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在本章中,“活财产”浮想联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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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烟雨蒙蒙的傍晚,一辆马车在肯塔基州N村一家乡村小旅店门口停住了,从车上下来了一个旅客。他进了酒吧,发现里面聚集着形形式式的各种人物,都是因为坏天气进来避雨的,屋里呈现出常见的这种聚会的情景。其中最显眼的是那些身着猎装、身材高大而瘦削的肯塔基人,他们具有本州人特有的懒散劲儿,手脚随随便便地摊开着,占去了很大地方——来复枪支架在屋角,子弹袋、猎物袋、猎狗和小黑奴四散在各个角落。壁炉的两边各坐着一个腿很长的汉子,椅子向后翘着,帽子扣在头上,两只满是泥巴的靴子神气地搁在壁炉架上——各位读者须知,西部小客栈里思考之风盛行,而旅行者偏爱这种坐姿,认为这有利于思考,可以提高他们的理解能力。

老板站在柜台后面,他像大部分同胞一样,个头高大,性情温和,举止随随便便,长着一头浓密蓬乱的头发,上面扣着一顶高统礼帽。

事实上屋里的每个人都戴着一顶帽子,这是不折不扣的男子汉的象征;不管它是毡帽、棕榈叶帽、油腻的海狸皮帽还是漂亮的新礼帽都安然地戴在各自的头上,反映出真正的共和独立精神。其实每顶帽子也还体现出了每个人的特点。有的人潇洒地歪戴着帽子——这种人性格诙谐、快乐、自由自在;有的人别具一格地将帽子盖在鼻子上——这种人性格坚强、严格认真,他们戴帽子是因为觉得想要戴,而且要绝对地按自己的意愿戴;还有的人将帽子远远地推在后脑勺上——这种人机警敏锐,想清楚地看到眼前的景象;而有些随随便便的人,他们不知道或者不在乎怎么戴帽,故而头上的帽子在那里四处晃动。这各种各样的戴帽法确是一门如莎士比亚研究般深奥的学问。

好几个光着上身、穿着马裤的黑人在屋里四处奔忙,除了表示他们愿意为老爷和各位顾客提供一切服务外,没有忙出任何成效。除此之外,整幅场景中还要加上一个壁炉,炉火噼啪作响,烧得欢快旺盛,熊熊火苗直往宽大的烟道口蹿去——大门和窗都大开着,潮湿阴冷的阵阵狂风把印花布窗帘吹得啪啪直响——这样,你就对肯塔基一个小旅店里的欢乐场景有个印象了。

今天的肯塔基人是人类本能和特性遗传原理的极好例证。他们的祖辈是了不得的猎人——他们生活在森林里,睡在空旷自由的天空下,以繁星作蜡烛。今天他们的后代还是把住房当做帐篷——任何时候他们都戴着帽子,喜欢随地乱滚,把脚跷在椅背或壁炉架上,就像他们的祖辈在草地上翻滚,把脚搁在树或圆木上那样——不论冬夏,都爱把所有的门窗打开,使他们那巨大的两肺能呼吸到足够的空气——他们见到谁都亲切自然地招呼“稀客”,总之,他们是最坦诚、最随便和最快乐的人。

我们这位旅客就走进了这样一群自由自在的人中间。他身材矮小、体格壮实,穿着却很讲究,他长着一张温和的圆脸,看他的样子,是个非常谨慎小心的人。他对自己的提包和雨伞特别在意,亲自拿进屋来,有好几个侍从想替他拿都被他坚决拒绝了。他有些焦虑不安地环视了一下酒吧间,然后拿着他的宝贝东西走到最暖和的角落里,把它们放到椅子下面后坐了下来,抬头担心地朝那位把脚跷在壁炉架上的人物看了一眼,此人正左一口右一口地啐着烟汁,其勇气和猛劲儿会令神经衰弱和有洁癖的绅士大为吃惊的。

