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河南张员外文
贞元十九年冬,公与张署自御史俱出南方为令。明年,顺宗即位,俱徙江陵;故凡道涂经涉,唱和契阔,皆具此文。公方从晋公讨蔡;祭其在元和十二年八月欤?张之行治,则详于公志。〔补注〕茅坤曰:公之奇崛战斗鬼神处,令人神眩。姚范曰:凄丽处独以健崛出之,层见叠耸,而笔力坚净,他人无此也。刘大櫆曰:昌黎善为奇险光怪之语以惊人,而舆张同贬,其所经山川险阻患难,适足供其役遣,故能雄肆如此。又曰:祭文退之独擅,介甫亦得其似,欧公则不免平常。
维年月日,彰义军行军司马守太子右庶子兼御史中丞韩愈,谨遣某乙以庶羞清酌之奠,祭于亡友故河南县令张十二员外之灵¹。
¹或无“守太子右庶子”字。
贞元十九,君为御史;余以无能,同诏并跱¹。君德浑刚,标高揭己;有不吾如,唾犹泥滓。余戆而狂²,年未三纪;乘气加人,无挟自恃³。
¹“跱”,或作“峙”。选潘岳关中诗:“列营棋跱。”注:“跱,立也;亦作峙。”
²“戆”,音惷。
³〔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为御史。
彼婉娈者,实惮吾曹;侧肩帖耳,有舌如刀。我落阳山,以尹鼯猱;君飘临武,山林之牢。岁弊寒凶,雪虐风饕;颠于马下¹,我泗君咷。夜息南山,同卧一席;守隶防夫,觝顶交跖²。洞庭漫汗,粘天无壁;风涛相豗³,中作霹雳;追程盲进,船箭激⁴。南上湘水,屈氏所沈⁵;二妃行迷,泪踪染林;山哀浦思,鸟兽叫音。余唱君和,百篇在吟⁶。
¹“雪虐”,杭本作“啸虎”:以“颠于马下”言之,由虎声惧也;“风饕”,谓虎贪风而啸不已,虎近于虐,讹自此也。“饕”,或作“号”。今按:杭本全然不成文理,以上语岁弊寒凶言之,八字相偶,当为“雪虐”明甚。
²“顶”,或作“项”,非是。
³“豗”,呼回切。
⁴“”,或作“帆”,或作“飘”。
⁵“上”,或作“之”。
⁶〔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南迁。
君止于县,我又南逾;把相饮,后期有无。期宿界上,一夕相语¹;自别几时,遽变寒暑²。枕臂欹眠,加余以股,仆来告言,虎入厩处,无敢惊逐,以我去³。君云是物,不骏于乘;虎取而往,来寅其征⁴。我预在此,与君俱膺;猛兽果信,恶祷而凭⁵。
¹〔补注〕“夕”,原本作“又”,今依宋本校改。
²“遽”,或作“复”,或作“遍”。
³“”,音“蒙”,驴子。
⁴“寅”,或作“夤”。今按:“寅”为辰名,“夤”乃夤缘之义,当作“寅”,说见下条。
⁵“兽”,蜀本作“首”,李本校作“孟首”,不知得之何本也。葛鲁卿云:“不骏,虎取之则亨矣,不待祷而有凭也。”今按:洪、谢本皆作“孟首”,谓正月孟春之首也。张言“来寅其征”,以虎为寅神,故言来岁寅月当有征验,孟首果得归也。然且作“猛兽”亦通。〔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在阳山 临武时相约会于境上。
余出岭中,君俟州下;偕掾江陵,非余望者。郴山奇变,其水清写;泊砂倚石,有遌无舍¹。衡阳放酒,熊咆虎嗥;不存令章,罚筹蝟毛²。委舟湘流,往观南岳;云壁潭潭³,穹林攸擢。避风太湖,七日鹿角⁴,钩登大鲇,怒颊豕豞⁵,脔盘炙酒;群奴余啄。走官阶下,首下尻高⁶;下马伏涂,从事是遭⁷。
¹楚辞云:“重华不可遌。”注“逢也”。“遌”,吾故切。
²“不存”,或作“存不”。“罚”,或作“罪”。唐人会饮,以筹记罚,刘梦得诗“罚筹长树纛”是也。今按:“令章”,谓酒令;违令则以筹记其罚也。
³“云”,或作“天”。
⁴“太”,或作“大”。鹿角,洞庭湖中地名。元微之有鹿角诗。湖旁至今有鹿角巡检司也。〔补注〕沈钦韩曰:鹿角,山名。水经注:湘水左迳鹿角山东。
⁵“豞”,或作“豹”,非是。或云“豞”,豕声。“豞”,许角切。〔补注〕沈钦韩曰:集韵:“豞,豕声,或作哮。里角切。”
⁶前汉:“尻益高。”苦刀切。
⁷〔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掾江陵,同游南岳 洞庭。
予征博士,君以使已¹,相见京师,过愿之始。分教东生,君掾雍首²,两都相望,于别何有。解手背面,遂十一年;君出我入,如相避然;生阔死休³,吞不复宣⁴。
¹元和元年六月,公召为国子博士,署掾江陵半年,邕管奏为判官,不往。
²元和二年,公分教东都,署为京兆府司录参军。雍,州名。书:“黑水西河惟雍州。”“雍”,于用切。
³“生阔死休”,或作“生死休咎”,非是。
⁴〔补注〕曾国藩曰:以上自京别后,遂不复见。
刑官属郎,引章讦夺¹;权臣不爱,南昌是斡²。明条谨狱,氓獠户歌³;用迁澧浦,为人受瘥⁴。还家东都,起令河南;屈拜后生,愤所不堪。屡以正免,身伸事蹇;竟死不升,孰劝为善⁵!
¹或作“奋讦”,方作“许夺”。今按:“夺”,谓争执不与,犹今言“定夺公事”也。墓志云:“守法争议,棘棘不阿。”即此事也。方本无义,或本亦非。
²今按墓志:张自刑部出刺虔州,然则“昌”当作“康”。
³“獠”,音老。
⁴署自虔州改澧州刺史。民税出杂产物与钱,尚书有经数,观察使牒州征钱倍数经。署曰:“刺史可为法,不可贪官害民”,留牒不肯从。竟以代罢。“瘥”,病也。〔补注〕按:“人”同“民”。言为民而受累也。
⁵〔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张之末路,潦倒而死。
丞相南讨¹,余辱司马;议兵大梁²,走出洛下。哭不凭棺,奠不亲斝;不抚其子,葬不送野;望君伤怀³,有陨如泻。铭君之绩,纳石壤中⁴;爰及祖考,纪德事功⁵,外著后世,鬼神与通;君其奚憾,不余鉴衷⁶!呜呼哀哉,尚飨!
¹元和十二年,以宰相裴度为淮西宣慰处置使,南讨淮蔡。
²时宣武军节度使韩弘为诸军都统,使将出讨,公诣弘禀事。
³“望君”,或作“定居”,非是。
⁴“中”,或作“下”。
⁵“纪”,或作“己”。“事”,或作“著”;“事功”,作“著功”,于理亦顺,但下文便有“外著后世”,则重出“著”字,又似可疑。姑从旧本作“事”,盖纪其德、纪其事、纪其功也。又恐或是“序”字,以似而误,然无所据,不敢辄改也。
⁶〔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叙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