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春耕劳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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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已到,窗外的秧田铺上了一片嫩绿,成行的农夫正在挖田,妇女们忙着打豆。这春尽夏来的几个月中农村里又显明活跃起来了,这几个月里农民们的辛劳将决定秋后一年粮食的丰歉,也部分地将决定我们在抗战最后关头的实力。我们有什么方法去帮助这季农作,使我们对于自己运命多一分把握?我在这里提出的是举办春耕劳力贷款。

一、农业金融的季候性

若是我们一看内地经营农田费用的账目,最大一项的支出便是工资。依我在禄村调查的结果,工资(包括工人伙食)竟占全部农田经营费用的74%。而从清明起到芒种止的两个半月中,农田上所需劳力又占全年需要量的56%。在这期间工资的支出占全部农田经营费用的41%。这几个数字可以告诉我们两件事:在现有农作技术下,劳力是农业成本中最重要的项目;因农作劳力在时间中需要的不平均,农业金融也充分表示了季候偏重性。

让我们回头看看农家在这个时期的支付能力:清明时节离开上年度秋收已经有六个月。这六个月中除了经常的消费外,还包括田租上利的清算期。农村结账是在年底,而清明离开新年还不到三个月。农闲的冬季中又常是男婚女嫁的忙月,特别的支出也多挤在这个时期,春季作物到清明时节即使成熟了,还正在收获中。蚕豆从田里割下,大部还在堆着,离开整理清楚,能送到市场上去出卖,至少还要有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这时候新的投资已催着不能再等,而农家的储蓄却早销蚀到所余无多,新的收入还须有待,于是农村金融上就发生了恐慌。说清明是“断魂”的时节。其实这感觉是不仅限于“路上行人”才有的。

或者有人会问:农民不是自己有劳力么?他们所需的资本既以劳力为大宗,他们不是可以不必靠金融来流动的么?事实上却并不如此,农田上所需的劳力总是十分富于时限性的。我曾计算过一对夫妇,若全靠他们自有劳力至多只能经营10工田(约25公亩),而以禄村为例说,凡是经营农田的,他们所经营的农场在10工田之下只有11%。这是说云南普通农家除了极少数之外,劳力都是不能自给的。当然,他们有换工的方式,可以不必用货币去获取家外的劳力。但是以工还工的办法只能发生在亲密的团体中,并不能解决农家缺乏劳力的全部问题。三年前的禄村,在掼谷子时,外供给的劳力,据我的估计,竟占20%,而掼谷子还不是劳力最缺的时期。据说在挖田的工作中利用外村劳工最多时竟占2/3。这些外来劳工都得给付工资的。

在春尽的时候,手边没有钱的农民,就雇不起工。可是若只靠自有劳力来凑合,结果泥土不能挖够,秋收时就将大大地吃亏。我在禄村曾比较过两丘土质相同的田,其一因挖得不够,谷子长得又稀又弱,据说收成要比另一丘少一倍以上。于是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农民只能借钱了,不论利息多高,也得忍痛。这一来,高利贷便找着它活动的机会。

若是要举行农贷,清明到芒种正是最适当的时期。

二、贷款的对象

有人或者会提出目前农村比战前要繁荣得多,是否还需要外来资本的援助?而且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农村内已有游资发生,是否还应当把纸币送到农村里去?我也是主张农贷应十分慎重的人,但是并不认为农贷政策本身有问题,只是实行这政策时应当防止它的流弊。农贷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在增加农村生产力,一方面是在整理农村的金融机构,因之,推行春耕劳力贷款正是发展农贷的正当路线。

抗战以来,在农村中已经引起一种不良现象,就是财富的集中趋向。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固然是事实,但是只有那些有余粮可以出售的农家才能占得这份利益,农村中有多少人家有余粮可以出售的呢?我们不妨在这里计算一下:一个人每年需要米350斤(若以士兵所发米计算,每年548斤),一工最好的田出来200斤,所以一个人得有两工田才能维持他的食粮,食粮只占一个人全部生活费用的40%,全部生活费用得有4工田来维持。一家平均以四个壮丁计算,则需田15工之上。但是在内地农村中有田15工以上有多少呢?以禄村为例,只占全村的34%。若是农村日用品的价格和米价的上涨率相同,则农村中大约只有1/3的人家是可以因米价上涨而多得一些储蓄的。这表明即使抗战以来农村比较繁荣的话,也不过是指这一部分的农民罢了——这一部分本是较富的农民,现在可以更富一些。

