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锥形帐篷分类的初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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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克劳族人一起

为了从“背水一战”山到山下白得反光的帐篷那里,我们需要开车回到90号州际公路,一路向北直到出口。我们从克劳城下了高速,这里是克劳族部落自留区的首府。从高速下来,我们赶上了交通拥堵,车上都是美国印第安人:上年纪的、小孩儿、年轻人。大家都忙活着。有几家人步行在车流中穿梭。自助洗衣店的队都排到了便利店附近。便利店为了控制人流,只能一进一出。我们在车流中几乎无法挪动,因此我看到了很多印第安人面孔:长而高傲的鼻子、高颧骨、深色皮肤、深色的眼睛。这里的环境没有我们之前所熟悉的山谷里那种白人的“草原世界”的精细。墙皮上有剥落的石灰。人行道旁有很多垃圾。到处可见流浪狗。年轻人趾高气扬地从我们身边走过,一直盯着我们。是有点吓人,不过考虑到西部是如何在战争中获胜的,这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我们的车穿城而过。只顾着紧跟车流,在发现之前,我们已经从城镇另一边出来,到了河边的杨木树林。锥形帐篷就在这里。我们从路边看过去,附近就有几百个。一字排开,每个前边都有一辆车。再离近点看,庞大的帐篷在油绿树木和午后的蔚蓝天空的映衬下,连帆布都带着一种明亮奶油色的光泽。呈典型对称的锥形状,慵懒地沐浴在阳光下,不过它们比我之前在旅途博物馆里看到的要更笔直,也更高。帐篷是用帆布做的,帆布要比古老的北美野牛皮更轻便也更廉价,所以这些帐篷要比博物馆的更大,不过除去这个原因,这种帐篷要更高一些。长长的支杆直入云霄,使其高度更加突出,所以我从山上看像沙漏的形状。这种长杆无疑是自信的象征。每个帐篷主人都会打磨各自的长杆,使它们变得像骨头一样闪闪发光,有的上方有红色飘带,有的是保留完整的松木枯叶,这些东西晃动着以便吸引眼球。这些杆堆放得很松散,每个都争相冲出天际。看上去原始又凌乱。我以为,克劳人不只喜欢把杆弄得长而复杂,还应该有幽默感;不过放眼望去,在我们找地方支帐篷时,却一点也看不出来:我们还是觉得自己并不受欢迎。

不过后来证明,我们完全错了。在半小时围着帐篷找空地时(中间我们还被城镇的警察弄得神经紧张,他骂我们在这里起头开错了路),我最终鼓起勇气站出来,走到一个帐篷里,询问两个克劳人是否介意让我们把帐篷支在他们旁边。这一对老夫妇坐在帐篷后院的折叠椅上,用手拿着放在木桩上的盆里煮的鸡肉吃。

“嗨,我叫乔尼,这是埃兹,我兄弟,我们从英格兰来。”

“哪儿?”老人问,伸着脖子望向我,眼睛看不清,眯成一条缝。

“不列颠的英格兰。”我有点结巴。一时间他拿着鸡肉定在那儿,鸡肉流下的烧烤酱掉到了落叶上。

“你们大老远从英格兰来就为了参加这个庆典?”他问道,咳嗽了声,觉得不可思议。

“是啊,我们正在找能支帐篷的地儿呢,我想能不能……”

“行啊,这是我们的荣幸。”他妻子点头同意,“就在我们车的另一边吧。”

整理

在我的生物老师P.威尔先生在黑板上写下生命的7种特征的几周后,他又列了第二个单子。生物学家们曾经用第一个单子将生命体从非生命体中区分出来,而列第二个单子的目的在于将这些生命体进行分类,用专业术语说,就是用生物分类学进行分类。

他的长胡子动了动,说了一句总结的话,“King Philip came over from Greece smiling”(菲利普国王微笑着从希腊来了)。这句话是用来帮助记忆的,为了让我们记住瑞典启蒙运动的卡尔·林奈发明的分类体系中的不同等级。林奈的想法是将不同种的生命体根据相似的自然属性分组,进而从属于更大的组别。为了显示从大到小的顺序(括号里的是这个范围中的例子),林奈的分层依次为:界(kingdom)(动物),门(phylum)(带脊髓的动物),纲(class)(带脊髓和乳腺的动物),目(order)(带脊髓、乳腺及对生拇指的动物),科(family)(带脊髓、乳腺、对生拇指,没有尾巴,以及2/2、1/1、2/2、3/3这种32颗齿列的动物),属(genus)(带脊髓、乳腺、对生拇指,没有尾巴,2/2、1/1、2/2、3/3这种32颗齿列,且超过600cm3的颅容量),最后一个是种(species)(带脊髓、乳腺、对生拇指,没有尾巴,2/2、1/1、)2/2、3/3这种32颗齿列,且超过600cm3的颅容量……还有就是,长得像我们。

