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不得不去的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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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归晋之后,东吴的故土很难说在多大程度上融入了帝国。它像是长江以南一块巨大的漂浮物,无法给以一个准确的定位。

晋武帝颁布过优待吴地士人的诏令,然而诏令显然不曾得到有效的推行。征服者的优越感萦绕在广大官员和人民的心头,足以抵消皇帝圣旨的效力,何况皇帝也未必真的很在意这项政策。太康年间,吴郡人蔡洪举秀才入洛阳,洛阳人对他的评价是:“你是吴楚的人士,亡国之余,有什么特殊才能,敢来接受这样的选拔?”

这样充满地域歧视的文字在史料中俯拾皆是。同样遭到嘲笑的,还有文采风流的陆机、陆云兄弟。而著名的“除三害”故事的主角,勇猛到可以屠虎斩蛟的周处,在西北战场上,可以说是被几个愚蠢的王爷给轻易地玩死了。

出身寒微的陶侃在洛阳时曾被人嘲笑为“小人”,嘲笑者是谁却有两种不同的记载,温雅,抑或是顾荣?事实似乎不难判断,周一良先生这样分析道,温雅来自太原望族,把陶侃视为小人那是理所当然。而顾家虽然是吴中高门,但是在洛阳,顾荣的地位比陶侃又能高到哪里去呢?

一个激愤的说法是:“扬州地区没有担任郎官的人,而荆州的江南部分,竟无人能够到京城任职。”话说得如此绝对自然有些夸张,然而吴人极少能够进入权力中枢,却是事实。

另一方面,朝廷的势力,似乎也难以在吴地扎根。相比而言,蜀地倒是容易治理得多,曹魏与蜀汉固然曾是死敌,但曹操父子崇尚刑名,诸葛亮则是家世相传的法家,因此虽然政权更迭,政策上却仍然体现着一种延续性。

东吴各大家族的名士们在中央越前途无望,也就越发控制住在家乡的权力不能放松。曾经有人向晋武帝建议,派遣年长能干的亲王去东吴坐镇,也许能够改善局面。但事实上,晋武帝所封的吴王司马晏并未到自己的封国去,即使他去了也不会有什么效用,吴王晏患有风疾,几乎丧失了视力,并且被公认为“于武帝诸子中最劣”。

晋武帝曾经感叹,“吴人轻锐”,容易动乱而难以安定。他采取的对策是,让东南六州的将士轮流到江东驻守镇压。当然,这只会加剧吴人的抵触情绪,并且,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比如,到了八王之乱的时候,这项政策不可能继续维持下去。

西晋后期,一系列倒行逆施的决策中夹杂着一个明智的措施,一部分吴人得到了用武之地。但是,要北方士人真正接纳他们,显然还需要时间。

已经没有时间了,随着中原的动荡,滞留在洛阳等待机会的南方人大多数打算回去。于是就有了张翰思念鲈鱼莼菜,而辞官回乡的故事。辛弃疾在他的名作《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中,以“尽西风,季鹰归未”这样的句子,表达了对张翰做出这样对国家民族缺乏责任心的选择的委婉批评。然而,这只能是一个宋朝人的想法,在当时,张翰们对这个北方人的政权,还实在难以有太深的感情。

相应地,北方人到南方去,就有很大的心理障碍。

元帝始过江,谓顾骠骑曰:“寄人国土,心常怀惭。”荣跪对曰:“臣闻王者以天下为家,是以耿、亳无定处,九鼎迁洛邑。愿陛下勿以迁都为念。”(《世说新语·言语》)

作为东晋的第一个皇帝,晋元帝司马睿刚到江南的时候却是这样的心态——他对骠骑将军顾荣说道:“寄居在他人的国土上,心里常常感到惭愧。”

当然,身为南方人的顾荣用很有历史高度的回答把问题圆过去了:“臣听说帝王把天下看成自己的家,因此商代王都在耿邑、亳邑等地不断迁移,周武王灭商得到九鼎,也只是搬到洛邑。希望您不要对迁都的事有什么心理障碍。”

但无论如何,在江东,司马睿确实把自己当一个外人。

魏晋南北朝时期,最重要的小说集有两部,写人的,自然是《世说新语》。志怪的,则是《搜神记》。

《搜神记》的作者干宝,在《世说新语》中也客串出场了一次。

干宝向刘真长叙其《搜神记》,刘曰:“卿可谓鬼之董狐。”(《世说新语·排调》)

董狐是春秋时代的史官,以秉笔直书著称。刘惔称干宝是“鬼之董狐”,固然是玩笑话,但也反映了一点:干宝记了许多鬼怪故事,而他并不是讲着玩,而是像记录历史一样,当真事写下来的。

干宝是汝南新蔡(今属河南)人,《搜神记》里讲的南方故事,不管在今天的人看来多么荒诞不经,当时真能反映北方人的南方印象。

《搜神记》第十二卷里,这类故事比较集中:

