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疼痛的标准在多大程度上是由神经科学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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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节的讨论中,我们谈了很多与“疼”相关的话题。然而,在上节中我们谈论的都是正常人的疼痛。现在我就想来谈谈这么一个问题:在“疯子的疼”和“火星人的疼”之间,哪种疼算真的疼。读者应当记得,“火星人的疼”的例子,我们在本书第50节中已经讨论过了。不过,当时讨论这个话题的语境,乃是对于“多重可实现性论题”的反思。现在我们将在一个新的语境中深入讨论这个问题。这个新语境就是:我们已经通过对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讨论,了解到了:“疼痛”这一语词的意义之源,并非是某种“私人的感觉”——那么,是不是有人就会立即补充说:“疼痛”这一语词的意义之源,便是与疼痛相关的人类神经活动呢?

本节就将来回答这一问题。很显然,本节讨论的内容,也具有一种综合心灵哲学与语言哲学视角的意味。说得具体一点,我会引入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观点,对一些经典的心灵哲学话题进行反思。

疯子的疼算疼吗?

本节标题里的“疯子的疼和火星人的疼”是啥意思?这就牵涉到了美国哲学家大卫·刘易斯写的论文《疯子的疼和火星人的疼》。我在本书第50节中曾蜻蜓点水地讨论了这篇论文对于“火星人的疼”的讨论,而没太涉及他对于“疯子的疼”的讨论。现在正好来补足。

现在,我们先来看看刘易斯写这篇论文的理论动机。与一屁股坐到自然语言一边的后期维特根斯坦不同,刘易斯似乎更想在神经科学的知识霸权与自然语言所构成的历史权威之间左右逢源。具体到“疼痛”这个话题上去,刘易斯认为,关于“何为疼痛”这个问题,神经科学家的发言权是需要被尊重的,而公众的常识也是需要被尊重的。这话换用哲学术语来说,即:关于疼痛的同一性理论与功能主义理论,都挺好的。

我个人非常怀疑,如果后期维特根斯坦读到刘易斯的这篇论文,就会去批评他的和事佬态度。所以,下面我对于刘易斯观点的解读,也会借用维特根斯坦的眼光。

刘易斯首先指出,关于疼痛的科学化裁定方式——哲学家所说的“同一性”理论(也就是本书第49节所提到的“基于类型的物理主义”)——是需要尊重的。根据该理论的观点,在某一类特定的神经结构发生了变化(如“C—纤维激发”)的情况下,人才能够感到特定类的疼痛,所以,每一类的疼痛的本质无非就是相应类的特定神经结构的变化。

而为何这种立场值得捍卫呢?这是因为该立场貌似是碰到了一个反例,即“疯子的疼”。

什么叫“疯子的疼”?这是刘易斯所设想出来的一个案例。这样的一个疯子在感受到疼的时候,其C-纤维的确得到了激发,与正常人无甚差异。所以,按照同一性理论,他显然是处在疼痛状态的。

但是他毕竟是个不正常的疯子。具体而言,他并不是在受到伤害的时候感到疼痛。他什么时候疼?他数学题目做出来的时候,会喊:“好疼,我这数学题目做出来了”;考试在班上得了第一名的时候会喊:“疼死我了,我怎么考试第一名?!”;女朋友亲他一下,他会喊:“女朋友亲我了,疼!”……在我们看来,引发他疼痛的外部事件,没有一件与疼相关。换言之,他的疼痛表现在其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与我们的疼痛表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完全相反。

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你愿不愿意说疯子处在疼痛状态中呢?刘易斯认为他依然处在疼痛之中——因为疯子既然依然是人类,我们就要用人类的神经科学标准去规范对于他的内部状态的言说。所以,既然他在感受到疼痛的时候的神经基础与常人还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就得说他依然处在疼痛之中。

但我的受到维特根斯坦哲学思想熏陶后的直觉则不太赞成刘易斯的意见。我的直觉是:尽管疯子的疼的神经基础和普通人大致一样,但是他疼得也太不是时候了。必须要指出的是,我们的日常语言对于“疼痛”的言说的规范性标准,更多的是与我们的眼睛所能够观察到的公共物理现象相关的,这些现象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外伤、呼叫、痛苦的表情,等等。如果疯子的这种“疼痛”也能算“疼痛”的话,我们关于“疼痛”的整个日常语言结构都会变得紊乱——而这个代价也就太大了。

但这是不是意味着一个维特根斯坦主义者不需要尊重神经科学呢?也不是。维特根斯坦主义者会补充说:你怎么能确定这个疯子在产生“疼”的时候的神经组织变化,真与正常人一样呢?仅仅因为在二者那里都发现了“C—纤维激发”的现象就认定这一点,恐怕是不合适的,因为疯子的外围行为既然如此怪异,使得这些行为得以产生的外围神经活动与其他底层生理活动恐怕也是与正常人有差别的。总之,你只要事先预设了一种维特根斯坦主义的疼痛观,你总能找到办法让神经科学的材料为这种哲学立场站台。

不过,抛开“疯子的疼”不谈,维特根斯坦主义者关于“火星人的疼”的直觉,或许是与刘易斯没有太大区别的。

火星人的疼是不是疼?