林奈的理论出现于进化论思想还未影响欧洲社会之前。承认进化论是对其理论的证明,证明他的分类体系从未如此有效。林奈通过相似的特性进行分类是因为这是最便利的方法。在后达尔文时期,他的分类又有了新的作用:作为生命之树的新手指南。这样每组里的生命都能与其他相同的分支形成共同的起源,而每组间的不同谱系形成了区分,就像树枝上的分叉。比如,之前提到的括号里那些动物类(界)、脊索类动物(门)、哺乳类动物(纲)、灵长类动物(目)、人科(科)、人属(属)以及现代人(种)的分类。从这种分类可以看出,由于哺乳类动物(纲)要比灵长类动物(目)体型更大,也更多样,哺乳类动物要比灵长类动物进化更早。相反,每个灵长类动物都能哺乳。如果不是这样,林奈的逻辑体现为,或者我们分组分错了,或者灵长类动物在两种情况下独立进化。

如果你算得对的话,林奈的体系中将会产生350万年的生命体。问题是剥开这个洋葱的方法实在太多,由于是以等级分类,“分组”就必然是一件很主观的事。因此那些接受这项挑战的生物学家——又叫分类学家,对这个分组的界限不停地争论。

威尔先生一边在黑板上写下“分类学”这个词,并用粉笔画了三下进行强调:“唯一客观的分组或‘分类’是最底下的这个:种。”

早在20世纪40年代,两位生物学家——德国的恩斯特·迈尔(Ernst Mayr)和乌克兰的狄奥多西·杜布赞斯基(Theodosius Dobzhansky),试图将林奈分类下无法归类的生命体用一种标准的“生物物种概念”来定义。他们所定义的物种是“一组能够相互繁殖并繁育后代的生物”。用一句话来说,他们对分类学给出了客观的定义。如果一个成年雄性和成年雌性可以生育,他们的后代又继续繁衍后代,那么这个雄性和雌性就属于同一物种。如果不能,那就不是。简单明了。[1]

这个生物物种概念不仅对分类学家来说非常需要,也是打开达尔文称作“玄之又玄”的物种起源的钥匙。除了达尔文的书名,他从来没有解释过新物种是如何起源的。他当然解释了物种是如何随着时间变化的,如何适应环境,通过这些他指出了(所有)物种的同种起源。然后,至于新物种如何起源的细节,物种分类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仅限于他对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发现的雀类在迁徙过后进化的猜想。

迈尔和杜布赞斯基在研究了孟德尔关于遗传学的发现后,继续了达尔文未竟的事业。他们的生物物种概念可以用来解释物种形成。如果一个物种是一组可以杂交的生物,那么该物种就是一组可以交换基因的生物,因此这个物种就有相等的机会进入“基因库”。由于他们自身所下的定义,物种的界限就划在基因库附近。所以可以这么来想物种的概念,它是一组可复制的、基因独立存在的生物:这些个体困于自身的基因库中,无法从其基因库中出去,或进到别的基因库中。

现在就很容易画出新物种的形成过程了:

1.一个物种在其自己的基因库里活动。

2.出现了屏障,把基因库分为两个,阻碍了“基因的流动”。

3.自然的力量顺其自然地发展为:不经意地改变,而由于基因库的两部分相互独立,并没有所谓的“平均”,因此这两部分会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分化。

4.过了一段时间,中间的屏障消失了,这两部分都无法再共同进行后代的繁衍。

5.这样基因库的两部分会一直处在分离的状态,无法弥补之间的差异,而又出现了两个生殖隔离的“姊妹种”。

别慌。唯一要弄清楚的是,在第二步里是什么把基因库一分为二?也就是阻碍基因流动的到底是什么?

