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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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大约500年前第一个国家政府诞生以来,人类就一直试图在无政府主义暴力和专政暴力之间谋求平衡。如果没有政府或者强大的邻国,部落制的居民将陷入相互掠夺和争端的无尽循环里,这种社会的人口死亡率远远高于现代社会,哪怕与现代社会最纷繁动乱的年代相比也是如此。[1]早期国家政府也会抚慰它统治下的人民、管控内讧和暴力行为,但是它同时带来了专政的恐慌,包括实行奴隶制、一夫多妻制、活人祭祀仪式、即刻处决,以及对政见不一或者行为怪异者的折磨和断肢刑法。[2]专制统治之所以能在人类历史上历久弥新,并不完全是因为人人都觊觎专制君主的位置,还因为从人民的角度而言,去专制化的社会将变得更糟糕。历史学家马修·怀特(Matthew White)自称“死亡诗人”(necrometrician),他统计了人类过去2 500年历史中最血腥的暴力事件以及它们所导致的死亡人数。在通过对列出的数据寻找某种规律后,他首先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

乱世比暴君更致命。集权政府倒台造成的死亡人口要远超暴君当政。偶尔会有几个独裁者,比如独裁者伊迪·阿明和萨达姆·侯赛因,通过手中紧握的绝对权力造成处决数万人的人间惨剧,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和我统计的某些动乱时期相比也只是小巫见大巫,如俄罗斯的“困难时期”(发生在17世纪)、墨西哥革命(1910—1920年),在这些动荡年代,恰恰是因为集权力量的缺乏才导致了人们无力阻止使数百万人死亡的惨剧。[3]

我们可以把民主制度想象成政府谨慎面对的一道难题,中央集权要防止人民互相欺凌,同时也要防止自己在行使这个责任的过程中凌驾于人民之上,管制的发力需要拿捏得当。一个优秀的民主政府能够让人民在追求个人生活的同时免于遭受无政府主义的伤害,让人们享有自由,避免强权暴政。单就这一点便足以让民主制度成为人类繁荣的中流砥柱。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原因:民主制度还意味着更高的经济增长率、更少的战争和流血事件、更健康和更有教养的居民,不仅如此,民主制度从来没有导致过饥荒。[4]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更民主的世界当然可以被称为是一个更进步的世界。

实际上世界已经变得更民主了,只不过这种提升不总是单调递增的。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曾将民主化的历史进程分为三波浪潮。[5]民主制度的第一波浪潮发生在19世纪,当启蒙思想的伟大实践——监督政府权力的美国宪政民主似乎成效初显时。许多西欧国家纷纷效仿,虽然实际的效果因国家不同而异,到1922年,跟风的国家数量达到了29个。民主制度进程的第一波浪潮由于法西斯主义的崛起而挫败,到1942年,实行宪政民主的国家减少到了12个。

随着法西斯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落败,各个殖民地纷纷开始从欧洲殖民国家的统治下争取独立,第二波民主浪潮就在这个过程中积蓄着力量,民主制国家的数量在1962年回升到了36个。不过此时,欧洲的民主进程前有狼后有虎。第二波浪潮很快被希腊和拉丁美洲的军事革命势力等因素摧残殆尽。[6]

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民主制的前景看起来一片灰暗。西德政府总理维利·勃兰特(Willy Brandt)曾经哀悼说:“民主制在西欧大概只剩20到30年光景了。大限将至,届时它将耗尽燃料、无人掌舵,沉入独裁暴政的汪洋大海里。”这一点得到了时任美国参议员的社会学家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Daniel Patrick Moynihan)的认同,他写道:“美国模式中的自由民主制度越来越向着19世纪的君主政体倾斜:它就像一位留守岗位的政府官员,在某些孤立或是特殊的部门里还留有一点它的身影,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它的表现也还算令人满意,但是不管怎么说它都不是世界未来发展的趋势。自由民主制度已经过时,它已经穷途末路。”[7]

可是,丹尼尔悼词的墨迹还没干,民主化的第三波浪潮就如海啸一般喷薄而出了。军国主义和法西斯政府纷纷倒台,如南欧(1974年的希腊和葡萄牙,1975年的西班牙)、拉丁美洲(包括1983年的阿根廷,1985年的巴西和1990年的智利)和亚洲(包括1986年左右的菲律宾,1987年的韩国和1998年的印度尼西亚)。一些非洲国家摆脱了强国的摆布,欧洲最后的一些殖民地,绝大多数聚集在加勒比和大洋洲地区,都选择以民主制为独立后的初代政府体制。

