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所有哲学问题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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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讨论的最后一个话题是语言哲学。为何要在最后讨论语言哲学?读者都应当记得,本书前四章所讨论的问题,分别是逻辑推理的一般规则、人类心理的种种经验特征、人类的心灵的本质,以及人类的知识指派活动。实际上,人类的语言乃是所有这些事项展开的终极界面——逻辑推理需要语言,各种心理禀赋的施展需要语言,对于人类心灵的本质的思考需要语言,人类的知识指派活动自然也是在语言中进行的。所以,对于语言问题的思考,将使得我们有机会,从更高的层面去思考本书所涉及的各种哲学工具自身的语言载体的本质。另外,语言哲学自身的高屋建瓴的特性,也使其比较适合充当“压轴戏”的角色。

语言哲学讨论的两个问题

什么是“语言哲学”?“语言哲学”的英文是“philosophy of language”,它主要讨论的是两个问题:其一,是对于语言的本质的思考——到底语言是什么东西?我们为什么要有语言?如果没有语言的话,我们该咋办?我们该怎么样以语言为工具,来思考和研究其他各式各样的哲学问题?

与很多人的期待或许有点差异的是,在语言哲学文献里面,对于后一类语言哲学问题的讨论其实是占据压倒性地位的——这可能是因为对于前一类问题的讨论,也可以是语言学的话题,而不为语言哲学所专享。

关于语言哲学是如何反思语言在解决哲学问题时所起的作用的,我想举一个关于9·11惨剧后的保险理赔案的案例。请注意,这虽然是一个法律案例,但其中却包含了一个哲学问题,而对于该哲学问题的解决,则需要我们反思用以表达这一案例所使用的语言。

事情的缘起是这样的:9·11恐袭发生后,世贸中心就要求相关的保险公司对损失进行赔款,因为这两座大楼本身都已经投保了。而且,投保方要求保险公司赔两次款,因为两座楼都倒了。

保险公司则觉得不行。其理由是,9·11恐怖袭击是一次事件,保单上说得非常清楚:一次事件保一次钱,怎么能把它算成两次事件呢?投保方的律师则认为这就是两次事件——你看,前一座楼被攻击的时间和后一座楼被攻击的时间还相隔了半个小时,很明显,这就是两个事件啊!

于是,相关的法庭辩论就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上陷入了僵局:9·11恐袭到底是一次恐袭,还是两次恐袭?

这里涉及的哲学问题,乃是对于“事件”的同一性的辨认问题——到底是哪些特定时—空区域内发生的物质与能量的变化,才有资格被称为从属于“同一个事件”的?而这个问题也显然具有语言哲学的面相,此即:在哪些情况下,我们的语言会倾向于将散布在特定时-空区域内发生的物质与能量的变化说成是从属于同一个事件,而在哪些情况下,我们的语言又会倾向于或将其说成是分别从属于不同的事件呢?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让我们先悬置对于9·11的讨论,而去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何我们会把“一战”和“二战”算成是两场战争呢?难道法国福煦元帅没有在一战结束后的巴黎和会时期说过,“此非和平,而是二十年休战”吗?

这就牵涉到我们在使用语言之时所使用的一些隐蔽的默契了。其中的一个默契就是:一个事件的各个部分之间的时间间隔,不能相差太多——而二十年显然是一个足够显豁的时间间隔。所以,我们最好还是将一战与二战分成两次战争。与之相比较,在9·11事件中,两次袭击当中就隔了30分钟,这样的时间差似乎就可以被忽略了。

而且,还有一些别的隐蔽的语言使用默契,以促使我们将9·11所涉及的两次袭击算作是一次恐袭。具体而言,这两次恐袭都是同一帮恐怖分子经过事先秘密策划以后,有协调、有目的地发动的。因为涉案主体从属于一个集团,将二者归并到一个事件的名目下,就显得比较有道理了。反之,如果在另外一个可能世界中,恐袭是由两个不同的恐怖分子策划的,而且二组恐怖分子彼此之间也没有联络,那么,即使这两次袭击相隔的时间不过30分钟,恐怕我们也会认为这是两次恐袭。

换言之,语言当中的很多隐蔽的默契,能够帮助我们对世界进行有效的分割。所以,语言中的隐蔽的默契是什么样子,我们对于世界的分割结果也就是什么样子。我们的世界,也就是我们的语言所呈现给我们的世界(请比照本书第18节对于康德哲学的介绍:我们人类自己对于因果关系的看法,铸就了我们眼中的世界所具有的因果关系)。

语言哲学是所有哲学分支的老大

很多人都在讨论哪个哲学分支是真正的“老大”,以便能够把其他各个哲学分支的讨论全部给罩住,或至少为这些分支提供统一的思想基础。有人说形而上学是老大,有人说心灵哲学是老大,有人说政治哲学是老大,有人说知识论是老大,有人说伦理学是老大,真是莫衷一是。