秦始皇南征的时候,在南方发现了一种“落头民”。白天,他们看起来除了耳朵大一些,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天一黑,他们的耳朵就扑扇起来,于是头离开了身体,在夜空中飞来飞去。现如今,落头民已经融入了人们的生活,如东吴的朱桓将军,家里有个婢女就是落头民。

江汉流域,有一种“人”。他们有时是人形,和普通人一样从事某种职业,甚至成了国家公务人员,有时却会变成老虎。没有脚后跟的人,或有五个脚趾的虎,其实都是。

临川郡的山间,有一种“刀劳鬼”,它们常常在狂风暴雨的时候出现,发出的声音仿佛是人在吹口哨一样。它能够射击人,被射中的人在片刻后就会身体肿胀,不及时抢救就会中毒而死。

长江的水流里,有一种神秘的动物叫作“蜮”,也叫“短狐”,它能用沙子射人,导致人身体痉挛,头痛发热,甚至死亡。有儒生研究了蜮这个物种的起源,认为是因为南方人不讲究礼法,男女在同一条河里洗澡,女方采取主动而发生了关系,产生的淫乱之气导致了蜮的诞生。

诸如此类的故事还有很多,众多荒诞不经的说法反映着中原人对南方的恐惧。病因纯属脑洞,病情却诚然属实。到南方来,他们太容易被各种稀奇古怪的疾病击倒,一不留神便撒手人寰。

《世说新语》里也有些北方人南来后水土不服的故事,当然风格会写实得多:

蔡司徒渡江,见彭蜞,大喜曰:“蟹有八足,加以二螯。”令烹之。既食,吐下委顿,方知非蟹。后向谢仁祖说此事,谢曰:“卿读《尔雅》不熟,几为《劝学》死。”(《世说新语·纰漏》)

后来当上司徒的蔡谟,刚到江南时见到蟛蜞,非常高兴。他知道螃蟹有八只脚,两只大钳子,自己所见,自然就是螃蟹了。

于是他命人煮来吃,结果上吐下泻,疲惫不堪,才知道这压根不是螃蟹。

后来他向谢尚(字仁祖)说起这件事,谢尚说:“你《尔雅》读得不熟,差点被《劝学》害死。”

《尔雅》里提到有三种甲壳类动物都是八足二螯,并非都是螃蟹,熟读《尔雅》,自然不会发生这种误会了;《劝学》里提到螃蟹是八足二螯[1]的,你见到八足二螯的生物就以为是螃蟹,几乎就被坑死了。

这是文化人说段子,从科学的角度看却不见得对。蟛蜞未必不可食,但吃了容易腹泻(尤其是夏季)也是事实。蔡谟初来乍到,哪里知道其中的讲究?他也还算是运气好,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若因此一命呜呼,实在也不奇怪。

正因为南方如此神秘而危险,所以对很多中原人来说,不到失去最后一丝希望,他们是不愿意去的。

然而永嘉年间,确实就是无数北方人失去最后一丝希望的时候。

战乱愈演愈烈,胡羯与乱兵的屠刀,在所有人头顶挥舞,同时又发生了空前严重的旱灾与蝗灾,大片农田颗粒无收。留下来没有活路,甚至能否早一刻做出南下的决定,往往就是生死之别。

郭璞是一个学者,也被认为是拥有神秘的预测命运能力的人,《世说新语·术解》里,就讲了好几个关于他的奇异故事。《晋书·郭璞传》记录,郭璞占筮国运,结果投策而叹:“嗟乎!黔黎将湮于异类,桑梓其翦为龙荒乎!”百姓将会被异族淹没,而我的家乡,将会变成胡人的土地吗?——匈奴祭天处是所谓龙城,未开化的族群生活的地方叫荒服,所以“翦为龙荒”,就是原来的农业区被胡人摧残破坏的意思。

于是郭璞集聚了素有往来的几十个家族向东南地区逃亡。途经江淮之间的庐江郡(郡治在今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的时候,郭璞提醒太守胡孟康和自己一起南下。但当时江淮地区还没有被战乱波及,所以胡孟康没有这个打算。

拉一把拉不动,郭璞也就不再拉了,他看中了胡孟康的一个婢女,于是略施小计把人家骗到手就离开了。“后数旬而庐江陷”,几十天后,庐江郡沦陷,本来“江淮清晏”的土地,也变成了尸横遍野人头滚滚的人间地狱。

郭璞早有预谋,所以途中还能这样好整以暇。那些拖到最后关头才下定南下决心的人,一路上的处境就要狼狈得多。

邓攸始避难,于道中弃己子,全弟子。既过江,取一妾,甚宠爱。历年后讯其所由,妾具说是北人遭乱,忆父母姓名,乃攸之甥也。攸素有德业,言行无玷,闻之哀恨终身,遂不复畜妾。(《世说新语·德行》)

