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变化,北达科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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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草原上穿行

我们是从法戈城来到北达科他州的,穿过北部的红河,也曾在市区的车流中缓慢穿行。在经过了一连串的加油站、快餐店和汽车旅馆之后,我们从法戈城驶出,重回了大自然。但景致不同了。在明尼苏达州,农田是葱郁、起伏的,而这里只有平坦、棕褐色、一望无际的地平线。北达科他州像是被熨烫过一般。作为大平原的起点,这里的地形如此平坦,以至于法戈高尔夫俱乐部甚至要人造山丘来增加其趣味性,看上去第7与第8个洞之间是最高点所在。

现在开车是朝着正西的方向。我们的计划是直接穿过长达300多英里的北达科他州。离开了城市文明,我们的前路变得刺激起来。路两旁的草像海浪一样向我们涌来。地面开始有所起伏,当我们疾驰到60节[1]的时候,车子开始慢慢上下摇晃了。我们虽然身在大平原,却有了一种在航海的感觉。

这种感觉可以说是真的。路面之所以有点晃,是因为数百万年来,这里是大洋的底部叫作西部内陆海道的地方,曾沉于北美的腹地,直到白垩纪晚期随着恐龙的灭绝而干涸。自此之后,这片古老的河床孕育过万物,无论是沙漠或冰川,但一万年前,冰面最后一次消退,陆地淹没在新的海洋之中:一片面积为130万平方千米的草的“海洋”。

植被随环境的不同而分布。来自云层或河流的水汽,在被蒸发或冰冻之前形成的水源促进了树木的生长。而如果这种水汽由于蒸发或结冰只剩不到一半的话,便成了荒漠。剩下的其他地方,就出现了草。千万年来(除了一些当地的自然劣势),连绵的落基山脉带来了足够的水汽,使平原不至变为荒漠,但却也无法形成森林。落基山在白垩纪晚期在西部内陆海道干涸后形成了平原,6500万年后,这片山脉还在决定着从潮湿的太平洋海岸进入内陆中心地带的水量。因此,大片的草地停留在了落基山脉的东线,并伴随着向南穿过整片内陆,就像只忠诚的小狗一直跟在后面那样。

对普通人来说,“茫茫一片”的草地可能没什么新奇,然而并不是那么简单。有上百种不同的草,每种都有办法抵御日晒、风吹以及冰冻。它们的区别体现在高度、宽度、生长季节、花期、根长、对不同矿物质的依赖程度、耐涝程度、叶片表面的气孔数量,还有很多特点让它们在广阔的草原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比如,艾伯塔的草能抵御寒冬,得克萨斯的草能沐浴在炎炎夏日之中,西部的草对矿物元素有种偏好,而落基山的岩石刚好每天都以分子的形态,由来自山间河谷不断向东流淌的河水携带,源源不断地出现。东部的草将草根深植于山谷中,并以上一个冰期的冰川中带来的泥沙为营养供给。

古老的西部内陆海道是略微倾斜的,朝着山脉的方向往西边走,会有一点上山的感觉,气候也会变得有点冷。雨影效应在西部更明显,纬度越高,地表越干燥,草类必须按其保水力来生长。这种倾斜度是从东向西变得更干冷,地势也更高,如果你在地理书上看过,你会知道大平原可以分为三道纵向线条。我们现在所在的是平原东部,夺目而细长的草摆动着,这里有深层的“黄土”以及最佳的降水条件。它们在一个生长季节中直到冬天之前可以长到两米高,被称为“高草草原”。最远的西部,在高平原和山脚下的草比较矮小,叶片是窄间距的,草根很深;它们的生存条件比较艰苦,依存各种仅有的水源存活,生长极其缓慢,如果没有水的话草木直接就停止了生长。这种被称为“矮草草原”。在这两种之间的是“混生草原”,也就是东西部的草木相交的地方,在这里,东部的高草需要忍受矮草的存在,而西部的矮草具有了伸展的空间。

当然这种起伏在地面是看不出来的。在内布拉斯加州,并没有一个草突然间长高了半米之类的地方。它是由东向西的一种逐渐过渡的混合,因此开车看路两旁的时候根本不会注意到这种变化。举例来说,一位从蒙大拿州向北达科他州东行的商人并不会留意到草的变化,他只会觉得自己的轮胎在漏气。

“混生草原”从北达科他州的中部开始出现。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我看到了前面的灯光,我对埃兹说:“我们到了北达科他的首府——俾斯麦。”我本想说得更庄重些,结果在看到又一次出现的加油站、快餐店和连锁的汽车旅馆时,我的舞台感顿时全无。我们开进城,找了家汽车旅馆住下。