这个问题现在尚无定论。我们能完全肯定我们知道其中之一的阻碍会是什么,但对于其他选项仍有争论。我们能肯定的阻碍大概能阻隔至少90%以上的物种,有人说是100%。这通过达尔文的那一大批雀类能很好地说明。那些鸟类曾被风带到海面,并到了一座荒芜的孤岛上。将暗色草雀的基因库分开的第一道屏障就是远跨600英里汹涌的太平洋,这道“地理上的阻隔”,也是阻碍基因流动最显而易见的方式。如果两部分不能杂交,显然会出现物种形成。不过达尔文鸟类研究的基因库分类并未止步于此。在加拉帕戈斯群岛存活后,在一段不算长的时间里,它们的基因库经历了至少13次阻隔。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

如果你记得的话,加拉帕戈斯群岛是一座双群岛,一连串的海洋岛屿上有一连串的栖息地岛屿。像雀类那样的又小又灵巧的鸟是有可能被困在这些小岛上的,所以可能是地理上的阻隔导致这种鸟类的物种之树出现了分叉。不过还有另外两个可能:

生态障碍。在任何一个生命体社群中,任何一种栖息地环境下,都存在“生态位”的过剩,一个物种可以接受并适应这些生态位。还记得之前那个尖嘴地雀吗?它的喙可以用来啄种子、捉虫子、戳海鸟,然后吸血。透过双目望远镜,你可能会看到不同种类的尖嘴地雀,可能是食谷类、食虫类,或是寄生类。这些完全不同的生存状态需要不同的行为模式。比如说,可能食虫类的尖嘴地雀需要在昆虫出现的清晨和黄昏活跃,而吸血地雀需要在海鸟休息的正午活跃。所以,如果这两种尖嘴地雀在同一座岛的同一地点出现,而从未接触过,那么这种天然的作息时间差就会成为杂交的障碍。[2]

求偶障碍。2007年,研究者发现加拉帕戈斯群岛中的圣克鲁兹岛上的中型地雀的喙要么很大要么很小,而很少有中等大小的,这其中肯定有生态成因,这两种地雀肯定是由于吃不同类的种子而有所区分的,不过这道阻碍基因流动的障碍似乎来自一个具体的行为事件。[3]这两种喙似乎改变了这种鸟的叫声,由于雄性鸟类的叫声就是它的名片,这两种叫声分别吸引了两类不同的雌性。如果这种情况持续的话,基因库就会分开,另一种新的雀类就会(逐渐地)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迈尔和杜布赞斯基说,物种就是这样形成的。物种是“生殖隔离的”,所以它们必须借助某种“生殖隔离”的方式形成。基因库的分离,给基因流动造成了屏障,是生命之树上的每个分叉的终极原因。就是这样,基因库不断地分离,才使得生命如此多元。一次次的分隔是这棵生命之树枝繁叶茂的最好解释。

转换的语言

一支好帐篷,我们就拿了点必备品,把上衣外套围在腰上——要知道在英国,围在腰上要比搭在肩上的人多得多;不过在欧洲大陆和美国并不是,我注意到这一下就让我们看起来不一样了——我们向旁边的临时帐篷区走去,这一片在克劳城现在已经成规模了。

通过无数个松散绑着的扩音器,环绕在整个活动现场的是一个急促而强势地说克劳语的男性声音。从高音和有点疲惫的状态可以听出是个上了年纪的人,但却精力丰沛,不停地叫喊着最新动态,有时又趁机夹杂“他自己的”一些想法。

我其实听不太清他说的话,但我能感受他句子的节奏。他的句子抑扬顿挫,高音洪亮,低音深沉,强调的音节接连不断。这和我之前听过的任何语言都不一样,那种异域的口音把我们都逗乐了,好像到了印度似的。

如果我想给文化做个分类,还是得从语言开始。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一群学者、历史语言学家实际上已经做了这些研究。他们用了和自然分类相同的方法,长期大量投入才将世界上6000多种语言按相关度等级进行了分类。他们在各种语言之间寻找相似性,然后按照共同的语系分组。他们认为不同语系都来自语言进化之树,这其中的意思是语言在人类历史上只进化一次,所有派生的语言都来自最初的“母语”,而这种母语随时间进行了分离。除了一些例外,比如拉丁文和梵文。历史语言学家对现存语言的研究成果感到欣慰,他们并没有太多语言化石需要研究。而他们最擅长研究的是推断那些所谓原始母语或世代语言的形式,通过现代相关的语言中的相似性来重建这种古老的语言。当他们这么做的时候有什么发现呢?语言和生物物种一样,用同样的方式并以同样的原因进行了分化。

语言对单词而言,是个独立的库。当这些库中出现了屏障,阻碍了两部分之间的“单词流动性”,分化的过程就一不小心或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这是个逐渐发生的过程,缓慢到没有哪个使用这种语言的人会注意到这一点。

