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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嗅觉大脑的开端

“你可别睡着”……复折屋顶……山艾树……“乔尔,不是你的错”……“看看窗外,我看见了啥”……长相奇怪的围栏,从没见过这种样子的……“我知道,埃兹”……咖啡的味道……家里现在是几点?……“不,听我说,这不是你的错”……18转的齿轮。麦克斯?……我需要一点点……“别和我捣乱,埃兹,不是你,不是你,埃兹”……痒,呼吸,眨眼……“加拿大,8千米……”“……有个人问我们来这干什么”……慢点!……踩刹车……“叉角羚”……“在哪?”

在我脑子里,闪回着我的生活,出现了新的记忆,被整个世界充满了感官,令人窒息,心跳以及目不暇接,沉浸在埃兹的幽默感里,看着前方的路,听着鲍伊的歌,当我们以每小时70英里穿行时,最复杂的大脑计算着我们的定位。没有哪种动物像这样。人的大脑中储存了一千亿个脑细胞以及一百万亿个脑细胞连接。这是个奇迹,我非常幸运拥有它。问题是为什么我会有这么一个大脑呢?

如果你记得的话,这是一号迷思,“对过去的迷思”:我们人类为什么要进化一个我们看起来不需要的东西呢?如果我们的目标是基因的存活和复制,从表面来看,只需要设计上的一些调整就可以实现,却经历了从约400万年前至20万年前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年了不起的“进步”中我们的基因经受了什么样的压力呢?为什么我们的大脑进化在20万年前戛然而止了呢?

主流科学并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只有一部分解释来自叫作进化心理学的一批想法比较深邃的思想家。这些人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将基因视角理论的成果用来研究人类行为。他们发现了我们一系列行为中的自私基因,从通奸到虐待儿童到痛苦的办公室政治到谎言与欺骗。确实读起来都不是很愉快的事,这总让我们觉得人类就是穿着牛仔裤的猿人。而进化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其实比这还糟:我们只不过是穿着牛仔裤的基因而已。而这一点使得大众开始怀疑起来。

我们说,我们像猿人那一面确实抵挡不住甜甜圈和咖啡,我们的基因决定了我们对继子的冷漠,从基因视角来看,如果一个女的在带着婚外“私生子”的情况下,嫁给一个忠诚却有点软弱的丈夫也是合情合理的。那么你怎么解释,我们并不是全天候吞食着甜甜圈和咖啡,虐待继子的情况很少,以及那么多女性最终还是陷入和自私的傻子的感情,并无疾而终?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我们大多数生命中,基因视角并不奏效!不同于地球上的其他物种,自然选择的其他产物,基因适合度并不是我们生命中的主要推动力。那么,是什么呢?

这时就用到了文化基因的视角。透过这些有色眼镜,为什么埃兹和我那么独特而又与众不同的原因很简单:我们是进化的产物,是生命所经历的最了不起的进程,是由两种复制因子驱动的。基因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起到了作用的,这也是进化心理学家可以解释我们行为的原因,不过这些年来,主宰人类秀这档节目,并完全乐在其中的,是文化基因。

为什么基因放弃了它的权力?而文化基因又是如何接替,并且发挥作用的呢?这便是解开我们关于过去迷思的答案,而这要从恐龙时代讲起。

哺乳动物大约在2000万年前进化而成,那时候是恐龙统治地球的时代。它们过得很艰辛。这种恐龙主宰的统治决定了如果我们祖先的基因要生存并且再生的话,就需要面临彻底的新设计。他们确实这样做了。他们创造了奇迹:他们很偶然地发现了,即使在侏罗纪时代,仍有半个地球并不受到恐龙的威胁,半个地球一直都远离阳光的照射。恐龙并不在夜间出没,因此我们的祖先在这个时候出来。

但夜间活动需要做一些调整。为了找到出路,早期的哺乳动物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嗅觉上,从而带来了改变。嗅觉不同于其他感官。像视觉、听觉和触觉,只和一种或两种感觉受体细胞发生作用。这些细胞一直处于休眠状态,直到它们所敏感的能量形式,包括光能或者力能等,传导到它们特定的位置。这时它们会传递神经冲动到大脑,大脑会用每个感官的相对位置来建立“内部模拟”,一种对真实世界的图像、声音或感受的复制。比如,当我的手指碰到克莱斯勒的塑料门把手时,我“感觉”到了坚韧的塑料感,由于我大脑的触觉中心在我的指尖建立起“点到点”发射受体的地形图,这使我觉得自己好像感受到了坚韧的塑料感。影像和声音也都类似。

不过嗅觉是不同的。我们鼻孔上感受器的相对位置不是那么重要,是因为空气传播的味道并没有真实的“形态”,它们的存在要么不重要,要么并不在它们在鼻腔里停留的地方。另外,我们的鼻腔里并不只有一两种不同的接收器,而是上百个,每个形状各异,这样我们就能捕捉到上百种空气中传播的各种形态的味道。当有味道飘进我们鼻腔里时,接收器会接收信号,这时传递出“它在这”的信息,并快速传到脑中的嗅皮层。但光有冲动并不够。每种你能辨识的气味都像是空气味道混合而成的鸡尾酒,比如,当我感到我好像闻到了我刚买的咖啡的味道时,虽然还盖着盖子,我正在做的是用我鼻子中不同的接收器探测空气中不同的味道。这些接收器像接力一样将独立的信号传到我脑中的嗅皮质,而这正是展现魔力的时刻。

嗅皮质和点到点的其他感觉构造比起来,简直是一团糟。不过它也不需要太整洁,毕竟嗅觉是没有实体的。所以它会飘散在各个方向,随意地撞来撞去。当很多“咖啡味”的信息各自到达嗅皮质后,它们分别传递给其他相邻细胞,然后传给其他,再传给其他,每个信息都触发了嗅皮质中各自的连锁反应。在某一刻,一转眼的工夫,在一片混乱中,我嗅皮质的中间会有一个细胞同时接收到了所有的成分信息。这一刻,我闻到了咖啡的味道。这个细胞是我闻到“咖啡味”的细胞,我感觉中特定的地方。

计算机科学家将这种电路般的构造叫“随机访问”,就像你计算机的记忆一样。嗅觉和这个信息时代十分契合。正因如此,它具有一些独特的属性:

1.可以带来新的体验。如果你恰好赶上一种新味道,一种空气中许多味道的混合物,没问题,在你杂乱的嗅皮质中,会有一个细胞存在于神经触发的新组合的连接处,这个细胞会变成你新的嗅觉感知的活性部位。

2.可以被经验所改进。一个感官的特定部位被激活得越多,与之出现连接的就越会被加强。这是学习的一种简单的形式。

3.可以变得更大。“随机访问”的回路没有上限,乱子越大,它们会变得越有辨识度,也越有力。

因此我们的祖先偶然优先的“随机访问”的回路,除了嗅觉之外,还有各种用途。在最基本的阶段,它可以辨认神经元放电的模式,这些放电代表着什么并不重要。如果“随机访问”的回路延伸以至于可以收集二手的视觉、声音和感觉会怎样?如果连接到个人的记忆和情绪会怎样?如果“随机访问”的数量足够多,会出现只在你闻到咖啡,吃到甜甜圈,看到彩色的唱片、柜台后边年轻的服务生、绿色以及听到舒缓的南美音乐才会释放的神经细胞:你会有一个“星巴克细胞”,一些与记忆和情绪相连的东西、一些额外的感知、一些概念上的东西。

如果你能建立起概念化的星巴克,理论上,你也能建立起别的任何事物。只要有足够多的“随机访问”回路、足够多的连接,你就能观察到各种触发模式。你可以从电影《心灵捕手》中找到复折屋顶、叉角羚以及各种旋律和台词。你可以把整个世界变为“皮质层的代码”。你可以把任何两件事联系起来。你可以在脑海里构建一个宇宙的超级模型。你可以从和你相关的世界中找到一些有意义的事物。

