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软件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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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开发人员认为,软件是一种产品,就像手表、音响等物品也是产品一样,但软件有一个重要的不同点,即人们可以在不移动原物品的情况下窃取软件。窃取者可以复制别人的程序,这比翻录平克·弗洛伊德的一盘专辑更容易、更快捷。从这个行业的最早期开始,非法复制问题就无处不在,这激怒了很多程序员,他们眼看着自己的智慧果实被一再复制,却拿不到一丝一毫的金钱收益。

盖茨是第一个引起人们关注盗版问题的程序员。1976年1月,盖茨写了《致计算机发烧友的公开信》,这封公开信刊登在家酿计算机俱乐部的通信及其他几份刊物上。盖茨在公开信中严厉抨击BASIC的纸带副本泛滥问题,他将那些复制程序的计算机发烧友称为“小偷”。“按照通过销售获得的版权收入来计算,我们开发AltairBASIC的收入每小时还不到2美元,”盖茨写道,“为什么会这样?大多数计算机发烧友必须认识到,你们中很多人的软件都是偷来的。硬件必须付钱才能得到,但软件就是可以分享的东西。那谁在乎开发软件的人有没有拿到报酬呢?”

盖茨的指责对计算机发烧友来说毫无效果,他们甚至对MITS公司将盖茨的BASIC定为500美元这件事感到更加愤怒了。计算机发烧友认为,没有理由将价格定得这么高——几乎和计算机本身的价格相同——尤其是如果没有BASIC,Altair就几乎无法使用的情况下更不应该如此。计算机发烧友认为,软件的价格应该包含在机器价格之内。

软件开发人员时不时地使用不易察觉的软件技巧(如防止磁盘复制或者对副本程序设陷阱),试图保护自己的程序免遭复制。但由于一个很基本的原因,这些方法一次又一次失败了,每个防盗版的程序都可以被破解。大多数公司开始将盗版行为视作一项经营成本。

鉴于生意很好,或者说非常好,这个问题解决起来相对比较容易。人们很快开始为了使用软件产品而购买计算机硬件了。显然,软件正在成为一门正经生意。实际上,和硬件相比,软件行业的进入门槛比较低,发家致富的可能性也比较大。有人开玩笑说,制造软件的唯一成本是打印序列号。

不断成长的软件市场很快吸引了更有野心的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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