1989年,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他在其中提出自由民主制度代表了“历史的终结”,这里的“终结”并不意味着万事休矣,而是因为世界在人类最优秀的政府体制上达成了共识,从此不再需要为此斗争,受其纷扰。[8]

福山创造了一种失控的文化基因:从他论文发表之后的数十年,许多书和文章都开始宣称其他事物的“终结”,比如自然、科学、信仰、贫穷、理性、人、律师、疾病、自由市场和性。不过福山也遭到了许多评论家的批评,这些评论家大多对眼前的负面新闻极其敏感,他们总会时不时地宣称“历史还没有终结”,比如穆斯林世界的神权政体就是他们眼中“延续历史”的备选。随着波兰和匈牙利民族主义者的胜利,以及土耳其总理雷杰普·埃尔多安(Recep Erdogan)的成功(犹如苏丹(35)复辟),民主制本身倒像是正在退化为独裁主义。历史悲观主义者们一如既往地幸灾乐祸,他们宣称民主化进程的第三波浪潮已然臣服于“暗流涌动”“经济衰退”“腐败”“倒退”或者“大崩溃”。[9]他们认为,民主化是自负的西方人想要强加给其他国家的东西,而只有独裁主义才适合绝大多数人。

我们真的能从近代历史中看出各国人民乐于遭受政府的残酷对待吗?有两个理由让这样的观点显得不足为信。最显而易见的理由是,在一个非民主制国家,你又怎么能知道它的政府不民主呢?诚然,在这样的国家里,人民心中普遍有对民主的诉求,但是为了避免牢狱之灾或者杀身之祸,没有人敢公开表达这种诉求。还有一个理由是新闻标题谬误:与政权颠覆有关的新闻通常出现得比民主解放的更频繁,由此引起的可得性偏差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将“无聊的”国家民主化抛在了脑后。

一如既往,要想了解世界实际趋势的唯一办法就是进行量化分析。这不得不让人想到应当如何界定“民主”,这个词周身散布着真善美的气场,强烈得几乎没有了实际的意义。此外,向一个非民主国家的人询问他们对于这个词的理解也无济于事:几乎有一半的人认为“民主”的意思等同于“军队可以在政府不够称职的时候将之武装颠覆”或者“宗教头目对法律具有最终解释权”。[10]专家的评判也有标准混乱冗杂的问题,他们往往想尽可能地在标准里塞进一切真善美的东西,如“没有社会经济不平等”和“没有战争”等。[11]

民主事务涵盖的内容包括言论自由、政务公开以及对领导人的权力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在这些方面的侧重不同也增加了探讨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因此在简单粗暴的“民主”和“独裁”二分法体系中,一个游走于两者交界处的国家可能今年被划为了民主国家,而明年却成了独裁国家。划分民主的门槛随着评判者标准的改变而水涨船高,我们后面还会探讨这个问题。[12]政体研究项目(The Polity Project)致力于解决这个难题,它每年以一套固定的评判标准给每个国家打一个介于–10到10之间的分数,以代表该国的独裁或民主程度,反映国民表达政治倾向的能力、政府权力管控的作为和国家对人民自由的保障。[13]图14-1标出了从1800年以来全世界的得分情况,时间跨度涵盖了全部三次民主运动浪潮。

图14-1 民主与独裁(1800—2015年)

资料来源:人类的进步数据源自Polity IV Annual Time-Series, 1800—2015, Marshall, Gurr & Jaggers, 2016。分数为人口超过500 000的主权国家的叠加总和,分数取值范围为–10~10,–10代表完全的独裁国家,10代表完全的民主国家。箭头指示的时间为2008年,是《人性中的善良天使》图5-23中最新数据的年份。

从图中可以看出,虽然势头已经没有柏林墙倒塌时那么猛了,但是第三次民主运动的浪潮还远远没有结束,甚至连退潮的迹象都说不上。1989年,柏林墙倒塌时世界上已经有了52个民主国家(按照政体研究项目的界定,民主国家指那些得分超过6分的国家),而1971年时这个数字为31。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发展壮大,第三波民主运动浪潮在21世纪初又来到了一个巅峰,由此,全世界的民主国家在2009年奥巴马上台执政之际达到了87个。总之,民主国家数量依旧保持着增长的势头。

