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病态的唯我论:死亡的社会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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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停止作出贡献,你就死了。

——埃莉诺·罗斯福(EleanorRoosevelt)

对死亡的恐惧容易被呈现为一个形而上学或逻辑困惑,是对未知的恐惧,是与虚无的遭遇。我以为,真相没那么明了。我们担心临终的痛苦,或者说死前的痛苦。我们徒劳地担心我们死后身体的处置。我们担心自己在意的人,可我们也担心他们没有自己的挂虑也会过得很好,实际上,若没有我们哪怕是善意的持续提醒,他们甚至会忘记我们。死亡什么也不是,这一观念也可能不是一个形而上学问题,而更多是一种怪异的缺席感。用最不好听的话来表达,我们可以说,我的死是件坏事,因为它从宇宙中把我夺走了。我描绘着没有我的世界,就像萨特《密室》中的人物一样。我看见他们谈论我、笑话我、可怜我。我看到有人与我妻子约会并且结婚,养育我的孩子,批驳我的著作。甚至更糟的是,我发现他们完全不在乎我。死亡或许什么也不是,但这个“不是”却令人饱受伤害。

这些都不是宏大的形而上学或“基础存在论”,它们不过是披着神秘外衣的琐碎自私。它就是我所谓的病态唯我论,是只根据自我来看的死亡形象。我一直在辨明且一直认为哲学所忽视的,是死亡的社会维度。要理解这一点的重要性,不必放弃对于哲学问题至为基本的第一人称立场,也不会损害到我们强烈的个体生命感和对死亡的个人关切。但这是要说,我们首先是社会动物,无论是从现象学、存在论的角度来看,还是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都是如此。除了最孤独的情形外,一个人的死亡总是人际关系网络的中断(人总会希望这个影响不至于太小)。甚至在那些孤独的情形中,一个人的死亡在死者自己想来,也是与过往关系或可能关系的中断,或者在情绪袭来之际,会极不自然地哀痛自己会孤独死去。

海德格尔标记为向死而在的“独特性”,在我看来是病态唯我论的一种样式,它否认显而易见的事实,反而赞成晦涩的、模仿英雄的哲学理论。而萨特,尽管我同意他的理论,但在我看来也掉入了同样的唯我论陷阱,他谈论“我的规划”,并把“我”的终有一死与“他人”的终有一死并置在一起。不过,萨特也敏锐地意识到,当我想到自己的死亡时,我无法不去想他人会从我那里看到什么、会如何看我以及如何想我和记起我。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我设想自己出现在自己的葬礼上时,不管“我的观点”在逻辑上不可化约地属于且只属于我,我所设想的观点也是从他人的眼光出发,而不是从自己的眼光出发。当我设想自己的身体躺在解剖台上、全身是血倒在街头或在极度痛苦中动弹不得,我所设想的是他人而不是自己在看我。当我担心自己会如何死去时,所关切的是他人。当然,我也担心自己的声誉,但这里比任何别的地方都更为生动地显明了自我的社会性。毕竟,从死后薄弱的哲学意义来看,我是作为英雄、懦夫还是小丑死去,有什么差别吗?40

当然,我们的社会认为这一点一目了然。哀悼仪式也认为它理所当然。但是,我们先进的颓废哲学完全忽视或明确否定了这样的想法。有多少哲学家把悲痛和哀悼看作死亡的一些方面,而不只是文化的造物和人类学家的事情?有多少哲学家只是把整个生命故事看作死亡的基本“瞬间”呢(病态的西勒诺斯[Silenus]除外,在他看来,整个生命就在于死亡)?动画中一直有个说法:人在临终之际,(内心之)眼中会闪现整个一生。41哲学家们应放弃“死亡什么也不是”的观点,而主张正是生命的丰富激发了人们围绕死亡的诸多思绪。而我们生活的丰富性与其说要归于经验的现象学,不如说要归于极为特定的社会经验的现象学。42我想活着,是因为他人。我想活着,是因为我爱。我想活着,是因为我投身于规划,实际上都是些社会规划,哪怕对它们(比如写作)的实践完全是唯我论的,对此萨特最能理解。我想活着,是因为他人需要我,是因为我关心和挂念他人。我是他们世界的一部分,正如他们是我世界的一部分。

通过反思死亡,我日益清楚,自己真正关心的是我离开的那些人。这部分是因为我的利益、骄傲和虚荣。我的关切不只是利他主义,也是自私、爱、野心、羞耻和对失控的恐惧(《密室》的真正恐怖就在于此)。死亡赋予我们个性,只是因为它突显了亲密关系和重要关系的脆弱。就其本身而言,死亡什么也不是,临终也没什么值得颂赞的。如果临终是一场考验,是一次挑战,是展现勇敢的一次机会,那它的意义也只体现在“为他人存在/与他人共在”的范畴中,而不是“为自己存在”或“向死而在”的范畴中。死亡并非什么都不是,但无疑可以把它创造出点什么意义来,一次高贵的死亡,一次不只是属于“自己”而是想着他人并且为了他人的死亡。根据海德格尔的说法,这种死亡是一种“非本真的”死亡,但它是荷马笔下的英雄们会深思的死亡。这就是我们的哲学应该再次把我们带上的道路——离开唯我论、远离死亡恋癖、远离病态的唯我论、远离虚无,回到我们生命的丰富中来。

注释

1.见翻译的海德格尔著作BeingandTime(Albany:SUNYPress,1996),特别是第二部分第一节,第213——246页。另见Boethius的著作TheConsolationofPhilosophy(Arundel;Centaur,1963).

