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马克(1744—1829)
拉马克很容易赢得读者的喜爱,因为他少年时对抗贫困,壮年时对抗享誉天下的居维叶,老年时又对抗瞎眼、贫困的厄运。而且,对性情温和的人,拉马克留下的进化论学理,比起和蔼的达尔文提出的残忍的物竞天择理论,要使人在感觉上愉快多了。
像大多数法国人一样,他拥有一个冗长的名字:让·巴蒂斯特·皮埃尔·安托万·莫内,谢瓦利埃·拉马克(Jean Baptiste Pierre Antoine de Monet, Chevalier de Lamarck),他是父亲的第11个儿子,其父颇具尚武精神,他替所有的儿子,除了最后一个,都找到了军职。他送拉马克到亚眠一所耶稣会学院,希望他将来服行神职。但是让·巴蒂斯特……羡慕哥哥们的刀枪和战马。他离开了学院,倾其所有买了一匹老马,骑着它便上了日耳曼的战场。他作战英勇,但是因为军营嬉戏时脖颈受伤,就因此可笑地结束了英雄生涯。他进入银行担任行员,学习医学,邂逅卢梭,又改行转攻植物学。研究植物几年以后,他在1778年出版了《法国的植物》(Flore francaise)一书。然后,在钱财将要一空时,他受聘担任布丰底层儿子的家庭教师,不过他也许只是为了有机会亲近这位年迈的哲人吧!1788年布丰底层死后,他屈就了巴黎皇家植物园看管植物标本室的工作。不久,法国革命爆发,“皇家”这个字就马上落伍了,在拉马克的建议下,此园重新定名为“植物园”。因为园中也收藏动物,拉马克将所有生物的研究定名为Bi-ologie(生物学)。
他对植物的兴趣又转而包括了动物。拉马克将脊椎动物留待居维叶研究,而专门以下等的无脊椎动物为研究的领域。他为这类动物创造了无脊椎动物(Invertébrés)的学名。到了1809年他已达成了一些前人未有的创见。他不久在出版的《无脊椎动物系统》(Sysème des animaux sans vertébrés)及《动物学总论》(Philosophie Zoologique)两本书中说明了这些观点。他不顾视力已日渐衰退,在大女儿及拉特雷耶(Pierre André Latreille)的协助下,仍然继续研究及写作。1815年至1823年间,他出版了多卷的《无脊椎动物史》(Histoire naturelle des animaux sans vertébrés),提出了最终的分类及结论。从此以后,他两眼完全瞎了,也已家徒四壁。他一生的勇往直前,足以令人敬仰,而他老年的贫困潦倒,却是法国政府的耻辱。
在他的“生物哲学”或对生物研究的“总论”里,开始时,他先观察生命形态无尽的变化,并注意到其神秘的起源之间,仍有差异。不过其分别极小,因此很难分别形态和功用相似的物种,也许根本不该加以区别。所以拉马克下了结论道(不知不觉地采取了阿贝拉尔[Abélard]的“概念论”):所谓“种”只是个概念,抽象的观念。事实上只有个体。我们把个体分成纲属目,虽然有助于研究,但只是用来做便利思考的工具,以便研究类似的物体而已。其实,每件事物都是绝对自成一格,与众不同的。
动植物为何会有不同的属性或种性呢?拉马克提出两个法则来答复这个问题。
第一法则:任何动物仍在发展中者,长久持续使用任一器官,均将逐渐强化此器官,使其发展、扩大,其强化之程度与使用时间之长短往往成正比。凡任何器官缺乏利用,必将使此器官功能转弱,使其缩小,逐渐减低功能,最后消失无踪。
第二法则:任何因长期受环境影响,任何因某器官过度使用或废弃,而获得或失去之功能,如两性或母体产生此变化,此变化必将遗传于下一代,保留于自然中。