谷仓的不同

自然选择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变化、传承和选择。如果这三个都有,就八九不离十了,不管这三个部分的比例是多少,自然总会带给你惊喜。作为达尔文式进化的产物,美国谷仓也是由这三部分所构成的。但是能算出每一部分的比例吗?先从变化这部分开始吧。

在吃过一顿传统的汽车旅馆的早饭后,换埃兹开车,我们去北边旅行了一天。这下我不用再看路了,而谷仓看起来离高速是那么地近,我可以观察每个设计的细微差别。大多数复折屋顶都是直的,而有一些是圆形的屋顶,像是教堂的拱门或征服者的头盔。有些屋顶有一半是离地的,还有一些几乎直接连接地面。有些一面是木质山形墙,另一些顶部有小的四方形窗户,就像萌萌的小眼睛。有些有两扇开合的大门,另一些则是一扇巨大的滑动门。有些屋顶上有小的“烟囱”(叫作圆屋顶),可以使光线和空气通到干草棚。有些屋顶在底端是探出的,可以在谷仓侧面形成一个单坡棚。

这就有一个有点可笑的问题,它们为什么会不一样?我们可能会(不耐烦地发出“啧”的一声)说:“因为当地的农民想让它们不一样啊,他们是为了各自的需要打造的谷仓。”可我是个文化自然研究者,我要去发现更多关于人类文化中这种显而易见的生活,因此我要进一步梳理这个问题。

在达尔文的年代,人们热衷于收集大量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来绘制大自然的“自然差异”。富裕的英国人闲来无事的时候会带着网子出去捕蝶,然后带回一袋子的“赤蛱蝶”和“菜粉蝶”。回到家中的书房,他们会将这些蝴蝶按系列钉到板子上,最好地呈现自然界差异的渐变情形,可能是前翅上越来越大的黄色斑点,或后翅上越来越长的燕尾。这种无伤大雅的休闲活动实际标志着对创物论的诘问。维多利亚时期的蝴蝶爱好者一边点雪茄,一边会想:“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别呢?”当(伴随着嗤之以鼻)答案是“因为上帝想让它们不同啊,上帝是为了其需要设计了不同的蝴蝶”,这会引来别的问题:“为什么上帝不设计最完美的蝴蝶?”以及“上帝有什么具体特殊的需要呢?”这些维多利亚时期的蝴蝶爱好者吸了两口雪茄,眉头更加紧锁,而随后陷入的这种沉默成了后来给我们带来革命性认知的时代的开端。

换句话说,革命者得出的结论是:自然并不制造“完美”,而是大量制造“差不多对的”,就像生产金枪鱼三明治帕尼尼那样。没有“完美”的原因是环境一直在发生细微的变化,调整选择的压力,每一代之间消亡的方式都不同。这种内在的个体间的不完美实际上是有好处的。这就像是个保险,不管环境怎么改变,理论上总会有一些个体可以适应新环境的“特殊要求”。如果短尾蝶更好地适应寒风,那么它就留下。如果大斑点在乏味的日子里能够增加蝴蝶的警戒色,那它们就会变成这样。虽然达尔文并没有提出自然差异的理论,但是这个概念对达尔文进化论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我眯着眼睛)我能从那些明尼苏达的谷仓看到自然差异的存在。它们就像蝴蝶一样不尽相同,没有一个是完美的,每一个都有所不同。

那么谷仓的差异是否和蝴蝶相似或相一致呢?这种相似性是巧合还是由于某种普遍的诱因,比如达尔文式的进化?很明显有一条理由驳斥了这种猜想,那就是蝴蝶的不同是由于个体所具有的略带差异的基因,基因使其个体变得千差万别。但是谷仓可没有基因一说。那么它们之间的差异从何而来呢?

在工业化到来之前,没有人能单独建造一所大型的谷仓,传统建造的谷仓无非是用木板、木瓦以及人造钉在一两天内完成的。完工后大家喝酒庆祝,不仅仅是庆祝这种建造谷仓传统的延续,也宣告了征服美国这片未开发土地的小小胜利。这些谷仓并不是由任何一个个人设计完成的,而是团体协作的结果,这或许就是谷仓所谓的“自然差异”。

试想一下一个团队正在着手建造“奥拉夫森的谷仓”:工人中有男有女,有的人经验丰富,有的没有。他们都对建造谷仓有着自己的坚持。随着谷仓的建造,他们将会发表不同的看法,然后讨论,做出决定。谷仓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对如何建造谷仓的这些思想的成功协作。最终在经历了个人间的协商与集体的智慧决策后,奥拉夫森的谷仓建成了。