最先发生变化的是语言的声音,也就是音韵,因为这是最容易改变的形式。元音发音最重是因为元音是开口音,只需要口型和喉咙发音,因此要比辅音更容易受自然变异的影响,辅音字母的发音需要对空气瞬时流向外界时的压力进行适度的控制。这里有一个元音分化的例子。如果你问一个路过的英国人如何念“bath”,他们对“a”的发音会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来自英格兰中部和北部的人会念“bath”,“a”的发音很清楚,不过别人听起来有点刺耳。来自东南部的人会读“bahth”,开口音,听起来很洋气。来自西南部和东英格兰的人会读“baath”,“a”音拉长,听起来有点土,像一位澳大利亚人说的“感觉像个海盗”。作为一种语言不同的发音变化,不同代与代之间的传承和不经意的选择,形成了我们所说的“口音”,当来自一个国家不同地区的人聚到一起时,我们一下就能分辨出。口音是语言变化的第一步,到了现代,由于我们之间的交流更加容易了,也由于我们的语言得到了读写习惯的有效保护,口音变化就不是那么重要了。很快英格兰的口音就不会分成三种了。不过如果这种交流的屏障仍然存在,进化的语言还是会进一步分化,直到变成方言。

方言的区分不仅在声音,也体现在词汇、语法以及含义上。美式英语和英式英语是两大伞形结构的语系(其中包括很多其他方言)。我曾和一位给伦敦公司写信的美国朋友聊过。他写的是“我写给你这封信是希望……”(I write you in the hopes that...)不行,不行,要想打动英国口音的人这么写可不行。看上去全都不对,像是一个五岁小孩写的。如果给英国人写信应该这么开头:“我现在给你写这封信是希望……”(I am writing to you in the hope that...)我这么跟他说了,而我俩都不觉得另一种写法有什么大问题。当然,并没有什么对错之分,即使这种语言叫作“英语”,由于语言是会进化的,而往往进化和进步并不是同一件事。

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沟通交流屏障的持续存在,方言会改变到一定程度,变得相互难以理解。这时,历史语言学家会说原来的一部分变为了新的语言,而他们会随之调整他们所构建的分类之树。

如同生物体一样,当信息流被某种屏障阻隔后,文化体出现了分支。由于我戴了有色眼镜,这让我异常兴奋,可我不能不听语言学家的,他们很谨慎地得出结论——语言进化与生物进化并不是同一件事。研究克里奥尔语的语言学家约翰·麦克沃特(John McWhorter)认为,“与动植物的进化所做的对比是显而易见的,结果并不相符”。[4]

克里奥尔语是两种或更多原始语言的产物,是鲜活的仍被使用的第一语言。在民族语网站上共有82种。[5]由于它们更多地来自融合而不是分裂,因此也不是按分类学分类的,我们能做的是按照语言中占主导地位的那一方来罗列它们。于是以“英语为基础的”有31种,以“葡萄牙语为基础的”有13种,以“法语为基础的”有11种,诸如此类。仔细看这份列表,你会想不明白一件事:克里奥尔语一般出现于岛屿或丛林中,并且表现为当地语言与欧洲语言的结合。这并不稀奇:克里奥尔语主要来自混杂语言。混杂语言是指“交流上的快速适应”,是词汇和语法的拼凑,从现成的语言中借鉴,使得两种或更多本来无法理解的人可以互相沟通。这并没什么,混杂语言只是作为一座文化的桥梁,使得各方可以表达相互理解的内容。在近代,混杂语言主要表现为欧洲人到了异域国度之后,要么进行贸易往来,要么和来自不同背景的种植园工人和奴隶进行交谈。这些话说起来很方便,很容易学也很容易忘,不过在一定情形下,它们会维持很长的时间,直到成为当地的主流。这样的话,这种语言就需要更丰富,更华丽。这样人们就能更准确地表达更多的意思。说话的人不经意地/自然而然地/一致地用了新的语法形式及构词法对情态与时态做了更好的表达。混杂语言经历了从方言到语言的转变,最后变成新出生的婴儿在没有外界影响的情况下,将这种混杂语言当作自己的母语。从那时起,这种混杂语言就成了“克里奥尔语”。

因此克里奥尔语的起源和物种的形成刚好相反。不像生物物种是一个基因库一分为二,变为两个新的形式,这里的情况是两个或更多的库混合,将信息合成,从而形成新的形式。

难怪麦克沃特先生要质疑语言进化与生物进化之间的对比。由于克里奥尔语的进化方式经历了数万年,这棵语言家族的树并不能变成一棵枝繁叶茂的树。它更像是丛林里的蘑菇的根部那样,像真菌的“菌丝”,一种错综复杂、相互交织的网。麦克沃特先生又一次出现,他说就像云朵一样,一会儿被风吹到一起,一会儿又分开。