哺乳动物就是这么做的。在它们变为夜行动物之后不久,突变的哺乳动物的大脑开始出现了嗅皮质的“随机访问”回路,并这么运行着。这种新的大脑皮质——一堆离散的无知觉的神经元——在哺乳动物的历史中进化得很早。它位于大脑的顶部,就像一张薄纸,它下方的所有零碎都在可触及的范围内。在哺乳动物早期,新大脑皮质是很小的,但经过一小段时间后,它像“随机访问”的回路那样变成三倍之多。随后,它呈指数倍地增长。新大脑皮质越大,哺乳动物可以在其最初感知的顶层构建更多的连接,而它的工作也就越抽象。不久,大多数哺乳动物的脑内活动都在新的大脑皮质中进行了。从而发展成像循环网络那样,只要几秒的时间,就能使神经冲动的连锁反应在新神经元中得以进行。这使得哺乳动物可以挖掘它们与生俱来的反应,并开始在行动前思考谋划——开始思考了。哺乳动物开始变得很聪明了。

突然之间,6500万年前,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恐龙灭绝了。出现了曙光。即使是胆小的夜行生物也敢于面对了。温顺(而聪明)的生物接管了地球。

穿越边境

在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边境是有交通信号灯的。我们排在第三个,等着灯变绿。我们的旅行路线需要我们先从美国离境,然后穿越无人之地,再获得加拿大的批准。这三步的第一步看起来不太吉利。美国边境耸立着一栋新的建筑,快要把整条路挡住了。一群金属的附属建筑被高的围墙围住。随着我们缓缓向前移动,我们看到了在深色玻璃里年轻的、留着短发的海关工作人员。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的护照在后备厢里。这时候绿灯亮了。

几千年前,几百个人在西伯利亚的东北端在等一种不同意义上的绿灯,虽然他们并没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注定是来到新世界的第一批人类。他们的穿越过程同样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步:离开西伯利亚。在地球表面温度下降很多之前,离开西伯利亚并不是一个选择。在那之后,山间的河结成了冰,极点的海洋也冻住了。这一发生,冰冷、灰暗的海水向部落东部流去,阻碍了它继续扩大,并切断了与巨大湿冷的白令陆桥的联系。白令陆桥的排水经历了好几代的时间,一旦足够干燥到适合植被生长,那些捕猎北美野牛的部落的人就不可避免地用上新的住处,因为他们要追随大片的北美野牛群,而那些北美野牛只知道吃眼前那些刚长出来的嫩草。捕猎者需要紧紧跟随北美野牛群。在白令陆桥,夜晚总是在冰点以下,风也是变幻莫测的,地面只有在炎热的夏天才会解冻。如果不是靠兽群的毛皮和粪便,猎人们根本无法存活。

第二步:在无人之地陷入困境。下一步就更严峻了。过了一百个世代之后,部落仍在白令陆桥安营扎寨,就在今天被称为阿拉斯加最西端海岸的峭壁边上。过去两个世纪以来,温度一直不经意地攀升,当到达一定程度时,他们仍然靠捕猎北美野牛群为生。两极和山脉间的冰都融化了,冰冷、灰暗的海水又一次将新旧世界分离。一开始没人注意到海水逐渐越过地平线朝西部涌向内陆,随着陆地被越来越汹涌的浪潮所包裹,部落的人认为他们要么待在白令陆桥的东部,要么回到西部原来的家园。最后,这并不是他们所能决定的。大多数北美野牛选择了东边,所以大多数部落留在了这儿,在部落的人发现之前,海水的北部和南部相连,北美野牛捕猎者和其他的人相分离。在他们北部、西部及南部,海水又再次翻涌。在他们东部,陆地慢慢上升,变成一英里厚的冰墙。他们停在冰和海之间,几千年以来各个方向都是红灯禁止通行的信号。

第三步:进入美国。终于,绿灯出现了:全球气温再次上升,阻碍了向西回去的路,并出现了一条向东的路。部落的人发现的第一件事就是和他们有关的地都被洪水淹没了,这次不是海水,而是淡水。北美野牛群离开了低地,向上、向东逃离了不断增长的海岸沼泽。部落除了追随它们别无选择,但其这么做时,面临着一个备受挑战的场景。那座传说中阻碍他们东去的路的冰山开始在阳光下滴水,在山脉中央,一条走廊从冰山中逐渐形成。风从东面在山脉间吹过,冰原上的这条通道的表面覆盖着新鲜的嫩草。北美野牛群不假思索地走了进去,部落的人也跟着进去了。他们沿着走廊跟着牛群走了1500英里,在两边的上方耸立着冰崖,直到它们融合成一片覆盖着金色草地的无尽的高平原。激动的北美野牛群来到这片应许之地,部落也随之而来。虽然作为猎人和猎物都不知道他们独占了一片不冻冰又无人的领地,面积达3000万平方千米。

穿越边界的这三个阶段的日期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冰河学家、考古学家、人类遗传学家以及部落的后代除了日期以外,对美国是何时开始有人居住也没有达成共识。还有美国是如何初次得到美洲野牛的。当牛群和猎人们初次到达大平原时,在美洲大陆上生活着另一种野牛。一种叫作古风野牛的本土北美野牛,它们体型更大,吃草更慢,四肢也更重,这些进化的特征都用来对抗它的天敌剑齿虎猫。但这些特征并不适合对抗它们的新捕猎者,也就是人类。这些人在上千年以来都一直靠其为生。

在当时,美国唯一幸存的草原食草动物是……马!在过去的300万年中,以前的马好几次跳过白令海峡,随着冰川的出现和消融,在新旧世界中来回跳跃。那些在旧世界的马需要适应人类刚出现的捕猎技巧,因为就像人类文化遗传捕猎技巧一样,它们的生物遗传也遵循了几个步骤。然而,突然出现的捕猎技巧熟练的猎人们装备了“梭镖投射器”,还有投矛器,在北美的新世界出现了太多马匹,以至于分类学家难以应对,而它们作为人类食物却只用了几千年的时间。入侵的美洲野牛,以其体型小、繁殖快、走路快的特点,恰好在上万年的时间里从人类手中幸免于难,而在大陆上不断地蔓延,安享整片草原。而猎人们也一直不断地以捕猎它们为食。

在达科他州的时候,我向埃兹提过一个问题:哪种动物是真正的大草原动物,马还是野牛?答案可不像他想的那么容易。北美的马匹比我们知道的野牛出现的时间要早几百万年。野牛是在人类到达后才出现的。事实上,它们是我们来到大草原的原因所在。是它们带我们来的。

我们在年轻的海关工作人员旁边停下。他一脸严肃地说:“护照。”我回答道:“我想起来在后备厢里。”他说:“在哪?”这时埃兹打开车门,从车里出来去取。突然间工作人员从我的窗边跳开,打开他的手枪皮套,做出动作,手抵在左轮手枪的末端。

他大声喊道:“请回到车里!”他的另一名同事很快站到了另一个瞄准射击的位置,这样他们就将我们包围住了。

埃兹说:“好的,抱歉。”

他们让我们退回来,在一定的安全距离内取我们的护照。我们一遍又一遍地道歉,承认了我们的愚蠢,像只有英国人能做到的那样贬低自己,直到他们听着也觉得难受了。

他们吐着口水,说:“道歉下次可不管用了。”