“喂,稀客,你好呀!”上述那位朝新来者招呼了一声,一面冲他这边啐了一大口烟草唾液,以示敬意。

“好啊,好啊,”新来者应付说,有些惊恐地回避着那人颇具威胁力的礼遇。

“有什么新闻吗?”那人问道,从口袋里掏出一片烟叶和一把大猎刀。

“没听到什么,”新来者回答。

“嚼吗?”先开口的那人说道,一面亲热地递给老先生一小撮烟叶。

“不,谢谢——烟叶不适合我,”这位矮个子男人往后退闪着说。

“不嚼,呃?”那人说着,随便地将烟叶放进自己的嘴里,以便保持足够的烟汁,使周围的人得以共享。

每当这位身腰很长的汉子朝他的方向开火时,老先生总要吓上一跳。这情景被对方注意到后,那人这才和善地将他的火枪转到另一方向,用足可以攻下一座城池的军事天才向一把火钳发起猛攻。

“那是什么?”看到有些人围在一张大告示前,老先生问道。

“捉拿黑人的告示!”有一人听见后简洁地回答。

威尔逊先生——这是那位老先生的姓名——站起身来,仔细整理了一下提包和雨伞,然后不慌不忙地拿出一副眼镜戴上,过去看告示,只见上面写着:

出告示人家逃走穆拉托黑奴一名,名叫乔治。此人身高六英尺,肤色很浅,棕色鬈发;极其聪颖,善于言词,能读会写,有可能冒充白人;背上和肩头有很深的伤疤;右手上烙有字母H。

凡活捉该逃奴者,或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该犯已被杀死者,本人一概赏金四百元。

老先生将告示从头至尾轻轻念了一遍,好像在仔细研究似的。

这时前面提到的那名始终去围攻一把火钳的长腰身老战士,现在放下了两条笨重的长腿,挺了挺高大的身子,走到告示前,从容不迫地往上面啐了一大口烟汁。

“这就是我对这种事的意见!”他简单说了一句后重新坐了下来。

“怎么了,稀客,你这是干什么?”店主问道。

“要是写告示的人在这里,我还要照啐他的脸呢,”这高个子说道,又从容冷静地刻起烟叶来。“谁要是拥有一个那样的奴隶,可又不能好好地待他,那他逃走就是活该。这样的告示真让肯塔基人丢脸!如果有人想知道,这就是我的看法。”

“嗯,这倒也是事实,”店主说,一面往账本上记账。

“我自己也有一群黑奴,先生,”高个子说道,又向火钳进攻般地猛啐了一通,“我就对他们这样说,‘伙计们,’我说,‘跑吧!逃吧!开溜吧!你们只要想跑就跑吧!我绝不会来追捕你们的!’我就是这样管理奴隶的。让他们知道他们随时可以跑,结果他们反倒不想跑了。此外,考虑到我可能哪天会破产,就给他们每人办了自由证书,还都备了案,这他们全都知道。告诉你说,稀客,在我们这个地区,我在奴隶身上获得的利益比谁都多哪。你看,我经常派奴隶赶着价值五百元的马匹去辛辛那提贩卖,他们每次都一分不少地把钱给我带回来。他们这样做合乎情理。你把他们当成狗,你只能得到狗的成果、狗的举动,你把他们当成人,你就能得到人的成果。”这位老实的奴隶主说到兴头处,对着壁炉放了一道精彩的鸣枪礼,以支持自己的道德观念。

“我认为你说得一点不错,朋友,”威尔逊先生说,“告示上说的那个奴隶确实是个不错的小伙子——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曾在我的麻袋厂里干过五六年活,是我最得力的工人,先生。他心灵手巧,还发明了一台洗麻机——极有价值的发明啊,好几家工厂都采用了。现在他的主人还掌握着它的专利呢。”

“我敢确信,”那奴隶主说,“掌握着专利,靠它赚钱,反过来却在那奴隶的右手上烙个印。如果我有机会,我倒也想给他烙上个印记,也好让他尝尝滋味。”

“这种聪明的奴隶总是惹人恼火,还很厉害,”屋子另一边有一个样子挺粗鲁的家伙说,“所以他们才会挨打,被烙上烙印。他们要是规规矩矩的,也不会这样。”

“那就表明,上帝把他们造成人,要把他们变成牲畜欺诈也不那么容易,”那奴隶主冷冷地说。

“聪明的奴隶对他们的主人没有太大好处,”对方继续说,因为过于粗俗、无知和愚钝,竟然毫不觉察对方对他的鄙视。“如果你从中得不到好处,他们却有才能、有本事,那又有什么用?哼,他们就是用这种小聪明来哄骗你。我也有过一两个这样的奴隶,我干脆将他们卖到河下游去了。我知道,就是不卖掉,迟早也会失去他们的。”

