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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五年南兵营
5特赦与加刑
1959年我到南兵营不久,就听说国庆10周年可能有特赦,开始并不在意,可是同犯们,特别是已服刑多年的都很兴奋。她们说1956年就释放过不少人,管教来一念名单,就走好几个,甚至十几个。还说自那以后伙食改善了,常吃大肉包子,直到第二年伙食才又差了。“政府又要宽大了!”是犯人们普遍的想法,引得我也乐观起来,心想是不是1957年以来打击面太大,现在要做些缓和,特赦一下?甚至揣摩若是释放我,农科所还能否回去?复婚有没有可能?……终于等到了10月1日,开了特赦宣判大会。
那天的会很隆重,两位管教亲自来监督我们整队,还叫一个10月4日满刑的年轻人将行李收拾好,说她父亲已经来了,散了会就跟她父亲走。我也没多想,默默地跟大家走进那庄严的会场。开始是大队长讲话,随后法院的人登台宣布特赦名单。妇女车间只有两人,除了那10月4日满刑的,还有一个差不到3个月满刑。全大队被特赦的反革命犯只有一个,那人被判10年,已服刑八年半还多。散会后大家还是整队回去,都低着头,比来时更沉默。自此再没人提特赦的事了。
一个多月后又开了个严肃的加刑大会。被加刑的我认得,是缝纫组干整烫活儿的一个男犯,因他的温文尔雅给我留下很好的印象。加刑两年,罪过只一条,因为他说:“特赦只是做给外人看的。”日子长了,有一次我得机会问了他加刑的事,他没多说,只忠告我一句:“反革命犯可不敢随便说话!”两年之后,在一次奖励大会上,又宣布给他减了两年刑,理由是“工作一贯踏实,积极主动”。我明白这是对他加刑的纠正。我记得他的忠告,什么也没有说。
其实反革命犯不能随便说话我也知道,特赦之前就给一个叫程薇玲的老女犯加了二年刑。她是国民党的区委书记,官不大,可够上了镇反的杠杠,判了10年,快满期了。那时伙房煮的大白菜,汤上漂着一层蚜虫——那蚜虫又小又黏,很难洗下来,蔬菜站卖不出去,当然就给了劳改队。那一季我们天天都吃这菜,这位程国民党每逢吃饭就嚷嚷:“吃蛆白粥(就是糊糊)去啰!”所以她的罪名是“煽动犯人对政府不满”。还有条罪状是“鼓动,并为许多犯人写申诉书”。这位加了刑也管不住嘴,公开说:“1956年政府准许申诉,人家不会写字求到我,我能拒绝吗?我问问谁还要写,就算我鼓励人家了?”我从她那里明白反革命犯不但不能多嘴,还不能多事。
还有个小年轻的反革命在禁闭室里自尽了。他本是正定县一所中专的学生,名叫吴廷执,还是学生会会长。1957年闹待遇,他领了一些学生要乘火车去北京请愿,致使火车停开三个小时。事闹大了,报纸也登了,他被判了个无期徒刑。他织毯子产量最高,嘴也能讲,常在大会上发言,也常受奖励。不知为什么他要搜集歇后语,遍问那些男犯,还发纸给会写字的,让人把知道的都写给他,自己还弄了个大本子记上。可能是触犯了犯人严禁拉帮结社的律条,他被戴上手铐和脚镣,关进了禁闭室。大队长在全体会上说了他搜集歇后语的事,还念了几条给大家听。我记得一条是“一根筷子吃藕——专门挑眼儿”,念完后说:“这都是什么意思?”惹得哄堂一笑。我琢磨是否有影射政府之嫌?还有什么内情我们无从得知。这样年轻聪明能干的小伙儿就这么死了,我感到惋惜,也知道了反革命犯的底线所在。
常有同犯向我诉说她的烦恼、顾虑,我尽我所能给她们宽解,也会如实地反映给管教,好让她了解犯人们的思想。有一次汇报完毕,张管教问我:“她们的思想问题为什么要对你说,不来向政府说?”我脑中闪出几个回答,觉得都不适宜,便没敢出声。以后我不等同犯倾诉,便赶快劝她们找管教去谈。我想,反革命做思想工作是犯忌的。又一回,我已经去养猪,成了犯人中的“自由差”,路过小院子,赶上打轴组的年轻同犯们正七嘴八舌地向管教股那位女程队长告她们组长的状,说组长领了纱线把好打的给自己,把乱的浆结了不好打的给大家,要求让我去给她们分纱线。程队长见我走过,皮笑肉不笑地冲我说:“燕吉,大家说要你给分纱,你的威信还蛮高嘛!”我听出不满意,赶快走过去。反革命犯必须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