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传承,南达科他州
生物学上的亲兄弟,文化上的表兄弟
我们又回到了北达科他州的俾斯麦,继续开往西部。没过半个小时,我们反应过来,我们之前看到的大平原,并不是它的全貌。我们之前看到的矮草草原上的草,高耸、干燥、坚硬且多汁,它们曾塑造了北美野牛的栖息处。如果把大平原形容成草的海洋的话,那我们刚离开大陆架的地方:这片“海域”是开放的。前方没有了树、湖泊以及星星点点的小山。面前的风景开阔无垠,时间仿佛都失去了意义。驾驶克莱斯勒车一个半小时,我不得不放松了会儿握着方向盘的手。这儿真的没什么可看的。唯一的点缀是偶尔出现的路标,比如安慰人心的“离休息区91英里”,坚定的“做个好人”,以及醒世警句“该畏惧上帝,而不是恐怖分子”。
北达科他州的狄金森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真的是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两旁快速闪过的广告牌在宣传香肠店和瑞典式自助餐。我们并没有停下试吃,而是一路向西,直到三十分钟后,我们头一次好像撞上了什么!平原在眼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粉黄色的看上去层层叠叠的沙丘。从那么荒凉的景色到这种精美的风景,我们的精神也为之一振。适应了好一阵,我才能好好打量这片新的景致。平原被河水侵蚀了,在草地的河水边展现出彩虹的图案。我们好像是解锁了达科他州荒原的北部新篇章,而作为游客,我们有点反常。我们尖叫着,开下高速,期待能看到点什么。还好西奥多·罗斯福国家公园的工作人员有所准备。他们为我们提供了停车位、观景点,还有几个小时前提示过的公厕,以及一些冷水。我们坐在那儿发着呆,喝着水,在栅栏旁俯瞰这片广阔而瑰丽的峡谷。
一小时后,我们完成了这次徒步行程,拿到了T恤,开车看了景区。我们短途去看了湍急的“小密苏里河”,还观赏了北美野牛、草原土拨鼠和野马。埃兹最喜欢野马。它们夹杂着棕色、蓝色和黑色,就是它们应该有的样子。我们能想象以前印第安人骑着它们的画面。我喜欢北美野牛,它们躺在路边,就像愤怒的牛一样,那种卡通片里的样子,赶着飞蝇,不顾周边的状况。这些牛头很重,你会觉得它们会翻倒,它们的后腿会翻到半空。但这种事从来不会发生。可能因为它们的头盖骨与低垂、庞大的下体的重量相互抵消平衡了。
看够了大草原的动物,我们开车到了和85号公路的交会处。85号公路是向南的,蜿蜒地通向南达科他州的枯木镇。我对埃兹说:“野马和北美野牛只有一种是属于大草原的动物,你猜是哪种?”他说“那还不简单”。但真的不是,我稍后会和他解释。
我们停下车去加点油。
在加油站里,几双尖锐的目光盯着我俩。在蒙着油和泥灰的脸上,湛蓝色的眼睛正偷看着。不同于我们在高草草原偶遇的那种友好和善的人,矮草草原的人矮小、黝黑、粗野,甚至有点破坏性。他们戴着脏的棒球帽,盖过了眉毛。他们都留着罕见的八字胡。矮草草原不适宜发展农业,大家也都知道这一点。我们在俾斯麦遇到的一个服务员说:“东边的农民都是百万富翁,不像西边,那儿没法种东西。”
我小声对埃兹说:“你说他们会不会以为咱俩是同性恋?”他正在自助玉米片摊位那边找可以吃的素食。
他说:“不会啊,我们挺像兄弟的。”
我笑他浇在玉米片上的“辣椒酱”其实是辣肉酱,这意味着这盘玉米片只能我吃了。
埃兹几年前变成了素食者。这和他的生活方式有关,他喜欢玄学那些东西。他认为宇宙中有很多在自己所信之外的存在。他是个活力论者。他每天都会练气,甚至在早饭之前。他以前可是玩魔兽世界、听重金属乐队的人,现在是个信仰玄学的素食主义。虽然说得通,但我有时还是会问自己,为什么我们这么不一样。我们是同胞兄弟,从小在一起长大,是什么让我们的思想产生了如此之大的差异呢?