“你最好给上帝发张订单,让他给你定做一批,完全没有灵魂的,”那奴隶主说。

此时一辆单马轻便马车停在旅馆门口,谈话被打断了。马车的样式很雅致,车上坐着一位穿着挺括、绅士派头的男子,赶车的是个黑奴。

众人都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新来的人,下雨天,一群消磨时光的人闲来无事,总爱这样打量每一个新来者。进来的人身材十分高大,有西班牙人的黑皮肤,一双黑眼睛漂亮而富于表情,极短的鬈发黑得发亮。他长着挺直的鹰钩鼻,扁扁的薄嘴唇,四肢匀称得令人赞美,屋里的人都觉得此人非同寻常。他潇洒自在地走进屋里,朝侍者点点头,示意让他安置行李,然后将帽子拿在手里,向大家欠身致意,他慢悠悠地走到酒柜前,说他是谢尔比县奥克兰市的亨利·巴特勒。说完转过身,带着满不在乎的神情走到告示前看了一遍。

“吉姆,”他对仆人说,“我们在伯南碰到的那个黑人好像有点像他,是不是?”

“是的,老爷,”吉姆说,“不过我不知道他的手上有没有烙印。”

“唔,那当然,我也没有看,”陌生人说罢不经意地打了个哈欠。然后走到店主跟前,要求给找个单人房间,因为他马上要写些东西。

店主依言照办,于是大约七个黑奴——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大有小——立即像一群鹑鸡似的穿梭进出,急急匆匆,忙个不停,时而踩着同伴的脚,时而互相绊着摔倒在一起,都热心地去为这位老爷准备房间;而他本人则自在地坐在酒吧中央的一把椅子上,和身边的人交谈起来。

从这个陌生人一进酒吧,厂主威尔逊先生就一直带着不安和好奇的神情端详着他。他好像觉得自己曾在什么地方见过此人,而且和他相熟,但记不起来了。每当那人说话,挪动身姿或是微微一笑,他都会吃一惊,盯着他看;可当对方那双乌黑闪亮的眼睛极其镇静地和他对视时,他又突然收回目光。最后,他似乎猛地想起来了,不由得大惊失色地盯着向他走来的陌生人。

“我想这是威尔逊先生吧?”那人用认出他的口气说着,伸出手去。“真对不起,我刚才没有认出你。我想你还记得我吧——巴特勒,谢尔比县奥克兰市的。”

“啊——对——是的,先生,”威尔逊先生像在梦中似的说道。

就在此时,一个黑奴来报告说老爷的客房已准备好了。

“吉姆,去照看一下行李,”这位先生随口吩咐道,然后又对威尔逊说道:“我有些生意上的事想跟你谈谈,请到我房间来一下好吗?”

威尔逊先生像个梦游人似的跟在他后面。他们走进楼上一间宽大的房间,屋里刚生起的炉火噼啪作响,好几个侍者跑来跑去,在做最后的装点布置。

待一切安排停当,侍者们离开房间后,那年轻人不慌不忙地锁上房门,把钥匙放进口袋,然后转过身,双臂交叉在胸前,直视着威尔逊先生。

“乔治!”威尔逊先生喊了一声。

“是我,乔治,”那年轻人说。

“我简直难以想象!”

“我想我化装得很不错吧,”那年轻人微笑道。“我在皮肤上涂了一些山核桃树汁,使原来的黄皮肤变成了淡棕色,再把头发染成黑色,所以你看,我完全不像告示上悬赏的那个人。”

“啊,乔治!可你玩的游戏实在太危险了。我要知道,不会劝你这么干的。”

“我自己做的事自己负责,”乔治说道,脸上带着同样自豪的微笑。

我们顺便告诉各位,乔治的父亲是白人血统,可他母亲是个不幸的黑种女人,由于姿色过人,注定要成为主人泄欲的奴隶和一堆永远不知父亲是谁的孩子的母亲。乔治从肯塔基州一家豪门贵族那里遗传到一副欧洲人的堂堂相貌和桀骜不驯的个性。从母亲那里,他只得到些许穆拉托混血儿的浅黑肤色,但他那双天生相配的幽黑的眼睛足以弥补这一欠缺。因此,皮肤和头发稍加染改后,他就变成了眼前这个西班牙人的模样。而且他这个人生来举止文雅、彬彬有礼,所以扮演他大胆选择的这一角色——携家奴出游的绅士——毫无困难。

