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笛卡尔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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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的短视使理论家看不见他们的模型仍在这样假定,在心灵/大脑晦昧不明的“中心”某处,有一个笛卡尔式的剧场,在那里“所有都各就其位”,意识就出现了。

——丹尼尔·丹尼特(DanielDennett),

《意识的解释》(ConsciousnessExplained)

探讨情感的“政治”路径如此吸引人,部分原因在于它避开或绕过了如今在心——身研究领域一般所谓的“笛卡尔”传统。近来的一些争论,其中涉及丹尼尔·丹尼特、约翰·塞尔(JohnSearle)、大卫·查默斯(DavidChalmers)等人,很好地概括了这一传统,它集中于“意识问题”并且在二元论和还原的唯物主义之间来回摆动。21当然,亚里士多德没有这样的负担,他的双重优势正在于既不知晓笛卡尔式的二元论(以及“意识”之类的观念),也没有现代科学那种对还原的迷恋。尤其是,情感在笛卡尔式图景中角色尴尬——有人说不可理解——一方面,它是生理过程一个笨拙的因果复合体,另一方面,它是个人经验(或“感受”)。对当时的生理学极为熟悉的笛卡尔,(在他的《论灵魂的激情》中)花了大量工夫考虑血液中的“精气”如何引起灵魂的相应变化。22

然而,在论及因果关系的“心灵”层面时,笛卡尔的措辞就突然变了。比如,憎恨“根本上源自对潜在有害对象的知觉,以及避免它的欲望”。23尽管笛卡尔可能对生理学着迷,但他(像亚里士多德一样)最终感兴趣的是对情感的价值导向、智慧关怀的分析:情感如何适应并界定美好生活。尽管如此,以他的拉丁姓氏为名的传统仍倾向于无视情感的政治维度,而对作为感受或“情绪反应”的情感过分关注。对于神经学研究的可能性,人们有敬畏,偶尔还有天启般的崇拜,不过,笛卡尔式的二元论差不多对这一现象做了界定,一方面是很大程度上还存在许多未知的神经学,一方面则是一系列经历——描述各有不同,或丰富且有意义,或原始且不完全——每一个人都声称这些经历属于自己的私人领域。

我自己的著作常被贴上一种对于情感的“认知”解释(不是自封的),仍倾向于落在同样的笛卡尔传统中。24你们可以把这看成是我的声明。我大体上采取的是现象学的路径,强调情感中“判断”的作用,追随亚里士多德、古代的斯多葛派和萨特(等人)。确实,我常常强调那些判断——比如关于姻亲、亲密和责任的判断——的人际性和伦理性,但是,就我仍把情感当作个人经历而言,我发现自己忽视了情感的好几个重要维度。自20世纪80年代晚期以来,通过与社会科学家和精神生物学家的跨学科研究,我尤其认识到了这一点。神经病学以及大脑过程与情感之间的关联,仍在我的视野之外,不过对于情感那些更易理解的方面,比如面部表情和文化“表现规则”在情感中的作用,仍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尽管它们在心理学和人类学中地位突出。25一般来说,事实上直到今天,哲学家们似乎仍没有发现脸在情感理论中的重要性,尽管这一事实已支配了隔壁心理学家的工作二十多年(更别说这种情形就像人自己在镜中的脸那么明显)。原因当然在于笛卡尔主义。脸不过是表层的身体,至多也就是表情。但这种假设,并没有告诉我们关于表情的任何东西——也就是情感。而根据笛卡尔式的解释,情感必定是某种“内在的”东西,它不体现在脸部或表情中,而只呈现于主体的私人经验中。

这里,我们又回到了詹姆斯,他对于如何确定情感便有自己的困惑。像之前的休谟一样,詹姆斯表面上把情感确定为感觉(或一系列感觉、一种“印象”),并把它与其原因和表达区别开来,但作为一名医生,詹姆斯自然了解身体反应的重要性,而且也敏锐地意识到了情感与其身体表达之间的复杂关系,所以才有了他那个著名的说法,即后者是前者的原因,并暗示说只要脸上表现出快乐,就真的会有快乐的感觉,就像如今贺卡上的祝福语说的那样。尽管如此,詹姆斯学说的正式表述与他之前的许多哲学家的学说很像,即情感是感受,是一系列独特感觉。他没法充分地整合情感的“感受”方面与生理方面。

笛卡尔的情感观呈现为许多不同形式。许多哲学家和心理学家认为,那些构成情感的感觉的明确特征是,要么是愉悦的,要么是痛苦的。比如,休谟就以这种方式区分了爱与恨、骄傲与谦卑。斯宾诺莎有时也有类似的主张,他在20世纪最好的化身、荷兰心理学家尼可·福瑞达(NicoFrijda)也有相同的看法。26但是斯宾诺莎追随斯多葛派,提出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主张:情感与其说是感受,不如说是关于世界和自身的“判断”或“思想”。我认为自己属于这个“认知”传统。而其他倾向于行为分析的人(但不是行为主义的),则坚持认为情感是原型行为、意图、行为倾向。27彻底的行为主义者认为,情感无非就是行为以某种方式行动的倾向,这种说法显然不合理,只是在不同的人那里程度不一罢了,因此,这些人仍然是笛卡尔主义者,只是否认了“机器中的幽灵”而已。不过,他们多半会抓着某种心灵的残余不放,比如赖尔那臭名昭著的“刺痛与痒”以及维特根斯坦那“在机械装置中没有任何作用的轮子”。28其他人则认为,情感是信念和欲望的复合体——这种相当素朴的“大众心理学”模型,如今在某些认知科学圈子里有着绝对的支配地位。所有这些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接受(或如行为主义那样,完全否定)情感是一种“内在的”心理状态这一观点。当然,这些观点之间的差异也值得注意,我学术生涯的大半时间都在捍卫其中的一些观点,并反驳另一些。但如今,我会以一种截然不同的视角来看待这一质疑,主张“情感作为判断”的观点,并把它重新安置在非笛卡尔的空间中。

在对情感进行非二元论的另类理解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哲学家之一,是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同行约翰·杜威。杜威坚持一种整体论的、无所不包的情感观。另两位分别是马丁·海德格尔和让——保罗·萨特,前者在其他问题上的晦涩难懂,似乎并没有让他对于“心情”(Stimmung[心境情调]在他看来显然包括诸多情感)的观点变得晦暗不明,后者表面上看来有笛卡尔式的存在论,却力主情感(还有一般的意识)具有彻底的政治性。29其他类似的观点也散见于哲学和心理学的历史中(当然是在这两个领域活生生地被大学管理者和相互嫉妒的同行拆散之前)。但在我看来,政治路径的原型仍是亚里士多德。所有这些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首先把情感置于人类关系之中来观察,并且认为情感与伦理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30如今在我看来,问题在于如何继续保持对于情感的个人和经验(现象学的)把握,但又能把情感置于本质上的人际关系和社会语境之中去考察,不但认为它们与他人有关,是与他人关系的结果,而且要把它们看成是由这些关系构成的。31


两种情感典范:詹姆斯式的兴奋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情感的(诸)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