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贬损的情感
道德家的疯狂在于其要求的不是控制激情,而是根除激情。他们的结论永远是:唯有柔弱者是好人。
——尼采,《敌基督者》
“道德家的疯狂”在当今的哲学文献中依然存在。让我举两个例子来说明一下,一个是我们最卓越且思想开放的一位道德哲学家最近的演讲,一个是一位知名心灵哲学家的论文。
在就任美国哲学协会(太平洋分部)会长的演说中,乔尔·范伯格(JoelFeinberg)问道:“在处理实践伦理学的问题上,诉诸情感若有用的话,那它的用处何在?”1他以通常的回答开头:“对这一问题最唐突的回答是‘没有任何重要性;情感是一回事,论证是另一回事,而且没有什么比情感更能蒙蔽心灵了’。”(19页)范伯格拒斥了这种“唐突的”回答,但他的结论绝不是热心地认同情感;他承认,感情在伦理学中是“相关的”,或者说至少不是毫无关联的,他得出结论说:“在有效的人道主义与在灵活控制下对人类基本情感的维持之间,没有处理不了的冲突。”好像这样说还不够谨慎似的,他补充说:“我希望这个结论不是太过乐观。”(42页)
范伯格对情感在伦理学中的位置的仔细分析,值得进一步展开来仔细回应,但这里我只想提醒大家注意,他在被迫提出他那个“乐观的”论点——情感在伦理思考中并非完全不相关——时,是极其谨慎且带着防备心的。请注意,为了给情感腾出一丁点儿空间,他要费多大的劲儿啊,比如就好像说,在争论堕胎问题时,一名孕妇对自己身体、胎儿、“道德”和声誉以及她对胎儿父亲和自己人生规划的感受不过是些私人轶事,只会转移主题,而哲学家们关于胎儿的地位和权利以及妇女控制自己身体的(抽象)权利的论证,是唯一正当的关注所在。无论这种伦理学的利弊何在,其重点都完全集中于原则以及支撑它们的论证,而情感对于我们的道德思考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贡献。2
第二个值得提及的例子是杰罗姆·谢弗(JeromeShaffer)发表于1983年的《一个关于情感的评估》(AnAssessmentofEmotion)一文。3谢弗以一个关于“情感遭际”的例子开始:“我沿着弯道行驶,看见路上横着一根木头。我认为它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而我不想如此。我脸色发白,心跳加速,胃在收紧。我猛地踩了刹车。”4毫不意外的是,谢弗用这个以及类似的情感例子得出结论说,情感不是特别令人愉悦或有价值的经验,因此“对于生活的主要关切而言,既无必要,大体上也不可欲”。5稍作反思就可以认定,这种无人乐于见到的惊慌情形,完全不可以当作情感的典范。实际上,人们可以反驳说,惊慌不是一种情感,尽管它的心理活动与某些情感类似。无论如何,并非所有的情感能用“脸色发白、心跳加速、胃在收紧”等等来描述,更不用说定义了。想想,若用我们的主要例子,比如正义得以伸张时感受到的强大满足感,或者可能长达数十年充满激情的恋爱经历,就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分析。(谢弗在同一篇论文中对作为情感的爱分析时,把爱简化为“小鹿乱撞”和“波动、过电、汹涌或充血”,由此得出结论说,爱不过是一种没有什么价值的情感。这绝不是打动特里斯坦[Tristan]和伊索尔德[Isolde]的激情。)此外,我们乐意赞成,道路中间横着一根木头并不是一种可欲的经历,但也不必由此得出结论说,恐惧本身是一种不可欲的经历。6实际上我们知道,在较为安全的环境下,数百万的人愿意排队付上十美元让精心设计得千奇百怪的自然和非自然现象吓破胆,这些现象包括龙卷风、食人鲨、大猩猩、侏罗纪克隆动物、各种火星人和其他外星人、飞木、流动的岩浆和杀人狂。