第一法则在日常生活中到处可见:铁匠的手臂日渐粗壮;长颈鹿由于想取食高处营养的树叶,脖颈变长;鼹鼠两眼全瞎是由于终日居住地下,用不着眼睛。拉马克此后将第一法则分成两个相辅相成的原则:器官改变,或因环境或挑战,或因器官本身的需要,正如血液、树汁流向需要的器官一样,动植物受了刺激也会作适应性的改变。此处拉马克回答了“动植物的变化因何而起”这个困难的问题。居维叶曾回答说:由于上帝直接的行动。达尔文会回答说:由于“无缘无故的变化”,原因不知。拉马克回答道:“由于生物体的需要、欲望及适应环境的努力而产生了变化。”这个解释和当代心理学家强调意志能主动创造能力的说法是站在同一个立场的。
但是,拉马克的第二法则遭到了许多人的驳斥。有些人指出:犹太人割除包皮、中国人缠足都没有产生遗传的效果。当然,这些人只是吹毛求疵。他们并没有想到这些变化是外界的残害,而非出自内心的需要、自发的努力。有些反对意见则没有考虑到环境促成变种需要“长时间”。达尔文、斯宾塞在以上两个条件的限制下,赞成“后天培养的习惯”,即出生后培养的习惯或后天器官功能的改变可能会遗传下一代。马克思、恩格斯(Engels)也假设有此种遗传的可能,因此他们梦想靠着较好的环境产生遗传因子优越的下一代。苏联有很长一段时间还将拉马克学说列为其教条之一。大约1885年时,魏斯曼(August Weismann)曾对这一学说大加驳斥,他宣称“胚质”(携带遗传因素的细胞)根本不受外围肉体的影响,因此也不受后天的影响。可是,自从在营养、肉体细胞胚质细胞中都发现了染色体之后,这种说法又不可靠了。不过,实验报告一向都不利于拉马克的观点,只是近来在草履虫及其他原生动物中又找到了一些支持拉马克后天遗传论的证据。如果这些实验能够再延续一段很长的时间,我们也许可以找到其他肯定的证据吧!我们的实验室总有时不我予的缺点,但是自然的实验室却不会的!
心是什么?
心理学家一度认为心完全无自主的意志,只会对内在和外在的感觉作机械性的反应。如今研究院里的心理学家已不再提倡这种理论了。他们和拉马克采取了一致的立场,强调生物的反应具有自主需要和努力的成分。这时科学和哲学的界线仍然不十分鲜明,因此这些内心的探险家喜欢使用“哲学”一词来总括他们的研究成果。当然,如以科学的方法——如特定的假说、仔细的观察、控制情况下的实验,以数学的模式表现求得的结论——来研究心灵和意识,则这些科学研究成果的“总论”应该也可以称作哲学,不过这个定义当时还未为人提倡。19世纪早期的心理学家所以自称哲学家,是因为他们乃是对科学无法探悉的事物作一尝试性的论说。
虽然拿破仑不喜欢“理论家”,但研究院教授的哲学和心理学,20年来仍是他们的天下。在那儿拿破仑最讨厌的人是特拉西,他在拿破仑帝国时代传递了孔狄亚克感觉论的火把。1789年他成为三级会议的代表,因而也参与撰写新宪法的工作。可是在1793年,眼见暴民的粗暴,眼见公安委员会的恐怖作风,他十分厌恶,从此便自政治退隐入哲学。在欧特伊郊区,他加入了簇拥在美丽的爱尔维修夫人身旁的小团体。他在这里受了孔多塞和卡巴尼斯偏激思想的影响。后来他成为研究院院士,并在研究心理学和哲学的领域中成了领导人物。
1801年到1815年间特拉西出版了《观念学的要素》(Ëléments d’idéologie)一书。特拉西为观念所下的定义是:以孔狄亚克的感觉论为基础,来研究观念,即主张所有的观念均由感官的印象而来。他承认,如果用此学说来解释一般或抽象的观念,如美德、宗教、美或人,似乎有所困难。但是即使研究这些观念,我们仍然必须“仔细追溯造成这些抽象观念的原始概念,我们仍然可以找出这些抽象观念根源的感觉”。特拉西认为这种客观的研究,将可取代形而上学,结束康德的时代。如果用这种方法仍然无法求得确定的结论,“那么,我们应该等待,不要妄下判断,我们应该拒绝解释任何我们没有真正了解的现象”。这种强硬的不可知论的观点,使正在与教廷协商的不可知论者拿破仑大为不快。特拉西并未因此却步不前,他又进一步将观念学(心理学)划入生物学的范围内。特拉西把“意识”解释为感官的感觉,“判断”为对事物间关系的感觉,“意志”是“欲望”的感觉。理想主义哲学家反驳说:并无法完全依赖感官,来证实外在世界的存在。他也承认:光依靠视觉、听觉、味觉的确无法完全认知外在的世界,但我们尚可借味觉、外物抗力给我们的感觉,动作的感觉,来体验到外界的存在。正如约翰逊博士(Dr.Johnson)所说的,我们只要踢踢石头,便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