20分钟之后,我们到达了加拿大边境。一个工作人员微笑着说:“嗨,你们好,来干啥?”我们把计划告诉了他,他说我们这几天会过得很愉快,我们觉得他说的话应该没错。我们“开足马力”来到了一模一样的乡村,不过文化景观却完全不同了。现在的时速是100千米。到处都是可回收垃圾箱。地平线上散落着风力发电厂。谷仓的样式很奇怪:复折屋顶,不过底部很宽。房子和英式的差不多,墙面是灰色,嵌有鹅卵石,还有屋顶采光窗。路上的标识也不同,由于有很多优先通过的标识,我发现我一直在踩刹车。不过好在路上的加拿大人并不介意。即使我们的车是得克萨斯的牌照,他们也不在意。

思想的营养

拥有了扩大的“随机访问”回路之后,在恐龙时代后期接管了这个空白世界的哺乳动物像鸭子离不开水一样,哺乳动物也离不开树、沙漠、海岸、河流、草地。它们侵占了每一寸空间生态,有以深海乌贼为生的抹香鲸,还有以沙漠块茎为生的裸鼹鼠。它们的构造是进化出多体量的毛发、温血、奶水和胎盘,更重要的是有新的大脑皮质来准备迎接机会的出现。非常偶然的情况下,哺乳动物发现它们比地球上的任何东西在设计空间中要高一个数量级。

和我们最接近的一群灵长类动物填补了抱树者的位置。它们中的第一批大半生都的的确确挂在树上,而进化提升了它们在树上栖息的灵巧性。很快它们长出了对生拇指、长臂、长腿,以及长的用来平衡的尾巴、向前看的眼,以便于准确判断和相邻的树之间跳跃的距离。有了这些,这些抱树的动物很快就没有到陆地的必要了。它们需要的一切东西都在地面之上,因此它们一辈子都在半空中度过了。

最初那组抱树者以捕食昆虫为生。昆虫生活在森林中的各处,因此这些重量轻、突眼的灵长类动物不用太担心领地的问题。它们独自生活在满是爬虫的环境中,当需要生育的时候和它们中的另一种进行交配。随着时间的推进,灵长类动物扩大了它们的野心。它们敢吃树叶了。

吃树叶不像听上去那么简单。当森林里的树成熟时,会将毒素注入树叶里,你要么具备特定的抗毒素,然后坚持只吃你能消化的树叶或者找那些最年轻、最嫩的树叶,这对于甲虫而言没问题,但对于像灵长类那么大的动物而言却不是如此。现在领地变得重要了,因为你的竞争对手会跟在你之后找嫩叶来吃。这些吃嫩叶的灵长类动物需要团结起来。它们结成了很紧密的团体,开始防御最初的领地。群居,也叫“社会性”,是一种极其重要的策略,有存在的必然性。你需要认识群里的每个人。你需要和群里的人有效地沟通。当可能与其他群发生冲突时,你需要能够相互信任。食叶动物开始变得更好地应对这些。为了帮助识别,它们进化了嗅觉和视觉线索。它们发展出一套发声法——尖叫以及吱吱叫等声音——来标志敌人的靠近或其他灵长类动物的出现,或者当你只能看到不足六米的时候,向世界宣布“我还在这”。它们开始互相很仔细地梳毛,一开始是为了找寄生虫,后来慢慢变成了群居灵长类生物维系社会凝聚力的一种方式。

这种个体间的互动是需要脑力的,或者说得更具体一点,是需要新大脑皮质的。社交中的嗅觉、视觉、听觉和触觉只有在新大脑皮质捕捉到它们,并赋予它们联系、语境与意义时才发挥作用。自然选择推动着新大脑皮质不断扩大,这样它才能跟上社交网络不断扩大的需要。新大脑皮质越大,这个群体也就越大,它们的领地也就越大,领地越大,可食用的叶子也就越多,后代越多,这个群体就越大,推动新大脑皮质的动力也会更强。经过这个循环,灵长类动物的新大脑皮质激增,尤其当它们采取下一步,开始改为吃水果之后。

在一片常绿的森林里,总会有结果的树。需要做的是找到它们,然后确保不让对手抢到。为了达成这两点,你需要更大的社会群体,我们现在知道,这意味着更大的新大脑皮质。差不多在恐龙消失的2000万年后,我们的祖先意识到自己和其庞大、复杂的社会群体以及其同样庞大、复杂的新大脑皮质主导着这片热带雨林。它们可以在天热的时候闲坐在那吃水果,互相梳毛,玩耍来训练它们的大脑,它们在这个世界中一直是领地的王者。在这之后的某一时刻,它们学会了模仿。

模仿的艺术

这些高度社会化的头脑发达的灵长类动物空出手来可以学习他人的行为,并进行模仿,就像我看我妈妈如何系鞋带并效仿她一样。生物学家将其称为学技。别人可能称其为模仿。[1]正如我之前提到的,模仿需要强大的精神世界。分析他人的行为并不容易,你要辨别什么是起因,什么是多余的,然后身体力行地重复那些起因的行为动作。不过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灵长类祖先的基因会支持如此耗费脑力的活动,模仿他人的有用的行为对灵长类动物是有好处的,对它们的基因也是。比如说,向他人学习如何使用木棍将白蚁从白蚁堆中弄出来,这种简便又可靠的补给给灵长类的饮食增添了重要的蛋白质。那种从来不缺营养的灵长类动物会变得更强壮、更灵敏,也更能抵御疾病。这样就可能有更多的后代,那些一开始使灵长类动物获得模仿技巧的基因随着时间将会在后代的基因池中变得更加普遍。优秀模仿者的基因对于它们的配偶的基因而言也同样重要,因为在它们后代的体内,它们配偶的基因将会和更具有模仿力的基因相融合。所以如何使它们的灵长类能吸引到最佳模仿者对于它们的基因而言也很关键。正如心理学家苏珊·布莱克莫尔首次在进化理论中提出的:模仿者首先变得成功,然后变得性感,听着很熟悉,是不是?这就是模仿这种脑内活动传播的过程。

假如我们的祖先也是如此,在我们祖先的手翻书的几页里,可以看到文化是如何发展并进一步壮大的。模仿的艺术使最初的精神行为——比如,如何用木棍——在群体中传递,互相产生影响。这种文化的能力优势如此明显,以至自然选择促进了那些带有模仿技术的基因发展。通过将模仿力与性吸引力相联系,自然选择促使灵长类动物大脑的后代持续发展进步。出现了“基因热”,大量的神经研究全部集中于构建越来越善于模仿的头脑上。这意味着大脑的构建不是预先安排好的,而是开放并且可以学习的。可塑的大脑可以一直在封闭的状态中不断构建,它们越来越少受到基因的影响了。

基于迫切想体验性感模仿者的成功滋味,我们祖先的基因偶然或自发地放弃了其对身体上最重要器官的结构和功能的控制。这件看上去无关紧要的事……形成了一种新的遗传系统:文化,这样一种全新的机制,使信息可以在没有基因作用的前提下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传递。因此一瞬间出现了一片新的复制因子存在的空间。

戴着和我相同有色眼镜的人们认为,这种新的复制因子,也就是文化基因,在过去的600万年中的某个时刻在祖先的头脑中闪现,可能是当我们祖先的那一分支从别的猿人分开开始。一旦形成,这种文化基因就发生了复制、突变、调整,在不同头脑间传递,就这么自发/偶然地形成了人类文化的所有思想。

这其实可以解释一切。为什么所有的生物学家不谈论文化基因呢?为什么很少有人使用“文化基因的有色眼镜”呢?持怀疑意见的主要观点:如果这些新的复制因子在我们的脑子里随处可见,那么会以什么样子呈现呢?如果说文化基因在人类头脑中如此广泛,那么“请展示出来”。

事实上我们做不到。我们并不知道文化基因长什么样子,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忽略其存在,不过对于广泛被接受确实是一个障碍。一个世纪以来,孟德尔基因理论只是个推测,直到沃森和克里克首次用X射线绕射体[2]“观测”到了基因的存在。这也是文化基因首次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

