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文化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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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模仿

为了能更好地鉴别出文化中的“基因”,我们需要找到实验生物学家所说的模式生物。一种简单、熟悉、让人兴奋的生命体。在生物圈最有名的模式生物包括大肠杆菌、人类肠胃里的细菌、秀丽线虫、微小的蛔虫,还有果蝇。在这里,我们不需要一个细菌或是一个动物物种,而是一种思想。那什么可以被认为是简单、熟悉又让人兴奋的思想呢?

这里的关键词是简单。我们善于捕捉那些我们觉得简单的想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属于想法中的简单物种。有人会觉得,“咖啡店”是个简单的想法。不过在其成功地存于脑海之前需要很多其他的想法。首先,你得懂语言。其次,你得熟悉咖啡和店都是什么意思,还得明白把这两个词放在一起的含义,等等。这并不简单。这并不是一个文化原核生物的例子,就像生物圈的大肠杆菌那样。

我有了个想法。人类不是唯一的高级生物。还有其他动物也拥有自己的文化。就像我们一样,它们喜欢以群居出现,有空闲的时间,头脑很好,倾向于相互模仿。可能它们要比我们进化的时间更久,它们的思想肯定会随着思想的发展而越来越简单。那它们拥有什么样的思想呢?

在刚果的丛林深处,一些黑猩猩发现可以边穿过树林,边用叶子来盛水,就像海绵一样。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文化行为,因为黑猩猩是不会本能地用叶子来盛水的。每一代黑猩猩都是通过观察它们的祖辈来学会这个技巧的。因此这个行为并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固定的:这是文化意义上的传播,只在黑猩猩的记忆里存在。如果不幸,在一个夜里,所有猩猩睡在上边的那棵树碰巧倒了,所有的猩猩都被砸到了头,然后失忆了,那这个用叶子像海绵一样盛水的想法,以及其他的所有黑猩猩之间的文化,就会永远消失。

在别的地方,有另一群黑猩猩不知道叶子这个技巧,但它们有另外一个点子:它们会用一种时兴的棍子把白蚁从窝里弄出来。还有一群黑猩猩并不知道这两种方法,但它们会乐于教它们的后代如何用“锤子”一样的石头在大点的“砧板”似的岩石上敲开坚果。所以说黑猩猩是有文化的,除了我们,它们可能是世界上最有成就的高级生物了。

不只是黑猩猩。日本猕猴会将米扔到海水中将水和泥沙分开。红毛猩猩曾经观察无防备的人类,然后学会了划船。巴塔哥尼亚浅滩上的虎鲸教会它们的后代如何捕捉海豹幼崽。澳大利亚西海岸的海豚在捕猎黄貂鱼时学会平衡鼻子上的海绵物来自我保护。还有大象会教给对方如何避免踩到地雷。这些行为都不是天生本能的,它们都是为了不断地进化而在记忆里习得并保持的。

可以说共同的主题是所有的高级生物都局限于我们称为“精神上的点子”。点子基于对肌肉的运用完成对肢体行为的模仿,别无其他。它们之间的传递并不需要语言。只要观察和学习就行了。

如果说精神上的点子是所有思想中最简单的,也就是心智圈中的原核生物,那应该不难找到一种熟悉又令人兴奋的物种。拿系鞋带来说。几乎我们所有人都熟记于心,不过肯定有上千种系鞋带的方式,也就是说为了让鞋固定在脚上会有上千种不同的方式。

我是系成蝴蝶结的(系成死结,除非为了方便穿脱)。我就是上下并排,然后(用双手)把鞋带一端圈成个圈,将另一端绕着它卷成圈(也就是所谓的“绕树”),然后将两端拉成蝴蝶结,整理一下直到看上去显得整齐。如果一会儿我要一直穿鞋走路的话,我会再整理一遍。这个过程很难用语言描述,因为这是个精神上的点子,最好的传播方式是有人向你展示。

是我母亲向我展示的。她十分耐心,要知道我当时才四岁。她教我系鞋带可能是我第一天上学,我不记得了。不过我记得为了学会这个技巧而付出的努力。我怀疑当时在集中于这个准备不足的行为时,四岁的我一直伸着舌头。我记得我一直试,我的结一次次地散开,因为我不能完全掌握这个动作。我还是练习不够。我那双笨笨的小手指实在有点糟糕。

不过我的大脑就像一个局域网文档服务器那样运转着。模仿一些以前没做过的行为是一件需要复杂处理的事情,因为这涉及如何将另一个人的行为进行转换。我胳膊和手的韧带和肌肉在复制我母亲胳膊和手的韧带和肌肉。我正将所有她的内在的机械运动变成我的,这一点都不容易。如果你不信我(假如你已经学会系鞋带的话),你去试试学习狐步舞。