而另一方面,那些粮食不足自给的农家,在工资上涨率没有米价为快的情形下,很明显的是吃了亏,而这种自有农田不到15工的农家,在禄村就占全村的2/3,其中有一半根本是没有田的。这辈人的生活,除了因工作机会增加之外,并没有分享农村的繁荣,反而因之受到了损失。

还有一项应当提出来的,就是征兵的结果,要使那些无力逃役的贫农加上一笔损失。我们知道有不少因为家中壮丁被征而破落的事例,这说明抗战以来有一部分贫农的生活更见降低的现象。

农村中财富集中的趋势也就引起了农村的金融问题。农村中游资的增加无疑是目前的一个严重问题。可是正因为这笔游资握在少数富农的手中,使他们可以利用贫农的窘急而发挥他们榨取高利的威力。因此,在这个时候政府能用低利把款子放入贫农的阶层,不但可以使贫农得到必需的资本去雇用劳工,使这季农作不致因资本缺乏而减低它的产量,而且可以使富农手上的游资不成为榨取高利的工具,富农手上的游资既不能以高利投入贫农的农田上,它也比较容易流出农村来作其他正当的用途了。这时若有适当的方法也就不难把它吸收出来。这种农贷的作用其实并不是在增加农村货币的流通额,而是一种从富农手上的货币用低利转入贫农手上的办法。

三、动员农村劳力

但是问题是在这种春耕劳力贷款是否能刺激劳力供给?若是劳力的总量已经无法增加,则我们若送进一笔货币进去,固然一方面是可以转变劳力雇用的分配方式,但另一方面只是造成增加工资和农业成本的效果罢了。我们在这里得细细考察一下云南农村的劳力市场。

云南因地形的高低差别很大,所以在相距不过一两天路程的地方,气候便会不同,各地的农作日历可以有一个多月以上的参差。甲地惊蛰播种,而乙地可能迟到清明。因之甲地的农作可以比乙地早一个月。当甲地农忙时,乙地还在闲着,乙地开始农忙时,甲地却已经忙过了。即在一个地方,因水的供给大都依靠高地的泉源,所以同用一条沟水的田,不能不依地势,先后灌田,他们在农作上因之也有先后。农作日历的参差不齐,使地域间的劳工可以流动,互相济急,这本是云南农村的普遍现象。劳工地域间的流动使劳力供给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若是甲地需要增加,附近区域流入的劳工数量也可以增加。

春耕劳力贷款固然可以使工资上涨,这种上涨对于出卖劳力的贫农说是有利的,但上涨的程度却有个合理的限制。因为上涨的工资刺激着一般本来闲着的农民,使他们可以走到比较远的地方去受雇。劳力供给上既有增加,工资也就平稳了。春耕劳力贷款决不是膨胀农村里的通货,因为它具有刺激劳力供给的能力。实际上这是在加紧动员农村劳力,增加生产;减低农民的闲暇,添增他们的收入。

四、贷款的方法

农贷的危险是发生在贷款会走入富农的手上,增加他们囤积和剥削的能力,或是走入贫农的手上而成为一笔救济金,并不能达到生产的目的。所以在农贷的技术上是应当十分慎重的,技术上的疏忽可以使有益的事反而成为有害的事。因之,若是要举办劳力贷款时,最理想的方法是由农贷机关发给劳动券,该项劳动券可以由雇主交给佣工,佣工向农贷机关领款。而且规定发生效力的期限,使雇主不能把这笔贷款充作别用,甚至抵押出去。这样不但可以免除增加农村货币的流动量,而且可以保证这种贷款的用途。

每家贷款的数量也可以有个合理的规定。我们知道每工田在这时期中需要多少劳力,减去这家自有劳力的数目,须雇用多少人工根据每家经营农田的面积,我们就可以决定贷予款项的数目了。

我相信这种农贷比较其他种类,在技术上容易管理,而且不致发生流弊。希望农贷当局能对于这种建议加以考虑。清明虽已过时,但是还有许多地方现在刚在播谷。及时举办,还来得及造福农民,使我们对于今年丰盈的秋收多一分把握。

1946年7月


论贫农购赎耕地中国乡村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