事实上,谢弗的情感“评估”是一次政治诽谤,不过他进行论证时的油滑方式,也表明了情感的政治地位之低。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种情形,一位哲学家在同样专业的期刊上发表一篇评估逻辑的论文,其中以一个荒诞的诡辩作为典型案例,并由此得出结论说逻辑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特别重要或并非可欲的。可是,哲学中针对情感的偏见过于强大,以至于这样一种不公或轻率的抨击都无法引来抗辩,相反,若是为情感辩护,无论这种辩护是多么冷静和负责任,都会招来这样的指责:软心肠的多愁善感。
大体而言,现代美国哲学对情感在哲学中的作用既缺乏兴趣,又极不信任,我认为这种说法并非夸大之词。(哪怕我们最著名的两位哲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James]和约翰·杜威[JohnDewey]对此有浓厚的兴趣,也还是如此。)根据盛行的方案来看,哲学家们应当设法保持理性,而不应充满激情或——甚至更糟——情绪化。哲学家们应该评价论证,而不应“陷入”某个立场。(我有位同事对正在写内容极易情绪化的文章的学生们说,他“丝毫也不关心他们相信什么,而只关注他们的论证是否有效”。)事实上,人们开始怀疑,当今哲学话语获得尊重的标准,是否就在于没有任何情绪反应。哲学论题必须冷静且尽可能形式化地加以论证,由此抵消华丽辞藻的魅惑效应,避免诉诸情感。那么,像克尔凯郭尔或尼采这样的哲学家因为颂赞激情胜过理性,而被不屑一顾地说成“不是真正的哲学家”,也就不那么意外了。这种为人熟知的排外政治使情感边缘化,也就进而使推崇情感的哲学家边缘化了。
即使情感确实出现在哲学中,它们的地位也会被认为很次要;对它们的分析,也只是个附带问题。比如,笛卡尔和休谟堪称典范的情感理论,就通常被忽视。别的不说,笛卡尔的论著《论灵魂的激情》(OnthePassionsoftheSoul)包含了他对心灵与身体之间的微妙关系持久不断的沉思,通常却被撇在一边,人们偏爱的是更诱人的《沉思录》(Meditations)以及更具方法论性质的《指导心灵的规则》(RulesfortheDirectionoftheMind)。学生们会被要求阅读休谟的巨著《人性论》(ATreatiseofHumanNature),但通常只限于第一卷和第三卷,而论激情的第二卷则被排除在外。同样的,阅读斯宾诺莎的学生通常只到《伦理学》第二卷就戛然而止,而对斯宾诺莎自己无疑认作是整个研究之核心的三卷论激情的雄文置之不顾。7偶尔也有名为“情感哲学”的课程,但通常会被认为很古怪很边缘,就像是“新时代哲学302号”或“爱与性的哲学”这类课程,是那些头脑不清和易于激动的人才热衷的哲学。
但是,即便在情感确实成了关注焦点之时,处理它的方式常常也太像如今哲学处理一切问题的那种做法——形式化、客观化、论辩性、无激情——换句话说,完全与主题本身无涉,甚至与之对立。在这一领域的大多数著作中,丰富的情感话题被简化为对“意向性”的本性、“认知”的各种形式、心理范畴的正确理解之类干瘪的逻辑分析。我并不反对这样的研究,而且觉得其中一些颇为有趣,但是,情感却杳无踪迹。我这样说并无意冒犯。不过,若认识论的目标之一是增进我们的知识,那么我们情感的“知识价值”似乎应该是一个基本的探究方向。8实际上,许多关于情感的研究似乎把情感说成不过是“感受”,由此来打发或舒缓我们的情感。人们确实可以论证说,现代哲学过分强调认识论而忽视情感,泄露了对于哲学和人性之本性的一个不加批判且很可能错误的假设:我们首先是认知的存在者,其次或许在病态的意义上才是感受的造物。从政治上来看,这显然有助于那些善于认知和长于理性的人,而那些将敏感和激情奉为首要德性的人,则因此而被降低和贬损。(妇女“较敏感而缺乏理性”的这一传统形象,在政治上看来,并非与这一指责毫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