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从《说文解字》看盖蒂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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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节的讨论的画风已经有浓郁的中国味了。本节的讨论将延续上一节的画风,来讨论一下这样一个问题:如何从《说文解字》的角度重新看待盖蒂尔问题。

《说文解字》是东汉学者许慎编写的一本类似于字典的书。但它和今天的字典又有不同,因为该书对于很多字意的解释都掺入了儒家的经学观点。所以,我更倾向于把《说文解字》定义成一本带有儒家哲学色彩的字典。或者说,《说文解字》本身就是儒家的名分论所涉及的那些规范的集大成者。而且,由于任何字典本身都天然带有“百科全书”的色彩,所以,《说文解字》要比仅仅作为史书的《春秋》更具有面向哲学各个分支的发掘价值。

那么,关于盖蒂尔问题,编写《说文解字》的许慎会怎么看呢?或者站在中国文化的角度上,我们该如何看待这样一个非常烧脑的逻辑案例呢?

要么颜回有一辆马车,要么曾子在楚国?

为了能够让我们的讨论与盖蒂尔问题的原始案例相接续,我们就必须谈一个在前文中没有提到的盖蒂尔案例:

子路有很好的证据,以证明颜回拥有了一辆新的马车(比如他想起昨天他还坐过颜回的新马车)。子路还与曾子是好朋友,但是他的确不知道曾子现在在哪里。但是,如果子路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命题逻辑的推演规则的话,那么他就能根据前面的这些信息,得到下面的推论:“要么颜回有一辆马车,要么曾子在楚国”。

而这个信念竟然的确是真的。然而,这不是因为颜回的确有马车(不为子路所知的是,颜回的马车刚才被鲁国的某个贵族找碴给没收了),而是因为曾子目前的确在楚国,尽管这一点亦不是为子路所知的。换言之,他之所以提到曾子在楚国,仅仅是偶然想到了“楚国”这个地名。现在的问题是:子路的确知道“要么颜回有一辆马车,要么曾子在楚国”吗?

面对该问题,大多数人的直觉是否定的,因为在此显然有运气的成分促使子路获得了一个真信念。但该信念却的确是符合《泰阿泰德篇》以来西方哲学的传统对于知识的定义的,因为它既是真的,又得到了子路的相关的证据的支持。这就说明,传统哲学对于知识的定义乃是错误的。

但现在我们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新的诊断。上面的案例之所以会出现哲学困惑,乃是“要么颜回有一辆马车,要么曾子在楚国”这句话所造成的。这句话所牵涉的“要么……要么……”的结构显然就是“P或者Q”的结构,这也就是西方逻辑说到的“析取结构”。在西方逻辑的理论中,只要“P或者Q”这一结构中的任何一个子命题是真的,那么,“P或者Q”就是真的——因为真值函项逻辑的运作,只涉及了两个析取支的真值,而与其内容无关。所以,下面这些说法,似乎都是成立的:“要么火星上有袋鼠,要么澳洲有树袋熊”;“要么罗马在欧洲,要么3+1=10”……

大家是不是觉得有点不对劲?“或”就像是一个非常讨厌的媒婆,可以将任何一个包含荒谬内容的命题与一个表达真理的优质命题进行强行联姻,而由此导致的新命题竟然还都是真的!然而,难道这样的强行联姻,不会使得我们的信念系统的容量得到不必要的扩容,以降低我们的信息处理效率吗?本来,子路仅仅想说的就是“颜回有一辆马车”,要是没有可恶的“或”(或“要么……要么……”)来捣乱,子路为何要说“要么颜回有一辆马车,要么曾子在楚国”呢?很显然,以后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于“曾子在楚国”这一点的“歪打正着”式的验证,完全是处在子路的信念表述的原初语境之外的,所以,只要我们有办法阻止子路从“我相信颜回有一辆马车”之中,推理出“要么颜回有一辆马车,要么曾子在楚国”这个包含析取结构的复合命题,那么,我们就有办法从源头上阻止此类盖蒂尔案例的发生。

那该如何进行此类精准的“源头打击”呢?指望现代逻辑的运算规则是没用的,因为恰恰是此类规则,鼓励盖蒂尔案例的编造者们没事就增加真信念的总量。还是让我们来看看《说文解字》是怎么说“或”的吧。

“或”在许慎笔下的含义是:“邦也。从囗从戈,以守一。一,地也。域,或又从土。”(《说文解字·卷十二·戈部》)也就是说,今天我们所说的“域”乃是“或”变来的,原始的“或”有土地之领域的一个方面的意思。不过,到底“或”的今义是如何从“土地”“领域”或者“邦国”的意思演变来的呢?清代的训诂学专家段玉裁的意见是:“以凡人各有所守。皆得谓之或。各守其守,不能不相疑。故孔子曰:或之者,疑之也。”(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全注全译版》,中国戏剧出版社,北京,2008,1761页)现在笔者就结合他的见解,将“或”的意义的演变过程重构如下:

(1)从“口”与“戈”出发,“或”继承了“防御”的意思,由此有了“专守一方”的意思;

(2)各个守卫者得到的这块防御土地,就是“或”;

(3)各块防御土地之间的隔绝,导致了守卫者之间的彼此怀疑;

(4)所以,“怀疑”的含义,就从“或”所具有的“土地”“领域”或者“邦国”的意思里衍生了出来;