为了原样照搬这些动作,我需要理解她每个行为的因果联系,这样我就不会模仿一些不相关的动作。比如说,如果我母亲的耐心逐渐消失(肯定有过这种状况),她可能在向我展示的中途抖了一下手腕,看了下表,而我一直盯着她的动作。对于四岁的我来说,即使是在幼小的我看来,也知道她抖手腕那个动作和系鞋带这个事情没什么关系。当我下次系鞋带时,我不会在当时抖手腕的,因为我知道这个动作不是在系鞋带中的连锁反应。这种考虑到前因后果的思维意识绝对是我们智慧盒中至关重要的工具。

所以说,学会如何系鞋带是个了不起的成就,成果也相当可观:在最后,我不仅学会了新技能,四岁的我脑子里还原样复制了我母亲脑子里的理念结构。我的高度专注和练习,以及她持续的教导,使我成功地复制了她的一段记忆。这个过程就好像我将她脑子里关于如何系鞋带的软件安装包中上百条编程都无线下载了下来。我以碎片化的形式继承了一整套心智运动(也就是我们说的点子)。

这种通过剪切和复制,以无线的方式在头脑间进行传播的碎片信息是思想最基本的组成单位,也就是文化物种的“基因”。我开始意识到这正是这些有色眼镜存在的意义。

黑足族的地方

在蒙大拿州西北部的大瀑布城,那些乱七八糟的沿路商业区和连锁店简直是最糟的,埃兹说:“这个城镇一点都没有城镇的样子。”他说的话没错。在我们仔细观察这座卫星城后,发现没完没了的玉米卷分发器、免下车的赌场、有美人鱼表演的小饭馆。我们一直开了数英里才把它们甩在身后,在松了一口气之后,发现草原地貌重新出现。矮草草原应该是我们这一趟旅行中见过的最荒凉的景色。我们一路朝西北开去,远离了中心地带。夕阳西下,我们朝西边看都晃得睁不开眼,眼前的一切被夕阳的金棕色所笼罩。这里的环境特别干燥脆弱,正从一整天炙热的阳光中逐渐恢复。当我们路过时,不时出现的荒凉耸立的山峦打破了背景,用一副幽暗的面孔瞪着我们。草地上挥发的热气透过开着的车窗一阵阵涌上来。

不一会儿,天空呈现出一片深蓝色,我们听到了挡风玻璃上雨滴重重地砸下来的声音。我把手伸出去,却感受不到什么。突然间,雨变大了,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听上去像慵懒的夏天会下的那种雨,但朝前一看,挡风玻璃上满是黄色的点和斑纹,小的棕色肢体和薄如纸般的虫翼到处都是。下雨下得虫子都掉下来了。埃兹开了雨刷器,雨刷器在将虫子尸体在干燥的挡风玻璃上从一边清到另一边时,发出嘎吱的声音。雨越下越大。我们把窗户关上,因为虫子已经都掉到后座上了。声音越来越响,像冰雹一样。埃兹将雨刷器调高了一挡,它们带着不耐烦的节奏刷来刷去,将每一轮虫子的袭击分隔开。一大堆虫子尸体在我这边的挡风玻璃上越来越多。每一刷都带来新的一堆尸体,而太阳这时也跟凑热闹似的,照着这些聚集的黄色斑点,见证了我们的杀戮行为。埃兹按下了洗刷器的钮。

在我们离开了山顶,开到下一个山谷的时候,那一团虫终于消失了。清洗器把虫子的痕迹都洗刷掉了,使我们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壮丽风景:一大片深金色的草地,广袤无垠,在山坡上一片片地聚集,就好像由黄色滚轮组成的海洋正迎面而来。上方的天空就像小孩画得一样:大片的蓝色,占据了整个画面的一半还要多。夹在天与地之间的是落基山脉的灵魂,在地平线之上,它在草原的远方不断延伸,是以绵长、锯齿状的线条呈现的灰色山峰。

我们到了落基山前沿。这个名字起得很贴切。再往南一点,是大平原和落基山交会处,这相遇既神奇又令人兴奋。在蒙大拿州北部,这两处地形像是势不两立,而在这里交会了。从这一直向北到加拿大的艾伯塔北部,长达500多英里。在其中有些地段,草原的面积要比落基山脉大,不过这些地方的山脉都格外雄伟,而大平原在后方以不断连绵来回应。

毫无疑问,平原上最艰苦的区域是像毛毡一样的荒野:夏天干枯暴晒,冬天酷寒,常年刮切努克风,暴露在对着群山的高海拔的地方。这里完全是荒凉的。矮草草原每天都要经受生命的洗礼,那的草比任何时候都要更粗短、更油亮、更枯黄。它们都低垂着头,好像灵魂受到了挫败一般。