这与我们人类这种生物的遗传定律分不开。我们是人类,因此我们并存于生物与文化的双重世界,我和埃兹,并排坐在克莱斯勒车里,也离不开这种独特的二元遗传定律。我们的生物遗传几乎是相似的。我们体内的DNA细胞——每当早上太阳升起,我们脱下羊毛外套时,抖落在汽车后座的饮料和薯片袋上——几乎携带着相同的基因密码。而我们的文化基因,也就是属于我们自身的心智圈,是不同的。至少过去二十年中,我们过着不同的文化生活。我知道很多他不知道的事。他也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我们的“价值观”有所不同。结果就是,虽然我们长得很像,但是思想不一样。我们在生物范畴是亲兄弟,但在文化范畴只能算是表兄弟。我们的文化信息库是不同的,而且每天愈加不同,因为不同于生物基因,文化基因是持续不断更新的。
埃兹问我:“那是什么?”
我答:“叉角羚。”
在我们一路向南开到枯木镇的长途旅行中,路两旁蹿出的叉角羚和那些大胡子粗犷的农民一样普遍。我和埃兹说这两样大概都是矮草草原的产物。
现在我们找到了穿过大草原的近路,之前我们一直在这片草原海洋上飘来荡去。随着起伏,地平线也忽隐忽现。我们扫一眼地图就知道天黑之前还有很远的路要赶。我们想在天黑之前赶到枯木镇,我们可不想在黑漆漆的草原上支帐篷。在这片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总能酝酿出一种油门一脚踩到底的冲动,不管开多快,对草原而言其实变化不大。开了几千米之后,我们突然发现前边停了一辆高速巡逻警车,埃兹摆弄了几下刹车,想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减速。我们小心翼翼地接近,做好了惹麻烦的准备,却发现了阿米登镇的小幽默:司机的位置坐着的是穿着警察制服的人体模特。
提速回来,飞驰过农场,我们开始留意矮草草原上的美国谷仓。它们看上去比东边的要简陋些。很多都岌岌可危的样子。旧得都不知道到底有多旧。20世纪20年代建的谷仓像19世纪90年代的,19世纪90年代建的像19世纪70年代的。我突然意识到这种相似性恰好证明了文化是需要继承的。这些相似的谷仓就像我和埃兹,以及我们的父亲和爷爷那样,我们都有共同的祖先,共享着这种传承。
谷仓门口
传承是自然选择中第二个组成部分,而这也不是达尔文提出来的。遗传,这种从父母传给子女的特质,自古被认为是自然基本的特征。而随着达尔文的研究,我们才开始意识到其重要性。如果没有传承的能力,生命体是不会持续不断地发展的,因为传承可以解决生命体最大的问题,那就是死亡。
到最后,所有的生命体都会消亡。所以当威尔先生定义生命体的时候,将繁殖作为特征之一,也不难理解“生命”的反义词是“即将死去的”。这当然很悲哀,也是灾难,尤其是想到随着生命的终结,它曾在这个世上存活的一切经历也都消失不见了。这些经历关乎着生命的成长,即“进步”。为此生命自身有了一种办法可以传递这种存活奋斗的经历,那就是传承给后继的事物。这种方法大约从35亿年前就有了。
不小心在一起的分子像吸在冰箱上的便条纸那样,传递着信息,这样别人都可以读取。这个分子就是DNA,它所携带的不同信息就是基因。自此,生命体通过基因将信息传递给下一代,但不同于冰箱上的便条,“父辈”将其信息的备份存于“子辈”的体内,留着以后(体内发生变化)再读。从信息的角度而言,有点像对死亡的欺骗:虽然个体消亡了,但他所含内容的副本在另一个体内又活了过来。这种产物,这种通过复制而对死亡的欺骗,是生命体最基本的一部分。
人类心智圈是否也有这样的传承呢?当然有——我看到的那些类似的谷仓就是——但其到底是以什么样的形式传承的呢?这一扇谷仓门是如何做到与六十年前的谷仓门一模一样的呢?更新换代之间是什么得到了复制和传承呢?