(5)“怀疑”的含义本身还很容易催生出“怀疑是甲还是乙”的意思,而这也就是今天所说的“甲或乙”的意思。

很明显,按照这种意义演化谱系,被“或”连接起来的诸对象显然应当有一种潜在的竞争关系——如不同土地防御者对于同质资源的竞争关系,以及“周政”体制中不同诸侯国之间的潜在政治关联。从这个角度看,一种完全与“或”所连接的对象的内部性质无关,而只与表达它们的语句的真值相关的“或”的概念,是与汉语哲学对于“或”的古典解读方式绝缘的。

由此,我们就来看,像“要么颜回有一辆马车,要么曾子在楚国”之类的表达,就是胡扯的表达,因为这个复合句里出现的两个义项“颜回有一辆马车”、“曾子在楚国”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与之相比较,下面的例句,才是使用“或”或者“要么……要么……”结构的正确案例:

要么颜回只有一辆马车,要么他连一辆马车都没有;

要么曾子在楚国,要么曾子还在鲁国;

要么你看到的是一匹斑马,要么你看到的是一匹骡子——只是它被动物园的管理员精心涂抹成了斑马的样子。

上面的最后一个例句,在前文讨论“比对主义”的时候已经出现过了。换言之,现代比对主义的思想,反倒与中国古人对于“或”的看法有点类似:你若要在“比对项”与“被比对项”之间玩“二选一”的游戏,至少要保证这两个项看上去有点像吧!把两个毫无意义关系的项拿来进行比对,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很显然,既然从汉语的立场上看,“或”所带有的不确定意味,本身就是在一定的经验语境的领域内才是成立的,那么,一个熟练于汉语思维的哲学家在考察本节所给出的盖蒂尔案例时,很可能在一开始便可避免落入盖蒂尔问题的陷阱。

顺便说一句,本节所讨论的内容,是与本书第38节的内容有所关联的。我在本书第38节中试图告诉大家,人类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和”这个字时,并非一定是按照逻辑意义上的“合取”符号所规定的推理原则来进行推理的——而在本节中我又试图告诉大家,人类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或”这个字时,并非一定是按照逻辑意义上的“析取”符号所规定的推理原则来进行推理的。总之一句话:在知识论中,对于逻辑之理的运用,本身也要受到语义之理与经验之理的限制。只读逻辑书,不看《说文解字》,恐怕会变成无法融入生活的逻辑怪。

古人对“或”字的解释,其实很有经济学精神

读到这里,爱动脑筋的读者可能就要问了:为什么我们要用古人对于“或”的解释来解决当代美国哲学家提出的盖蒂尔问题呢?前一节不是刚刚说过,儒家的正名论思想有过于保守的嫌疑吗?

关于我本人的立场,我再声明一遍:儒家的正名论,的确有过于保守的嫌疑;但到底是儒家提出的对于哪个概念的解释过时了,这得分情况讨论。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得具体概念具体分析。

就拿对于“或”的分析来说吧,这里其实牵涉到了命题构成的智力付出成本问题。虽然今天我们的科技远比古代进步,但是我们依然需要节约我们的智力付出成本,以尽量提高我们的信息处理效率。因此,某些一般的信息处理路径,可能是对古人与今人都是通用的。

譬如,本书第28节所提到的,由人工智能专家、经济学家赫伯特·西蒙所提出的“目标—手段进路”,就是这样的通用信息处理路径。

举个例子,你现在若要达成什么目的,你就先把目的确定下来。比如,你现在若要吃饱,然后你现在的状态是没吃饱,那么你就会发现现状与目标之间的差值到底有多大,然后你需要再设法填满这两者之间的空隙。

假设用来填满空隙的方式很多,于是,你就在诸种可能的选择方式里挑选。比如,你吃狗不理包子也可以饱,吃馄饨也可以饱,吃肯德基也可以饱,等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你列的这些被选择项都必须与你当下的任务有关,而且也应当是在你当下的购买能力与肠胃的适应能力所划定的范围之内的。如果你手头只有100人民币的话,而且,若你的目的仅仅是吃饱,那么,去买1000美元一套的金枪鱼寿司盒饭,可不算啥好主意(我没开玩笑,美国纽约的确有这么贵的盒饭卖)。

由此,我们再反观许慎与段玉裁对于“或”的解释,虽然他们一开始讨论的是土地、防御这些概念,但是他们的讨论一直预设了这一点:各个土地防御者之间是有某些相关性的。也就是说,不同的土地防御者虽然彼此相距遥远,但是他们仍然有共同的利益关切,而这种共同的利益关切才使得他们相互猜忌。这也就是说,他们仍然是在一个共同的讨论语境中被相互比较的。

由此可见,对知识进行表述的时候,我们其实是可以使用“或”这个词的,但对于“或”的使用,必须要满足下列的条件:

第一,“或”这个词本身就带有疑问的含义,而“知道”这个词本身就带有肯定的含义,所以说什么“我知道正确的答案无非就是A或者B”,其实是不合适的——因为“或”这个词的疑问的含义,会冲淡“知道”这个词所带来的肯定的含义。

第二,如果不得不使用“或”这个词,我们一定要保证由“或”连接起来的两个子命题彼此相关,而且它们都是在同样一个问题处理语境当中被提出来的。同时,你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证据,来证明这两个子命题中的任何一个被提出都是有其根据的(譬如,你之所以在大馄饨与小馄饨之间要做二选一,便是因为你眼前的饭店里的确同时提供了这两种食品,而你只有胃口吃其中的一种),而绝不能够抱着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胡诌一个你自己都不相信的子命题,譬如“曾子在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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