1996年,在十分巧合的情况下,意大利帕尔马大学的贾科莫·里佐拉蒂(Giacomo Rizzolatti)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初次研究了模仿行为背后的科学。他们研究的是恒河猴运动前区皮质的神经元活动。运动前区皮质是对行为的选择、策划及排序。该团队试图发现猴子是如何使用运动前区皮质来引发手部动作的。放在猴子脑内的电极与实验室中的麦克风相连,每次猴子一想动手的时候,就从麦克风传来咔嗒声。实验很顺利,每次猴子想要拿水果时,实验室都传来咔嗒声。直到有一天,没有水果了,实验团队成员决定休息一会儿。在休息时,麦克风突然响了。里佐拉蒂看着猴子,以为它们会伸手去拿新发现的葡萄之类的,但却发现它们平静、沉默地坐在那儿。它们在做的是把实验反过来,它们在观察研究者如何给它们取食物。里佐拉蒂又看了看他的团队成员。其中一个人手里拿着香蕉。他突然说:“再拿一遍。”研究者又拿了一个水果。咔嗒!又响了。一次又一次:每次实验室工作人员拿一个水果时,猴子脑子里的神经元就被激活了。每当它们看到其他人拿水果时,它们大脑就经历了一遍自己拿水果的动作过程。

实验一直在重复,不断地发展,我们现在开始接触到关于所谓的“镜像神经元”,当它们看到别的灵长类动物做出动作时,在它们脑中被激活。我们现在了解到它们在全脑都活跃,而不是只在运动前区皮质。我们还知道观察行为能感知到的意图是很重要的,如果猴子以为研究人员拿水果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放回午餐盒里,那么它激活的镜像神经元是不同的。我们还知道有些镜像神经元是和嘴部运动相关的,你会发现当嘴吃东西或者说话时,激活的神经元模式是不同的。猴子显然可以近距离观察其他人的行为动作,并根据周围情况来猜测行为意图,并在其脑内重复这些被激活的行为。这意味着具有这种脑能力的灵长类动物不仅仅是社会属性的,当它们互相观察时,它们的神经系统实际上也是相连的。

这听上去像是当变化多端的复制因子在脑间传递时,突然遭到了阻断。2010年,关于人类脑中存在镜像神经元的证据首次公布于众。[3]在前期的研究阶段,21名癫痫患者自告奋勇将植入他们的电极提供给镜像神经元研究者。这些电极可不像植入在里佐拉蒂猴子里的那些,当患者活动并观察其他人的面部表情和肢体动作时,研究者发现这两者有同样的神经元被激活。唯一的不同是当患者只是观察的时候激活的范围要更微弱一些。

所以文化基因的轮廓大概是:在我们“随机访问”的大脑中,可能文化基因就是一种特定的神经元被刚好激活了。可能思想就是当成百上千的文化基因在我们新大脑皮质同时被激活时最独特的那个。[4]可能我们就是最好的思想交换者、最高级的猿人,因为每当我们观察他人的时候,我们十分擅长将脑内的这些独特思想反映出来。也就是说,可能我们镜像神经元的随意抽动正是我们得以创造文化的精髓所在。

但我们要知道这种镜像系统的运作都需要些什么。对于在不同头脑之间成功传递的思想,供者头脑的神经元行为模式必须在接受者的脑内复制,但这两者在结构上不需要是完全一致的。由于没有任何两个人的大脑是相同的,这也是不可能的。不过需要在功能上相一致,至少是近似一致的(毕竟一点点变异并不是什么坏事)。换句话说,复制的文化基因必须将自身放置于大规模的连接中,这样可以同时引发相近的一系列文化基因。任何一种思想的价值,或“意义”,只有在和其他相关思想产生联系时才起作用。如果说模仿的艺术可以在其他人头脑里产生同样的效果,那么无疑形成了复制,自然选择这时开始发挥作用了。

文化基因出现了。虽然我对镜像神经元的研究感到兴奋,我并不需要看到某张图才会相信文化基因的存在。透过这些视角,文化基因的存在如此明显,当你盯着我们的近亲——黑猩猩看时,它们同样也具有模仿的艺术与文化的力量(虽然可能很原始)。它们甚至和我们的基因大部分相同(我们和黑猩猩之间基因上的差别只比你和我之间的多十倍)。区分你或我与黑猩猩之间的并不是这些,我认为,由于一些环境的转变,黑猩猩在进化中从未真正掌握文化基因,而我们不同。当作为父辈的复制因子还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时,其子辈的文化基因接过了方向盘,建立了终极的文化基因机器。如果你想知道这东西是什么样子的,那照照镜子就可以了。

砸脑袋的地方

在过了边境北部差不多一个半小时后,我们发现一处明显的悬崖将平原一分为二。我们转向它开过去,出现了一处堆放的、驼色的峭壁;像桌面一样平坦,从油绿的草原之海中涌现,就像是一艘巨型油轮的侧面。

1792年,一位叫彼得·菲德勒(Peter Fidler)的英国绘图师在为哈得孙湾公司进行考察之旅时绘制了相似的峭壁。在山脚下他看到了黑足族部落的村子。在见到菲德勒这个第一位欧洲人之前,那些印第安人已经养了很多马。显然,这个部落从阿帕切人那换取西班牙偷的马持续了约两个世纪,到18世纪末期,在整个草原上散布开来,结束了“倒霉的狗日子”。然而,菲德勒和黑足族的相处证明他们还在适应他们的马匹。

部落的人选择在悬崖脚下安营扎寨,因为他们计划进行一场传统的北美野牛捕猎行动。养马之前,在空旷的平原上捕杀大批北美野牛的唯一方法是将它们赶到悬崖边。而菲德勒在地图上画的那座驼色的峭壁就是北部平原上捕猎北美野牛的最佳地点之一,因此对于部落来说也是一处价值连城的地产。黑足族人将这片区域称为北美野牛狩猎地(字面意思是野牛跳下去砸到脑袋的地方),是因为有个小男孩站在悬崖底下这个引人注目却又致命的地点看这场捕猎,结果不幸发生了。部落的人(在开发之前的这些日子里)对菲德勒很友好,并要求他也加入他们的捕猎行动。

事实证明,他所做的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是从天而降的好运。当他加入黑足族的准备行动时,他刚好经历了罕见的“倒霉的狗日子”。侦察者在悬崖西部发现了一群牛,群居在豪猪山,在那里,猎人可以将它们围在一块儿,引其跳下山崖。当时是深秋时节,正是捕猎的最佳时机:牛肉肥美,牛毛浓密,小牛群都长大了,公牛们也走远了,这意味着牛群没有那么紧张了。接下来要来的冷空气可以使肉质鲜美,剩下的可以做成冬天食用的干肉饼。

黑足族人开始准备了。他们先是举行了一场仪式,要对野牛唱歌,把草点着,去蒸汗屋把人的味道掩盖住。接下来,他们来到山上,在牛群可能经过的地方搭建“跑道”。他们将道路两边用粪便、泥炭和树枝隔开。他们还把野牛皮拖到路中间,使它们熟悉味道,让带头的牛朝这个方向过来。他们在悬崖底部建了一处营地,里边有粪便燃料、铺着牛皮的窖、取暖用的石头,还有可以烧的水。

在捕猎的前一晚,他们把计划告诉了菲德勒:

1.有一组年轻人会当“引牛人”。他们会披上狼皮,趴在地上,跟着牛群,躲在山脊后,让带头的牛领着牛群进到“聚集的盆地”来,这片区域就在“跑道”前方。其他人会披着牛皮,在跑向“跑道”的一开始,冲到牛群的前方,他们会一直在草丛里观望。