威尔逊先生是个心地善良但又怕事而谨慎的老人,他在屋里来回走着,就像约翰·班扬说的,“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他很想帮助乔治,但又隐约觉得应该维护法律和秩序,为此感到进退维谷,因而,他一面拖沓地来回踱步,一面这么说着:

“嗯,乔治,我想你是在逃走吧——离开你法定的主人。乔治——我对此并不感到惊奇——可同时我又感到很遗憾,乔治——真的,非常遗憾——我想我必须这么说,乔治——我有责任这么告诉你。”

“你干吗要遗憾呢,先生?”乔治平静地问道。

“嗯,因为看到你违反你的国家的法律。”

“我的国家!”乔治激动而痛苦地加重语气说,“我哪有什么国家,我只有坟墓!——我但愿躺在那坟墓里就好了!”

“哎呀,乔治,不——不——不能这么说,这么说是有罪的,是背离基督教《圣经》的。乔治,你碰上一个凶狠的主人——这是事实,他确实狠毒——他的所作所为完全应该受到谴责——我无意为他辩护。但你要知道,使者令夏甲回到了她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使徒也打发阿尼西母回到他主人那里去的[1]。”

“别给我引用《圣经》上的典故了,威尔逊先生,”乔治说,双眼闪闪发光,“别这样,我妻子是个基督徒,如果我真能逃到能去的地方,我也打算做个基督徒。可是对一个处于我这种境地的人引用《圣经》,完全有可能使他放弃基督教。我要向万能的上帝求救;我愿把我的处境告诉他,问他我寻找自由是否有错。”

“你这种感情是很正常的,乔治,”那善良的老人说着,擤了擤鼻子。“是的,是正常的,但我有责任劝你克制这种感情。是啊,我的孩子,我为你感到难过;你的处境很糟——太糟了;使徒说过:‘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2]。我们大家都得听从命运的安排啊,乔治——你明白吗?”

乔治昂首站在那里,双臂紧抱在宽阔的胸前,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威尔逊先生,如果印第安人来把你从你妻儿身边掳走,让你一辈子替他们锄玉米地,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认为你应该顺从天命。我倒觉得,你要能碰上一匹迷途的骏马,你会认为那才是天意呢——是不是?”

那矮个子老人听了对方的比喻,不禁瞪大双眼,吃了一惊;尽管他不擅辩论,但他有见识,感到无话可说时,就不再说什么了——这一点比起有些逻辑学家来可要高明得多了。于是他站在那里仔细地捋摸着他的伞,抚平上面的折痕,将它折叠好,一面泛泛地规劝着。

“你看,乔治,你知道我向来是站在你这朋友一边的,我说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嗯,我觉得你这么做冒的风险太大了。你的希望不大能实现的。要是被抓住,你的命运就更糟了;他们只会虐待你,先把你折腾得半死,再把你卖到南方去。”

“威尔逊先生,这些我都知道,”乔治说。“我确实是在冒险,但是——”说到这点,他猛地撩开外衣,露出两把手枪和一把鲍依猎刀[3]。“看!”他说,“我做好准备等着他们呢!南方我决不去!不去!真要是到了那种时候,我至少可为自己挣得六英尺自由土壤[4]——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拥有的肯塔基州的土地。”

“哎呀,乔治,你这种想法太可怕了;你这样是铤而走险啊,乔治!我很担心,你这么做是违反你的国家的法律的呀!”

“又是我的国家!威尔逊先生,你有国家,但是我或是任何像我这样奴隶母亲的子女有什么国家呢?我们有什么法律呢?我们没有制定法律——我们不赞成这些法律——我们和它们毫不相干;对我们来说,这些法律只是想压倒我们、制服我们。难道我没有听到过你们七月四日的演说?你们不是一年一度告诉我们,政府是在被统治的民众的支持下行使合法权力的?难道一个人听到这些东西后不会思考一下?他不会把听到的、看到的汇总起来,看看会得出什么结果吗?”