而在2015年数据库中最新的一组数据,显示民主国家的总数已经达到了103个。2015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被授予了突尼斯全国对话机构,以表彰参与此会议的众多组织机构对巩固突尼斯民主政体转型的贡献。民主政体转型还发生在缅甸和布基纳法索,积极的改变也出现在其他5个国家,包括尼日利亚和斯里兰卡。2015年的103个民主国家里生活着全世界56%的人口,而如果我们把17个相比独裁而言更偏向于民主的国家也算在内的话,那么当时生活在自由或者相对自由社会里的人口就占到了世界总人口的2/3,相比之下,1950年时只有不到2/5,1900年时只有1/5,1850年7%,而1816年仅1%。

虽然我们还没看到历史真正的终结,福山已经总结道:民主制比夸赞者颂扬的更吸引人。[14]在第一次民主运动浪潮受挫之后,许多唱衰民主制度的“反思”甚嚣尘上,那些论调认为民主制度永远无法在天主教、非西方、亚洲、穆斯林、贫穷或是多民族国家扎根,他们还依次驳斥了民主制度在上述每一种社会里发展的可能性。诚然,相对更富裕、教育文化水平更高的国家也更有可能孕育稳定、一流的民主制度。[15]但是在民主制度上的倾斜可以发生在各式各样的社会里:民主意识已经植根于拉丁美洲的大部分国家,多民族的印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尼日尔和科索沃这些穆斯林国家,14个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包括纳米比亚、塞内加尔和贝宁)以及某些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如尼泊尔、东帝汶和绝大部分加勒比地区。[16]

实现民主的前提

为什么民主化浪潮的进程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超出人们的预期?一次又一次的受挫、倒退以及权力黑洞导致了一种理论,认为民主制度的实现需要条件苛刻的基础前提和艰苦卓绝的努力过程。这反倒成了独裁者嘴里的好托词,他们总是会说自己的国家还没有做好实行民主制度的准备,就像伍迪·艾伦在《香蕉》(Bananas)中饰演的革命领袖,大权在握的他马上宣称,“现在的国民都是些乡巴佬,他们太无知了,所以无权投票”。理想民主制度中对公民阶级自身修养的假想更是增加了人们对它的恐慌:政治事务需要及时通知每个公民,每个人都要对决定的利弊进行费力的深思熟虑;为了能够代表自己的意愿,选举领导人也必须三思而后行。

如果以上述的标准来衡量,那么不管是在过去、现在,甚至是将来,民主国家的数量都是零。普通人政治信仰的浅薄和破碎程度总是会让政治学家们大感吃惊,不仅如此,人们往往不明白他们的个人意愿与自己所投的选票之间的关系,遑论预见由这种选举过程得到的当选人会对他们产生怎样的影响。[17]绝大多数的选民不仅对眼前的选情毫无头绪,他们甚至对一些最基本的事实也一无所知,比如政府有哪些主要的职能部门、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对手是谁,以及有哪些国家曾使用过核武器。

他们投票的倾向常常被问题的措辞所左右:有人认为政府在“福利”上的开销过大,而“对穷人的帮助”不够;还有人认为国家应当动用“军事力量”,但是不应该“参与战争”。当他们终于摸清自己的政治倾向时,却又常常把票投给了与之背道而驰的候选人。不过这倒不是什么要紧的问题,因为一旦进入政府机关,政客们都会按照自己所在政党的立场投票和表决,谁还会去管当初给他们投票的选民们的意见呢?

另外,选举也没有成为衡量政府表现的反馈信号。选民会因为自己对领导人在某些事务上进行过度干预的猜疑而要求惩罚他们,比如大规模的经济动荡和恐怖袭击事件;又或者因为他们不作为而怪罪他们,如旱灾、洪水,甚至是鲨鱼伤人事件。许多政治学家总结认为,绝大多数人已经准确地意识到他们的投票在影响选举结果方面作用有限,所以他们干脆把工作、家庭和休闲的优先级提到了锻炼自身政治素养和斟酌选举投票之前。对这些人来说,选举制度是一次自我表达的机会:他们会把票投给与自己相似的候选人,以期自己被代表。