我仔细想了想生物上的继承。拿我和我母亲来说,你可能认为我鼻子长得像她。我继承她的是“鼻子那部分的基因”。鼻子只是外表,我还继承了组成鼻子的基因构造。谷仓也是同样的道理。那些谷仓的门、圆顶、支架,这些都是表象。事实上,整个谷仓都只是外在的。不同代际传承的是其背后的东西,也就是那些谷仓的设计。那么这些设计存在于什么地方呢?并不在谷仓之中,而是在建造谷仓的人们的头脑中。就如同生物圈的基因遗传,心智圈中有相对的思想遗传。对于我们这些人类而言,这种思想传承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我接着会来解释这一点。
想象一下春天花开之后,天气转暖。你决定今天开始恢复户外运动。你冲到车库,支好乒乓球桌,架起网子,准备好乒乓球拍。但找不到球。你在自行车和工具箱附近都找了。最后找到了一个,但很快发现那个球上有个凹痕,被人踩过。
你可不想为了一个乒乓球跑一趟商店,索性放弃了,撤了网子,收起桌子,放回球拍,把它们都放回车库,因为你很气,又撞到了脚趾,就变得更郁闷了。除非你知道怎么复原一个凹陷的乒乓球。这世上有两种人:那些知道怎么修好乒乓球凹陷的人——他们会在阳光明媚、开满鲜花的院子里和家人开心地玩,还有一些不知道的人——他们白浪费了半小时,还弄伤了脚。[1]
你属于哪一种?如果你是前者,我无话可说,因为你已经学会了心智圈思想的传承方法。如果你是后者,那也不用担心,你就要用到下面这些了。这是明年春天你如何避免这些郁闷的情形:先跑到厨房,烧点热水,将凹陷的乒乓球放进去,等着听到很轻的“嘣”的一声。好了,这个乒乓球可以用了。热水把球里的空气加热,于是胀开,将这个球顽固的凹陷地方复原了。
这种事如果花点心思是可以解决的,但我们很少这么做。这种小妙招更多是学来的,而不是谁发明的。对人类来说,学习解决方案(丹尼特安派)要比创造解决方案(波普尔派)容易得多。
如果你之前没听说过这个复原乒乓球的小妙招,那么恭喜你,在没有改变任何一个基因的情况下,你刚“继承”了一种如何应对生活中的问题的方法。你继承的这种思想来自我这里。从心理上讲,这个过程很复杂,但感觉还挺容易的,不是吗?理应如此。毕竟思想传承对于我们这种世上最有文化的生物天生就该是这样。思想的传承正是我们与众不同的地方。
“叉角羚啊,”埃兹说着。“叉角羚,”他又说了一遍。“叉角羚,”他重复着。
死亡之手
我们今天头一次抬头看了看云,由于临近傍晚,云层都镶着金边。所有航海过的人都知道,云层意味着岛屿的存在,这里也是。南达科他州北部的滚筒式旅行即将告一段落,我们感受到高度在下降。当我们仍颠簸着前行之际,期待中的岛屿出现在眼前:平原上耸立着一片黑漆漆的树林和陡峭的悬崖。这个地方叫黑丘岭,是准平原上并不常见的地理事物。这片区域单独存在着,周围被大面积的矮草草原包围,这和我们之前看到的景致完全不一样。对我们的车而言可以稍微松口气了。从俾斯麦开过来的这一趟就像一场历险,好在目的地不远了,我们开着车找到了路。
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海岸。车开始蜿蜒爬升,我们被黄松木林所笼罩。感觉这里既清爽又宜人。我们摇下窗子,呼吸着潮湿的空气和森林的气味。脸上留着的平原的灰也被林间的湿气所替代。我们看到了湖,山谷里还有养马的牧场。这简直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没过几千米,我们就开到了峭壁那么高的地方,到达了枯木镇。
