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 预演:后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国有部门

字数:977

后社会主义转轨的出发点是国有部门的主导作用。在革命之前,对国有部门即存在像捷克斯洛伐克或东德那样实施的传统控制模式,也有如匈牙利或波兰根据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变化的控制形式。如今应该怎么做呢?

其中的一个问题是:国有部门未来究竟该占多大比例?很显然,这是我们在19.7部分所提及的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就一般情况而言,公共所有权私有化和发展私营部门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速度?市场社会主义辜负了人们对它的期望。这是导致社会转型的领导力量尽可能地加速私有化进程的因素之一。

①根据图15.1,市场社会主义改革主要带来了第三层次(协调)和第四层次(行为)的变化(虽然不是持续的激变,但也是非常关键的变化)。与此同时,它对第一层次(政治权力的结构和意识形态)也产生了反馈作用。

私有化进程的起点是国有部门比例为70—95%,现在就研究这一进程将在哪里结束为时尚早。当然,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哪些领域可以保留公有产权,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但对这一问题的考察不在本书范围之内。

即使以非常快的速度推进私有化,国有部门占相当比例的阶段还将持续一个时期,而且这一比例会比转轨结束并最终稳定下来时它所占的比例要高得多。于是就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国家应该对国有部门的运行采取什么控制方式?在回答这一问题时,我们有必要再三考虑市场社会主义改革的经验,即那时是采取什么形式控制国有部门的?有何成败得失?

最近东欧出现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市场社会主义的复兴。市场社会主义的第一次浪潮出现在抱定决心要改革社会主义体制的共产主义者当中,而现在的第二次浪潮却影响着一些东欧的非共产主义者(事实上是坚决反对共产主义的政治家和经济学家)。那些曾经在野而现今已经能影响国家职能的政党和作为顾问的经济政策制定者及经济学家都持有如下观点:旧的党政体制无法在国有企业中引入真正的市场行为,新的民主体制必须表明它是能够做到的。这种观点在西方的评论家和顾问当中同样存在。这种期望在实践中既可能被证实,也可能被否定。但我个人却对其现实性充满怀疑。我坚信,只要国有部门在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那么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行为就仍将充满矛盾。除非情况发生根本转变,否则他们仍将是半商半官,而且会继续利用他们与政府的关系来捍卫这些企业受保护和享有特权的地位(包括他们自己的管理者地位)。只有当私营部门逐渐发展成为有威胁的竞争者时,继续存在的国有企业管理者才能更像真正的商人。最后我想说的是,当且仅当市场机制的真正社会土壤—私营部门—发展成为整个社会经济的主导力量时,市场协调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21.10 机制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变革的评估第二十二章 价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