当初来乍到的欧洲人将这里叫作黑足的时候,这里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还是家园。这里并不只有一个部落,而是由说同一种语言的三个部落构成的:皮埃甘族、布拉族以及西克西卡族,最后这个族的名字在其部落语言中的意思是“穿黑色鹿皮鞋的人”。由于腹背受敌,黑足联盟十分注重对其领地的保护。这个黑足的名字,比其他更能对欧洲探险者起到震慑作用。到最后,并不是美国或加拿大的军队摧毁了这些部落的抵抗,而是北美野牛数量的锐减以及天花的暴发。

为了区分美国和加拿大的领地归属,政府官员运用这种不存在的文化边界将黑足领地一分为二。现如今黑足地区主要生活着蒙大拿州西北部的南皮埃甘族,以及加拿大的北皮埃甘族、布拉族以及黑足族。大部分是在加拿大境内。他们的美国领土上的飞地是在蒙大拿州的勃朗宁。当夕阳快从落基山前沿落下时,这个城镇出现在眼前。当我们离近的时候,灯刚刚点亮。勃朗宁这个地方就像是从盒子里一下丢到大草原上的一样。在这片荒地上到处都是不堪重负的木质结构建筑。我们还不着急开到市中心去。

我们开到一家加油站,那里原来还是当地的超市、青少年出入的场所以及流浪狗出没的地方。我从车里下来,差点被两只正在交配的狗绊倒,雌的那只让其同伴绕着转圈,让它白费力气。在室内,十几个青少年留着长又亮的黑发,穿着背心、篮球短裤,训练员在走道边来回走动,都各自沉默。我弯下身子拿了几袋零食,付了钱,就出去了。我们本想再多开一段,但很快发现在一栋带凉台的小房子旁边的小山丘上有锥形帐篷的剪影。在路上的大门口的牌子上写着“罗奇波尔画廊”,所以我突然转向,和埃兹解释说我们可能会在天黑前找到顶新的帐篷。

我们把车停在车道的最高处。在我们面前的山顶上有一顶精妙的锥形帐篷。帆布主体涂满了日光黄。顶上的排烟盖的颜色是天蓝,然后有大的黄色圆点的图案。底部是另一种蓝色,有黄色圆点。在一半的位置有一条窄窄的蓝色横条,在那之上站着一排长得一样的黑鸟,它们的头低垂,好像在祈祷一样。这是我们见到过的第一顶完全彩色的锥形帐篷。在乌鸦盛典上,几乎所有的帐篷都是白色的。有一些顶部有红色或蓝色的带子,还有奇特的图标,但没有一顶像这个画了这么多色彩。对于这顶帐篷而言,绘画不只是具有代表性的,而是令人愉悦的,这种愉悦感表达得很强烈,就像是在陈述某些东西。

我很快研究了下这顶帐篷的结构。就像之前肯尼说过的,如果真的是黑足部落的话,其帐篷应该是四孔的。你猜怎么着:排烟孔穿过空洞,由一个交叉棒固定住,就和克劳族的一样。和之前见过的其他帐篷比起来,这顶排烟盖看起来比较粗短:由于很短,使得下檐和门口之间的距离增大了,这就需要一大堆卡钉来把两边连起来。

我走到附近,表示我们的到访。主人从里边应了声,欢迎我们来参观他的画廊。这些画挂满了整个屋子,有草原生活以及各种手工艺品。屋子的主人叫戴劳,是一个艺术家,当我们参观的时候他很快又回去在画架上画起画来。在浏览了一番之后,我不禁问起关于黑足的帐篷是不是都会绘制图案这个问题。

他一边在帆布上涂着,一边回答说:“不总是,不过我们确实比别人更爱画,而且我们的绘制方式也很独特。”

我问他黑足的帐篷和克劳族的有什么不同。

他盯着屋顶,说道:“我们不会管屋子前边出来的那些系的结。”

对我而言,这个差异很细微,所以我想再进一步问,但我意识到他一直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我又转了一圈,然后问起帐篷上面的鸟。

“那些是乌鸦,”接着他很得意地说,“这是180顶属于黑足联盟的医疗帐篷之一。”

毫无疑问,我会问:“什么是医疗帐篷?”这时,戴劳一下跳起来,跑到装满了颜料桶和刷子的里屋。回来的时候他手上多了本书,名叫《印第安人的锥形帐篷》,是由雷金纳德和格雷迪丝·劳宾在1957年写的。他把书放到我手上,直接看着我,和颜悦色地说:“这本书里有你要的所有答案。”然后就又继续画他的画了。一个小时之后,当帐篷里开始用LED灯照明时,我发现戴劳说得一点都没错。

“有色眼镜”背后的观念

我问:“谁来开车?”