要是说威尔逊的脑袋像一袋棉花,恐怕没什么不恰当——毛茸茸、软绵绵、胡里胡涂、杂乱无章,但没有坏心。他确实是真心同情乔治,对使他激动的情绪也懵懵懂懂地有些理解,但是他觉得坚持好言规劝是他的责任。

“乔治,你这样不行。作为一个朋友,我必须告诉你,你知道,你最好别有这种想法。对你这种处境的青年来说,乔治,这种想法是有害的,很有害——真的。”威尔逊先生走到桌子边坐下,忐忑不安地啃咬起伞把来。

“嗯,你看,威尔逊先生,”乔治说着,走过去果断地坐在他面前,“现在你看看我。我坐在你面前,不论从哪方面我不都和你一样是个人吗?看看我的脸——我的双手——和我的身体,”说着,这年轻人自豪地挺了挺身子;“为什么我不能和别人一样,不算是一个人呢?嗯,威尔逊先生,请听我跟你说。我曾经有过父亲——是你的肯塔基州的一位绅士——他认为我无足轻重,在他死的时候,为了清偿庄园债务,竟然把我和他的狗、马一起卖掉。我看到母亲和她的七个孩子被政府拍卖。做母亲的亲眼目睹自己的孩子一个个被卖给不同的主人。我是她最小的孩子,她走到买我的主人那里,跪倒在地,恳求他把她一起买下,这样她身边至少还可以有一个孩子;他却用笨重的靴子一脚把她踢开,我看见他踢的。我被捆在他的马背上带回他的庄园,我最后听见的是母亲的尖声叫喊和呜咽悲切。”

“那后来呢?”

“我主人从一个奴隶贩子那里买到了我的大姐。她是个虔诚善良的姑娘——是浸礼会教徒——容貌和我可怜的母亲年轻时一样漂亮。她受过很好的教养,举止文雅。开始我很高兴她被买到农庄来,因为我身边有了一个亲人。但不久我就感到难过了,先生,我曾站在门外听她遭鞭打,我觉得每一鞭都好像抽在我的心上,可我却一点也帮不了她。她所以挨打,先生,是因为她想过正经的基督徒生活,可你们的法律却不允许女奴有这样的权利。最后我看到她和一群黑奴被链子锁在一起,运往奥尔良奴隶市场拍卖——就因为这一原因啊——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嗯,我长大了——经过好多好多年——没有父亲、没有母亲、没有姐姐,没有一个人关心我,真是连条狗都不如啊;每天不是挨打就是受骂,再不就是挨饿。唉,先生,我饿得真想啃他们扔给狗吃的骨头啊;不过,我小时候整夜哭泣、睡不着觉,倒不是因为挨饿或挨打。不是,先生,那是为我的母亲和姐姐们——因为在这世上没有一个疼爱我的亲人啊。在到你工厂做工前,我从未有过一天宁静舒适的日子,也从未听到过一句温和的话。威尔逊先生,你待我很好,你鼓励我好好干,鼓励我学会读写,努力有所作为,上帝知道我有多么感激你。后来,先生,我遇到了我的妻子;你见到过她——你知道她有多美。当我发现她爱我时,当我们要结婚时,我简直不相信自己还活着,我感到幸福极了。先生,我妻子不仅容貌美丽,心肠也好。可是后来怎么样呢?哼!我的主人来了,立刻把我带走,逼迫我离开了工厂、朋友和喜爱的一切,将我踩在脚下!为什么呢?他说是因为我忘了自己的身份;说这是为了让我知道我只是个黑鬼!不仅如此,最可恨的是,他要拆散我们夫妻;说我得放弃她,和另一个女人过日子。这一切都是你们的法律授权他做的,不顾天理人情。威尔逊先生,你看看,这些事情没有一件不使我母亲、姐姐、妻子和我自己心碎,可你们肯塔基州的法律却允许并赋予他权力这么做,而且谁也不敢对他说一个不字!你能把这些称为我的国家的法律?先生,我没有国家,就像我没有父亲一样。但是,我会有一个国家的。我不要你们国家的任何东西,只要它别来管我就行——让我平平安安地离开它;等我到了加拿大,那里的法律会承认我,保护我,那儿将成为我的国家,它的法律我愿意遵守。但是,要是有人想阻止我,那他得小心点,因为我孤注一掷了!我要为自由斗争到最后一刻。你们说你们的父辈就是这样做的;要是他们这样做是对的,那么我这样做也是对的!”