2.剩下的猎手会藏在“跑道”上石堆的后面,手里拿着牛皮。

3.当时机成熟,扮成狼的人会开始冲向牛群。而披着牛皮的小子会突然跳起来,像受到惊吓的小牛一样叫唤。在两面夹击的情况下,带头的牛会带着牛群来到“跑道”这条路上。

4.一旦大多数的牛都过来了,扮成狼的人就开始奔跑,小牛们也开始跑,躲在石堆后边的猎人们一下跳出来,凶残、怒吼着拍打手里的牛皮。

5.牛群一下变得惊慌失措。扮成小牛的小子们以最快的速度躲到石堆中间。他们跑开的时间刚好,没有影响到牛群的走向。

6.在“跑道”的末端,全力冲刺的牛群将会来到跳崖点。之前提到的“砸脑袋的地方”是北部平原最理想的跳崖点之一。由于两边的小山将大批牛群赶到了一个很逼仄的地方,而这里高达9米的落差被悬崖顶上的边缘所遮挡,风主要从西边吹过来,这样牛群也闻不到山下人们搭建的营地的味道。

7.如果成功的话,数以百计的牛会跳下去。大部分都直接摔死了,剩下的很快就被人用矛和锤子肢解了。

8.舌头和牛杂几乎会被直接吃了。胃部被清洗后用来做防水容器。肉会被割下来,风干或拍成干肉饼。骨头成了工具,或者丢到滚烫的水里煮。煮得差不多了,那些骨头会慢慢分开,骨髓可以做润滑剂或胶水。筋腱可以用来做缝纫的线。牛皮在地上摊开,放好,刮干净,或者放在那,或者做成生皮革,或者做成锥形帐篷。

这是1792年部落人教给菲德勒的计划,但什么都没有发生。在了解了传统的捕猎方法之后,一些年轻的黑足族人头一次决定他们要把马匹加入捕猎行动中。这下有了马匹和跑道,捕猎将会非常成功。很棒的想法,可是没能成功。还没到“跑道”之前,马匹吓跑了牛群,狂奔时变得惊慌失措。到最后,只有一只野牛跌落悬崖,在下方还等着的部落的人大失所望。这个机会完全被浪费了。

这是为数不多的机会。黑足族人和所有草原印第安人的未来不在于能抓到多少只跌下悬崖的野牛,而在于如何调整他们的手段、传统和文化:比如当他们穿越草原时会跟着牛群,每天用箭,后来用来复枪一只只捕获,对于坐着的公牛来说是“老方法”,而骑着马捕猎是新方法。

这结束了几千年来草原部落的人带着他们的野牛穿过白令海峡时所维持的传统。这种传统的捕猎方法在草绿色斑驳的小石子路上依稀可见。考古学家在这里向下挖掘,发现现在9米的距离以前有20米。几千年来累积的破碎的岩石、泥炭以及野牛的骨头缩短了野牛下降掉落的距离。在这些骨堆中间,记录了5000多年前草原印第安人捕猎技术发展的石器时代尖头器。在最顶上,追溯到1000年前,是黑足族的箭头,两边都有碎石的凹陷,这样可以捆在箭头上。在这下面,是1900年至1100年前,“埃文利”的尖头器:薄而精细雕琢的石质箭头意味着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部落传统。在3000年至1900年前,尖头器又表现出了不同:“鹈鹕湖”的尖头器,在弓箭这一套东西还没出现在草原上时,他们能用的武器是梭镖投射器,也就是投矛器。最底层,在17米左右,5000年至3000年前,是“木乃伊洞穴”尖头器:更大,带缺口的火石。这种尖头器数量上并不多,意味着那时的野牛几乎都是直接摔死,猎人们并不需要浪费他们的武器。

这些文化传统都是黑足族的杰作吗?还是说每当这个方法换了新主人,都能及时划分边界进行区分?不得而知。每一种尖头器的设计在各个地域历史文化悠久,但这并不意味着黑足族和他们的祖先不用这些样式。正如之前这些视角提到的,思想可以独立于人而存在。在别的地方出现的思想很容易传到草原这个地方,并存于黑足族人祖先的脑海里。这也就是1792年菲德勒遇到的黑足族人已经有了弓箭并骑马的原因。并不是他们发明了弓箭或者驯养马匹,他们只是继承了这些思想,就像所有人类的头脑一样。

站在悬崖顶上,草原鸟在阳光里叽叽喳喳地叫,往下看着这片曾经有上万头野牛折断脖颈的地方,我最终意识到基因与文化基因之间切换的自由意味着我永远都无法知道哪个先来到这个国家的史前部落最初有了帐篷这个点子。可能是黑足族,也可能是一个完全不同、在他们之前统治草原、已经消失好久的部落。这取决于美洲原住民之间多久交换关于如何搭帐篷的点子。我要如何发现呢?

人类设计

我们这个故事的最终部分是最精彩的。想象一下这个画面:由于文化基因的能力与能否成功复制紧密相关,在过去600万年的某个时间,文化基因作为新的复制因子掌握了生物的进化过程,可以在设计空间中它所经历的每个方面施加控制,这就是说,这种存在质疑的生物已经有了很多种解释。它是哺乳动物,意味着它也有扩展的可以“随机访问”的大脑。它也是猿类,意味着其生活在社会群体中,有对生拇指、很多发声方法以及极强的模仿能力。这是个很好的学习模型。文化基因不会浪费这个机会。布莱克莫尔将这种“文化基因驱动力”称为使命。在所有可能的情况下,文化基因想从生命中“得到”什么呢?

其实很简单。就和基因从生命“得到”的一样:将生存和再生的机会最大化。从文化基因的角度来看,“生存”意味着存储在大脑记忆中的时间,“再生”意味着在另一个大脑中散布相近后续的过程。所以这种具有想从生命中“得到”的文化基因的生物会是:

1.记忆要尽可能丰富,这样文化基因的储存空间将会最大化存活(设计目标之一)。

2.完全擅长高准确性传递并接收文化基因(设计目标之二)。

3.不断地利用这项技术持续这么做(设计目标之三)。

文化基因会要求基因这么构建,而每一个生物都不例外。我是其中之一,你也是,埃兹也是。虽然构建这些器官的初衷完全不同,文化基因都最终取得了胜利。那么是如何实现的呢?

设计目标之一:将记忆最大化

当你观察和我们最相似的生物时,它们并没有文化基因,你再看看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我们大而像球的脑袋,和我们的躯体相连,显得无比巨大。没有哪种猿类是这样的构造。这样的特征解决了目标一:将记忆最大化。如果你想要一个更大的记忆,你需要打造一个更大的头脑。文化基因如何来指挥这么大一个脑袋呢?作为一种重要的组织类型,新大脑皮质的构造是会扩大的,并且由扩展的“随机访问”的环路构成。当头盖骨扩大时,出现了唯一的设计问题。问题不在于更大的脑袋,而是如何把其生下来。

婴儿的头相当于身体的四分之一。在怀孕后期,这个头需要安然地从母亲的身体里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文化基因起了推动作用。就像我在书里一开始提到的,在没有现代医学的辅助下,生产是个极其危险的行为。在接生时,母亲或者婴儿的死亡是很常见的。这并不是基因所希望看到的,如果说存活的概率只是中度到高度,那么这种高成本的胎儿并不是很好。对我而言,感觉有点像文化基因的作用。

通过观察我们祖先的化石,我发现是文化基因形成的结果。在我们进化的历史中脑容量有两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200万年前,直立人出现。另外一次是50万年前,直立人最后统治地球的末期,我们的前额开始扩大了。这些变化与大脑的发展并没有太大关系,而是与育龄女性的骨盆适应性相关,这决定了大头的婴儿能否在某种程度上被生下来。