邓攸字伯道,平阳襄陵人(今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邓攸早年被举为“灼然二品”,这是九品中正制的标准下的最高评分,后来他的仕途也算顺畅,所以八王之乱的时代,尽管亲身经历着局势一点点窳坏,邓攸也选择留在北方,没有要走的意思。

直到邓攸做了石勒的俘虏,石勒没有像杀掉王衍那样杀掉他,相反对邓攸很不错,任命他做自己的参军,征战时也把他带在身边。但是邓攸无法认同石勒,这时候,对胡羯的恐惧压倒了对南方的恐惧,邓攸才找了个机会,全家逃亡南下。

这就是所谓“邓攸始避难”。

邓攸带在身边的,有自己的儿子和弟弟的儿子邓绥。他觉得自己没有能力保全两个孩子,就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带着弟弟的儿子,终于逃过长江。

《世说新语》的记录比较简单。后世流传着更详尽的故事:邓攸觉得弟弟早亡,只有这一个儿子,不能让弟弟绝后,又相信自己将来总能再生儿子的,于是只带弟弟的儿子逃亡。但他的儿子可能也不是很小了,追一天赶了上来。第二天,邓攸把儿子绑在树上,这才离开。

这个细节却有点触目惊心。古人确实往往是把孩子当作父亲的财产看待的,但如此残酷地对待自己的儿子,也实在过分。所以唐代修《晋书》,记录了这个细节,然后又对邓攸大加批判:

弃子存侄,以义断恩,若力所不能,自可割情忍痛,何至预加徽,绝其奔走者乎!斯岂慈父仁人之所用心也?卒以绝嗣,宜哉!勿谓天道无知,此乃有知矣。(《晋书·邓攸传》)

抛弃儿子保存侄子,为了兄弟之义断了父子之恩,如果确实力不能保全两个孩子,忍痛割舍儿子也是可以的,但何至于把他捆起来,让他走不了呢?这难道是慈父仁人的用心吗?所以邓攸绝嗣,也是活该。不要说天道无知,让邓攸断子绝孙,正是上天有知啊。

后来的学者,对《晋书》这段议论,大都表示支持。不过宋朝刘辰翁说,把儿子捆树上这个情节,是后人讲邓攸保全侄子的故事时,越讲越夸张编出来的,所以他评价此事为“言系者谬,罪系又非”,就是说邓攸捆绑儿子的故事,根本不是事实,批判也就难免是射错了靶子。

鲁迅先生也是这个看法:“邓伯道弃子救侄,想来也不过‘弃’而已矣,昏妄人也必须说他将儿子捆在树上,使他追不上来才肯歇手。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应该说,这个推测是颇有道理的。毕竟,较早的史书如孙盛《晋阳秋》、王隐《晋书》都讲了邓攸的事迹,却没有这个残忍而浮夸的细节,直到《世说新语》也还是没有。它最早见于略晚于《世说新语》的《晋中兴书》,唐修《晋书》这样的正史而采用这一说法,不过以讹传讹罢了。

抛开传言,也许只需要关注这个点:邓攸这样一个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也要在保全儿子还是侄子这个问题上艰难抉择,则一般黎庶的处境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邓攸过江之后,生活条件慢慢恢复,买了一个妾,很喜欢。一年多以后问妾的出身,妾还记得父母的姓名,因为北方大乱,自己沦为市场上的商品。邓攸也因此大受打击,他这才发现,妾的父亲,正是自己的外甥,所以自己无意间做了乱伦的事。邓攸是在意自己名声的人,他因为这件事而懊悔终身,后来也就不再蓄妾了。

按照儒家经典,本有“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的规矩。就算遵从这规矩的人向来并不多,但邓攸对这个妾号称宠爱,却一年多以后才问及她的身世,其实只把对方当作一个玩物,而毫不关心她内心的牵挂与痛苦,也是显而易见的。

这个女孩子的命运更是令人神伤:她父亲家能和邓家这样的士族通婚,本来她至少也是小康人家受宠爱的千金,乱世到来之后,她变成商品,变成玩物。玩物就玩物吧,本来好歹可以衣食无忧地活下来了,结果发现,自己曲意逢迎的这个男人,却是自己的舅公。邓攸这样要面子的男人,当然不会再要她做自己的妾了,为了了断这段不名誉的关系,邓攸会逼她自杀吗?《世说新语》里没有写,也许是不关心,也许是不忍言。邓攸自己,倒是只需要“不复畜妾”,就足以宣示自己的忏悔和彰显自己的高尚了。

这自然只是这个乱世里无数悲剧中的一个。根据现代学者估算,在连续不断的灾难之后,当时北方的人口,损失了四分之三。活下来的人们,不论是留在中原还是逃亡南方或者东北还是凉州,很多也失去了太平年景里的良民身份,而沦为强宗大族的奴婢和僮客。

正是在这样的年代里,祖逖和刘琨仿佛乱世狂潮中的两座灯塔,发出微弱但温暖的光芒。


江河之异二十一、祖逖与刘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