枯木镇是个神奇的地方。1876年之前还并不存在。而在1876年底,已经有了5000名定居者,拥有一条开了70多家沙龙的主干道,还有自己的报纸。是什么力量使得这片美国白人从未踏足的领域发展成这样的街区呢?答案是黄金。1874年,乔治·阿姆斯特朗·卡斯特(George Armstrong Custer)中校的探险队在黑丘岭这里发现了黄金。作为一位美国的内战英雄,卡斯特被派到苏族的圣山上找到一处“可以控制这些未开化的印第安人”的据点。这是片未知的平原,卡斯特需要谨慎行事。他带了1000多人和110辆马车。他还带着第七骑兵,带了一支吹奏乐队,一路上演奏让人振奋的曲子。他的队伍里有记者、摄影师、科学家和探险家。整支队伍有其特定的行进顺序,想来也是幅超现实的画面。他们花了三周左右的时间走了我和埃兹一天内走完的路线——从(俾斯麦的)福特·亚伯拉罕·林肯(Fort Abraham Lincoln)到山丘的最北边。但毕竟完成了目标,而且还发现了黄金,随后在这儿建造了枯木镇。
随着淘金热的到来,枯木镇成了灾难的温床。鸦片、枪支、妓女、酗酒者、赌徒——开沙龙的人经营这些,光顾的人挥金如土。下缅因街尤其混乱,人们都管这条街叫“恶土”。很多人在这虚度光阴,在头三年镇上有记录的97起谋杀案中,要属威尔德·比尔·西科克的案件最出名。他是个枪手、赌徒,同时还是执法者。1876年8月2日,西科克在“10号沙龙”玩扑克。他背对着门,头一天晚上和他赌博输得精光的一个男的径直走向他,朝他的头开了一枪。子弹穿过他的右脸颊,过了没几秒,他在桌子前倒下了。他拿着牌的那只手摊在大家面前,两个A、两个8,都是黑花,还有一张牌,在另一只手里,现在被叫作“死亡之手”。
我给埃兹在10号沙龙又点了一杯波旁酒,然后我盯着威尔德·比尔那晚坐过的椅子。在前门那面墙上,记载着这个枯木镇的大事记。酒吧里是一片派对的氛围。威士忌,“马克”——那个坐在我旁边喝百威的人,还有比尔谋杀案的重现,我却感到置身事外。的确,文化是可以传承的,但在文化与生物传承之间有一些显而易见又十分重要的差异,这可能会导致两者大相径庭。
首先,说到文化传承,对于“父辈”与“子辈”并没有条件限制。如果我蓄了“一战”将军那种卷卷的大胡子,我父亲效仿我也留起这种胡子,那么我在文化传承的意义上就成了我父亲的“父辈”,他学了我的胡子。这和生物遗传是不一样的。
接下来是“到底什么被复制了”这个问题。感谢20世纪的一些科学突破,我们现在知道了生物遗传是怎样的,我们能说出一堆人类遗传的原理。我们了解什么是基因。可谈到思想传承是如何作用的时候呢?这里头可没生物什么事儿了。
最后,当我坐在长吧台,听埃兹跟马克讲英式足球比橄榄球好的时候,我又想到了一点不同。这是个学术上的问题,但很重要。这里要讲一个人,他在达尔文之前就想到了关于进化的事:一个名叫让·巴斯蒂特·拉马克的法国人——他朋友称他“拉马克”——参加了七年的普鲁士战役,创造了“无脊椎动物”这个词,并且相信原力的存在。他认为一共有两种原力。
一号原力负责使生命体在时间的长河中越来越复杂:一种进步的原力。拉马克称之为“一种持续不断整合秩序的力”。他很快指出,这种原力是由宇宙法则所支配的,而不是通过神奇的上帝之手。
二号原力是一个微工程师,每天都在对成千上万个个体组织进行修修补补,也就是一种调整的、设计更新的原力。这种适应调整是通过你能想到的最合理的方式进行的:提升那些经常使用的部分,削弱那些不常用的。拉马克拿鸵鸟举例。鸵鸟以前和现在并不一样。它曾经和其他鸟一样,但由于生活在没有树的半荒漠地带,它做了一些其他鸟类不会做的事:它不飞,而是用跑的。试想一下那些最早开始跑的鸵鸟,日复一日,提升其原本不发达的腿的血液含氧量,肌肉延展——撕裂——修复,直到像运动员那样,每条腿都形成了大块优质的肌肉。坐在其坚实有力的后肢上,它们不常用的翅膀变得无力而臃肿。这时,拉马克会说,这种鸵鸟构造的改变传给了其后代。每颗鸵鸟蛋都是父母鸵鸟辛勤孵化出来的。每个新出生的小鸵鸟都继承了其父母善跑不善飞的特质,而且腿部更加强壮,翅膀更加无力,这样过了许多代,鸵鸟完成了这种进化。这是设计原力的作用:找到最能适应环境的部分,并将其效率最优化。进化的方法实在神奇!