综上所述,即便民主选举作为民主制度中的精华部分被广为认同,但是究其本质不过也只是政府用于管理民众的一种手段罢了,民主选举并不总是对民主制度有益的。当候选的双方都是眼红心狠的专政者时,他们都会因为害怕选举的落败而在投票过程中无所不用其极。同理,有心的独裁者也一样会利用民主选举制度为自己谋利。独裁政治最新的表现形式被称为竞争性、选举性、腐败性、国家主义或者保护性独裁政体。[18]在这种政体中,当权者动用可怕的国家资源来打压异见者,虚构并不存在的反对党派,利用国家媒体散布动听的观点和言论,操纵选举的规则,拉拢选民,自导自演整场民主选举。

所以,既然选民和当选的领导人都没有能够实践民主制度的精神,如同丘吉尔对民主制度那句著名的评价,“要不是因为见识过其他政体,我都要以为这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政府制度了”,那么为什么民主政府还能煞有成效地运作呢?在1945年《开放社会及其敌人》(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一书中,哲学家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主张“民主”不应该被看作是“由谁来统治”这个问题的答案(答案当然是“人民”),而应当被视为一种非流血的手段,目的是为了移除不称职的领导人。[19]政治学家约翰·米勒(John Mueller)进一步拓展了波普尔这个二选一的命题的内涵,将民主理解为一种每天都会发生的实时反馈。米勒认为,民主的基础是赋予人民抱怨的自由:“所谓民主,就是在人民同意不以暴力手段取代政权的同时,政权允许他们以任何其他方式替代自身的制度。”[20]他解释这种制度实际运作的方式是:

如果人民有权抱怨、信访、组织集会、游行抗议、公开演讲、罢工、以移民或离境相要挟、大声疾呼、刊印文字、向境外转移资产、自由表达对政府的不信任以及在后门软磨硬泡,政府就会不得不应对发声者的诉求和说客的胡搅蛮缠。换句话说,政府只能选择对问题进行作为——更关注民生,无论政府是不是由民主选举产生。[21]

女性选举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按照字面意思,原先没有选举权的女性本无法通过投票选举赋予自己这个权力,但是她们依旧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选举权。

混乱的现实与理想中的公民民主制的对比,造成了人们对民主制度由来已久的幻灭。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曾建议我说,如果你想得到一份报酬丰厚的写作合同,只要告诉别人你的书名叫《美国民主制度的危机》就可以了。通过对历史的回顾,米勒总结称:“贫富差距、政见不合、人情冷漠和愚昧无知才是社会的常态,而非异常。在一个民主国家,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一定程度上就体现在,即使把这些特点照单全收也不会影响它的运作,或者说,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正是因为它们民主制度才能正常运作。”[22]

以如此简化的视角来看,民主制度似乎也不是什么高深莫测或是对政府要求极高的东西。实现民主最主要的前提是有一个足够称职的政府,它有能力保护人民免受无政府状态的暴力,避免他们陷入祈求甚至欢迎独裁者上台揽权的境地。毕竟社会动荡要猛于独裁暴政。这也是民主制度在极度贫穷或是缺乏强硬政府的国家一直无处落脚的原因之一,比如撒哈拉南部的非洲国家和政府首脑遭到处决的那些国家——遭到美国入侵的阿富汗和伊拉克。诚如政治学家史蒂芬·列维茨基(Steven Levitsky)和卢肯·韦(Lucan Way)所言:“国家倾覆从来只带来暴力冲突和社会动荡,它几乎从来不会带来民主化。”[23]

意识形态也很重要。民主制度落地生根的前提,是有影响力的人(尤其是手里抓着枪的那些人)首先认同它比神权政体、封建制度的君权神授、殖民地的附庸政治或者以个人崇拜和绑架民众意愿为特征的独裁主义都要优越。这一点可以用来解释民主化进程中所体现的某些规律,比如为什么那些教育水平落后、远离西方国家影响,还有通过暴力抗争及意识形态灌输建立的国家更难实现民主制。[24]相反,一旦人们意识到民主国家是相对更宜居的国家,民主的理念就会深入人心,一传十,十传百,民主国家的数量也因此与日俱增。