随着大脑变大,记忆力也变化了,但不是简单的数量上的增加。新大脑皮质量上的扩展意味着我们祖先的思想越来越抽象了。神经回路越长,感知器官被激活的距离就越遥远,思想在末端就需要处理得越多。数量上每增加一厘米,质量上的增加都会无法估量。这种不断膨胀的区域使我们的祖先可以构建更多语境、概念和意义。在没有任何特别新的构造的情况下,单是大脑的面积就为不断增长的智力提供了条件,而直接导致的结果是,随着不成比例、不断增长的智慧,出现了不成比例、不断增长的不同种类思想的生态。人类不断增长的头骨空间真正扩大了文化基因生命的设计空间。

文化基因还能引发其他的效果。通过简单地驱使组成血小板反应蛋白的单一基因,新大脑皮质中的神经元可以被刺激,进而提升突触数量,成倍地扩大神经元之间的连接数量,而增加的神经元连接会从根本上增加记忆和文化基因。

文化基因花了600万的时间扩充我们的头脑,改变育龄妇女的骨盆,然后又继续着整个进程。结果就是剩下全部由基因支配的生命的这种生物。智人具有在世界上无可比拟的记忆力和智力。我们的世界里只有人类自己。

设计目标之二:发展文化基因技术

只记住这些思想的能力是不够的。文化基因还要将猴子间交换思想的熟练程度最大化。

首先要做的是提高模仿的一般标准。我们相近的祖先不是猴子,不过它们也不善于模仿。比如,黑猩猩,可能会模仿捅白蚁,用树叶接水或者用锤子砸石头,不过复杂的精神活动,比如系鞋带,它们就彻底学不会了。

为了提高文化基因传播的准确性,或者“还原度”,需要发展手工技艺以及提高精确度。幸运的是,当我们的祖先从四脚进化到直立行走之后,出现了一个机会。腾出的两个前足变成了手,文化基因——基因的联合得以实现。在中间的这些年,我们前足的构造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把它们叫作脚听起来都有点侮辱。

不过光有了灵巧的手,文化基因并没有就此停止。为了提高我们的模仿能力,我们还有了“读心术”。这种能力可能只是我们灵长类祖先发展出来的镜像神经元能力的延伸,可能是一种可观察到的行为的深层镜像,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当一个人看到另一个人系鞋带时,她的确能设身处地、感同身受。她可以同时准确地判断出这个人系鞋带时是不是急匆匆的、焦虑的、心不在焉的,或者是有点无聊的。这种了不起的社会技能来源于心理学家所说的思维理念,一种理解别人具有他们自身的观念、观点、意图的能力。这对我们来说显而易见,我们希望所有不太开化的动物都具有这种能力,但实验表明并不是。即使是黑猩猩或者海豚都不太显露出这种“二阶情感意向”——能理解别人意图的能力。这对于我们人类,也是花了很长时间才发现的。

如果你给一个三岁小孩展示一罐品客薯片,让她猜里边有什么,她会说,“品客”(如果她很熟悉零食品牌的话)。如果你给她看罐子里只有铅笔的话,她会很惊讶,不过会很快做出心理调整。如果这时有个叫史蒂夫的人进到房间里,你问你的三岁小孩“史蒂夫觉得罐子里有什么”,这个孩子会十分自信地说,“铅笔”。她不会认为史蒂夫具有和她不同的生活经历。她不理解史蒂夫有他自己的思想。如果是她四岁做相同的实验,她可能就不会这样了,她的思维理念可能就发生变化了。

“读心术”的遗传优势很明显:这使得个人可以判断其他人的可信赖度,在依靠他人协作共存的过程中是极其重要的能力。当然,“读心术”对于文化基因也是非常有益的。当别人做出行为时能够理解对方的意图将会帮助模仿者避免模仿无意识的行为,任何对其他人观念的理解都会增加文化基因传播的还原度。

我们“思维理念”的开端可能是在过去600万年的任意阶段。我们祖先读心力的发展并没有留下任何化石做证明,所以我们也不得而知。一些心理学家认为思维理念的出现是在下一个文化基因概念的进化之前,这种文化基因叫作符号的沟通模式。

符号生物

文化基因生命的革命,与基因生命中偶然出现的多细胞相似,随之而来的是符号。符号总是任意且根据惯例的,和别的事物相关。比如说,竖大拇指的标志,标志着一种符号的特定类型:一种手势。这是很随意的,独立于意义之外,在生活中并没有任何价值,如果我们同意改变的话,随便就能被替代。不过作为我们物种社会历史的偶然事件,竖大拇指的手势具有常规的意义。实际上,根据情境不同,有很多常规意义。在日常生活中,有人向你竖大拇指,意思是问“好吗?”“好!”“行吗?”“行!”如果这个人在水下,穿着水肺的潜水装备,这个手势的意思是“我要上去了”。如果他站在路边背着背包,意思是“谁能载我一程?”,而如果他在伊朗徒步,不论他是不是意识到当地习俗,这个手势的意思是“给我滚”。

这种和思想同步相关联的能力赋予了文化基因的生命。越来越多的抽象概念可以变成符号,只要每个人都同意采用相同的(作用上相一致的)含义。也许就不奇怪我们文化基因驱动的祖先最终找到了一套将思想机会最大化的符号沟通模式,一套完全基于不同类型的符号,声音符号:语言。

本质上来说,语言和手势类似。手势是一系列可模仿的面部或手部的肌肉收缩,并且具有相关的意义。语言是一系列可模仿的舌头、唇部、嘴部、喉部的肌肉收缩,并且具有相关的意义。两者都是任意的,也都需要具有一些惯例上的联系。它在对大脑的利用上是相同的。[5]近来的研究发现符号化的手势和语言是由大脑的相同部位协调。[6]皮质左侧著名的布鲁克和韦尼克区域,长久以来被认为只属于人类的生长,也被认为是我们独特性的关键所在。不过最终是语言主导了我们的符号沟通,并将文化基因带入了新的维度。这是由于语言比手势有更多重要的优势所在。当你的手被占用时你可以说话。你可以和你看不见的人说话,或者那些不太想看到你的。语言的还原度要比三维般的肢体动作高得多,它们的意义也更加精准。通过不同方式使用舌头、唇部、嘴部,你可以制造出不同的声响来为语言带来多样性以及各种表达方式。而传达这些不同的语言只需要花一点点的精力、一点点的时间,很快可以出口成章。所以当有了语言之后,当然还伴随着手势、表情,甚至口哨、标点等,也就不难理解是语言胜出了。

语言是使用符号的一套系统,每个位置上的符号都对其他符号产生影响。因此首先要发展出一套符号排序的规则,或者叫语法,不过关于我们是如何实现这一点的,学者仍未有定论。在字面符号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我们是如何知道“人吃狗”和“狗吃人”的意思是不同的?过去的50年间,心理学家和语言学家认为这种能力十分特别也十分复杂,必须要借助一种叫作语言习得的天赋才能实现。然而,最近这个观点受到了质疑。质疑者认为,语言只是一种非凡的记忆力。可能随着我们听到声音符号,并把它们全盘交给我们非凡的记忆力时,我们就自然地将语法惯例结合在了一起。毕竟我们是很擅长学习惯例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所有这些单词和语法规则和我们所“知道”的其他并无区别。它们不过是不同形式的可以继承的思想,仔细地记录于我们非凡的记忆里,且相关联,在许多年之后,变成了我们的约定俗成。我们整个的认知变成了一套巨大而宏伟的纸牌屋,每种可知的“东西”都由于和其他可知事物发生联系获得了价值、意义。我们的才智变成了一种神经元激活模式,像放烟花一样壮观,每个神经元都和其他的相连,并迫切地想激活它们。透过这些视角,每种激活神经皮质的模式都是文化基因,我们整个大脑成了存在于大脑空间中不同文化基因的混战,在这个空间里,是一个活跃的不断变化的,并基本独立的思想世界。

由于对符号沟通的熟悉和精通,我们可以亲手打造这样一个神奇的像思想的野生丛林般的心智圈生态系统。如果概括地说,我们接收或传递这些深层思想的能力完全依赖于我们在对的时间以对的方式移动我们舌头或手指的能力。这些约定而成的符号是文化基因生命,也是我们的认知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一个孩子在生命的头几年拒绝“文化适应”的过程,专家发现几乎不可能重新使她成熟的大脑再来适应我们的世界。作为一个“野孩子”,具有所有对的可适应的特征,这些特征使她成为文化基因的载体,但由于在早年时期没有一套符号系统的基础背景,她永远也无法掌握复杂的思想理念。

相信的理由

设计目标之三:让猴子说话

现在的情况是:一只假想的猴子,它的脑子注入了新的生命力,经历了上百万年的彻底的物理及社会变革,由变化了的基因导致新的生命力,文化基因的生命具有了更大的舞台和更多的观众。文化基因是如何让猴子表演的呢?