不过,这不是生命体进化的方式。乍听上去好像很棒,因为其解释了自然变异和遗传。但拉马克式的进化并不能解释生物世界的原理。你并不能遗传你父母在他们一生中后天习得的部分。不管我父亲在生我之前有多爱踢足球,这一点都不会影响我成年之后腿部肌肉的最终大小。直到过去了快一个世纪,一位德国学者弗里德里克·利奥波德·奥古斯·魏斯曼才对此做出解释。生命体有两种细胞:生殖细胞(精子和卵子)和体细胞(其他部分)。这两种细胞在生命体中的作用完全不同。生殖细胞的作用是将基因传给下一代,这是我们体内唯一可以发挥这种作用的;体细胞的作用是通过保持其生存长久以及足够活跃来确保生殖细胞完成任务。
魏斯曼推翻了拉马克的理论,他认为生殖细胞就像船上的一箱货物。它们存在于自身小小的空间里,受到保护远离不利,独立于周围的组织,并不直接和体细胞发生接触。因此,不管身体其他部分经历过什么,体细胞都没办法将这种经验传送给生殖细胞。它们无法告知生殖细胞,这个生命体在这个世界上曾经做过什么。生殖细胞与体细胞之间有一道天然的屏障。
因此,当你将自己的那部分传给后代的时候,你所过的生活并不会在传承中体现。你的生命根本不重要,只是借助其让属于你的部分得以传承,使生命体更加接近永恒。这对于拉马克和他的原力说都是具有打击性的。魏斯曼的屏障说意味着对习得部分的继承是不可能的,而他的研究在20世纪初终结了拉马克的“软性遗传”学说,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如何构建生物科学基本概念的“硬性遗传”,而符合这种方法的唯一理论就是达尔文提出的关于自然选择的进化论。
我点了一杯9美元的苏格兰威士忌。我知道我现在在大西部,但我真的不能再喝波旁酒了。吧台的人直接把瓶子放在我们旁边了。这是瓶在枯木镇建立之前就有的酿酒窖产的斯佩塞威士忌。瓶子标签上写着这里头的单一麦芽所使用的技术是由酿酒窖的师傅一代代传承和磨炼而成的。我这9美元一部分是贡献给了这种无形遗产,我挺高兴的,这是因为这些前人的技艺见证了我这杯威士忌的品质。可我的问题是按我的口味来说,心智圈里的生命更像是拉马克的观点。如果我对“磨炼”的理解正确的话,这意味着,经年累月,威士忌的酿造者发现了提升口感的方法,将这些技艺融入他们的酿造工艺中,再将这些提高了的技术传授给他们的学徒。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这杯威士忌背后的故事意味着习得手艺的传承,这不正是拉马克的理论吗?如果这个思想在于,在人类一生的时间里,将其得到提升的技艺进行传承,这不正是拉马克的进化思想吗?这不正是文化进化的方式吗?人们在一起汇聚思想,完善思想,再传给他们的后辈,所传递的并不是原样复制,而是他们改良完善过的思想。这不正体现的是“软性”传承吗?简直像新生儿的小屁股那么软。
如果我对进化的理解没错的话,事实不该如此。在达尔文的世界里,你是不能这么得到遗传的,这违反常理。你不能随便捡起一个死了的人的手,然后当成你自己的来用。这场生存游戏就进行不下去了。生命体也是如此。你必须直接从桌上抽你的牌。这是规则。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视角有了问题呢?
