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来自历史实践的总结
市场社会主义和计划一市场的思想并不仅仅停留在政治和经济思想领域内,它们还通过说服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的当权者采取许多实际变革,从而产生切实的效果。尽管不打算一一列举,但我们还是根据市场社会主义类型改革变迁的顺序挑选出了长期使用(或在写作本书时仍在继续使用)这种控制机制的几个国家:南斯拉夫(1950—)、匈牙利(1968—1989)、中国(1978—),波兰(1981—1989)、越南(1987—)和苏联(1985—)。
对这六个国家的讨论仅限于国有部门的控制。在南斯拉夫,还包括“社会所有制”下自主管理的单位;在其他国家,则包括国有企业和“类似国有”的合作社。
本书不打算逐一详细介绍这种变迁趋向在每个国家如何扩张、前进和后退的历史。本章在后面部分将概括出前面六个国家“市场社会主义时期”的一般模型。我们还是想在此再次重申本书其他地方曾反复强调过的观点:描述是非常抽象的;它将忽略国家之间的许多差异,也会忽略特定国家瞬息万变的具体情况。它只是挑选出这六个国家市场社会主义改革时期的主要特征、内在倾向和特定趋势。①
南斯拉夫在某些方面是一个特殊案例,因为市场社会主义在南斯拉夫从一开始就与引人自主经营密切相关,这在本书中是作为一个单独变革趋向进行讨论的[→20]。当然,与本章及下一章所讨论的内容相类似的许多现象也同样出现在南斯拉夫。
上述六个国家国有部门在市场社会主义时期的运作模式在下文中被简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社会主义的拥护者可能会反对这种说法,因为当这些思想应用于上述国家时,它们都被扭曲了。事实确实如此,但有什么理由说这种思想在
①其他一些国家也宣布了要进行迈向市场社会主义的改革。
实际运用时,其偏离市场社会主义远景和希望的程度就大于经典社会主义偏离“原教旨社会主义者”梦想和希望的程度呢?正如斯大林、毛泽东和拉科西的社会主义是现实存在的经典社会主义,那么铁托、卡达尔、邓小平、戈尔巴乔夫和拉科夫斯基的社会主义就是当代的市场社会主义。有鉴于此,使用“市场社会主义”一词也就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