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死亡:害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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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死亡的恐怖和令人厌恶不只是因为它气息难闻,也是因为它并不是[粗体为我所加]生命过程的终结……曾经活过的人和现在活着的人一起构成了一个充满腐朽物的有机世界,难闻、摸起来不舒服。黏糊糊的泥巴、满是浮渣的池中生物是生命之汤,是富饶本身:粘滑、频繁扭动的动物生命。

——威廉·米勒(WilliamMiller),

《剖析厌恶感》(AnAnatomyofDisgust)

我们为何应害怕死亡?如果我们走还原论的路线,坚持只谈“死亡本身”而不及其余,那我们最终就会有一个干瘪的死亡概念,它必然会什么也不是。不如让我们来看看这一问题招致的歧义和困惑吧。把死亡看作事件、某个瞬间,看作仅仅是“终结”,掩盖了死亡在生命中的位置。我们不会这样来思考自己的死亡,我们也无法这样来思考,除非是站在哲学家的角度。死亡与临终和垂死密切相关,而这二者又唯有根据生命及其展现才能理解。我们关于自己作为人的观念——学生、教授、爱人、丈夫、妻子、朋友、父母、孩子、祖父母、公民、作者、权威、运动员、美食家、有产者——会透露我们自己的死亡观念。加缪和其他人认为死亡对我们所有人而言都是一样的,这种说法完全错了。就像托尔斯泰所谓的不幸的家庭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故事,而死亡也必须根据这些个人的故事来理解。

当然,死亡首先终结了构成生命的抱负、计划和希望,无论这些愿望是宏大如亚历山大征服世界的野心,还是渺小到只想坐在沙发上看谁赢得第34届超级碗或2000年悉尼奥运会三项全能的冠军。理解死亡,就是理解各种欲望的每一次挫败,而这些欲望关涉到个人、家庭、共同体和文化。在这个意义上,死亡总是不合时宜。哪怕是活了九十九岁,死亡也是对生命的“截断”。确实,有时死亡来得“正是时候”——刚刚实现了某个一生的抱负、某个盛大的庆典或里程碑——但那是特例,其中最为基本的欲望没有被挫败。

让绝大多数人感到振奋的渴望和快乐总是如此多样,然而,上述识见是对这种情形的一个扭曲。这种宽慰之语常常出自幸存者之口,只有少数来自临终之人。(“现在,我总算可以幸福地死去。”)确实,这样的场景鼓舞人心,值得铭记,至少提醒人们生命在结束之际仍可以保持一定的完整,而死亡也不一定就是生命的毁灭。从定义上来说(但并不完全如此),美好的死亡总是在美好生活终结时到来。不过,那些没能“死得其时”的人——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也值得铭记。众所周知,持相同看法的弗里德里希·尼采,或许可以说是未能死得其时的最鲜活例子。这位极具活力的哲学家和文人有长达十多年的时间几乎处于植物状态,只是偶尔有点活气,因此,他一生横溢的论辩才华,长久笼罩在疯狂和痛苦的阴影中。

死亡就是生命计划和规划的终结,这个观念不应简单地被解释为自利,认为它只与我的计划有关。我的许多计划和规划本来就关涉他人,这不只包括他们与我的关系,对我的看法,对我的情感,而且也涉及他们自己的计划和规划,通常还有他们的福祉。因此,无论看起来有多么不哲学,人们恐惧死亡的一个核心关切,就是他人会发生什么事情。当然,如今这种呵护心理可能不过是自夸而已。一个人可能没有自己想的那样不可缺少,思路完全可能是这样:一开始认为“家人没有我会挨饿”,随后又稍感心安地认为“别人会照顾他们”,接着气馁地觉得“有人会取代我的位置”,最后又糟糕地认定“他们最终会忘记我”。当然,情形就是如此。一个人确实会只留存于记忆中,而且在一两代人之后,甚至连这记忆都不复存在了。所以我们绝大多数人在活着的时候不会看到这种情形,是件好事。(不然我们全都会像吉米·斯图尔特扮演的角色一样,大喊:“你不认识我了吗?!”)来生中潜藏的这种可能的失望,所有关于“永恒幸福”和“天国喜乐”的神话都一概没有提及。萨特是对的。他塑造的角色令人难忘,那些在地狱边缘“过活”的人们,死后无意中听到别人说自己的闲话,就会懊恼万分。可是,随后萨特就让他们听不到这些闲话了,这既是他诗意的发挥,也是心理学的真理。

