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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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许多著作论述中国日益恶化的土地状况。马若孟著《中国的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年》第2章对若干这类著作作了评介,并试图把大多数这类著作分为各种类型。这部研究专著也含有关于20世纪华北农业的内容广泛的书目。天野元之助著《中国农业之诸问题》附有1952年以前的中国土地状况研究专著的包罗最丰富的书目。这个时期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最近由田中正俊在《亚洲经济》第19卷第1—2期(1978年1—2月)第41—51页上作了最好的评介。1953年以后日本学者的研究状况,可见于蒲地典子、费正清和市古宙三编《1953年以来日本对近代中国的研究》第368—393页。当然,还可参考史坚雅等编《现代中国社会:有分析的书目》三卷。

民国时期可靠的农作物收获统计资料的两大来源,是卜凯著《中国土地的利用》和张心一在1929—1931年所作的农作物收获统计调查。前者是根据22个省168个县16786块农田的样本,后者是在政府刊物《统计月报》若干期上的报道,请格外注意该刊1932年1—2月号的汇总报告。

最佳的土地租佃调查由1934年8月2日设立的南京政府土地委员会实施。该委员会使用来自各政府部门和大学的人员3000名在22个省进行调查研究工作。这次调查在每个省抽选至少20%的县,然后从每个县抽选20%的农户作为对象,按农户土地、收入、支出等项进行调查。这次调查的完整详细数据,除普遍调查结果的汇总表外,因中日战争爆发而未发表出来。1937年在南京发表的初步报告是《全国调查报告》。

南满洲铁道会社调查部在中国各城市设有分部,分部职员展开数百次乡村调查和旅行调查,收集有关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及政治状况的情报。这类报告有许多可见于约翰·扬著《南满洲铁道会社的调查活动,1907—1945年》。南满洲铁道会社从1919年直至1944年末印行《满铁调查月报》,该月报载有那数十年数量相当多的原始的和有特色的村庄及乡村地方状况调查,是关于民国时代农业社会的最好史料来源之一。《调查月报》是另一种日文期刊,1939年创刊,继续出版到1944年末。

关于学者尚知道甚少的抗战时期(1937—1945年),可参考成都金陵大学农业经济学系收集的并在期刊《经济事实》(1936年9月至1946年1月,第1—53期)发表的有价值的原始资料。《经济事实》是重庆战时政府印行的经济统计月刊,该刊提供了研究战时条件下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学者几乎尚未触及的丰富资料。该刊载有诸如谷物销售、作物生产费用、按农田大小的劳力和资本分配、土地使用模式、运输费用和各社会阶级的生活水平之类主题的调查以及卜凯的许多在别处不能得到的文章。

中国农村社会的契约方面,已由陈张富美和马若孟在《清史问题》第3卷第5期(1976年11月)和第3卷第10期(1978年11月)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加以探讨。由这两位作者译成英文的约50宗契约,展示了农户之间在其生活周期的过程中种类繁多的资源交换。罗伯特·阿什著《中国革命前的土地租佃: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的江苏省》是关于20世纪30年代土地租佃和农村收入变化的一部有用的概要著作。这部研究专著描述了世界经济萧条和国内通货紧缩严重打击农村经济结构时江苏省不断恶化的农村状况。

通过对全国土地委员会1937年调查报告进行的有创造性的分析,小查尔斯·罗伯特·罗尔估计出16个省170万农户收入的分配(《中国农村收入的分配:20世纪30年代和50年代的比较》)。罗尔也估计出1952年收入分配,并且发现由于实行共产党土地分配纲领的结果,收入结构中的不均衡比1937年低1/3左右。属罗尔所认为的造成30年代非常不均衡的收入分配的因素之列的,是不均衡的土地所有与耕作和其他获取收入副业间劳力配置的弹性。然而,在农户可把更多劳力配置到非耕作活动的地区,收入分配比较均衡。

按区域研究1949年以前的农业,是日本研究中国农业的主要学者在最近的大作中采用的方式:天野元之助著《中国农业之区域发展》。关于满洲农村,参考中兼胜义著《旧满洲农村社会经济结构之分析》。根据1944年进行的调查,今崛诚二著《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其历史与革命前夕的现实》非常详细地描述了华北农村。

一批新获得的关于中国土地状况的原始资料是原南京中央政治学校的200卷论文(包括实地调查笔记),这些论文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就各种各样农村行政和乡村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的硕士学位生撰写的。这些论文由萧铮主编,1977年由成文书局以《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丛书形式在台湾出版。也可查阅台北土地管理研究所根据剪报编成的有价值的索引:《民国二○三○年代中国经济农业土地水利问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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