我自己倾向于认为语言哲学是老大。为何呢?这是因为,你要表达的所有观念,归根结底都要用语言表达,如果语言混乱了,那就什么事都说不清。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请参看本书75节对于“正名论”的讨论)。

下面我就以政治哲学为例,来说一下为何语言问题构成了政治哲学问题的底子。

权利vs权力

在政治哲学和法哲学的讨论中,很多中国人都分不清楚两个概念,一个叫“权利”,另外一个是“权力”。这十有八九是因为两个词在汉语中的发音是一模一样的,很容易混淆。而在英文里面,“权利”是“rights”,而“权力”是“power”,二者在发音上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那么,从意义的角度看,“power”的意思是啥?就是指拳头的大小:谁的拳头硬就听谁的。

那么,“rights”是什么意思?它指的是一些特定的合法性地位,以便相关的当事人利用这些地位去申诉相关的主张。比如,别人欠你的钱,你就有叫他还钱的权利——这一点与你的拳头的大小是无关的,与他是否欠你钱有关。

不能过于自由地讨论“自由”

政治哲学里还经常讨论“自由”这个词。但“自由”在外文里有两个表达,一个是“liberty”,一个是“freedom”,你如果不做语言层面上的分析,你是无法理解二者之间的微妙差异的。“liberty”这词有拉丁文的词源,并且与德语中的“Liebe”(爱)也有意义关联,因此,“liberty”的意思就是按照自己的喜爱去做事的权利。但由于“liberal”同时有“宽宏大量”的意思,因此,上述这种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做事的权利,一般都具有道德上的高贵含义。“freedom”则与动词“free”有明确的关联,后者可以组成“free somebody from something”这样的词组,意思是将某人从某种拘束中解脱出来。由此看来,“liberty”更多涉及的是基于主观意愿的积极自由,特别是能够控制自己的行动的那种能力;而“freedom”则更多涉及的是豁免于外部限制条件的消极自由。所以,当我们讨论“自由”的时候,一定要在语言的层面上想清楚自己是在谈论哪一个层次上的自由。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国人都喜欢将“自由”理解为“想干吗就干吗”。然而,这种理解既不符合“liberty”的意思(因为一个想干吗就干吗的人,是缺乏对于自己的行动的控制力的,因此是缺乏道德上的体面性的),也不符合“freedom”的意思(因为一个想干吗就干吗的人,很难不对别人的行动自由构成妨碍)。这也就说明,类似于对于“权利”/“权力”的混淆,很多中国人对于“自由”这个词的理解也是非常混乱的,这种混乱也导致他们对于相关事项的讨论的基本框架都荒腔走板了。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对于语言工具的反思乃是讨论任何哲学问题的前提。虽然这样的反思不能全面取代相关哲学分支里的实质性讨论,但是却绝不能在任何一个哲学分支的讨论中缺席。但是,别的哲学分支就未必有这样的一种“无所不在”的特征了。比如,你就不能说心灵哲学具有这样的前提性,因为我们研究心灵结构的语言必须要先行于我们的认识对象存在。同样的道理,你也不能说知识论具有这样的前提性,因为知识论对于知识指派活动的研究必须预设我们的语言对于“知识”的用法。类似的分析也可以被施加到别的哲学分支上去。

在语言哲学版块中,我们将讨论什么?

在最后一章里,我想把讨论分为三大部分:第一个部分是语言与形而上学的关系,第二个部分是语言与日常用法之间的关系,第三个部分是语言和语文的关系。

什么叫语言与形而上学之间的关系?什么叫“形而上学”?形而上学主要牵涉到了我们对于世界的基本框架的认识。世界到底是由静态的对象所构成的,还是由一个个事件所构成的?这就是对于世界不同的形而上学的重建方案。我们会在这个名目下讨论早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图像论。

接下来,我们就会讨论语言哲学的第二个部分,语言与日常用法。讨论这个问题的哲学家并不是特别关心语言怎么揭示世界的结构,他们更关心的是如何通过语言来揭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这是所谓的“日常语言学派”所特别关心的问题。代表人物有晚期维特根斯坦。

讨论完这个环节以后,我还想讨论语言与语文的关系。这里所说的语文修养,大致就是指修辞的本领,也就是我们在日常会话中如何将话说得漂亮,说得生动,说得妥帖的本领。这会牵涉到隐喻、反讽、夸张等特定修辞手段的使用,牵涉到汉语中的量词的使用等具有地方语言特色的修辞问题,也会牵涉到机器翻译等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新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考量,传统上是语文教学与语言学的任务,但我的讨论也将展示此类问题背后的哲学面相。

讲到这一步,关于“语言哲学到底该干些什么”的导论性介绍也就到此为止了。下面我们就立即切入正题。


第五章 语言哲学:你用什么思考?81. 说错话可能比说废话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