我们的脑子里充斥着各种思想的广阔的记忆空间,最先进的高科技技术使我们可以将思想传递给他人(无论这些思想有多抽象)。不过如果不具有这种冲动,如果我们的时间都用来吃水果,从周围人的毛发上找虫子、性交……从文化基因的角度来看,这些都没有意义。当然自然选择不支持,文化基因也不支持。这两者确认我们是永不满足的文化消费者、制造者以及散布者,什么都无法阻止我们探寻新的思想,闲暇时编造一些新奇的文化基因事物,并一直不停地讨论它们。我们无法控制。我们会闲聊,我们讲故事,我们教授知识,我们模仿,我们充满好奇心,我们对目标有热情,我们无法停止对事物的思考,我们无法保守秘密,我们互相理解,我们相信自己,我们自大而充满自信。就像植物对阳光的依赖,动物对植物的依赖,我们天生就是对思想上瘾的人。如果我们在荒岛上独自一人,无法将思想传给其他人(任何一个人),我们很快就发疯了。我们会自言自语。我们会在睡着时抽动。我们会失去活下去的意愿。我们会一直不停地系上再解开想象中的鞋带。

我没有被这种现实吓到。我不介意陷入对思想的沉溺中。事实上,我很享受。思想本身让我喜欢上这一点。我很享受吸收新的思想,并在它们静止时重新点燃。我很乐于传递思想,无论是特别的克劳族的部落结绳系法或者普通的系鞋带系法。事实上,不止如此。我需要把这些思想传递下去。这也是我写这本书的目的。

这是否意味着我是个极端自我主义者呢?是否由于心理异常让我相信其他人也想听或看或读我的思想想法呢?你也可以这么说,在生物世界里可能是异常的,但在我们人类物种的成员中,极端利己是很正常的。我们都极其自大。

“你为什么这么认为?”制造有色眼镜的人会用调侃的语气问道。“是因为文化基因想让你相信你的思想。如果你相信的话,你会更想要把它们传给其他人。”你要同意这个逻辑。拥有自我,那个你定义为“自己”的人,包裹在自身的个人信仰中,使我们每个人更多可能地表达我们的思想,由于我们把它们想成我们的思想,因此成了我们需要去捍卫的独特的构成。而有色眼镜的制造者们又说,你们中的“我”,是一种幻觉,也是广义上的文化基因技巧的一部分。我们能那么容易被骗吗?

这么想是有原因的。一系列的实验结果,对于某些人来说甚至有点可怕,认为我们没有客观的自由意志。研究者发现当志愿者被要求选择用左手或右手按下按钮时,脑内扫描能够在志愿者有印象他们做出了决定之前,预测他们的决定长达十秒的时间。[7]从实验可以得出我们的意识自我与其说是掌控进程,倒不如说是记录进程,是对我们潜意识里已做出行为的记录。

这个信息简直令人震惊。这毁掉了我们认为生命中有中介的观念。最安全的是不要轻易相信,不过你也并没听说过自己信念体系的不可靠性。

新一代的认知心理学家比起前辈来没那么热衷于对我们心智的研究,他们的观点认为我们在选择该信什么这件事上有多糟糕。首先,我们容易轻信,我们高的认知力主要是我们知觉体系的错误延伸,而我们又很少去质疑这些系统的运作是否真实。我们的直觉倾向于认为我们要更容易相信最先出现的事,因为事实真相的第一个版本是我们在脑海中预演最多的。我们很容易被骗。如果我们觉得一种思想的提出者是有魅力的,我们更倾向于相信他们的观点。同样,我们在接受新事物时的情绪对于我们接受新的事实真相有着强烈而非理智的影响。除了这种不客观以外,我们很少记得我们当作福音书的“真相”来源,因为语义(意义)和个人事件的情节记忆是分开的,我们并不介意参照系统是错乱的。我们充满了“确认偏向”,也就是一种强烈的倾向,只“相信”支持或至少和我们现存的信仰有些许关联的思想。我们沉浸于无休止的“动机性推理”,当他人的观念和我们的发生冲突时,严厉批评他人的观点。

你不相信?看下周围的世界。信什么的人都有,有人信有鬼,有人信地球是平的,有人信黑猫是不吉利的,有人信世上没有大屠杀,有人信他们系鞋带的方式是最好的,这些都是些荒唐可笑的事,只不过因为我们头回听说,或者符合他们听说过的别的一些事。这种有缺陷的观念获得体系让我们都妥协了。由于我们都有对于思想的特殊品位,我们某种程度上都成了基要主义者,心理上是无法保持客观的。我们会十分固执地认为有神或者无神。有自我或者没有。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该信什么了。

不过我有相信的理由,那便是文化基因想让我们这么做。在具有了足够多拙劣的文化基础、有缺陷的观念体系、坚定的自我之后,任何一种思想的背后都有信服的、乐于传播的思想宿主。在地球上的某个地方,每种思想都会找到它们的归属。

在地球上的生命体中,我们是很奇怪的,但我们不是无法解释的怪。我们这种物种由两种复制因子所构成。三分之二是基因构成的,剩下的三分之一是由对于我们来说独一无二的复制因子所构成的,那就是文化基因。这样关于我们的过去的谜团就解开了:在我们物种的形成过程中没用到过什么天降神器。

一个想法的痕迹

在“砸脑袋的地方”的平原上刮起了风。现在是接近傍晚的时间,我独自拿着片小叶子在小路上走着,心情很激动,因为凯西,黑足族的向导在游客中心跟我说,我可能在那片草原上找到想要的答案。我一直走到路的尽头,离事发地点刚刚好的距离。微风像白噪声一般在我耳边吹着,我孤身一人在草原上。

应该是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我来回走着,不耐烦地找着线索,我自言自语,踢着草皮。然后我跪在草地上,由于风的缘故,感觉草像刀片一样锋利。它们结实、暖和、锋利并且坚硬。蚱蜢四处蹦着,就像离开发射井的迫击炮。我低低地蹲伏着,伸开双臂,无谓地丈量着。我什么都觉察不到。我挪到左边,继续割草。我一遍遍地重复着动作,变得越来越沮丧,动作越来越快,也越来越粗心大意。我的下巴划到了草尖。我呼吸着泥土的气息,以一种奇怪的伸展姿势扭曲着。昆虫的翅膀弄得我颧骨发痒,我胳膊上的皮肤也开始痒起来了。眼泪开始从我眼里流出来,我用左手指尖触碰到了某样东西:一块冰冷坚硬的石头。

我跳过它,跪在地上,将周围的草分开。这块石头大而光滑,青铜灰色,一半埋在土里。

我蹲伏着来到它的左边。这里还有一块。在它左边,一块接着一块,在地上呈一个紧凑的弧形。我站起身,脚在地上朝前搓了搓,一边走一边看脚下的草地里的石块:砰,撞上一个,砰,又一个……不一会儿,我就找到了整个一圈的石头。