这些观点的确反映了这一点,不过并不是时候。我正要指出不管是树、蘑菇真菌还是云朵般,这些对语言的形容在某种意义上对我都是有用的。语言是文化历史的产物,其特点标志着个人在心智圈中的经历,而对草原印第安语的深入了解将会对我描绘我心中的文化加拉帕戈斯群岛大有裨益。

黑暗中的鼓手

很快日落了,天气转凉。埃兹和我将上衣从腰间解下,重新穿上,朝鼓声传来的方向走过去。乌鸦盛典是当季最大的,这是在不同的自留区每年举办的仪式,通过敲鼓、跳舞、唱歌来庆祝美国印第安文化。我知道这些,但我实在不知道加入其中绕着帐篷和卡车嬉戏的目的。对于英国人来说,鼓点声就像是20世纪的东西。一开始你只听到了轰隆隆声及加快的节奏,但离得近时,你会听出鼓声之外还有人声:有点像尖叫声,高而悲伤。我听到的时候喉咙都觉得不舒服。这种声音像塞壬女妖一样吸引着我们,不过在我们“撞上岩石”之前,我们反应过来,发现黑暗中被一堆乱停放、生锈的卡车挡住了路。一个路过的男孩看到了我们所处的困境,跟我们说“这边来”,他一边喊,然后就以我们赶不上的速度跑开了。为什么孩子都喜欢到处跑?

他从暗处走过来找到我们,在防撞带和快餐车形成的圈投下的阴影中向我们挥手。空气中满是油腻的小水珠,我们脚下的土里满是冰融化的水。男孩让我们继续走,在他的鼓舞下,我们穿过了刚才一直围绕着我们的一股油腻的鸡肉炒面的味道,路过了堆满塑料椅子的一排小饭馆,才走到了主街道上。

自然光不见了。在这儿,我们和上千名美国印第安人被快餐车红、黄、粉的霓虹灯所笼罩。乌鸦盛典人声鼎沸。上岁数的人和朋友一起摇着头,笑着。年轻的夫妻到处向众人展示他们的新生儿,所有的青少年对这一切都无比开心,成群地跳着走过,他们的脚几乎都没沾过泥地。

在中心,背对着围成一圈的人群,是一片巨大的阴影:一个带屋顶的中央舞台。鼓声就从这儿来。我们朝这边慢慢地移动,看不清在什么地方,又或者我们是不是应该过去。随着又有一些人进来,我们瞄了一眼聚光灯下的舞台中央。灯光下颜色冲突很强烈。我们看到很多动作,却看不清任何一个。我们从人群中挤着穿过,在昏暗中大家都互不认识,一场跳舞角逐就此展开:上百名印第安人穿着设计的服装来烘托庆典的气氛;这衣服上散落着铃铛、流苏、飘带、羽毛、颜料;这些颜色并非他们的传统染色,比如极其浓艳的粉色、绿色、黄色,以及荧光笔的颜色,这些颜色是他们祖祖辈辈肯定想拥有的颜色。在这场舞蹈对决中,部落酋长的目的是要被注意到。

舞者动作的简洁是最引人注目的。他们围着一根杆跳着曳步舞,我注意到这不是根图腾柱,而是一根带光和麦克风的杆,像修士一样在圣处绕着转圈来朝拜以示对音乐的崇敬。以一种不断重复的小跳往前,他们的重心不时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这些男舞者跳得很狂野,往前冲,又趴伏,又跳上。女舞者展开披巾翱翔着,从一边滑到另一边,她们的鹿皮鞋每次单足跳跃都很少离开地面。对我们这种只会通过情节和旋律来评判舞蹈比赛的人来说,整个表演都很精彩。这个表演里的情节是服装,旋律来自这些人中的一些东西,而这个声音和鼓点并不合拍。

我们眼睛刚刚适应,就发现挡了后边的人,所以我们去到围着舞台的座位上。当我们坐下来,发现坐在我们前边的,是十个不同身形的克劳族年轻人,他们喝着汽水,围着一个大鼓坐在一圈小凳子上。他们聊着笑着。无聊了就不时地用棍子敲一下鼓。他们并不想看跳舞,我猜他们只是在做年轻人常做的事:找个能躲开父母的地儿打发时间。鼓声告一段落,而舞者还在跳。接着,埃兹和我收获了此行最大的惊喜:这十个年轻人突然一起举起了棍,开始有节奏地随着鼓点唱起来。他们用力敲击,我们随着每声敲击摇晃着头。在十多个拍子后,其中一个大点的男孩低下了头,脸皱成一团,发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恸哭声,他喊了一串话,听起来像风在山谷间的鸣叫声。其他人也发出了同样的叫声,这是首变化复杂的曲子,高音处还分成了双声部,而后十个人都变成了低声吟唱。我闭上双眼,瞬间好像回到了二百年前。