这番话乔治部分是坐在桌边说的,部分是在房间里踱着步说的——他含着热泪,两眼闪闪发光,时而还做着一些绝望的手势——那位好心肠的老人听了,心中十分难过,他掏出一块黄绸大手帕,使劲抹着脸上的泪水。

“该死的家伙!”他突然开口骂道,“我不是一向那么说的吗——那帮该死的家伙!我真不愿骂人哪!唉!你走吧,乔治,走吧,但是要小心,我的孩子,别向别人开枪,乔治,除非——嗯——我想最好还是别开枪;至少,我是不愿击中任何人的,你知道。你妻子在哪里,乔治?”他又说道,一面紧张不安地站起身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逃走了,先生——逃走了,抱着孩子逃走了,只有上帝知道她在哪里——跟着北极星往北走的。我们何时再能相见,甚至我们到底还能不能再见,谁也不知道。”

“有这种事!太令人吃惊了!从那样一家好人家跑了?”

“那好人家欠下了债,我们国家的法律允许他们把孩子从母亲怀里夺走卖掉以抵偿主人的债务,”乔治愤懑地说。

“嗯嗯,”那正直的老人说着,在口袋里摸索起来。“我看我也许要违反自己的判断了——去他的吧!我就是要反其道而行之!”他突然说道。“给,乔治!”他说着从钱包里拿出一卷钞票递给乔治。

“不,善良的好心先生!”乔治说,“你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这样会给你带来麻烦的。我有钱,相信够我到达目的地了。”

“不,你一定要收下,乔治。钱在哪儿都很有用——如果来得正当,越多越好。拿着——务必要拿着——务必,我的孩子!”

“好,我收下,先生,但得有个条件,将来我得还你,”乔治说,接过了钱。

“哎,乔治,你这样要在路上走多久呢?——但愿不要太久,不要太远。你们做得不错,只是风险太大啊。那个黑人——他是谁?”

“一个忠实可靠的人,一年多以前逃往加拿大去的。他到了加拿大后,听说他的主人对他逃走一事大为震怒,用鞭子抽打他可怜的老母亲,因此他又跑了回来,安慰她,准备找机会带她走。”

“他把她带走了?”

“还没有。他一直躲在主人庄园附近,还没找到机会。他现在把我送到俄亥俄州去,把我交给帮助过他的那些朋友,然后再回去接她。”

“危险,太危险了!”那老人说道。

乔治挺了挺身子,满不在乎地微笑着。

老先生神色坦率而惊讶地从头到脚打量着他。

“乔治,有什么东西让你发生了神奇的变化。你昂起了头,说话和举止同以前判若两人,”威尔逊先生说。

“因为我现在是个自由人啦!”乔治骄傲地说道。“是的,先生,我再也不对任何人喊老爷了,我自由了!”

“千万谨慎小心!你还不一定呢——你有可能被抓住。”

“如果到了那个地步,威尔逊先生,去坟墓里,人人都是自由平等的。”乔治说。

“你的勇气胆识真令我惊讶万分!”威尔逊先生说道——“你竟敢住进离庄园最近的这家旅馆。”

“威尔逊先生,就因为这样做太冒险,这家旅馆离得最近,他们才压根儿想不到呢;他们会往前赶去搜捕我,你不是就没有认出我吗。吉姆的主人不是这个县的,这里的人都不认识他。再说,他主人已经放弃他了,没有人去追捕他,我想,没有一个人会根据告示上描述的把我抓起来吧。”

“可是你手上的烙印呢?”