来年开春要建的是拉森的谷仓。另外一支建造团队聚集在一起,但人员构成与之前略有出入。由于拉森的谷仓是新团队,就会带来新的创意,这肯定会使建造的谷仓不同于之前的那个。实际上,即使是由相同的团队建造的谷仓,在建造奥拉夫森谷仓时的那些讨论和决策也不会原样重现。丹尼特安派的思想交流方法与波普尔派的解决问题导向的方法使之基本不可能实现。就算同一支团队的讨论和决策原样呈现(带有侥幸的成分),拉森的谷仓还是会区别于奥拉夫森的谷仓,那是不断变化的(生态/社会/经济)环境所带来的影响。

这个不断发生变化的世界总会给拉森的谷仓留下印迹。有可能这个春天用来建造谷仓的长木板不够了,建造者需要用比平时更多的接头,也有可能建造地点的地势有点倾斜,建造者不得不在打地基时填平。还有可能建造者中的两个兄弟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角逐,结果整个屋顶比计划的更高了。这些都可能造出不同的谷仓。这意味着,经过精心考量和预先设计的谷仓仍可能是不完美的。

无论是奥拉夫森或是拉森的谷仓,或是任何一个我们在俾斯麦北部看到的谷仓,都注定是不同的。它们之中不存在基因的问题,但也像维多利亚时期被收集的蝴蝶那样存在差异:表现为特定环境的独特性,一种集体的规则与不那么时髦的随意感之间永不重复的相互作用。谷仓是由现实中的团队打造的,它们无法被复制。美国谷仓形成了自身的自然差异。

现在情况已经不同了。两个世纪以来,谷仓建造团队在全美国的荒地上建起了各具特色的谷仓。几乎分分钟就有一个谷仓被建造出来。但到19世纪末,传统被大规模工业所取代,谷仓居然都能通过邮购的方式购买,然后以半成品的方式邮寄到家。统一规格的混凝土地板和机器切割的木板使谷仓失去了自然的差异性。许多20世纪的谷仓工厂使复制谷仓成了可能,而这也是他们的目的所在。建造谷仓的行家都离开了当地(新手建出的谷仓势必都不相同),而只有少部分专业的建筑家各自怀着特殊的目的集聚于此,那就是将赚取的利益最大化。

我们下了高速,来到一条乡间小路,发现了一座从未见过的大型谷仓,似乎在昭示着农业工业化的规模。道路两旁是两处铝结构的摩天大楼,有炼油厂的管子探出来。甚至还有自营的火车站把国内产品运送给需要帮助的民众。

盯着这些庞然大物,我们差点错过了转弯。右转开过了静谧的斯坦顿城,我们快到这个上午的目的地了。要说一句,斯坦顿城与萨卡加维亚(Sacagawea)有不解之缘。她是位参加了1804—1806年由梅里威瑟·刘易斯(Meriwether Lewis)和威廉·克拉克(William Clark)带领的探索远征团队的美洲原住民女性。她曾生活在这一带。沿路几千米处,我们找到了具体的地点。

草原上的入口

车停在泥泞的悬崖边,背后就是奈夫河,我们被35摄氏度的高温烤着,望向一片开阔的刚修剪过的草地。阳光炫目,不过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草地里一处密集的碗状的图案,大约有40个,每个直径都有9米或更长。这是早期的木架土屋留下的凹痕,这些木架土屋是美洲原住民夏天的居所,直到19世纪中期他们仍住在这个山谷中。这些木架土屋是由其中三个和平相处的部落共同建造的,有曼丹族、希多特萨族和阿里卡拉族。根据其族人的口述史,他们的祖先起源于东部的林地,在约500年前沿着河道一路向西,一直到密苏里州北部的大平原地带,那里的河谷已经不再生长树木。于是他们定居下来,坚守着他们的阵地的边缘,而四周被大平原所围绕。

他们在东部的时候学会了耕种,这是从最早开始在美洲土地上耕种的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那里学会的。这三个部落的人会种植玉米、豆子、南瓜、向日葵、烟草。他们把种植园选在了东边土壤比较肥沃的平原上。这块土地很宝贵,需要精心保护。好在一小块土地上产量不错,就不用非要守住狩猎祖先那片广袤的领地,而丰收的作物自然扩大了人口。每个村子都变得人丁兴旺。

随着耕种技术在部落间的普及,东部逐渐壮大起来,战事不断,其中三个部落纷纷选择沿着河道往西部寻求安宁。河流不仅带他们到了西部,还到达了北部。他们最后在密苏里州的北部相遇了。