为他人担心,这可能是我们恐惧死亡最具人性的一面。我们对死亡最初也最易有理由的担心,包括我们自己在家庭、社区、组织、计划、团队以及事业中的角色,因为在那些地方,他人要依赖于我们。我们也担心自己生命的完满,担心自己完全插不上手之后,自己的故事会如何被讲述。(多少无趣的自传是为了防止这一缺憾而写就的?又有多少扒粪式的传记似乎都意在去除主角所剩无几的控制力?)如果这些想法不够“哲学”,只因为它们忽视了“死亡什么也不是”场景所预设的虚无逻辑和唯我论,那对于哲学而言是极其糟糕的。

但是,哲学不只是逻辑,自我也不只是某些哲学家所描述的或偶尔出现的反社会人士所体现的唯我论式原子。关于死亡的哲学问题,不只关涉虚无的逻辑,还涉及带有各种修饰和细节的自我及其终结。富有人性——而不只是有哲学味——就意味着在死亡问题上具有一套由信念、期待、希望、担心和恐惧构成的复杂看法:作为死亡的死亡、作为消失的死亡、作为缺席的死亡、作为理想和欲望之挫败的死亡。但是否人是唯一知道或担心死亡的生物,这一点不清楚。人们常说,大象对死亡有所意识,其他“高等”哺乳动物也有。32所有人,无论他们的信念是什么、有多狂热,对于死亡或临死,都有某种共通的焦虑,这恐怕是确凿无疑的。

因此,海德格尔那作为“向死而在”的Dasein(此在)观念,触到了我们存在构造的一个基本方面。在时间来到之前,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平静地沉入“美好之夜”还是要“愤怒”以对。在战争的炮火或疾病的痛苦和焦灼不安中,没有人知道自己会高贵地死去还是可怜地死去。这种不确定性——不知道死亡会如何降临、我们会怎样、会做什么或受什么样的苦——无疑是我们对死亡的大部分关切,甚至可以说有些过分了。33我怀疑,许多看似对死亡形而上学的恐惧,实际上更多是对临终的个人恐惧——不是恐惧死时的痛苦,我认为人们有些高估了这点——而是害怕它会影响到个人品格以及高贵与否这些在其他文化中被广为颂赞的方面,就像荷马、三岛(Mishima)甚至狄更斯(Dickens)的作品描述的那样。在美国,由于我们坚持“皆大欢喜的结局”,像英雄一样死去的问题也日益变得毫无意义了。当然,死亡恋癖者和战士除外。

对死亡的恐惧也与“死后会如何”的问题有关,但这里考虑的不是关于来生的困难问题,而是更为明确具体的问题,即身体的命运。赫克托死得不赖,但被阿基里斯的战车拖着却是彻底的耻辱。34确实,死后如何正确地处置身体,估计地球上没有哪个文化不曾为此深思熟虑过。而且值得一问的是(一个经验问题),有多少对死亡的恐惧其实与死亡和临终无关,而是人对自己一旦不再活着以后,面容和身体会是个什么样子的恐惧。我认为,由于对死亡重要性的讨论过于形而上学和宗教化,死亡和虚荣的这个问题常常被忽略。对赫克托而言,死亡的恐怖不是种经验,大概也不是他的临终,因为(我们读到)死亡来得很快,可能毫无痛苦。对死亡的羞辱才是恐怖,他不但输了战斗,更耻辱的是,他身体还不能得到适当的安葬。35实际上,人们可以怀疑,埋葬和火葬(两种主要的处置方式)的做法不只有卫生安全方面的考虑,也与隐藏死亡这个事实有关。在(新近的)西部片和黑帮片(一如现实)中,人们特别害怕脸被一枪打爆。那种痛苦是无足轻重的,但对人虚荣心的威胁可是压倒性的。(男人最爱的自杀方式之一就是用手枪或枪筒对着口中发射,即使脑袋开花,脸也完好无损。)

死亡的事实不只是包括有人死掉这一“赤裸裸的”事实。它还包括令人作呕的装点死亡的细节,在绝大多数关于身体复活的论述中,这些细节都会被匆匆带过。因此,威廉·米勒在写到中世纪的死亡和厌恶时说,死亡的恐怖不是因为它是一件终结意识的事件,而是因为它是慢慢渗出的、令人作呕、不可控制的生物过程的一个部分。“因此,死亡的恐怖和令人作呕不只是因为它气味难闻,也是因为它不是[楷体由我所加]生命过程的终结。”36此外,米勒还援引了斯宾塞的《仙后》(FaerieQueene)中的诗句作为补充:“他留下一堆堆泥土,滋养着/成千上万各种各样的生物……别处可见不到这些丑陋的怪物形象。”37