乔治脱下手套,露出了手上那个新愈的疤痕。

“这是哈里斯先生关怀我的临别纪念,”他轻蔑地说道。“两个星期前,他突发奇想,给我烙上了这个印记,因为他说他相信我总有一天会设法逃走的。看起来挺有趣的,是不?”他说着,重新戴上了手套。

“嗯,我说,一想到你眼前的处境和冒的风险,真让我感到不寒而栗!”威尔逊先生说。

“多年来我始终提心吊胆地活着,威尔逊先生;现在我的血液要沸腾了!”乔治说。“嗯,我的好心先生,”乔治沉默片刻后又说道,“刚才我看到你认出了我,我想最好还是跟你谈一下,免得你那吃惊的神色使我露了馅。明天天不亮我就走了,希望明晚能安全地住在俄亥俄州。再以后我将在白天行路,晚上下榻在最高级的旅馆里,跟这片土地上的显贵们同桌用餐。好了,再见了,先生,你要是听到我被抓的消息,你便知道我已经死了!”

乔治犹如岩石般地站起身来,神情威严地伸过手去,那善良的矮个子老人热烈地握住他的手,同时反复叮咛他要多加小心。然后老人拿起雨伞,摸索着走出了房间。

乔治若有所思地站在那里,目送着老人拉上了房门。突然他好像想起了什么,于是快步赶到门口,开门叫道:

“威尔逊先生,我还有句话要跟你说。”

老先生又回进房间,乔治像先前那样锁上了房门,随后站在那里看着地板,有些迟疑不决。最后他鼓起勇气抬起头来说道:

“威尔逊先生,你这样善待我,表明了你是个基督徒——我想最后求你一件事,求你能帮助我。”

“好的,乔治。”

“嗯,先生,你刚才说得不错,我是在冒极大的风险。如果我死了,世上不会有一个人在意的,”他的呼吸急促起来,艰难地开口说道。“我会像狗一样被人一脚踢出去一埋了事,第二天就被人遗忘了,只有我那可怜的妻子!那可怜的人儿!她会感到悲痛伤心。威尔逊先生,不知你是否能设法把这枚小别针交给她,这是她送给我的圣诞礼物,可怜的姑娘!帮我把它交给她吧,告诉她我至死都爱她。可以吗?可以吗?”他急切地问道。

“可以,当然可以,可怜的人啊!”老先生说着,接过了那枚别针,双眼热泪盈眶,声音悲苦颤抖。

“再告诉她一件事,”乔治说,“我最后的愿望是逃往加拿大,但愿她也能逃往那里。不管她的女主人有多么善良——不管她多么热爱她的家,恳求她别回去——因为奴隶的结局总是悲惨的。告诉她把我们的儿子抚养大,成为自由人,那样他就不会再遭受像我这样的痛苦。威尔逊先生,把这些话转告她,行吗?”

“行,乔治,我会转告她的;但我相信你不会死。要有信心——你是个勇敢的人!信赖上帝吧,乔治。忠心祝你平安抵达——这是我的心愿。”

“难道真有一位可以信赖的上帝吗?”乔治问道,其语气悲痛绝望得令那老先生一时语塞,无法回答。“咳,我有生之年看到的一切事情使我感到不可能有上帝。不过,基督徒并不懂得这些事对我们来说是什么。你们是有个上帝的,但是我们有吗?”

“哎呀,别——别,我的孩子!”老人说着,几乎呜咽起来,“别这么想啊,上帝是有的——有的,他周围有乌云和黑暗,但他宝座的基石是公正和正义。上帝是有的,乔治——相信这一点!相信上帝,我确信他会救助你的。任何事情都会有报应的——不在今世就在来世。”

这位朴实的老人说话时表现出的虔诚和善良一时间使他显得那么庄严而可信。乔治不再心绪烦乱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了,他站着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平静地说道:

“谢谢你说的这些话,我的好朋友,我会考虑的。”


[1] 前者典出《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6章,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能生育,将使女夏甲给丈夫为妻。夏甲怀孕后,小看她主母,撒莱虐待她,她就逃走了。上帝的使者在旷野遇见她,让她回到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后者典出《圣经·新约·腓利门书》,阿尼西母亏负主人腓利门,并离开了主人家,圣徒保罗打发他回主人家去。

[2] 出自《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16章第29节,意思是要各安天命。

[3] 一种单刃猎刀,比匕首略长,传说由出生于美国的墨西哥殖民主义者詹姆斯·鲍依所创,故名。

[4] 原文free soì,指美国历史上南北战争前禁奴的自由土壤区。这里表达了乔治准备以死相拼的决心。


第十章 “财产”启运了第十二章 合法买卖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