这时埃兹拍了下我的肩,我这才缓过神,从椅子上下来。
锥形帐篷,是或不是
我头有点疼。从帐篷里出来,旁边那对哈雷——戴维森情侣——挎着哈雷——戴维森腰包,披着哈雷——戴维森毛巾,穿着哈雷——戴维森T恤——一脸不满地看着我。可能是因为我打呼噜来着吧。我们稍事休息,收起了帐篷,就出发去皮拉德城了。我之前已经了解到,真正的苏族帐篷不在苏族聚集区,而是在拉皮德城的“旅途”博物馆。这座博物馆虽然整体是混凝土结构,却有一个锥形帐篷的入口。这一天比哪天都热,我们赶忙躲进博物馆大厅纳凉。我们没看导览视频,就直接去看展览了。中央展区就是一个锥形帐篷该有的样子,也是第一顶锥形帐篷。我赶快拿出了笔记本。
我所知道的是,作为一顶圆锥形的帐篷,之所以被叫作锥形帐篷,是因为它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它必须是不对称的。锥形帐篷后边的支柱要比前边入口的地方陡一点,这样就算是最高的草原印第安人也能在帐篷里站着;而且所有的帐篷都朝东,这个结构朝向风口(来自落基山脉的风)更稳固。
2.它必须有排烟帘。帐篷的支架在生活区上方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排烟口,不过圆锥形的帐篷想在顶部开一个口总是不太好实现,好在排烟口多余的材料可以用来调节烟孔的形状和大小。当天气好、风不大的时候,排烟帘就贴在帐篷侧边,当作装饰;当下雨或下雪的时候,住在帐篷里的人用绕在帐篷外部的排烟杆将排烟帘盖起来,关上排烟孔。如果大风换风向的时候,印第安人会将其中一个排烟帘拉起来,这样之前存于烟孔中的烟灰可以顺风排出帐篷,吹到大草原上。
所有大草原印第安人的帐篷都有这两个特征。我的任务是弄清楚帐篷之间是否存在差异,这种差异是怎么来的,以及原因所在。
“旅途”博物馆的苏族帐篷搭建了16个呈十字形的杆,但我进里头一看,整个结构只有三个支点做支撑:一个呈三脚架形状的位置,是所有杆搭建的地方。如果把帐篷想成一个时钟,门口就是六点钟方向,三脚架的位置在七点钟,紧挨着门的左侧,还有十点钟、两点钟。门上方,用六个别针将两边门帘连接起来。这个门帘是用北美野牛皮制成的,总共用了差不多16张。在帐篷后方,有一张皮上还带着尾巴,这一看就是故意的,因为它正对着中间的方向。排烟帘面积很大,上边还有口袋,是用上角处多余的边角料做成的,然后还在里头放了排烟杆儿。
我正在笔记本上涂鸦,一位叫麦尔文的博物馆讲解员走了过来。
“真是顶不错的帐篷。”我说。
“是啊,花了3万美元呢。”他答道。
“所以这个不是原版的?”我有点失望,但我发现麦尔文在一旁笑了。
“不是啊,原版保存不了那么久的。”
“不过看起来和原版一样。”我补充说。
“是啊,做这个的人很懂行,这是顶典型的苏族锥形帐篷。”
我又高兴起来:他这话意味着不同部落的锥形帐篷是不同的。
我又问:“为什么说这是典型的苏族锥形帐篷呢?”麦尔文开始给我解释:
“这是三个支点的锥形帐篷,还有用来排烟的袋子。”嗯,这就是我之前提到的那两点。“夏安族的帐篷也有这个,但是他们的排烟袋更小巧,底部还有延伸……”哈哈,不管差异多小,只要有不同就行。麦尔文继续给我展示两片门帘是怎么连接到一块的。除了头一张皮,还有那张带尾巴的,所有的皮都是重的沉在底部,越往上越轻。我听得十分满意。
“那是谁做的这顶帐篷呢?是位上了年纪的人吗?”