埃兹说:“我无所谓,你想开就开。”

“我不,你为什么不开?今天这条路肯定特别赞。”

“那么赞的话,你为什么不开?”

“好吧,那我开过去,你开回来。”

他说好,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那到底谁来开?”

我该解释下我的有色眼镜是怎么形成的了。正如我之前提到的,这些眼镜是由不同学术领域的一群思想家所造成的,他们虽然各执己见,在一点上他们是一致的:如果文化是进化的,肯定是被某些东西推动的,不然的话生命体是不会有变化的,更不会展开什么生命的进程。

在接受了汉密尔顿和威廉姆斯关于基因的观点之后,这些思想家才进而得出了结论,所以在描述有色眼镜是如何构造这个问题时,我必须要首先提到:

还记得在南达科他州时,我说过,为了骗过死神,生命体发明了基因,这样关于如何构造有机体的说明将会传递到下一代。基因的视角并不认同,而认为是基因创造了生命,这样它们才能骗过死神。

它们为什么需要创造生命呢?基因是有复制属性的,它们的构造方式使其可以自我复制。理论上讲,一个复制的基因可以无限地自我复制,只要其有合适的材料和适当的环境。基因打造生命体(从简单的原核生物开始[1])从而能提供这两项需求。不过这种构建生命体的坏处是自然选择将会来检验生命体。如果建得不够好,比如不能存活或者复制,它就会在基因构建的过程中被消灭。因此,自然地,偶然或自发地,存活下来的都是可以成功构建最多生命体的基因。

那我们说“成功的基因”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基因视角说的就是这个,认为自然选择是不能直接与复制基因打交道的。它们能“接触”的是复制基因的效果,是基因在制造生命体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在基因视角中,这些特点又被称为交互因子,因为是通过它们与自然选择进行作用的。

因此,在所有生命的核心中,在复制因子和交互因子之间都达成了共识。复制因子偶然/自发地制造交互因子,帮助它们传递给下一代,从而变得更普遍。那些做不到的,就什么都不会发生。故事到此结束。而那些只有交互因子组成的生命体也不能成功。它们也没什么希望。因此之前提到的“成功”的含义是“从基因的角度来看”的。如果说生命体必须要奉献自身来将其体内的复制因子效益最大化,那就会发生以下的状况。蜜蜂在蜇人之后就死了。三文鱼在产卵之后就死了。灌丛鸦为了帮其祖辈抚育后代而独身,裸鼹鼠为其女王奉献而不育。生命全都变成了奉献,个体付出一切为了能回馈复制因子的付出。这么说,好像基因是“自私的”,但当然并不是,它们并没有感情,它们只是分子罢了。只是由于生命体之间的平衡让人有这种感觉罢了。

基因也不是任由发展的,它们也受制其中。由于世界上的资源是有限的,而且越来越难以获得,基因被困在一种军备竞赛般的不同生命体之间的较量中。每个生命体所创造出的一定要比上一个更好,进而可以和物种的其他,以及更广大世界中的其他物种竞争。所以这是一种无休止地对优化的追逐。正是这一点不断推动着生命的进程。生物圈中的生命呈现出的样子正是复制因子所决定的。

想到这,关于我的有色眼镜的问题也有了新思路。他们认为由于文化进化与生物进化如此相似,所以文化进化一定也是被类似的这种基本的复制——互动关系所驱动的。但由于他们知道这种关系中的复制因子不会是基因,正如我在第1章所提到的,我们以文化的名义所做的许多事情要么对于基因毫无益处,要么某种程度上反而造成了阻碍。所以如果文化不是基因驱动的话,那是什么在驱动文化进化的呢?1976年,基因视角的主要倡导者,理查德·道金斯认为唯一能接受的说法是文化一定有其自身、新的复制因子。一种自成一脉的个体。这种个体的复制不是借助于我们的细胞,而是我们的思想。这种实体将其片段传播至未来的方式是通过构建成功的思想,从而在不同的头脑之间传递。他将这种新的复制因子称为“文化基因”。

我母亲教给我系鞋带的这些方法就被称为文化基因。每当我学着系鞋带时无线下载并储存在记忆里的每一条编程都是其中之一。一旦在我的记忆里留存,这些文化基因会制造出它们的互动因子,不同的心理行为会有不同种系鞋带的方式,从而共同构建了这个系鞋带的方法。根据“文化基因理论”,这些复制因子之间会产生竞争,从而确保在集体的人类资料库中的位置,进而推动着文化不断进化。

