倡议建立的,并且高度地响应政府的指示。不过,其他的非政府组织则是自发建立的,并依法向一个政府机构注册,这个政府机构的官员可能同情该团体,更倾向于保护该团体而不是干预它。在某些未知的程度上,还有被禁的宗教性质和民主活动分子团体等地下组织存在。但是它们并不扮演在一个自由社会国家中应承担的那种角色。最深入细致的访谈对所有这些特殊的非国家组织的状况作了很好的描述。 [33]
因此,所有这些情况说明西方公民社会的模式不适用于今天中国的状况。中国的状况似乎以两个重大发展为特征。第一,国家的基层越来越多地掌握了主动权,在许多情况下限制了高层渗透地方,以及从地方获得支持和资源的能力。虽然国家行政机构以外的个人必须与地方官员建立复杂而广泛的联系,以作为他们发挥大部分主动性的条件。 [34] 第二,国家正在与它允许建立的非国家组织分享对许多活动的管理权。这重复了毛主义者摧毁所有这类团体、扩大国家的直接权力之前的帝制和民国时所见到的模式。 [35] 尽管这些发展并不表明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的形成,但它们却充分地证明了毛时代的一个精确观念,即中国的国家机构完全控制着社会(这种状况在文献中被称作“强国家、弱社会”)。 [36] 全国的国家行政当局不再实行严格控制。地方官员与上级当局谈判他们的关系,并且还不时地与公民谈判他们的关系。
正如本书所不断强调的,50年代革命性的变革完成后,国家采取了一种方式,让国家单位——农村人民公社、国营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国家办公机构——成为干预社会的主要工具。这些单位既把国家服务提供给了公众,又承担了大量的政治和安全职能。第七章中所描述的大部分系统恰当地渗透于每一个这种单位中。
然而,改革通过把大量人员抛出国家单位,而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模式。公社从农村消失了,1亿多农民变成了城市中的流动人口。自我雇用、私营企业,以及合资和外资企业为大多数城市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人们的工作地点以及劳动力流动范围上的这种根本转变,大大地侵蚀了以前安排国家-社会关系的制度。
这些压力使国家把服务从国家单位转给了市县服务提供基地。国家正在努力开发社会保障、保险、公共卫生、住房、福利、救济、失业保险和以非工作单位的方式分配的其他资源。 [37]
但是,政府被其本身在理解它试图服务的社会的新变化方面的困难所限制。例如,在发展养老金制度时,官员们需要有合理而精确的计算模型来预测未来几十年中这项制度上的可能需求。但是,却没有支撑这种模型的可信数据。此外,机构能力的限制也给快速前进运动造成了严重障碍。中国政府想要制定一个包括个人退休金账户作为一揽子计划中一部分的城市养老金计划。但这需要财政制度发展到货币可以作为相对安全的长期投资的程度,而中国还没有这样一个财政制度。最后,用基金来应对这些社会需求本身就是一个潜在的巨大挑战,特别是在市场力量的深化创造出了大规模的失业和提前退休的时候。 [38]
把这些计划和资源从工作单位中分离出来的行动,正在深刻地改变社会活动和直到最近都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依赖的类型。国家必须越来越多地以其他的国家-社会互动结构来取代终生隶属于单位管理的模式,包括发展能够管理社会行为和裁决资源分配争端的法律体系。
人权
上述趋势为讨论中国人权提供了一个框架。很少有其他问题比人权问题更复杂或更易动感情了。人权这个词对不同的人来说有着不同的含义,这更使问题复杂化了。对某些人来说,它首先意味着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而不会因此而受到迫害。这种观点通常还认为,国家无权虐待其公民或使其遭受不人道待遇。对另一些人来说,“人权”有更广泛的意义,包括在政治、民事和刑事案件中正当程序的保护,换句话说,它意味着“法治”。还有一些人认为,“人权”包括所谓的“社会权利”——如获得医疗照顾、体面住房、工作机会,以及教育的权利。