当我睁开双眼,发现我们身边站着个录音师,举着长柄麦克风对着大鼓。这一下让我明白这个晚上所有的鼓点都不是提前录好的,而是现场演奏的,由散落在中央舞台附近的和这种相类似的一群鼓手所演奏。

岛屿模式

文化的加拉帕戈斯群岛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时被来自旧世界的文化飓风所摧毁,不过熟悉这个曾经的地理环境,对我理解在这儿出现的思想的进化过程十分重要。所以再一次说一下这个基本情况:在欧洲人永久地改变草原印第安人的世界前,这个地方的心智圈是一片广袤、不规则的思想群岛,在某种程度上,思想交换的社群在文化上都相互独立。草原上每一个有帐篷的村子都是独立的岛,每个思想都足够分散,从而维持其独特的思想适应性。不过没有一个是完全独立的。每个村子都与其他有文化关联——他们碰面,交易,甚至偷盗,互相告发——所以他们以组的形式聚集在一起,以不同密度的形式呈现,就像南太平洋上真实的岛屿一样,只不过不是由物理距离,而是文化上的接近:共同的可理解程度、共同的信任和频繁接触。在这些群聚岛屿之间是不同区域的文化“海洋”。在心智圈中,海洋意味着阻隔思想流动的重要屏障,这片海洋可能是无人的、真正意义上的“无意识的”空间。部落虽然在物理空间上很近,但文化上出于互不理解、互不信任,以及缺乏接触等原因,却可能很疏远。思想所处的这种密集的岛屿以及大片的海洋中的这趟欢乐之旅给即使是最伟大的思想也带来了挑战。

为了画下在欧洲人彻底改变这片草原之前的文化地图,我需要做三件事:第一,找到哪些部落是相邻的;第二,哪些部落是同盟的,哪些是敌对的;第三,他们说什么语言。在这三点中,分辨母语可能是最重要的。我猜在那些日子里,语言是草原的文化地理上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通过语言思想得以传播,语言承载着文化。所以那些说一样方言的村子可能会形成紧密的集群,那些说相似方言的会离得远一些,那些不怎么交流的部落,即使物理空间上是相邻的,也是井水不犯河水。这些都从根本上影响了部落间锥形帐篷思想的历史传播进程。所以我的第一步是找到谁先告诉谁的。

相互理解只是故事的一部分。语言上的相关性也很重要。在近代,即使是部落间相似的语言可能也无法沟通,毕竟作为一个英国人,我也不会说和英语最为接近的弗里希语,不过在没那么近的古代,相似的语言绝对是一个标志。语言相似度高的部落都有共同的文化遗产,而其思想,包括对锥形帐篷的想法,应该会反映出来。如果不是这样,我会解释是为什么!

是时候画个地图了……

1.物理空间上的邻居

早在19世纪,当第一批欧洲人到大草原的时候,有30个美国原住民部落在用锥形帐篷。这些部落中的大多数是半游牧式的,大部分时间住在草原的边缘地带——林地、河谷、山上,只有在北美野牛捕猎季才会用到帐篷。只有12个草原印第安部落是完全游牧式的,这些人一直住在草原上,不间断无休止地捕猎北美野牛。我先假设是这12个其中之一率先使用锥形帐篷,原因很简单,如果没有锥形帐篷的话,其生活方式根本无法存在。不过也可能我是错的,但你总得开始这个推测。那这12个部落分布在哪儿呢?

为了生存,这12个部落都占领了一部分北美野牛活动的区域,这是一片从加拿大到墨西哥的落基山脉前方宽200~300英里的宝贵的矮草草原。这种南北向的分布很重要。任何南北分布的栖息地都是穿越气候带的。大草原的北美野牛栖居地,在最北端接近冻土,到了最南端变成了接近荒漠。文化也与具体的气候带相关:比如一年中什么时间要为过冬做准备,为了什么事要用什么样的木材,哪种植物有治疗的功效,哪里有水源等这些想法都与气候带相关。所以不难发现,当第一批欧洲人率先到达大草原时,他们发现矮草草原被保护心强的部落按纬度分成了不同的部分。这些部落从北到南分别是:萨西(现在的艾伯塔北部)、普兰克里、布莱克福、克劳斯凡特、阿希尼博(现在的蒙大拿州东北部)、克劳、“提顿”苏族(最西部的苏族人,在黑丘岭附近)、北方夏延族、阿拉巴霍、南方夏延族(现在的科罗拉多中部)、基奥瓦以及科曼奇(接近现在的墨西哥边境)。