让我给你举个例子。在我家,有两种系鞋带的方法争执不休。我的方法是带蝴蝶结的,这种在南英格兰很普遍,而和我女儿米娅的方法有些出入,她的系法是荷兰式的。当米娅四岁的时候,她最好的朋友是个荷兰小女孩。一天下午,米娅朋友的妈妈教她们如何系鞋带。她系鞋带的方法是先弄两个圈,再系在一起,没有“绕这个动作”,这在我看来有点笨笨的,但我女儿更喜欢这样,而这种系法也欣然成了系鞋带中外来物种的主要方法。

我的英式系鞋带法和我女儿的差别可能只有一些文化基因和互动因子上的不同,只是一些手法——绕几个圈之类的,但这种差别形成了关于系鞋带的两个不同物种,它们在我家人的集体记忆里为了有限的生存环境而不断地竞争。我知道米娅的方法,因此这种文化基因在我的记忆里,但我只会用我一直系鞋带的方法。对我而言,那种荷兰式系法是不能发展的,就算提到,我也不会去帮着传播这种方法。为什么我会更喜欢自己的系法呢?这是个好问题,在这趟旅行结束前我会给出答案,现在只能说,文化进化导致了文化基因之间的争斗。只有那些一致建立起最成功的方法的文化基因会流传,还要再说明下,“成功”这个词的意思是“从复制因子的角度而言”。文化进化和生物进化一样受到了复制因子自私属性的沾染,文化中的生命体,那些点子、方法本身,会有些随之被牺牲掉。

那我们这些文化基因的宿主又是怎样的呢?如果文化基因会牺牲掉自身的生命,那它们会如何对待我们呢?对我们来说,和这种文化基因最相关的是如何适应文化,我们很有可能成为不止一个,而是两个这种“自私的家伙”的宿主。我们会发现,这就不难说明一切了。

印第安人的帐篷

科曼奇族用的是四杆搭建帐篷,而看上去像三杆的……

阿希尼博的帐篷杆旋转的方式与苏族和夏延族的相反……

所有使用四杆的民族都使用排烟孔,除了科曼奇族和肖松尼族用排烟袋……

克劳族的系绳方式很特殊……

克里族和其他三杆的比起来排烟袋的样式不同

基奥瓦族——每四个锥形帐篷会画上图案……

由于光线的作用,国家冰川公园的破败感笼罩着我,整座公园像是藏在松树和白杨树林中般神秘,一头黑熊在我身后湖边的某个地方来回走动,我一会儿从《印第安人的锥形帐篷》摘抄点笔记,一会儿点开笔记本上的链接,咬一口甜甜圈的边儿,再喝一口热咖啡。简直是天堂般的享受。帐篷起源的线索就在这本书中以及网页上,我感觉就像在看一本侦探小说,而现在就在结尾前的一百页左右的位置。

当我翻着我的新书时,信息量巨大的各式插图跃然纸上:排烟物的图案、部落结绳的系法、隐形图案、门口以及医药包等,这些都被标注着,就像是19世纪自然学者的速写本一样。在这些插图中,更珍贵的是模糊的、黑白的,20世纪40年代末期、50年代早期的一些遗迹。在画框的边缘是神秘的牛仔们以及他们的手和鞋,他们戴着宽檐帽,脸隐藏在阴影中,展示着如何搭建三杆的帐篷,如何制作生皮革,如何自制地灶。而后我发现,就在这本书的中间,藏着一批彩色照片。这些图看起来很柔和、低对比度,而且有些灰暗,它们展示了帐篷内部,那些过于严苛、过于热衷,甚至有点不真实的细节:两个人正在竭尽全力地融入不属于他们的文化之中。在一幅图的中间位置,正好也是书的中部,是一对相爱的情侣:雷金纳德和格雷迪丝·劳宾。他们正坐在一顶典型的苏族帐篷中,雷金纳德靠着真正的苏族靠背坐着,而格雷迪丝正倚着雷金纳德。他俩都穿着典型的苏族自然染色的衣服,戴着珠宝、饰头巾以及面部彩绘,假装他们是草原印第安人,有点做作地盯着镜头的左边方向,他们的眼半闭着,装出一副平静祥和的样子,就像拉斐尔笔下的主人公那样。

60多年以前,他俩可是大忙人,这对美国白人夫妇试图要重组流失已久的草原印第安人的“传统方式”。即使在20世纪50年代,在部落人已经离开草原,到了新的聚居地以后,草原印第安文化仍然岌岌可危,这种文化传承,遗失,不被使用,只存在一些人的记忆中,还带有不被察觉的变化。劳宾夫妇在书中无数次解释的他们在不同部落中收集到的关于如何制作并搭建不同的锥形帐篷的信息并不完全可信。这些错误和不一致恰巧说明了年轻的以及通常是年老的印第安人已经多少忘记了他们搭帐篷的那些日子。劳宾夫妇要做的是不断地整理提炼,在经过数年对文化基因的获取和收集后,他们开始动笔写作,将这些正在消逝的思想、方法留于纸上。如果没有劳宾夫妇,美国的集体记忆库将会丢失很大一部分传统。