人权概念也反映了有关社会义务和政府在社会中的适当角色方面的深刻的文化价值观。在美国,“人权”通常包括了法治的概念——并且强烈地关注程序上的正当性——以及相信民主、自由市场制度的价值观和假设。这些不同的假设极其重视个人自主权,一般来说,它要求一个制度寻求使个人选择最大化,只要做出的选择不妨碍其他人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这种态度反映的是美国独特的历史和社会。
中国则有非常不同的前提。它的文化强调个人与他/她所处的社会网络之间的相互联系。在传统上,政府部分地通过促进对结果有影响的价值观来维持稳定、繁荣和安全。儒教和社会主义对于如何最有效地促进稳定、繁荣和安全的问题有着截然不同的答案,但二者都认为,根据基础理论的说法,政府在塑造社会方面承担着巨大责任。 [39]
如今,中国正处于既非儒教也非社会主义的转变之中。毫不奇怪,基本价值观结构处于混乱状态,实际上在全国以及不同年龄的人当中是极不相同的。当这个国家向外部世界开放以及经济与国际市场经济日益一体化时,关乎未来的重要问题之一,是从当前几十年的不确定中将会崛起的价值观体系的性质问题。
没有理由认为未来中国的价值观体系会与美国特别相似。几乎可以肯定,它将遗留着深厚的权威主义和公有社会的特征。但是,美国在这类问题上是处于世界国家链的一端——很少有其他国家与美国人重视个人主义的程度相似。 [40] 中国更有可能发现它的权衡结果会与日本、韩国或新加坡等国现今的价值观体系更接近。人权领域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性质必将反映这种基本价值观结构。
不过,中国在构建国家-社会关系时正在逐渐增强正规法律体系的作用。 [41] 尽管有其基本价值观,但建立一个保护基本权利、限制政府对其公民劫掠的法律体系是全球公认的对一个合理的人权社会制度的要求。
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实际上没有法律。政治决定、政治路线以及党和政府的管理定义着法律,中国公民无权反对来自上面的这些通常无法预测的雷电。改革中,发展严格的法律体制的推动力来自国外势力的压力,它们要求发展允许外国贸易和投资、并把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一个法律框架。后来,公众的态度越来越赞成希望获得法律保护以避免政府专断之害,这也影响了中国政府的行为。90年代,全国人大制定了一项法律,允许中国公民因官员滥用权力而起诉政府。这类案件的数量每年都有所增长,据报道,诉讼成功的比例约为40%。 [42]
的确,从80年代起,北京明确地承认了用法律来改进管理质量的重要性。至少在没有重大的政治利益危险时,所有最高层领导人都同意问题应该由法律来决定。这种观点被称作“依法治国”(rule by law),与西方广泛使用的“法治”(rule of law)是不同的。“法治”使法律高于官员的个人意愿,而“依法治国”则让官员来主宰,法律为其治理的一个工具。实际上,没有一个国家使法律完全高于政治权力,但对于一个人权社会制度来说,其中的差别是确实的和十分重要的。
中国正在朝“法治”的方向前进,许多官方文件说明领导人越来越看重这个概念。尽管严肃的观察家都同意说中国已经在从“依法治国”走向“法治”。但事实上,在关于沿着这个进程已经走了多远,以及最终的状况会如何的问题上,专家们的意见颇为不同。这些分歧反映了中国今天的极其复杂的状况。 [43]
例如,至少在大城市,听到人们抱怨党的干部和腐败等问题是经常的现象。许多人公开抱怨,并不担心遭逮捕或判刑。但是,中国保留着很大的劳改营和监狱体系。要求刑事官员在案件公开审理前进行诱供的压力打开了虐待嫌犯的大门,而嫌犯却无法保护自己免遭审讯者的折磨。此外,中国保留了一种被称作“通过教育进行改造”的惩罚方式。报道指出,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营地与那些根据行政命令被监禁者的“教育改造”的营地之间没有什么区别。 [44]