2.同盟和敌人

从我的百科全书上,我发现与欧洲人打交道的草原部落共结成了五个同盟。北部平原的大部分被有权势的布莱克福联盟所统治——其中包括布莱克福、克劳斯凡特和萨西族,他们在战时会共同出现,抵御外敌。他们的东南部是第二个联盟,他们之间是贸易伙伴关系,有普兰克里、阿希尼博,还有没那么紧密的、我的新朋友——克劳族。他们与奈夫河附属的希多特萨、曼丹以及阿里卡拉三个半游牧部落进行贸易往来。这三个部落的人是依河而居的,总是频繁地从东部带些稀有的东西,由于他们离草原定居的人最近,他们繁荣了更多的草原人的市场。提顿苏族公认是最被轻视的,因为他们是新加入的,所以急于融入其中,不过他们肯定是与东部林地的联系更为紧密。第四大部分是怀俄明州南部和科罗拉多州的矮草草原,由北方夏延族、南方夏延族以及阿拉巴霍族(苏族人在小比格霍恩战役前最终与其联合)结成同盟。最后一个同盟是最南部草原的科曼奇族与基奥瓦族。当法国人和西班牙人在18世纪早期最早到达得克萨斯和新墨西哥时,他们发现这些部落之间正处于互相争斗的状态,也和他们半游牧的荒漠中的邻居——阿帕切族作战。而在19世纪初,他们都结成了同盟,北部的那些部落后来也是如此,可能是为了共同对抗其新敌人——欧洲人。

3.语系

随着更多古老、未被记载的文化历史的展现,草原上的语系也更多地体现出来。夏延族、阿拉巴霍族、布莱克福族和克劳斯凡特族都是“草原阿尔吉克语系”的成员,因此在过去的某一阶段他们都说同样的语言。阿拉巴霍和克劳斯凡特尤其有很多相似点,虽然他们的部落在1800年远隔500英里,但在以前,他们同属于一个部落。可以猜到这群人是从哪里起源的,因为他们和说“中部阿尔吉克语”的普兰克里人关系更远。这些普兰克里人在艾伯塔北部以及加拿大的萨斯喀彻温省。

普兰克里语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语言现象,叫作方言连续体。这是一组在空间上贯穿的可以互通的方言(这里是从东到西横穿加拿大南部),却又十分不同。如果你让两边说话的人对话(在这里,西边的是普兰克里,东边的是拉布拉多海岸的伊努族),他们会听不懂,他们说的不是一种语言!方言连续体所说的语言变化不是时间上的,而是空间上的。而随着时间,如果任何一种方言打破了相邻之间的联系,新的语言就不可避免地(偶然/自发)产生。这就是生命体的运作方式。所以说方言连续体是一种固执拒绝分离的信息库。

由于中部阿尔吉克语连续体横跨整个阿尔吉克语语系的中心地带,寒冷的林地以及加拿大东南部的沼泽,因此很有可能夏延族、阿拉巴霍族、布莱克福族以及克劳斯凡特族都是从这儿起源的。

科曼奇族、基奥瓦族以及萨西族的语言是比较孤立的。科曼奇语与肖松尼语联系紧密,还和再远点的尤特语有关,说这两种语言的人在中央的落基山脉以及大盆地地区。所以科曼奇人肯定在历史上某一阶段从这个地方一路沿着落基山的前方到了这块他们19世纪就取得并成功捍卫的领地,后被称为卡曼契利亚,这包含了现在的得克萨斯州、俄克拉何马州以及堪萨斯州。作为他们北方的邻居,基奥瓦族语自成一脉,并没有特别归属于任何语系的大家族。而萨西族语刚好相反,它从属于一个庞大的语系家族——纳得内语系,这种语系从萨西族所在的最北部的平原一直穿越美国的西北部,穿过北方的森林和冻土,直到阿拉斯加的顶端。因此,尽管近代以来和布莱克福结了盟,萨西族很有可能起源于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这种文化与其北部的冻土环境相关。