麦尔文说:“不是,是位白人。”
“哦。”我有点意外。
大国,全局
埃兹睡得很酣畅。苹果iPod播放器里放着一些不太需要集中精神的慢速音乐。我们绕着黑丘岭的北部海岸线,开往怀俄明州。我沉浸在正午的阳光里,怀念着威士忌,想着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怎么建造一顶真的帐篷了。但我最关注的是传承这个话题。我不怀疑文化是可以传承的,就是字面意思看来从一代传向另一代,可如果文化传承遵循的不是达尔文理论,而是拉马克式的,那么生物圈和心智圈的类比就是不存在的。这就像拿扑克和桥牌做对比,根本不是同一种游戏。
我对自己说,在进化自然界,对于继承这一理论的疑惑是常有的。19世纪以来,学术界一直对生物界的继承原理表示怀疑。一部分是由于他们错误相信了拉马克的习得学说,另一部分是由于他们错误假设了后代物化的特征:他们相信所谓“融合遗传”的说法。
这种学说认为父亲和母亲所带的遗传成分相融合,这样他们的后代就变成了两个人的均值。如果一位很高的父亲和一位很矮的母亲有了孩子,这个孩子就会是中等身高。如果一位黑人女性和一位白人男性有了孩子,他们孩子的皮肤就是棕色。这个说法在19世纪是说得通的,每个人通过观察身边的事例证明其是对的。不过这个“真相”却困扰着他们,因为他们知道这种说法行不通,因为这会导致自然变异的终结。举个例子来说,想象一个调色盘。将两种颜色混合在一起,就会有一种来自原色的新的颜色,如果将这些混合的颜色再次混合,就能得到中和过的颜色。用不了几次,盘子上所有的颜色都会变得脏乎乎的,之前那个调色盘也不复存在了。拉马克的理论和其他关于习得遗传的学说都试图解释,在这种混合的情况下,自然差异是如何持续的(自然差异肯定是持续的,不信去问问那些收集蝴蝶标本的人)。
达尔文就是其中产生怀疑的人之一。他毕生都致力于解决这一代人关于这个问题的困惑。他提出了“泛生论”的学说,这是他在1868年发表于《动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一书中的观点。总的来说,泛生论不过是拉马克主义的进化版。达尔文对拉马克的“有用无用学说”的唯一贡献是探究到了学说背后的生理机能。他认为每个身体细胞都制造“胚芽”,这样传递到生殖结构的胚芽粒子里就装载着精子和卵子,随后在其后代成长的过程中被激活。达尔文相信,随着父母生活中精子和卵子的不断更新,体现了环境对机体适应性的影响。
他一定觉得绝望。在这个问题上和拉马克站在一边无疑削弱了其对自然选择的说服力。这意味着引起适应取决于两点,但他的心思都用在希望解决继承这个问题上。甚至他的表弟弗朗西斯·加尔顿并无恶意地宣布兔子血液里没有找到胚芽之类的东西,达尔文仍然不承认他的失败。他认为胚芽可能存在于其他未被发现的传送媒介中。结果,关于遗传继承这个问题一直到他去世都困扰着他。