2.不过为了公正起见,我在这里要提到托马斯·内格尔的论文“死亡”,见其著作MoralQuestions(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79),还有RoyPerrett的著作DeathandImmortality(TheHague:MartinusNijhoff,1987),FredFeldman的著作ConfrontationswiththeReaper(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92),HerbertFingarette的著作Death(LaSalle,IL:OpenCourt,1996),以及JayRosenberg的著作ThinkingClearlyaboutDeath(Indianapolis:Hackett,1998)。

3.见拙文IsThereHappinessAfterDeath?,刊于1976年第51期Philosophy,第189——193页。

4.见W.D.Ross翻译的亚里士多德著作NicomacheanEthics(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48)第一卷,第十章。我在《死后存在幸福吗?》(IsThereHappinessAfterDeath?)一文中论证了这一点。

5.到1998年为止,仍有70%的美国人主张应对“某些罪行”处以死刑,尽管有不可推翻的证据表明这样的惩罚不会遏制罪行。我自己居住的得克萨斯州可谓丢尽脸面,杀人率全美最高,事实上州政府的死刑率在世界上也名列前茅——仅次于中国、伊拉克和伊朗。关于加里·吉尔默的故事,见NormanMailer的著作TheExecutioner'sSong(Boston:Little,Brown,1979)。

6.西德尼·卡腾(SydneyCarton)在狄更斯的《双城记》(ATaleofTwoCities)结尾的戏剧性姿态,可能“比[他]做过的任何事情都要好,要好得多”,不过,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死得其时只能在美好生活将尽之时才会到来。

7.法语的mort像merde一样,似乎更接近事实。德语的Tod就像多数德语词一样,听起来像是沉重的脚步声。

8.例见Feldman的著作ConfrontationswiththeReaper,特别是第二部分中Puzzles部分。

9.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令人厌恶的意识问题除外,它们在关于死亡的哲学问题中也是不可或缺的部分。

10.史蒂芬·康威(StephenConvey)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四分,即“重要且紧急”、“不重要但紧急”、“不紧急但重要”以及“不重要也不紧急”,并正确地指出了我们许多人在大多数时候受紧急之事而非重要之事推动。见其著作TheSevenHabitsofHighlyEffectivePeople(NewYork:SimonandSchuster,1989)。

11.见PaulEdwards的著作HeideggeronDeath:ACriticalEvaluation(LaSalle,IL:MonistMonographs,1979),以及Reincarnation:ACriticalEvaluation(Amherst,N.Y.:Prometheus,1996)这本书。

12.见麦金太尔的著作AfterVirtue(NotreDame,Ind.:UniversityofNotreDamePress,1981),第120页。

13.见JamesMiller的著作MichelFoucault(NewYork:SimonandSchuster,1993),见桑塔格为AntoninArtaud的著作Selections(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76)所写的引言,以及PaulSchmidt翻译的ArthurRimbaud的作品Works(NewYork:HarperandRow,1975)。

14.见海德格尔的BeingandTime,第46——49页。

15.见麦金太尔的AfterVirtue。

16.特别是加缪死后由其女儿以原貌出版的《第一人》(TheFirstMan,NewYork:Knapf,1995).

17.这一论证的大纲类似于萨特的论证,见H.Barnes翻译的BeingandNothingness(NewYork:PhilosophicalLibrary,1986),第680——707页。

18.人们完全可以设想一个隐蔽的海德格尔派的会计师在探究此在(亦称经济人)概念时,把它理解为向税而在,对于他而言,所有的生活实践都应归为如下存在范畴:“可减免税”、“员工业务费”和“资本收益”。(不幸的是,这听起来就是国内税务署早就为我们绝大多数好公民所安排的生活。)

19.它仍被称为“最后的遗嘱和誓约”,但真正的誓约——教义、信条、与生者的约定以及个人对生命意义的反思——已难以看到。如今,遗嘱也不过是用来分配财产(通常包括自己尸体的“财产”)的法令而已。

20.见伊壁鸠鲁的LettertoMenoeceus一文,收录于RussellM.Geer翻译的Letters,PrincipleDoctrinesandVaticanSayings(Indianapolis:Bobbs-Merrill,1981),第54页。

21.“魏伯阳即起,将所服丹纳死弟子及白犬口中,都活了过来,一起仙去。”《神仙传》(14世纪)。

22.见BettySueFlowers的文章Death,theBaldScenario,收录于JeffMalpas和RobertSolomon合编的DeathandPhilosophy(London:Routledge,1998)。