人权保护状况趋好

投诉抱怨的自由需要建立在政府承诺不惩罚或者不禁声投诉者的基础之上。因此,民主化进程的首要议题是如何限制政府滥用职权,避免它打压那些自视甚高、桀骜不驯的民众。

许多国际共识的源头都可以追溯到于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后者给许多政府见不得人的旁门左道行为划了红线,尤其是严刑逼供、司法外处决、监禁政治异见者,还有一种丑恶的、由阿根廷军政府在1974—1983年执政期间创造的及物动词用法:让某人消失(to disappear someone)。这些红线与民主选举权不同,因为由于只要不惹祸上身,多数选民常常对政府触犯红线的行为持视而不见的态度。在现实中,民主国家的确对人权表现出更多的尊重。[25]

不过世界上也有乐善好施的独裁政府,如新加坡;同时也有独断专横的民主政府,如巴基斯坦。这不禁让人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民主化进程到底能不能算作一种进步?民主制国家的崛起到底有没有带来人权问题的改善,还是说民主选举和其他民主政治措施已经沦为独裁者的新玩物,让他们能一边戴着微笑的面具,一边大权独揽?

美国国务院、国际特赦组织以及其他一些机构在过去数十年里一直致力于披露违背人权的事件。如果有人留心一下这些机构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公布的数据,就会发现政府专制的程度几乎没有变化,尽管民主制度越来越盛行,人权规范越来越具体,国际刑事法庭和监督机构越来越多。由此导致有人宣告(人权活动者们无不为此警醒,而文化悲观主义者们则对此幸灾乐祸)我们已经接近“人权的末日”“人权法律的黄昏”和顺理成章的“后人权时代”。[26]

但是进步自有它掩盖行迹的习惯。随着时间的推移,道德标准的提高会让我们逐渐意识到过去不曾注意到的侵害行为。不仅如此,运作社会活动的组织觉得他们总是有必要叫嚣“危机”以保持话题的热度,虽然这种行为也使数十年的社会运动有无病呻吟的嫌疑,导致了事与愿违的反效果。政治学家凯瑟琳·斯金克(Kathryn Sikkink)把这种现象称为信息悖论:人权问题监督者们越是勤勤恳恳地做着他们的本职工作,到世界各个角落里,把越来越多的行为定义为虐待,他们能找到的人权问题就越多。如果我们不修正由他们的敬业热情所带来的偏倚,就会被误导认为世界上的人权问题总是无穷无尽。[27]

政治学家克里斯托弗·法里斯(Christopher Fariss)快刀斩乱麻,他用数学模型弥补了由于过分深挖而额外获得人权问题数量的不足,并由此估计出世界人权侵害事件的实际数量。图14-2显示了他为两个国家和全世界在1949—2014年期间的人权打分。由于图中的数据是通过数学模型模拟和演算出来的,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对这些数字太过计较,不过图中反映的差异和趋势是实实在在的。最高的那条线代表了国家处理人权事务的楷模。和许多衡量人类繁荣程度的其他指标一样,这条线代表的国家位于斯堪的纳维亚,在这里是挪威。这条曲线的基础值很高,并且随后依旧保持上升的趋势。另一条曲线是韩国,在经历过冷战之后的右翼独裁统治,如今它的民主状况大有改观。但是图中最重要的信息当属代表世界的曲线:虽然各国的进程有进有退,但是世界整体的人权得分情况保持着上扬的态势。

图14-2 人权得分(1949—2014年)

资料来源:Our World in Data, Roser 2016i,图中分数的设计参见Fariss 2014,分数的含义为政府保护人民免遭严刑逼供、司法外处决、政治监禁和“消失”的力度。“0”代表所有国家在历史上的平均值,纵坐标为标准差。

废除死刑正成为全球趋势

政府权力的削弱究竟经历了怎样的过程?研究这个问题有一个不同寻常但又无比清晰的视角,我们可以通过一种由国家付诸实践的终极暴力行为一探人权进步的脉络:蓄意杀死国民。

死刑曾是一种在每个国家都很常见的刑法,数以百计的不法之徒被公开处刑,受尽折磨、颜面尽失。[28]启蒙运动之后,欧洲国家不再对普通人实施死刑,而只用它处置穷凶极恶之徒。至19世纪中期,英国已经把处决犯人的数量从222减少到了4人。不仅如此,各国还冠冕堂皇地想出了诸如绞刑等相对人道的处决方式,虽然那些刑法同样残忍可怕。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人权宣言》的颁布促成了第二次人道主义革命,一个接一个的国家废除了死刑,到了今天,欧洲国家中只有白俄罗斯还保留着死刑。