因此,从保护公民免遭国家专断行为的意义上说,中国的“人权”显而易见,但理由远非充足。中国的领导人争辩说,保证公民煽动和组织反对国家行动的权利会使国家陷入社会混乱和内战,对此中国在20世纪已经受够了。相反,他们指出,快速增长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衡量中国人权的一个更重要的指标。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深受中国权力主义政府的长期历史和相关的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的观念影响。 [45] 但是,这个国家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发生着变化,并且通过电信传播从国际社会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多地接触到可选择的观点和图像。因此,很难自信地衡量出中国的人权观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或人权的实际状况将会怎样改进。毫无疑问,在一个像中国这样庞大、复杂和贫穷的国家里,对人权的侵害在未来许多年内至少还会成为政治风景线上的一部分。这将是实际情况,尽管发展一个可行的法律体系让中国在全球化经济中达到其经济目标已经越来越重要。 [46]
政治平等
与人权相关的显然是政治平等问题。这是因为毛体制如此深厚地依赖于对那些贴有“邪恶”阶级标签的人的长久歧视。他们变成了被遗弃者,经常要遭受政治运动中固有的暴力,被拒绝给予职业和教育机会,需要定期向地方警方官员报告,并且没有能力使其配偶及子女免受阶级歧视的污辱。阶级敌人在法庭上也无权获得平等待遇,因为法律本身就被假定带有阶级性。 [47]
无人知道受这类歧视的人员数目。毛泽东宣传在任何时候都要团结95%的人来反对5%的人的重要性。这955的比率也许提供了所涉及的这些人的一个极不精确的数目。它很可能没有考虑这些人的家庭成员,他们也遭受了歧视。但在1976年,中国人口的5%加起来有近5000万人。不管准确的数字是多少,阶级歧视都是改革前夜中国社会不平等的一个重要的大规模的源泉。 [48]
改革时代大幅地减少了不平等的这个政治来源。改革之初,几乎所有那些被认作阶级敌人的人,都被除去了阶级标签。此后再没有给人贴上这类标签。法律体系在定罪和量刑时不再承认阶级是恰当的参考因素。这并不意味着人们不再会因政治冒犯而遭监禁。定义模糊的法律给政府提供了充分的“法律”灵活性,来监禁那些导致政治麻烦的人。但是,无阶级的人仅凭其政治立场便被自动地假定有罪并遭到更严厉的对待。这是改革时代最重要的社会变化之一,部分原因在于它给了有才华的人在当代中国出人头地的机会,而不论其出身如何。
正如第六章所述,模糊阶级路线的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外涉及“文化大革命”后恢复了地位的那些高官的子女和亲属。从总体上说,这些人能够利用他们的政治关系建立经济帝国,并使自己避开正常的经济破产的风险。尽管缺乏可以做出明确结论所必需的过硬资料,但共产党精英家庭在改革以前就已经普遍较好地使自己适应了改革的环境,并且这个集团的成员倾向于内部通婚。 [49] 一个精英阶级似乎在毛和邓的时代一直存在。
中国人日益扩大的财富差距造成了一种可能性,即有钱人正在获得比穷人更好的政治保护。鉴于中国广泛的发展,如果情况不是这样的话将会令人感到惊奇。包括法律系统在内的蔓延的腐败,必然会给拥有更多资源的人提供更多的机会。中国法律专业的快速发展也必然会为那些有钱雇得起最好律师的人提供更有能力的天才,尽管在中国各地为穷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也在发展。改革消除了在制度上歧视“邪恶”阶级出身者的由政治驱动的毛时代的不平等形式,但正在用大量腐败和财富不均这种更典型的具有各国共同特征的不平等形式来代替它。
中共自身就提供了一种传统的政治不平等。党员、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在违法时能设法逃避大多数刑罚,尽管它不停地声称,党员身份不应保护官员使之避免承担违法的后果。这种形式的政治不平等并非中国所独有,几乎在每一个国家中,政治权力都比较容易使违法活动中被逮住的人逃避承担全部后果。但是,在中国就像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高级党员身份所受到的保护似乎比工业化社会中同样情况的人得到的保护要多。
社会关系与社群分野的变化
上述各节集中分析了改革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所造成的变化。但是,中国社会内部发生了什么变化?具体来说,改革政策如何改变了社会经济不平等的结构,如何影响了中国社会特有的分野类型?