吃过甜甜圈后,我开始消化这些剩下的想法。我从它们的存在入手,而不是文化基因本身,也就是说我不能告诉你克劳人是如何系“特别的绳结的”,但我知道它是存在的,而这种系法很特别,如果有记录这方面信息的书,我会试图学习下。现在我想的是,《印第安人的锥形帐篷》本身就是文化基因。制造不同有色眼镜视角的人,一直在争论,书里、录音带、光盘甚至是风化的石碑上是否有文化基因。在我看来,它们没有。我认为文化基因不像结构单元那样有功能性。当不存在于人的头脑里时,它们就不存在了,而它们存在的地方,只是一些无趣的、干巴巴的信息而已。基因也是如此。当在细胞里时,它们有效运作。它们和酶一起发生作用。它们时而工作,时而休息。它们在细胞的水分中制造蛋白质,从而得以存在。一旦离开细胞,它们就不存在了,你带走的只有DNA,那些带有丰富信息量的尘埃将会变得沉滞直到被带回到另外的细胞中,这个过程就像把海猴子扔回水族馆一样,基因重新被赋予了生命。我猜文化基因也是如此。《印第安人的锥形帐篷》这本书并不是所谓的“文化基因”。它需要一个对知识渴求的头脑来变成文化基因。除非这本书被打开并阅读,它不过是一些信息尘埃:没有生气,处于静止状态。

60多年以前,当雷金纳德在写《印第安人的锥形帐篷》这本书时,克劳人关于系绳的特殊方法以及传统的生活碎片,这些文化基因在他的脑海中都十分鲜活。他将这些找出来,追溯了起源,并经过了提炼和总结。他致力于收集、检验并找到方法将这些记忆尽可能地传递给更多人。他和格雷迪丝在怀俄明的家中教授搭建帐篷的课程,还参加印第安人的庆典来教印第安人他们自己古老的舞蹈,就和以前的一模一样。他们为了把帐篷放在车顶上,还专门弄了装置,然后周游全美,向策展人、历史学者、全国博览会等人和组织机构进行展示,这样一次次地搭起帐篷,再拆掉,从而让其他人也就记住了这些传统的文化基因。这仍然不足以满足他们想要传承这种宝贵思想的热情。20世纪50年代,他们着手开始写一本书。在书里,他们决定将实际无法体现的思想留存下来:那些在偏僻地方的思想,还未被实现的思想,等等。在写书的过程中,雷金纳德决定要写下克劳人如何系结的特殊方法。那他应该怎么做呢?这是个精神上的东西,很难像妈妈教孩子系鞋带那样传承下去。理想情况是,通过展示的方式。那时候视频设备已经普及,他当然可以这么做,不过他又不是要拍电影,他是要写书的。所以他决定三管齐下。首先,他很细致地画了一个系绳的图案。为了能更清晰地说明,他将绕着杆系绳的地方夸张地进行了展示。其次,他写满了各种标签和注释,用各种箭头、字母等,还附有描述,进行各种说明,等等。再次,他写了一篇很长的文字说明,还对书的主要段落进行了补充。这么做是因为他觉得如果不能将提到的这些思想传给未来读这本书的人,那他的一切努力就白费了。不仅如此,他的直觉告诉他,如果他不能准确地传达,他是在给克劳族等印第安文化帮倒忙,这样的话,还不如什么都不做。

为什么雷金纳德对精确地传递思想这件事这么在意呢?为什么他要自找麻烦?他到底为什么要写《印第安人的锥形帐篷》这本书呢?通过文化基因这个有色眼镜,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对于这对花了毕生心血投入对传统思想的保护和传播的夫妇来说,真正获益的是那些构成了思想的文化基因。正如三文鱼和蜜蜂都为了传承它们的基因而奉献了自己的生命,雷金纳德和格雷迪丝·劳宾也为了文化基因的传承而奉献了终身,而不是为了他们自己生物基因的传承:劳宾夫妇一直都没有孩子。这并不能得出什么结论,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要孩子,这也不关我的事情,不过他们两个有这么强的意愿来收集并传播他们如此看重的思想,并因此放弃生孩子来专注于他们的这项工作,也不是难以理解的事。除非你将文化基因与进化联系起来,不然这种无法想象的情景真的是难以理解。没有一种由基因组成的生物会敢于选择“双倍收入,不要孩子”的丁克家庭,除非他们致力于与其发展相关的事业作为另一种复制因子。这种复制因子的改变需要经过精心编排,没有一种生物的设计会完全拒绝其自身的基因,如果那样的话,生物在地球上只会存活一代,不会有什么未来可言。如果第二个复制因子可以引领本来兴趣在个人生存与繁衍的复制因子,将自身基因的存活和复制退而求其次,那么这个生物从此就会变得不懈地奋斗。虽然这可能会需要许多原型,但这会是这种独特的双复制因子进化模式的终极目标。