23.简而言之,人们可以提到的不仅有休谟哲学对死亡的“冷淡”,还有他明显的原子论、无神论以及有条件的享乐主义,更不要说还有如下事实:据一切可知的证据来说,伊壁鸠鲁和休谟都是伟大的人物。

24.见NormanKempSmith编选的休谟著作DialoguesConcerningNaturalReligion(Indianapolis:Bobbs-Merrill,1962),第77页。

25.见ThomasNagel的著作MortalQuestions(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79)中的Death一篇,第7页。

26.同上。

27.同上,第8页。

28.见DavidLewis与StephanesLewis合著的Holes一文,收录于DavidLewis的著作CollectedEssays(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83)。

29.我之所以说“具体的”,是考虑到我的曾祖父母,他们无疑曾模糊地预想过未来某个时候会有自己的曾孙儿女。

30.见JeffMalpas的文章DeathandtheHavingofaLife,收录于Malpas和Solomon合编的DeathandPhilosophy。

31.It'saWonderfulLife是由FrankCapra在1946执导的。

32.见JeffreyMasson的著作WhenElephantsWeep(NewYork:Dell,1995)。然而,在谈论动物为什么斗争或害怕什么时,比如“它们为自己的生命而斗争”,总是有混淆不清的地方。这种行为甚至在某些“最低等”动物的生命以及许多植物那里也有,只是后者的时间跨度大而已。但是,这里的“为生命而斗争”是否事关生命,根本不清楚,也就是说,这样的行为是否在什么方面涉及对死亡的意识,一点也不清楚。因此,同样的,对溺水者进行现象学分析似乎表明,溺水者是为下一口气而不是自己的生命进行挣扎。在所有生物那里,或许都存在这种自我保存的本能冲动,但这并不必然关涉死亡。不过,最混乱的是把这种自我保存的本能冲动等同于某种基本权利,众所周知,霍布斯就持这样的观点。无论一个人是否主张生命权,这种权利都无法从生物学或现象学中推导出来。

33.我担心,人们对垂死的痛苦强调过多。没错,如今许多人死去的方式——比如癌症这种长期疾病——令人惊恐,部分是因为痛苦,但也只是部分而已。不过任何一个曾遭受过严重创伤——高速行驶的汽车相撞,或者锐利、危险的器具一瞬间对身体的严重伤害——的人都知道,在这种情形下,痛苦都是微不足道的。有时痛苦要很久才会出现,比如严重的烧伤。而且在致命的伤害中,比如说被剑削去脑袋,痛苦甚至不是个问题,若认为它是个问题,反倒混淆了死亡问题。因此,我也认为围绕死刑的技术过于“残酷和不寻常”的论证,至少是误导人的。(成功)被处死的痛苦,无论是铡死、绞死、枪杀、电死还是注射死亡,痛苦通常都是短暂、微小的。

34.见荷马的TheIliad22:348;MacIntyre在其著作AfterVirtue,的第120页,讨论了羞辱身体的意义。

35.同样,适当地安葬死者构成了安提戈涅悲剧的核心情节,对她而言,安葬亡兄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36.见WilliamMiller的著作AnAnatomyofDisgust(Cambridge,Mas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7),第49页。也见CarolineBynum的著作TheResurrectionoftheBodyinWesternChristianity(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5)。

37.见EdmundSpenser的著作FaerieQueene,I.I.21。

38.可以说,苏格拉底在这一点上有严重的自欺。只要读一读柏拉图的全部或任何一篇对话就很清楚,苏格拉底热爱的是与他人对话,而不是自己思考。

39.见W.H.White与A.H.Sterling合译的斯宾诺莎著作Ethics(London:OxfordUniversityPress,1930),第四版,第235页。

40.人们可能反驳说,无疑我的痛苦和焦虑属于我自己,而且只属于我自己,它与同情我的朋友和亲人无关,也与不得不规划如何处理它们的医护人员无关。但我还是认为,痛苦和焦虑管理的问题是与死亡截然分离的问题,这里的“分离”不是从我一直质疑的分析意义上说,而是在更为显然的意义上说的:它们是我们在任何情形下都会感到不快的经验的特征,而且在未来看起来会永无休止、不会终结时更是如此。死亡和临终并不一定是痛苦的,而且我要表明,焦虑必须在比“向死而在”更为宽泛更加社会性的框架下来理解。

41.在一本老旧的沃尔特·迪斯尼(WaltDisney)的连环画中,布鲁托(米老鼠的狗)在溺水死亡之际飞速地经历了从小狗、骨头到飞盘的一生。

42.同样,这并不是要否定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的生命斗争”,而是说一个人不会为了避免死亡这样做,除非是事后反思。因此,动物“为自己的生命而斗争”,而不是为了“自我保存”斗争。不过,它们确实会为了自己的后代或同类斗争(至死)。


恐惧死亡:害怕什么呢?第七章人格同一性的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