城乡收入
毛泽东时代中国最大的一个社群分野是把城乡居民分开。城市居民拥有较高的实际收入和许多非货币津贴。当毛的政策失误时,他们遭受经济灾难全面冲击的风险也较低。相反,农民承受着经济制度强加给他们的负担,当国家经济困难严重时,也比城市居民享有更少的保护。
对中国城乡收入的研究必须充分考虑城市补贴和农村住房的价值。这些因素在中国的补偿计划中起着重要作用。大多数研究没有考虑这些项目,因此往往提出了错误的统计结果。1988年和1995年分别进行的两次家庭收入调查尽力对这些遗漏的项目进行了精确的估计,并把它们列入总体分析中去考虑。 [50]
有三个发现很突出:改革对农村地区的最后影响是扩大了农村总体上的不平等,加剧了农村收入上的性别差异;甚至直到1995年,城乡不平等依然非常严重;从1988年到1995年,城市贫困有所扩大,主要原因是城市失业率上升。这些调查所提供的有关家庭收入的地区分布变化的状况不是很清楚。
改革在几个方面加剧了农村收入的不平等。最根本的是,农村的农业收入相当平等,因为农村获得土地是高度平等的。但是,非农业收入资源——包括工资、企业家地位和财产——远高于农业收入,其分配远不平等,占农村家庭总收入的百分比正在增长。因此,那些从事农村非农职业的人比依赖农业的人的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这种差别显示在农村收入分配数字上。1995年,最富裕的20%的农村人口从工资中挣了收入的78%。相反,最贫穷的20%的农村人口只把工资中的很小一部分带回了家。贫穷的农民从家庭农业生产和非农产品中获得了他们的绝大部分收入,他们把收入的很大一部分留作自己消费。但是,几乎所有农业收入都是上税的,而富裕农民的较高收入包括了大部分来自逃税的工资和经营的非农收入。总之,1995年农村最富裕的1/5的人的总收入约为最贫穷的1/5的人的10倍,这是1988年调查所发现的不平等的一个惊人的增长。 [51]
因此,进入非农工作的能力对于收入的潜力有明显效果,而这个机会在改革中极大地扩展了。此外,资料清楚地显示,男人比妇女更能利用机会挣得非农收入。在妇女参与非农工作的地方,她们比男工要挣得少。 [52]
具体来说,1988年,妇女仅占农村技术工人的15%,国营和集体企业主要官员的26%,镇或镇干部的6%,乡镇企业干部的9%,党政机构普通干部的15%,普通工人的25%,合同工的32%,私营企业主的21%。但是,妇女占了农民总数的51%。对于那些挣工资的妇女来说,她们的平均固定月工资仅为男性工资的81%。 [53]
正如上述状况所表明的,国家在农村地区实行高度的税率递减的税收政策。农村最连贯的上税收入部分(来自农业生产)也是贫困农民中最大的那部分。国家对城市居民的政策有效地补贴了他们的收入,尽管在改革中补贴的水平降低了。最终的结果造成了以亚洲其他发展中国家标准来衡量的超高水平的城乡收入差距。 [54] 从1984年至1995年,城乡不平等的增长占了中国整体不平等增长的74%。
从1988年至1995年,中国城市收入不平等的水平急剧增长,比同期农村不平等的增长还要大。这个变化的大部分原因来自既有补贴又有限制的房屋私有化的影响。 [55] 自1995年调查以来,许多城市发展说明,城市不平等在继续扩大。这些变化包括更多的失业、私营企业相对快速的增长和更为平均主义的国有企业数量的减少,以及私人房屋市场的大规模扩张。为减轻贫困而实行的各类福利津贴的实际分配因城市不同而差异极大,因此很难普遍化。
最后一个问题关系到地区收入分配的变化。地区之间的不平等,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很突出。由于技术原因,1995年的调查没有对地区不平等进行评论。截至1988年,上海农村人均收入约为西南部贵州山区农民收入的2.95倍。广东城市人均收入几近山西的2.2倍。虽然这些数字不够精确,不能放心利用。例如,它们是按省列出的,而许多省在收入分布上都有很大差异。毕竟,某些个别省的面积和人口就像欧洲某些国家一样。全省人均收入水平也会被该省城市化水平所扭曲,因为城市居民普遍收入比农村居民高得多。 [56] 此外,调查资料没有提供一个很好的基准来衡量改革开始以来一个地区实际人均收入的分布变化。不过,总的来说,东南沿海省份在改革中生活最好,其他地区则严重滞后。