新的居所非常考验他们的生存技能。这片土地稀疏,且很难通行。夏天很短又难预测,因此也难有好的收成。部落找到了另一项重要的技能:垂钓。冰河里有许多肥美的鱼,部落的人将卷绕的柳树板放在河床上,用拴在杨树苗上的生虫的肉做诱饵,在沙洲上设下陷阱。经验丰富的老人一边哼着钓鱼的歌,一边抽着烟草,直到树苗沙沙作响,他们知道有鱼上钩,晚饭有着落了。

光有鱼可不够。部落不得不在山谷之外探索更广阔、未开发的世界。头一次走出山谷肯定是很忐忑的,毕竟那里一望无际却又毫无生机,但努力是值得的。他们发现如果知道地点和时机,平原上会一下子出现成群的北美野牛,那可是最棒的肉。

但北美野牛对这些部落来说很陌生。以此为食,曼丹族、希多特萨族和阿里卡拉族不得不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从此变成了印第安人中的一支,叫作“大草原印第安人”。

大草原印第安人可以解答关于“为什么石器时代的人会出现在大平原上”的问题。我们都是从牛仔及印第安人的电影中得到的这些印象:饰头巾,和睦烟斗,“神奇的药”,撕头皮,还有那个差点杀了一个叫“马”的人的太阳舞。但这些并不重要。草原印第安文化的核心是游牧式的,以狩猎采集为主,而这主要来自以下三种不可或缺的次文化现象。

一是捕猎北美野牛的文化。(由于喜群居)它们拥有上千双眼睛、上千对耳朵以及上千个鼻子,因此是庞大又灵敏的群体。它们很容易受到惊吓,一旦受到惊吓,整个北美野牛群跑起来的架势会把草原土拨鼠从洞穴里震出来。捕猎北美野牛可不容易,但草原印第安人有很多办法,而且他们会根据地势、天气以及北美野牛群的规模选择不同的方法。他们甚至知道可以如何在不碰到猎物的情况下捕杀北美野牛。在现场就可以像工厂流水线那样直接肢解北美野牛的尸体,以确保每一部分都没有浪费:他们把骨头熬煮成胶状,将北美野牛的膀胱缝起来做成水壶,甚至用尸体内的粪便烧旺节日篝火。

二是一种叫作干肉饼的食物。这种高热量的食物主要由风干捣碎的肉及融化的动物脂肪制成,有时还有野樱和萨斯卡通浆果制成的干果。当夏秋捕猎季的时候,他们就做这种干肉饼,紧紧捆好放在牛皮袋里,贮藏起来作为冬天和来年早春的补给。一些欧洲来的捕猎者很快了解到干肉饼的重要性。没有干肉饼的话,很难熬过大草原的寒冬。

三是锥形帐篷。我们知道有首美国民歌唱着“北美野牛漫步”,如果以猎食北美野牛为生,就要随着它们而不停换地居住。这意味着得有一个能随之移动的住所。对于大草原印第安人来说,锥形帐篷就是他们所需要的答案。

“温馨的家”

锥形帐篷可不只是一个高高的帐篷,而是人类独创的奇迹的体现。由于支架间的相互支撑,帐篷内部得以有足够大的无遮挡的空间,居住者可以在内部自由地走来走去。在顶部相交的地方有一个排烟孔,可以把生火产生的烟灰烟雾排出而不会使围坐在火堆旁的一家人的双眼受到损害。为了让烟向上排放,帐篷有一个里衬,可以将新鲜空气从底部运送到排烟孔进行内部通风。这个里衬同时还是绝缘的,可以阻挡冬天最冷的寒风与夏天最强的阳光,就像现在的美国商场一样,帐篷这个温馨的小屋可以为居住者维持最适宜的温度。

帐篷不仅舒适,而且十分实用。其外部运用了草原上最充足的材料:北美野牛皮。它的锥形结构在草原上很显眼,也确实很难被忽视。搭建或拆除整个帐篷只需要不到半小时的时间。拆好以后,它本身的松木杆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一种类似雪橇的搬运工具,不仅能装下原先那些东西,还可以带上几个小孩。

对于大草原印第安人来说,锥形帐篷不仅仅是一间房屋,人们在这里经历生死,它也是世界上最舒适的野外居住环境。有了这些帐篷,草原上的吉卜赛人远涉重洋,在北美野牛群密集的地方垂钓。对于完全属于游牧的部落民族,就算是那些在草原上度过深冬的人,帐篷也是属于他们的家。