所以说……我现在读着《印第安人的锥形帐篷》,沐浴在阳光中,吃着甜甜圈,喝着咖啡,不时记着笔记——这个终极的文化基因的载体,并身处在这个终极文化基因的天堂之中。为什么我要做这些事呢?我吃甜甜圈是因为我的身体需要摄入高卡路里的食物。我喝咖啡是因为我的大脑神经需要咖啡因的刺激。埃兹在露营地门口的车里坐着,一直按喇叭,看得出他想开回到公路上。而我一直在吃甜甜圈,一直在喝咖啡,因为我一直在想关于思想、想法的这些事,这几乎占据了我的所有精力和时间。

为什么雷金纳德和格雷迪丝会写《印第安人的锥形帐篷》这本书呢?雷金纳德、格雷迪丝和我都知道答案——因为像我一样的人会读它啊。

这些锥形帐篷的起源

我们沿着冰川国家公园美丽的一侧一路向北,朝加拿大的边境开去。在消化了《印第安人的锥形帐篷》一书以及所有的想法后,握着方向盘开车的埃兹成了我的忠实听众……

我:埃兹,你说我们刚觉得草原印第安人历史悠久,但结果不是。我知道苏族人是最近才到草原的,而当齐佩瓦族到了之后,发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看了劳宾的书,我现在知道了,几乎所有的部落都已经出现在草原上,当19世纪早期欧洲人来了之后,他们是相对后来的,而他们就直接拾起了这些“旧传统”。

埃兹:多米诺?

我:对,比如说,苏族人在19世纪早期取代了从黑山来的夏延族,而夏延族本身也只是一个世纪之前来到草原的,来自东部同一片林地。当他们被苏族人取代后,他们从基奥瓦人那里又夺回了黑山。

埃兹:基奥瓦人?

我:是的,基奥瓦人可能就像草原印第安人一样安定地住在草原遥远的南部,当美国人到达那里时,只过了几十年,他们就从蒙大拿西部,从南方完成了长达一个世纪的迁移。他们从另一边过来,从西部穿过落基山脉,捕猎北美野牛,并像其他人那样搭建帐篷,由于没有空闲的地方,他们挪到了南部和东部,直到他们最后和在草原南方的科曼奇族生活在一起。

埃兹:科曼奇族?

我:是啊,基奥瓦人找不到空地的原因是一个世纪以前,大约17世纪,克里族、阿希尼博族以及阿拉巴霍族分别来到北方这片草原上。

埃兹:阿拉巴霍族?

我:对,但他们刚到这,就分化了。其中一支成了克劳斯凡特,一直发展到了加拿大边境,另一支,“阿拉巴霍”本族向西南穿越了800英里来到科罗拉多,他们不久在那和刚到不久的夏延族融合,接替了科曼奇族。

埃兹:科曼奇族?(他停顿了下)哦,我好像问过这个。

我:他们也是移到草原来的。他们在17世纪从怀俄明最西边以闪电般的速度来到这,就倚着山,统领着南方的区域。

埃兹:所以我们现在说到什么年代了?

我:17世纪早期。

埃兹:就这些?

我:那些一个个像多米诺出现的部落就这些,由于欧洲殖民者在这之前对他们没有太多了解。不过,部落仍在不断地迁移中。奈夫河的三支部落——希多特萨人、曼丹人以及阿里卡拉人,他们是五六千年前到了草原的东部边缘。过了不久,克劳族从希多特萨族分离出来,搬到了蒙大拿州,成为真正使用锥形帐篷的人。

埃兹:那黑足族呢?

我:我刚要说。在我们所有知道的部落中,黑足族是唯一在草原上有500多年居住历史的部落。因此他们也被称为“草原之王”。黑足族最开始定居在东边,当克里人来了之后,他们就被推到了山脚下,但在这之前他们一直是草原上的居民。

埃兹:所以是黑足人发明了锥形帐篷?

我:这个地方的历史很粗略也比较复杂。但我确定的是四杆的设计是先出现的。所有这些最早到达的草原部落:黑足族、克劳族,还有我没提到的萨西族,他们差不多和克劳族同时加入了北部的黑足族,还有南方的科曼奇族。他们用四杆的帐篷。要么四杆的帐篷先出现,要么出于某种原因四杆的取代了三杆的帐篷,我无法想象是什么原因,毕竟劳宾在书里不止一次提到三杆的帐篷是更好的设计。正如肯尼,那个尤特人曾说,三杆的更容易搭建,也更稳固。劳宾认为东部那些生活在多风开阔草原上的部落是出于这个原因选择了三杆帐篷。所以我觉得三杆是从四杆进化而来的,而不是相反。

埃兹:所以是谁发明了三杆帐篷呢?