截至1995年,改革对收入分配的总体影响是复杂的。农村收入分配变得愈发不公平,因为获得非农收入的新机会分布不平衡。男子获得了蛋糕中快速扩张部分的较大份额,因此,农村男子在改革中似乎比妇女在人均收入方面获得了更多的利益。 [57] 此外,正如在毛时代一样,国家继续在有利于扩大城乡人均收入不平等的方向上进行干预,虽然现在这种干预比毛体制下要少。到1988年时,国家在农村以税收形式拿走了人均收入的2%,但是它提供的补贴平均使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增加了64%,造成了纯补贴占城市人均总收入39%的结果。
1995年以来,这种状况发生了变化。由于户口限制逐步放松,农村居民有了日益增多的机会通过进入城市经济来提高自己的收入。私营经济的快速增长正在造就独特而富裕的城市中产阶级,不过,有关的可靠数据很难找到。尽管城市的总体补贴正在减少,但获得可观的城市收入的机会却增加了。因此,城乡收入差距也许依然是中国不平等的最主要的一个来源,并且政府的相关政策总的来说仍然在扩大而不是缩小这种差距。政府对缩小这种不平等所能做的最大贡献,就是解除对农民流动的户口限制,创立允许农民利用它造成的机会进入城市经济的必要基础。
性别
在传统的儒教社会中,妇女一直是最受压迫的群体。1949年后,中国很快地制定了一个使离婚更容易达成的新的婚姻法,并采取了其他一些措施,如慷慨的产假,来满足妇女的需求。更根本的是,毛体制创立的集体结构极大地削弱了家族这个男性统治的最后堡垒的势力。此外,使妇女加入劳动力大军的就业实践——在那里,工资直接付给她们,而不付给家族的男主人——通常也加强了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
这些变化并不意味着妇女的完全平等。大男子主义依然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的心灵中。例如,1971年访问中国的一个美国左翼代表团惊异地发现,他们在前大寨大队领导人、政治局农民代表委员陈永贵家中吃饭时,陈的夫人站在一个角落里,不敢上桌。 [58] 当代表团的几位女性成员请她一起吃饭时,她迟疑着,显然对这个建议感到困窘。甚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个极端平等主义的时代,许多的政治局女性委员都拥有担任中国真正领导人的丈夫(毛泽东、周恩来、林彪)。只有2002年从政治局候补委员升任政治局委员的吴仪例外。
一般来说,妇女获得的工资比男性要低。有时,她们被排挤去承担低工资工作;有时,特别是在农村,她们被认为不能完成与男子同样数量和质量的工作。当丈夫和兄弟们去寻找报酬更高的城市工作时,农村妇女往往留在家中耕种田地。除了从事一份工作外,妇女一般也被期望照管家务。 [59]
在改革中,城市妇女与农村妇女似乎都不如男子生活得好。在城市地区,毛体制给予了妇女一些福利,包括享有养老金权利的提前退休,延长了的带薪产假(还可选择更长的不带薪的产假),以及工作场所设立的托儿所和保育室。由于经理们并不特别关注赢利,所以他们也不吝惜为女雇员提供的这些福利。
改革改变了这种计算方式,特别是对于越来越多不能再依靠国家津贴的保护来应付市场竞争的城市企业来说。中国报刊中充斥了有关经理们由于这些强制性福利所带来的财政负担而不愿雇用女雇员的报道。女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时遇到了麻烦,而男性毕业生却被出口和其他部门的企业雇用一空。 [60] 1995年的调查显示,城市妇女通常在从事同样工作时获得的工资较低,并且在高级管理职位上普遍缺乏代表。 [61]
在农村,家庭耕作制的恢复也许加强了男性家长的作用。研究显示,正如农业集体化前的情况一样,家长一般负责分配从家庭成员耕作中所获得的农业家庭收入。通常,这是一个大家族的家长,而不是一个小家庭的家长。在这种环境下,妇女通常无法生活得好。此外,如上所述,女性一直缺乏利用改革带来的从事农业劳动以外高报酬工作机会的能力。 [62]
妇女尤其是承受着计划生育工作的压力,这项工作在改革中被严格地执行。中国极其严格而又成功的生育控制计划把限制出生的责任大都赋予了妇女。 [63] 80年代以来的政策只允许每对城市夫妇生一个孩子。许多农村夫妇如果头胎是女孩的话,可以生第二个孩子。随着集体制的废除,农村男孩的财政优势——他将一直和父母居住,并且结婚时会给家庭带来一个配偶,而不是迁到另一家——扩大了。
印度等其他国家的经验显示,这种压力可能会给生育了女性后代的妻子带来悲惨的结局。她们常常会因孩子的性别而承受“责备”,最终还可能遭受来自丈夫家庭的可怕虐待。
