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迫害是有罪的,因为谁都无权自居于另一个人和上帝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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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信仰如果不是由爱而是由外力促成的,便不能成为一个基督徒……

虽然长官关于宗教的见解可能是可取的,他指点的道路也可能是福音之路,但是,只要我在内心里未能充分相信,我就不可能放心地跟着他走。无论我要走什么样的道路,只要它违反我们良心的指示,便不可能把我引进那幸福的圣所……我绝不能被我所不信奉的宗教和我所厌恶的礼仪所拯救……只有信仰和内心的虔诚才能博取上帝的悦纳……人应该凭借自己的良心……

在福音指导下,绝对不存在基督教国家这样的东西……基督并未建立国家……也未把剑柄交予任何官吏之手,责成他利用剑来强迫人们放弃原来的宗教,接受他的宗教。

谁也不应在宗教方面受到法律和外力的驱迫。[307]

如果有人主张教会有权像世俗王权对待反抗者一样对待背离教会的人们,他便是给教会强加上一种她本来没有的权力。教会除了自愿归附于她的臣民之外一无所有,她无权立誓践踏这一天条——人应时时处处听从良心的引导。[308]

相信教会有必要进行改革同赞成以某种特定方式进行改革是两件极不相同的事。然而,责备改革反对派的行为与反对改革者的行为是完全可以兼容的。所以人们能效法爱拉斯谟而同时不必成为一个背教者或叛徒,不必对圣灵犯下罪恶,不必违背良心的指引。[309]

科赫特总是不厌其烦地说:路德、加尔文和梅农有力抨击了罗马天主教的大量罪行,但在反对这条可怕的渎神的教义即强制人们的良心是正确的这一点上却是出人意表地所获甚微,并且他们不是真正有效地同这条教义作斗争,而是实际上强化了它的主张,因为凡是在他们自己成了主人的地方,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实践中推行这条教义,而且通过建立一个谴责所有其他教会的分立教会,他们每一个人事实上都创造了一种新的教皇制……至于他自己,则主张不仇恨任何人;所有信仰耶稣·基督并全力以赴效法基督的虔诚的人们,都是善良的基督徒;而市政当局的职责就是把国内所有热爱和平的居民当成善良的臣民。[310]

这两位证人(一位是新教行政长官,一位是天主教教士)都同意另一个令人震惊的观点。他们坚决同意,信仰基督的君主如果不严格执行对付正统宗教之敌的法律,那么虚妄的宗教就会充斥整个世界。换句话说,当我们的救主许诺保证他的教会不入地狱之门时,这一许诺仅仅意味着他将抬举世俗君主镇压真理的敌人,剥夺他们的财产、将他们投入监狱、流放他们、送到船上做划船苦工、绞死他们,等等。任何教义,无论多么荒诞不经,如果诉诸这些手段,都能同一▲培尔:《辞典》第3部,2079a,聂斯脱利(Nestorius)。★★★

那些想在不论是政治性还是宗教性的内战期间保持中立的人们……会同时受到两派敌对势力的攻击……多么可悲的人类命运!哲学理性的空虚又是多么明显!《圣经》上说“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这对彼岸世界自然不错。但在今世他们可就惨了。他们不想做供人使唤的鎯头,便一直成了左右两派的铁砧。[311]

只要人们有理性,那些告密者和法官就有理由害怕他们的愤慨了。毕竟,以不抱偏见的眼光观之,还有什么要比设想一个人因为不愿意破坏他所宣誓的对于真实上帝的信仰便遭到世人的谴责更可怕呢?[312]


宗教冲突是有罪的,因为它唤起人类本性中野蛮的兽性宗教不可用武力强行灌输。没有一种信仰不是自愿为人信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