之前提到的曼丹族、希多特萨族和阿里卡拉族并没有到这种程度。他们从来没有离开自己的家园,也没有完全离开过自己的村庄。他们只有在短暂外出捕猎北美野牛时,从住所来到草原比较偏僻的地方,从来都不会离家太远。他们捕杀少量的北美野牛,把尸体拖到河边提前准备好的地点,妇女们在那里坐着圆形的“牛皮船”迎接他们,再把东西装船运回大本营。

1804年10月,探险家刘易斯和克拉克到达奈夫河的时候发现了曼丹族和希多特萨族的村庄。河里停满了牛皮船,整个村庄都忙碌着。由于他们是矮草草原附近唯一的非游牧民族,他们自然成了草原印第安部落中的主要交易者。他们知道哪里可以找到燧石,还为这个区域的物品交易担当中间人的角色。刘易斯、克拉克和其他探索远征团队为他们探索西部找到了最佳人选:这三个部落的人是这里的船民,他们知道通向落基山的各条水路。而且还有一个关键:一个叫萨卡加维亚的美洲女性原住民是他们从北边的肖松尼族部落绑架来的,这个部落在大平原的另一边,位于密苏里河的上游源头。她会说本族语言,还会用草原印第安人的手势与相邻部落的人进行沟通。她一路上为团队看护马匹,带他们穿过落基山,还越过大陆分水岭。当刘易斯和克拉克1806年回到圣路易斯的时候,他们的团队只有一人遇难。萨卡加维亚对此功不可没。

在博物馆里,我们找到了她和其他几个部落的人居住过的复原重建的住处。这种木架土屋呈圆丘状,直径差不多有9米,在一侧有一个高挑的木质隧道入口。我们一下子就被吸引了。天气酷热,而在这间复建的木架土屋里却格外凉爽。终于摆脱了炎热,我们都松了口气。看不到隧道的尽头,我们穿过一扇高耸的北美野牛皮的门向右走去。一走到屋内,我们便发现了入口的不对称性:木屋的中间是火堆的位置。上方屋顶的孔在抵御草原上夏天灼热的阳光的同时保证了光照。在白天,阳光照在隧道入口另一边用树干搭建的墙面上,这面墙上有一张伸展开的兽皮,在阳光的照耀下发着光。兽皮从中央向四周布满了各种光圈和符号:这是木屋主人长袍的复制品。

在这种炫光之下,我们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打量整间屋子。屋里有好几张床,都包裹着用北美野牛皮制成的遮篷。屋里有游戏用的刀斧球棍,还有化妆箱、神龛、水壶和牛皮袋。我们被博物馆禁止入内的胶带拦下了脚步,但还是能看到远处一个地窖似的凹陷处:那里是木屋的天然冰箱。

这个地方很棒,既宽敞又舒适,还要归功于那些不断改良设计的人。但这种设计并不特别。像这样的屋子也见于今天伊利诺伊州和肯塔基州的密西西比造丘文化,西南部沙漠的阿帕切族和纳瓦霍族文化,以及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原住民文化中。当然北密苏里州的三个部落改良了这种木屋,但他们肯定不是原创者。

那么锥形帐篷呢?曼丹族、希多特萨族和阿里卡拉族是不是最早使用的人?是不是在他们建造木架土屋时一次头脑风暴的结果?

并不是。事实上,曼丹族、希多特萨族和阿里卡拉族只是半个大草原印第安人。他们没有完全融入草原进而发展成大草原印第安文化。他们与南部的奥马哈族、波尼族、奥托族、威奇托族,西部的尤特族、肖松尼族、内兹佩尔塞族及雅吉瓦族圈出了草原与锥形帐篷所辐射的边界。这些部落都是半游牧的:非永久帐篷居住者。他们在夏天追随北美野牛群的踪迹,而在恶劣天气时退回到周边的草原、林地或高山中。为了找到锥形帐篷的起源,我需要研究永久的帐篷居住者,也就是那些一辈子住在矮草草原上的人。那些离不开锥形帐篷的人,他们才有发明这种帐篷的需求。

在奈夫河,所展示的锥形帐篷只是一圈在博物馆外的三个亮白色帆布模型。这些帐篷也没有内衬,门的方向也不同。据我所知帐篷的门都是朝东的。一位博物馆的好心的助理是北欧裔美国人,他告诉我们:“这是我们上周在文化日活动中和当地学生一起做的。”怪不得呢。

[1] 节是航海速度单位,1小时航行1海里(1852米)的速度是1节。——编者注


第3章 进化,明尼苏达州第5章 传承,南达科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