杀害女婴是中国农村出现的另一个可能的后果。 [64] 的确,现今统计显示,在政府生育控制计划没有严格执行的穷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男女出生比率相对较低。西藏是1.02,新疆是1.06,贵州是1.07,内蒙古和宁夏为1.08。但在计划生育严格执行的较富裕地区,新生儿男女性别比率却非常高(海南为1.36,广东为1.30),这反映了如果国家政策阻止二胎就只要男孩的倾向。 [65]
此外,来自中国的报道指出,绑架妇女并把她们卖给想要娶妻的男子的旧习俗已死灰复燃,并正在蔓延。犯罪团伙跨省作案,贩卖了数万名妇女。其中有些人是城市妇女,但大多数来自农村家庭。由于这种贩卖人口的交易是非法的,所以不可能知道其规模。 [66] 由于同样的原因,对于今天中国普遍存在的性交易也没有精确的统计资料。
总之,在改革中妇女的社会地位总的说来似乎恶化了。当然,像男性一样,随着经济的增长,妇女总体生活水平提高了,然而,她们相对于男性的地位在某些重要方面却恶化了。能够说明问题并让人吃惊的是,中国妇女的自杀率是世界上最高的,年轻的农村妇女最可能采取自杀手段。 [67]
代际问题
尽管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增长,但当代中国社会却处于强大的压力下,城市和农村生活中到处迷漫着社会紧张状况。代际冲突更增加了这种紧张。人们一般在十几岁和二十几岁时形成自己的基本政治观念和认同。20世纪中国历史的动荡为不同代的人提供了极其不同的社会经历,因此而造成了一个如今以深刻的代沟为标志的社会。
例如,有一个在1949年以前成为杰出银行家的人。50年代初期,他被共产党人所接受,1957年在“反右”运动中成为牺牲品,后来又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巨大的苦难。但是,到90年代,他却因毛泽东未得到更大的尊重而深感懊恼。即使毛摧毁了他的生活,他也还是将这位前主席视作中华民族的真正英雄。为什么?因为毛在几十年军阀混战和外国入侵之后,领导了一场统一中国的政治运动。这位人士在90年代中期说:“那并不容易,它需要一位英雄来完成。我会永远尊敬毛主席。现在没有一个领导人能和他相比。”
50年代初期和中期的许多参加城市工作队伍的人坚信着给他们提供了重要工作机会、在职培训和财政安全的那种制度。近年的研究显示,1949年以后最早参加工作的这些人普遍经历过大幅度的升迁。如今他们中的许多已届退休或接近退休年龄的人,深深感到把他们抛在一边的改革时代的经济学不道德。社会主义制度为这一代中的许多人服务得很好,而他们也体会到了它的利与弊——或利大于弊。 [68]
“文化大革命”的一代是中国的失落的一代:这些人在被告知上街“搞革命”的时候中断了学业,后来他们发现,当一切都结束时,真正的机会是属于那些受过更好教育的人。被鼓动去攻击党内权力精英的那些人看到这些受攻击的官员又原封不动地回来了,而且他们的子女和亲属都过得很好。在当时的政治狂热时期打死了同学、折磨了老师、殴打了老人、有的甚至揭发了家人的那些人,如今肯定会生活在对自己行为无法摆脱的记忆中。这些人大都缺乏在新的社会中获得成功的技能。他们成了与工作需要不相称的工人或经理人员,被国有企业解雇。许多人正在千方百计地应付其困境,并把它看作中国改革经济的必然产物而加以接受,但是,自1999年以来,这些人找到新工作的比例陡然下降了。 [69]
80年代初以来成长起来的人却有着极其不同的经历。上一代人是在政治斗争和个人牺牲教育中成长起来的,而这一代人却包括了许多独生子女家庭中娇生惯养的孩子。他们成长于消费革命时代,看到了电视,而最近,移动电话和电脑又成为他们生活环境的自然组成部分。他们被教育要崇拜金钱而不是政治,并且不要招致政治麻烦,以免它成为他们发展前途上的障碍。总的来看,这一代人是追求个人抱负、物质主义、娇生惯养和政治上的不可知论的一代。它是后革命的一代。
每一代人都比这里所描述的更复杂,而且这种划分也不尽精确。但似乎仍可以说,在中国没有什么基本的政治和社会价值观是各代人所普遍接受的。对于政府在塑造经济和社会方面应扮演的角色,人们是否应追求广泛的社会参与,以及什么样的职业和行为应获得尊重,各代人的看法明显不同。甚至对中国历史的看法,各代人之间也不一样。此外,现在城市中的一代人很不了解——或很不尊重——在农村辛苦劳作的大多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