如图14-3所示,废除死刑成了一个全球趋势,时至今日,死刑本身反倒被判了死刑。[29]在过去30年中,平均每年有两到三个国家废除死刑,只有不到1/5的国家还在继续处死犯人。尽管有90个国家的法律条文里仍然保留着死刑,但是绝大多数这些国家在过去10年里从未处死过任何犯人。研究死刑的联合国特别调查员克里斯托弗·海恩斯(Christof Heyns)指出,如果死刑的废除速度继续保持现有的速率(这只是他的假设),那么死刑将在2026年从人们的生活里消失。[30]

图14-3 死刑废除(1863—2016年)

资料来源:“Capital Punishment by Country: Abolition Chronology”,Wikipedia,2016年8月15日。数个欧洲国家在其本土废除死刑的时间要早于这里的标注,这里的废止时间包含了其管辖地废除死刑的时间。箭头所指的时间为2008年,是《人性中的善良天使》图4-3中最新数据的年份。

排在处决犯人数量前五名的国家看起来有点不可思议,美国名列其中。正如在促进人类繁荣的其他方面(比如犯罪率、战争情况、医疗体系、国民寿命、意外发生率和教育水平)一样,美国在民主进程上的表现又是一副懒懒散散拖后腿的嘴脸。从哲学主张推动道德观念进步,再到政策落地,中间绝不是一条畅通的坦途,美国在废止死刑问题上的例外是对这一点最好的佐证。这涉及我们探讨过的两种民主形式与它们之间无法共存的紧张关系:极力限制政府对公民施加暴力行径是民主,而将多数公民的意愿付诸实践同样也是民主。美国之所以在废除死刑的潮流里成了局外人,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因为它太民主了。

法学家安德鲁·哈梅尔(Andrew Hammel)在他推动欧洲废除死刑的过程中曾指出,在绝大多数地方的绝大多数情况下,死刑对普通民众的冲击充其量只是让他们学到:如果你杀了人,就要偿命。[31]直到启蒙运动到来,激烈反对死刑的言论才开始在社会上出现。[32]有一种主张认为国家授权的处决行为并没有触犯和践踏普通人的尊严。另一种论调则提出,死刑的威慑作用也可以通过其他更温和但是效果更好的方式实现。

这种观点从人数不多的哲学家和有识之士开始,影响了受过良好教育的社会上层阶级,尤其是进步开明的专业人士,比如医生、律师、作家和记者。废除死刑很快也被其他领域的进步提上了日程,这些进步包括义务教育、普选制度和劳工权益。死刑废止还在“人类权益”的光环加持下被神圣化,并被当成“我们理想中的社会和理想当中的自己”的写照。支持废除死刑的欧洲社会精英们绕过了不安的普通民众,因为欧洲的民主变革之初并没有改变普通人不能参政议政的观念。这些国家的刑罚法典由受人景仰的学者委员会起草,再由自认为是天生贵族的立法者审议通过,最后依靠获得终身公务员身份的委任法官执行。数十年时间一晃而过,人们这才发现废除死刑没有让社会陷入混乱,至此,想要恢复死刑已经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这下民众才接受死刑并不是必要的事实。

但是对于美国而言,姑且不论是好是坏,美国政府是一个属于人民并忠于人民意愿的政府。除了某些联邦刑事罪之外(比如参与恐怖活动和危害国家罪),是否设立死刑通常由每个州自主裁决,由代表选民意愿的立法者对其进行投票表决,在许多州,检察官和法官常常为了追求连任而争取和同意相关法规的通过。南方的许多州拥有悠久的荣誉文化,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民风盛行,所以不出所料,美国的死刑判决集中在南方数个州里,主要包括得克萨斯州、佐治亚州和密苏里州,更确切地说,是集中在这些州中的某些县里。[33]

不过美国同样难逃被历史大潮席卷的命运,尽管死刑有吸引人的地方(2015年,有61%的人仍旧拥护保留死刑),它的废止已经势在必行。[34]在过去10年中已经有7个州废除了死刑,另有16个州将其搁置,30个州从5年前开始就没有执行过死刑判决。即便是得克萨斯州在2016年也仅执行了7次死刑,而这个数字在2000年为40。在图14-4中可以看到美国死刑执行数量在过去几年中的稳步下降,在图的最右侧几乎可以看到曲线最终滑向了零。与在欧洲经历的规律相同,当死刑执行数量下降后,紧随而来的是公众对其态度的改变:2016年,曾经广受欢迎的死刑的支持率滑落到了50%以下,这在最近50年内尚属首次。[35]