我:我觉得是曼丹人,是因为:还有一个我之前没提到的使用四杆帐篷的部落——肖松尼族。他们以前是草原部落。他们以前一直和远处的黑足部落共同生活在草原上,直到17世纪,他们离开了草原,向西搬到了山上,来到了大盆地,可能有其他部落从东部又到了这里。现在来看,肖松尼的四杆帐篷有点奇怪。首先,它有排烟袋,我猜是他们发明的。其次,前排两根主要的支撑杆在门的两侧,一根五点半方向,一根六点半方向。位置很接近,以至于看上去像是三杆的。劳宾夫妇第一次看到肖松尼的帐篷时,还以为是三杆的锥形帐篷。

从肖松尼的设计说起,“发明”(我加了引号)三杆帐篷就是要在搭建时把前边的两根省去一根,这可能是偶然或者有目的性的,但我觉得这直到17世纪早期才发生。那时科曼奇作为肖松尼的一个分支,从南方移过来,他们还带来了同样奇特的四杆帐篷设计,所以三杆帐篷的设计是在这之后。而在这之后,草原上每个采用三杆设计的帐篷都有排烟袋。如果你问我是谁发明了三杆帐篷,我觉得是曼丹族。他们是最早使用三杆帐篷的部落。我们知道他们曾和肖松尼族有过交集,因为他们偷了其部落的那个叫萨卡加维亚的女人,那个曾经从曼丹的村子和刘易斯、克拉克出走的人。她其实是从肖松尼部落偷来的。那会不会是他们从肖松尼那里得到了搭帐篷的方法,然后进行了调整,无论是巧合或者有目的的,可能是因为他们在东部草原,所以需要一个更稳固的帐篷,进而更好地捕猎北美野牛?由于曼丹族和很多人都有贸易往来,三杆的设计更容易从他们那传授给其他新来的部落。

有意思的是,即使三杆帐篷的设计不到400年,每个新到的部落建出来的帐篷都有点不一样。每个部落都各自独立,如何搭建帐篷的方法就这样一点点分化,即使时间很短,排烟盖的形状以及排烟袋都有所不同,阿希尼博的帐篷却经历了奇特的突变:他们从相反方向堆积顶柱,但没有一根搭错。他们都是不同的物种,我怀疑这种随意的文化基因的转变,是因为那些部落的人喜欢这样。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独特的。

埃兹:所以你明白了?

我:没,我还没找到帐篷的起源,我只是找到了关于这些帐篷起源的一种理论。

我向埃兹展示了我在笔记本电脑上画的帐篷树形图。因为在开车,所以没法看。但他一直都同意地点着头。

他说:“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这么晚才到草原上来。我知道是欧洲人来了之后,让他们走的,但那之前除了黑足和肖松尼族之外,草原上就没有别的部落了吗?为什么在17世纪以前草原上没有更多捕猎北美野牛的部落?”

欧洲人来了之后,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促使部落到草原上定居:一来给从东部来到草原的部落造成了多米诺效应,二来也恰好帮当地居民学会了猎杀北美野牛的一项新技术——家养马匹。家马使得草原印第安人的生活更有成效,也没那么艰苦了。在驯养家马之前,草原上的部落捕猎大面积的北美野牛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他们的移动能力也被严重限制了:他们不能像养马之后那样追逐牛群。在养马之前,在草原上移动帐篷的办法要么自己拽,要么拴在狗身上。草原印第安人管那段日子叫“倒霉的狗日子”。这种表述代表了一种艰难困苦的生活,一种你无法选择的生活。很少有人可以选。黑足族和肖松尼族可能是那段时间一直居住在草原上的部落,他们生活的密集程度要比后来松散很多。

从17世纪左右开始,驯养的家马被南方来的西班牙人抢走,由阿帕切族和肖松尼族驯养,最终通过贸易和偷窃,在草原上各处散布开。这些家马拯救了那些外来的流浪部落,给它们在最不可能的大草原一个可以繁荣的手段。没人知道那些北美野牛群花了多长时间抵抗这种新的捕猎技术。到最后,火车的出现中止了这些。

埃兹:所以,现在呢?

我:我们穿过边境,到加拿大了。在那还能看到那些“倒霉的狗日子”留下的痕迹。

[1] 实际上,我们不知道它们最开始是什么,即使是最简单的原核生物也是跳过了什么都没有的阶段。可能是一些更简单的,比如病毒,然后不断地发展,直到被最简单的原核生物所取代,但这个阶段仍然是肆意发展的。


第12章 想象力的约束第五部分 疑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