1803年拿破仑开始大加压制研究院。特拉西找不到讲台,也找不到出版商。因为得不到出版《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Commentaire sur L’Esprit des Lois de Montesquieu)一书的许可,他只好将草稿寄给当时的美国总统杰斐逊。杰斐逊请人翻译了这本书,并且于1811年匿名出版。特拉西活到82岁时,还出版了《论爱》(De l’Amour,1826年)一文,为老年平添不少光彩。
比朗(Marie-Francois-pierre Gorthier de Biran)以诠释感觉论开始了哲学生涯。他因文笔深奥晦涩而闻名遐迩。[1]他以军人始,而以神秘主义者终。1784年他加入路易十六的禁卫军。1789年10月5日和6日,他还参与了在凡尔赛宫保卫国王和王后的行动,抵御包围的“吃人般的娘子军”。然后,忍受不住革命时期的恐怖气氛,他回到贝尔热拉克(Bergerac)附近的家中。1809年他被选入立法院,1813年他曾反对拿破仑的复辟,在路易十八的内阁里他出任财政大臣。他的著作只是他政治生活里的“旁白”,可是却由于他的著作,他成为法国当时哲学界公认的领袖。
他以赢得1802年研究院主办的论文竞赛首奖一夕成名。他的论文《习惯和思想机能的影响》(L’Influence de l’habitude sur les facultés de penser)似乎追随孔狄亚克的感觉论,甚至和特拉西的生理心理学相似。他写道:“人类对事物的了解和认知不过是中枢器官的习惯和反应综合而成。”他认为“每一感觉和印象均和脑中某块肌肉的活动配合”。可是,他逐渐脱离了心即为感官感觉的总和的观念。他觉得由人表现的专心和意志力,可以看出在心智活动中有一种主动和自发的成分在,这不是光以“感觉”就可以解释的。
1805年,他出版了《论心智之要素》(Mémoire sur la décomposition de la pensée)。此书主旨和拿破仑恢复宗教的措施和心意互相呼应,他因此离开观念学家的立场更遥远了。比朗由人类所表现的意志力和努力看来,他认为心不只是感官被动地、机械地反应作用,自我应是主动积极、充满意志力的。意志和自我应为一物。(后来1819年时叔本华[Schopenhauer]也强调意志,此主张在法国哲学中继续发扬光大,而由伯格森哲学集其大成。)比朗认为:决定人类行为的诸因素加上了主动的意志力,人才能“自由地”行动,否则人将只是可笑的自动机器而已。这种内在的力量自成一精神的实体,并非只是由感觉或记忆组合而成。这种内在的力量并没有物质或空间的成分。比朗申论道:其实所有的力量都是不具形体的,只有在对自我意志的体验中感到他们的存在。后来莱布尼兹由此论点更进一步认为宇宙由无数单子所组成,每个单子自成一种力量。意志、自我的重心,互相争战不已。
比朗过着政治和哲学双重的生活,加上每周在研究院参与居维叶、鲁瓦耶·科拉尔(Royer Collard)、安培(Ampére)、基佐、库辛热烈的学术讨论。或许这样的生活太劳累了,他的健康逐渐衰落,不久就面临了短短58年的生命终点。他由疲劳心志的哲学思考转向宁静的宗教信仰,最后皈依了助他超脱人世苦海的神秘主义。他曾说:人应从感官为主的兽性阶段,进步至有自觉自发意志的人性阶段,最后在上帝的爱和体认中忘怀自我。
[1]泰纳说:“正因为他糟糕的文体,他成了名人……如果他不是这么难懂,我们也就不以为他有深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