悲剧的是,就在1866年,《物种起源》一书出版七年后,真相被揭开了。一位西里西亚叫格雷戈尔·孟德尔的修道士发表的一篇文章里提到了关于“基因”的科学。虽然这篇文章是用很少人懂的语言发表在不知名的文集上的。通过精心地观察豌豆植物,并记录哪种产物遗传了哪些特点,孟德尔发现了生物遗传的规律。数据显示19世纪以来持续的关于遗传继承的争论暂时告一段落,结论是:遗传根本不存在融合。孟德尔的豌豆植物使他发现了我们现在所熟知的道理:我们从父母那里遗传的粒子细胞携带着某种指示,从而产生特性,通过性繁殖产生的后代获得了这种粒子细胞的两个副本,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这两者之间在表现时具有竞争关系,占支配地位的获胜,那么隐性的就输了,但隐性的并不会消失,会通过之后的精子和卵子传给再之后的后代,以便在以后能赢回其成为显性的地位。
这个观点在孟德尔和达尔文逝世后一度被搁置。直到1900年被重新发现并公之于众,孟德尔的遗传理论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完美地融合,甚至理论中的粒子细胞根据达尔文未采纳的学说“泛生论”中的单词而被重新命名为“基因”,而生物科学也被推进到前所未有的时代。1953年,弗朗西斯·克里克和詹姆斯·沃森在一个寒冬走进英国剑桥的老鹰酒吧,大声喊道:“我们发现了生命的秘密!”他们确实做到了,他们发现了DNA的组织结构,也就是承载粒子的分子细胞,因此他们发现了基因的样子。2001年,人类基因组计划发布了一份整个人类DNA序列的“草稿”,一份人类的基因指南,展现了每个人基因的样子。在《物种起源》出版约150年后,我们对遗传继承这件事没有那么焦虑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高枕无忧。为什么呢?当我们发现了生物遗传背后的真相,我们会意识到这件事情有多复杂。为什么黑人女性和白人男性生出的孩子皮肤是棕色的?我们并不完全知道。但我们知道的是人类的肤色是由7种或更多不同的基因所决定的,它们都以不同的形式(或称为等位基因)出现,有的显性,有的隐性,它们之间复杂的互动产生了褪黑素,也就是皮肤细胞里的黑色色素。我们现在知道了皮肤颜色的遗传并不是通过融合的方式,但好像解释起来也没有变得更简单。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研究。
在生物界,多数特性的遗传只是参与其中。我和我妈妈的鼻子并不特别像,我的鼻子是在我父母鼻子的基础上形成的自然变化。这中间经历了辛勤的工作、互动及无数基因的重组。鼻子长成的过程受制于当时形成鼻子所有的条件和随着后天我对其造成的损伤(比如在学爬的时候摔倒等),以及随机的基因突变也可能影响这个过程。我鼻子长成的过程就与谷仓建立的过程如出一辙。我鼻子更像我妈妈,而不是更像我爸爸的原因是,她的那部分基因,在我长鼻子的过程中,某种程度上,要比我爸爸的那部分更显性。
遗传继承是件很复杂的事。生命本来就复杂!盯着鼻子看并不会揭示什么秘密。看着酒吧里威士忌瓶子上的标签也不会。我需要再耐心一点,不能做假设。真相可能就在那等着被发现。
这时埃兹喊了声“欢迎来到怀俄明”。我把音乐调到了阿隆·科普兰的曲子。
[1] 事实上,你肯定会想,“多么差劲的例子,每个人都知道如何复原乒乓球”。但我可以告诉你,他们不会。我在38岁的时候学会了这个技巧。我打乒乓球二十多年了,之前却并不知道。现在我有一种“这很容易”的感觉,就像你一样。这就是你在习得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