这真是令人作呕,但我认为它也至为根本。在(大多数)电影中,死者只是倒下或消失,死亡本身并不可怕,它不过是某人角色的结束,或是某人合约的取消。糟糕的是,我们死后不会立即消失,而是会躺上一阵子,这才是我们身边的那些人感到恶心和恐怖的根源。当然,我们都说,宁愿在朋友和家人身边死去。但是在这个愿望背后,通常隐藏一个常常未被言明的想法:我们应优雅地死去,穿着整齐、妆容完好,脸未因痛苦而扭曲或未因暴力破坏,仍很红润,没有被血那样令人反感的东西弄脏。稍作反思就可使我们重新思考这一场景,并且明白为何有人像大象一样,躲起来死去。

身体会如何,就像灵魂会如何一样,是我们极为着迷和看重的事情。某些宗教(比如正统犹太教)以及许多个人,排斥那种“使用”身体来达成别的目的的观念——无论这样做是为了未来内科医生的教育(很难不想到自己躺在解剖台上的情形)还是用仍健康的心脏或肝脏拯救别的生命——就不奇怪了。我们对身体的自我感可能会随着死亡而失去,但在我们活着的时候,就会把这种感觉投射到死后。这可能是虚荣,但很难说是愚蠢(尽管可能是自私的,至少就医学情形而言是如此)。这是一种不能简单地被忽视或否定的虚荣。我们尽可以故作勇敢地说“尘归尘,土归土”,虫子终将获胜,但围绕死去的耻辱情境仍是我们关注死亡的绝佳理由,而且也不容易对它不屑一顾,认为它对我们不重要。我们不会因死亡而变得什么也不是,相反,我们仍是某个东西,是厌恶和恶心对象。但一旦预期到这一点,我们自然就有理由为此担忧了。

灵魂的未来、空灵的自我,不过是与死亡相关的诸多问题之一,而且这个问题是唯一一个在形而上学方面倾向于疏远对生命本身关切的问题。但是,这也是个错觉。苏格拉底设想自己的死亡不会中断他活着时挚爱的活动。38伊斯兰教的天堂比基督教的天堂描绘得更明确,它是“幸福的花园”,里头充满着人们活着时最珍视的快乐。但是,一个人无论有多坚定的信仰,他都无法知道死后自己的灵魂、精神、心灵、记忆会怎样。对此,人们缺乏任何证据或证词,顶多也就有些形而上学的玄思而已,虽然有些许人声称已经“到过那里”,但是他们的说法极为可疑。不过,自我或灵魂的未来可以不止于此,虽然从宏大的神学视角来看,可能还会再少点。

在这一章的前面,我援引了亚里士多德引自梭伦的话:“在死去之前,没人可以说是幸福的。”一个人的欲望可能会随死亡而寂灭,但这些欲望的满足不会。一对夫妇只希望他们的子孙好。随着他们的死去,这种希望也就没了,但希望本身仍在,而且要等多年之后,才能知道这希望成真了还是受挫了。一个诗人想让自己的诗歌得到欣赏,但在他死时仍不为人知,没有得到承认。数年之后,或许甚至是数世纪之后,他被“发现了”,他的愿望得以实现。“来生”和“不朽”有诸多意义,但并非全都与生命如此离散。苏格拉底在《会饮》中指向了荷马的“孩子”(《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也指向了其他地方的所有孩子,认为他们是不朽的意义所在。这种生活的连续性和意义感是如此具体,以至于苏格拉底那隐微且颇具埃及风格的灵魂不朽观反倒显得苍白无力。

即使一个人相信来生,死亡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生命问题也不会消失。来生的承诺不应用来遮蔽伦理和归属的世俗问题,也不应借此贬低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和轻视义务(即使它也是把伦理行为和成功的人际关系当成来生有个好去处的标准)。甚至在最为末世论的思想中,“如何生活”这个苏格拉底问题也占据着中心位置,而如何思考死亡的问题则成了思考生命的挑战。因此,虔诚的宗教人物斯宾诺莎告诉我们说:“一个自由人,也就是说,一个只根据理性的指令生活的人,不会被对死亡的恐惧牵着鼻子走,而会直接渴望善;也就是说,渴望根据寻求自身利益的原则去行动、生活、保护自己的存在。因此,他很少想到死亡,他的智慧是对生命的沉思。”39无论是犹太教徒、基督教徒、穆斯林还是印度教徒,来生问题在伦理学上都要次于生命问题,即使从存在论上来看未必如此。为了死亡而生活是对生活的否定,这比拒斥死亡要严重得多。


干瘪的死神:作为悖谬的死亡超越病态的唯我论:死亡的社会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