作为苏族人的首领,“坐着的公牛”深知苏族的古老文化来源于东部的林地与河谷,而由于阿希尼博也说这种“中部苏族”语,推测他们起源于同一古老文化。

那么我和埃兹现在身处的克劳族部落说什么语言呢?如今,即使克劳语环境中时常充斥着英语这种传播度高的语言,克劳语自称源于4000多种语言。苏族人曾称它为“古语”,某种程度上他们是对的。历史语言学家告诉我们克劳语是苏族语的一种,但并不与“坐着的公牛”部落所说的苏族语直接相关。它更接近于希多特萨语,是在密苏里高处建木架土屋的三大部落之一。希多特萨语并不是一种古老的语言(它很现代,如果有关于它的手翻书,大概和克劳语一样厚),不过这两种语言的语法规则、词汇形式以及发音方式都很相似。它们的变化不大,意味着不久前为同一种语言。语言变化的程度,部落自身口述的历史,亲身经历的欧洲人的记录,英法的猎人们,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过去的300~800年是说着同种语言的同一部落。我是这么理解这个事情的:最初的希多特萨人成功地在密苏里北部定居下来,并不断壮大。随着人口的增长,村庄大到现有资源无法承载,这种大部落不得不让其他村庄向更远的上游迁移。可能是环境不好适应,这些村庄的居民比生活在下游的居民更艰难些。也可能他们比其他人更依赖于对北美野牛的捕猎以及干肉饼。也可能他们要比其他人在草原上生活得更久些。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们越来越依赖于北美野牛,直到即使在寒冬,他们也选择留在草原上生活了。这时他们变成了完全游牧式的部落,留下来的人是希多特萨族,而这些在草原上的人就成了克劳族。

他们建造什么样的锥形帐篷来遮风挡雨呢?

不一样的撑杆

埃兹和我在清晨的阳光下眯起了眼睛,看着这一整排帐篷。它们高而白,还有很有看头的帐篷顶部,但究竟克劳族的帐篷有什么特点呢?当我们站在那儿盯着那些帐篷时,一位圆脸的人走过来和我们打招呼。他叫肯尼,来自尤特部落,犹他州因此得名,且这个部落也是围绕平原的半游牧部落之一。

“从排烟有盖杆就能看出是克劳族的帐篷。你看它们是这样穿过的:它们由小的棍子拴着,来固定这个支点,这样的就是克劳族的帐篷。”

他是对的。苏族的帐篷(可能夏延族的也是)在排烟盖的一角有口袋来装那些排烟杆,而所有的这些帐篷都有孔。这样,排烟杆就越长越好,因为这样它们可以与克劳族的帐篷在高度上一决高低。

肯尼说:“克劳族的帐篷是四根杆的。”

“什么意思?”我反问道,因为我知道眼前的这些帐篷可不止四根杆。

肯尼解释说:“当你建一个帐篷时,你先从三根或者四根杆开始搭建,然后选一个作为基础,其他的杆都依其搭建,当完成的时候,再在顶部覆盖。而克劳族是从四根杆开始的。”

在建帐篷这件事上,这个基本的问题倒是出乎意料,而无论哪种情形,都将这棵分类之树一分为二。

我又问:“那尤特的帐篷呢?用什么?”

“我们用三根杆的。大多数帐篷都是。”

我突然记起在拉皮德城苏族的帐篷是呈三角状的。那看来苏族人是用三根杆的。

我询问道:“为什么啊?”

“这样更简单啊。我们觉得应该是这样的。我自己也可以建一个三杆帐篷。但你一个人不行,得需要你俩。”肯尼回答。

我看了眼埃兹,然后笑了。他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我,好像在告诉我,我对这件事可能过于兴奋了。

“只有克劳族用四根杆吗?”我问,然后感觉这能解释至少20个问题。

“我猜还有布莱克福和萨西吧。”

我以几乎不让人喘息的语速接着又问:“那如果四根杆更难的话,他们为什么还用呢?”

“我觉得他们一直就是这么做的。以他们的方式来看可能很简单吧。”

“那哪个最先有的呢?”我问,不过意识到我好像问得有点过了,肯尼不解地看着我。我又解释了下:“这两种帐篷在这儿有多久了?”

他盯着看了会儿,然后扭过头去,说“自古就有了”。他觉得我问的是废话。

[1] 当然,我们是从广义上来说的。不孕不育是所有物种都面临的生理问题。不能只因为你的朋友鲍勃和希尔达没法怀上孩子,就说他们不是人类的成员。

[2] 我的一个朋友的丈夫上夜班,我朋友承认这种对时间的妥协带来的交合真的是有问题的。

[3] S.K.Huber,L.F.De León,A.P.Hendry,E.Bermingham,and J.Podos, ‘Reproductive Isolation of Sympatric Morphs in a Population of Darwin’s Finches,’ Proc Biol Sci. 274,no.1619(July 22,2007):1709-14.

[4] John McWhorter, The Power of Babel, London: Arrow,2001, p.13.

[5] www.ethnologue.com (October 2010).


第四部分 谁在驾驶?第12章 想象力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