凯西曾说“这个地方就像预留的停车位,你不该占别人的地盘”。我发现的原来是搭帐篷留下的一圈痕迹,在“砸脑袋的地方”下方以前是搭帐篷的。这些石头是用来压住帐篷覆盖物的。有一天搬走的时候要收起来,帐篷在半小时之内就拆解了,印第安妇女们收起了支帐篷用的杆子。覆盖物拿走之后,就留下了一堆石头,这一圈在直径上要比帐篷本身大一点。春天冰雪融化,石块陷入泥里,成年累月,越陷越深,成了一道风景。这是锥形帐篷存在过的证据,也是它们曾经存在过的唯一证据。

20世纪30年代一次高原的考古调查中,出土了这样类似的共有858处,经年累月被使用帐篷的人留下的旧营地。[8]保留最完好的有一百多个这样的圈。有一些圈还互相交叠。一些进到更深的泥里,表明它们的历史更久远。这些营地就是一个个大圈,每个帐篷的门都朝东,迎着太阳出来的方向(还能挡风)。大的帐篷圈子依次把“门”开在朝东的方向:在小屋之间有段距离,人们可以从那进来或者离开营地。

这些圈在直径上是3.5米至5.5米不等,和今天的帐篷相比有点小。帐篷的大小和用石头固定的现象都表明在过去“倒霉的狗日子”里,他们用的主要是水牛皮帐篷。水牛皮的帐篷要比帆布面的更重,所以要更小,这样方便在草原上由狗拖拽。还有一点,帆布的帐篷很少用石头固定,因为当帆布接触潮湿的地面时,其会腐烂,它们通常由饰带和地面相连。

在除了和狗日子相关的日子以外,尝试去追溯这些营地的位置是极其困难的。艾伯塔的考古学家喜欢花时间给他们在附近找到的工具建立年表。在我之前解释过的野牛跳表明5000年前已经使用了武器,除此之外,这里还挖掘出了很多更古老的遗迹。“斯科兹布拉夫的尖端”是那种大块石头,在底部被挡住,意味着它们是装到矛的杆上的。“科迪文化”9000年前也制造出这样的尖端武器,这个时间甚至比投矛器被发明的时间还要早。由于只能用重矛,科迪人更热衷于使用跳跃。不过并没有迹象表明他们用了。可能因为他们生活在新仙女木时期,那是一段极其寒冷的时期,冰川又朝南方蔓延,野牛群可能在最北的平原上变得稀少。可能在这里吃草的牛群不敢面对寒风,并从高地上跳下去。或者最有可能的是,因为草原上的人还没想到野牛跳这个点子。可能当发明投矛器以后,它可以从一定距离刺穿牛皮,足以吓唬牛群,引起恐慌。可能第一头野牛(不小心)掉下山崖,有人看到了,心想“妙啊!”

我现在坐着的这个帐篷圈可能没有9000年这么远,考古学家在现场可以算出每个圈子的时期,很少有超过3000年的。但这不意味着在这之前没有帐篷,我会告诉你原因。

在我所坐位置的西北部,回到了山间的走廊,穿过了阿拉斯加的山区,越过现在已经沉没的白令陆地,古北区人的部落在北部苔原和西伯利亚的北极海岸。现在他们都住在预知安装建筑里,从事石油开采或采矿业或驯鹿,而几代人之前,在亚洲野牛群还未经历北美野牛相同的命运时,这些部落的人捕猎野牛。夏天的时候,他们到草原上捕猎,他们带着临时居所,什么叫法都有,老朋友、亚朗格,或者用斯堪的纳维亚语说,叫拉乌。如果你去拜访这些人,并客气地问他们,他们会找到一顶给你看,多数村子会留一些用于捕猎行动或者传统庆典。它们看上去像什么呢?它们是由牛皮或帆布制成的圆锥形帐篷,并靠一堆撑杆的骨架支撑,在顶端留有排烟的空间。它们长得很像锥形帐篷。

这些帐篷是几千年前当所有的印第安美国人祖先穿过白令陆地时一起带过来的。它们被一路拖着穿过了冰川走廊,来到了北美的荒凉草原。在这些圆锥形的帐篷里诞生了最早的美国人。

不过实际上,这些不是锥形帐篷。无论名字叫什么,它们不具有锥形帐篷的两个关键特征:排烟盖以及非对称的横截面。它们长得确实就像锥形帐篷,这个在帐篷历史中一个时间相对近的点子至今仍被另一边的亚洲北部人民津津乐道。

在首批到达美洲以及首批到达草原的欧洲人之间,之前提及的两个特征的锥形帐篷出现了。尽管所有的帐篷都依靠一圈石头来抵挡风雨,我们发现很少有时间比较久的帐篷圈,这样就很难查明他们到达的确切时间。可能经历了三千场春雪之后,帐篷的圈就消失不见了。

我的猜想是,所有这些锥形帐篷的起源发生在最早的帐篷圈的几千年前,就在最早的野牛跳的点子之后出现的。那个时候野牛皮还有很多。这也是头一回当地居民可以三到五年换新的牛皮帐篷,头一回他们可以一直待在草原上,吃饱穿暖。有了投矛器和野牛跳,他们可能是最早常年生活在草原上吃牛肉的人。住在帐篷下的安定生活促使他们对帐篷的设计不断改进。排烟盖的出现可能是第一步,很多亚洲部落会在帐篷顶上盖一块东西来阻挡烟的流动,所以排烟盖并不是什么凭空出现的。另外就是非对称结构,这种我们在近期也能看到的三杆取代了四杆的结构。

帐篷的发展变化注定是一个过程——一波三折。进化也是如此。因为太缓慢了,不太可能捕捉到是何时开始的。每个圆锥形帐篷的点子都与之前和之后的点子相“融合”。只有在事情发生之后,回过头来,你才能说,“这事发生了”。因为点子就像物种一样,锥形帐篷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起源”。

我听到了口哨声,四下望了望,发现埃兹在远处,挥着手。他指了指他的手表,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错。是时候把过去抛在脑后了。我现在觉得很平静。是时候回到现实了。

[1] 或者叫“鹦鹉学舌”?如果你问路人“鹦鹉学舌”和“模仿”的区别,他们会回答鹦鹉学舌是不假思索地模仿,而模仿是需要经过思考的。如果是这样,这和生物学家的观点也差不多。

[2] 他们首次用来拍下DNA图片的机器。

[3] Roy Mukamel et al.,‘Single-Neuron Responses in Humans during Execution and Observation of Actions,’Current Biology 20,no.8(2010).

[4] 如果是这样的话,传统观念中的照明灯泡形象是恰当的——灯泡是固体和惰性的;只有当电的到来改变了它们的物理特性时,它们才会发光——光是一种短暂的动态现象。思想也是如此。神经元总是存在的——只有当电流以某种方式通过它们时,它们才会复活。

[5] 因此可以说语言是思想的另一种形式:每一个单独的词语都像其他思想那样经历着自然选择和文化进化。这解释了为什么麦克沃特不能在语言中找到达尔文进化论的痕迹(见第11章),语言是高于文化物种的一级组织,大量存在的词语都可以随意地失去或者增加新的种类,就像云一样,时分时聚。

[6] Xu J., P.J.Gannon,K. Emmorey, J.F.Smith, and A.R.Braun,‘Symbolic Gestures and Spoken language Are Processed by a Common Neural System,’Proc Natl Acad Sci USA 106(2009):20664–669.

[7] Chun Siong Soon, Marcel Brass, Hans-Jochen Heinze,and John-Dylan Haynes,‘Unconscious Determinants of Free Decisions in the Human Brain,’ Nature Neuroscience 11(2008):543–45.

[8] E.B. Renaud, The Archaeological Survey of the High Western Plains, Denver,University of Denver,1936.


第五部分 疑问解决第15章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