图14-4 美国死刑执行率(1780—2016年)

资料来源: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 2017。人口统计数据参见US Census Bureau 2017。箭头指示的时间为2010年,是《人性中的善良天使》图4-4中最新数据的年份。

尽管趋势初现,不过美国要如何才能在阻力重重的情况下废除死刑呢?通向死刑废除的道路是一条提升社会道德观的道路。虽然相较于西方世界的同侪们而言,美国有更亲民的政治体系,但是它依旧不是如同古时雅典那样由民众直接参与的民主政治(正是直接民主给苏格拉底判了死刑)。怜悯和理性在历史上取得的进步让最顽固的死刑支持者也对滥用私刑、绞刑和粗暴的公开处刑倒尽胃口,甚至连他们也坚持要为死刑的执行引入些许的尊严和关怀。这种想法需要仰仗一整套精密的装置,并且有专门的机械师团队对装置进行操作和维护。机器总会磨损,而机械师们不会一直愿意对其进行修理,死刑装置变得越来越老旧,机械师们也不再回应维修的邀请。[36]不过美国的死刑废止并没有通过这种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进行。

促进美国废除死刑制度的原因有很多。第一,法医学的进步,尤其是DNA指纹技术,显示无辜者死于非命的情况在死刑中在所难免,即便是最热心的死刑支持者,在面对冤假错案的严重后果时也不得不再三斟酌。第二,剥夺一条人命的手段从最初血腥的折磨和开膛破肚,演变为后来干净利落的绞刑、枪决和斩首,再到看不到摸不着的毒气和电刑,最后到现在的药物注射。但是医生不愿意执行注射操作,医药公司拒绝提供药物,就连见证行刑的人也因为死刑执行的准备不够充分而深受精神上的困扰。第三,作为死刑最重要的替代措施,终身监禁的效果因为监狱在反越狱和暴动方面的不断优化而日益牢靠。第四,暴力犯罪率的直线下降(见第12章)让人们感到过于严厉的刑法已经失去了必要。第五,由于死刑的量刑非同小可,它的执行再也不像以前一样的干净利落,而是往往需要经历繁复漫长的、痛苦不堪的法律审核。死刑犯的有罪判决不仅将审判时间延长至两倍,一旦定罪,死刑判决将触发一系列冗长的审核和上诉程序,甚至冗长到监狱里大多数的死囚最终都因为自然原因而死亡。与此同时,昂贵的律师佣金因为延长的诉讼期而水涨船高,州政府为死刑案例支付的律师诉讼费用是监禁案例的8倍之多。第六,死刑判决还存在针对社会身份的偏倚问题,在获得死刑判决的被告中,穷人和黑人的数量不成比例的高(“刑不上大夫”),这个事实也在拷问着美国人的良心。最后,面对这一摊支离破碎的烂摊子,美国最高法院一直在竭尽全力试图摆正死刑的定位,而实际的效果则是在一点一点削弱死刑的效力。近年来,最高法院规定州政府不得对青少年、有智力缺陷和非谋杀的罪犯判处死刑,并着手立法反对致死效果不稳定的药物注射。法庭观察家们认为,法官们被迫直接面对死刑这个烫手山芋只是时间问题,届时他们会想起“死刑关乎罪犯的体面”,并以违反第八条修正案中有关“禁止一切残忍和极端的惩罚手段”为由,一劳永逸地将死刑剔除出美国的法律。

科学、政治、法律和社会力量都在不约而同地试图剥夺政府决定人民生死的权力,仿佛真有一条神秘的弧线滑向了人类正义的方向。更务实的看法是,我们正在见证着一个道德原则——“生命可贵,神圣不容侵犯”席卷社会各相关方和政府机构,如今,死刑判决只有在这两方面通力合作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立。随着各方与政府机构在实践中更彻底地贯彻这一原则,他们将不可避免地把国家政府从“以命偿命”的冲动政治中解放出来。民主制度的实现道阻且长,需要厚积而薄发,但是只要假以时日,这个从启蒙运动时代诞生的理念终将改变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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