讲到这里,关于疼痛的标准就不是同一性理论了,同一性理论讲的是疼痛的本质就在于它的神经学基础,现在我们不是按照神经学基础作为评判标准,而是拿疼痛在你的整个行为序列里面扮演的因果角色为评判标准。这种观点是什么?就是我们在心灵哲学里面所讲的另外一种理论,功能主义。

疼痛的功能是什么?就是避免各式各样的伤害。为了使得我们的生物体能够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中生存下去,人就会感到疼。知道疼了以后就知道怕,知道怕了以后就不会去做蠢事,这具有非常显著的演化论意义,这就是功能主义的解释。

但大卫·刘易斯又开了另外一个脑洞,就是他那篇文章的另外一部分,它讨论的是火星人的疼。

火星人是对外星人的一种总称,并不是真的火星上有人,刘易斯所构想的“火星人”,脑子里根本就没有前面提到的C-纤维,而其身体里只有一条条管子。他们的疼痛自然也并不体现为C-纤维的激发,而是体现为上述水管内水压的变化。尽管这些火星人的生理构造与地球人大相径庭,其行为却和我们的行为没有太大的分别。你如果揍了一个火星人一通,他也会哇哇乱叫,落荒而逃,满脸痛苦的样子。

现在问题来了:当火星人哇哇乱叫、满嘴喷水的时候,他是不是处在疼痛状态呢?

刘易斯的直观是:这些火星人真的疼了。至于他的疼痛背后的生物学故事,则是与我们对于他的疼痛描述没啥关系的,因为我们必须富有谅解精神地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火星人的演化环境和地球毕竟是不一样的,因此,其生物学结构与地球人有差别,也是情有可原的。故此,我们必须在面对外星生物的疼痛问题的时候,将原来的基于神经科学的标准,放松到功能主义标准的尺度。

维特根斯坦主义者会赞同刘易斯的上述结论的一半,即:我们应当用功能主义的标准去裁定我们将“疼痛”指派给火星人的语义学规则。然而,维特根斯坦主义者会反对刘易斯在面对地球人中的疯子时就立即改变上述语义学规则的做法。这不仅是因为这样的一种“看碟下菜”的做法会破坏我们关于“疼痛”的理论叙事的统一性,也是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找到一种让对于“疯子的疼”的功能主义描述方案与神经科学彼此兼容的方式。

如何用得上?

下面,我就要谈一谈怎么把这节的内容用到日常生活中去了。在这里我想谈谈爱情。

爱情与前面所说的关于疼痛的话题,又有何相关呢?关系可大着呢。很显然,如果我们关于疼痛的功能主义的解释方案是行得通的话,那么,我们也可以把这种解释用到其他感受上——比如关于爱情的感受。

我们知道,爱情的感受和疼痛一样,都是难以名状、难以言说的。而且,这种感受也肯定会伴随着一些微观层面上的生化事件,如多巴胺与肾上腺激素的分泌。有人甚至专门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研究老夫老妻之间的“七年之痒”——具体而言,夫妻之间的感情之所以会走向平静,便是因为:一些与激情有关的化学物质,在老夫老妻那里已经都被消磨得差不多了。

那么,我们是否需要从生物化学或者是神经科学的角度去讨论“爱情”之为“爱情”的语义学基础呢?

——估计不行,因为有些人天生在某些化学物质的分泌量上就要比别人多一点或者少一点。而另一方面,与爱情相关的那些底层化学物质的分泌,也会与别的心理事件相捆绑——譬如,对于真正的学者来说,突然想到一个写论文的点子的心理事件所带来的肾上腺激素的分泌,是非常类似于其突然看到一个可爱的女生所带来的肾上腺激素的分泌的——尽管这两个事件的社会学意义显然是彼此不同的。所以,对于爱情的本质的判断,最好就要从此类情绪在当事人的行为序列中所扮演的因果角色来入手——这就好比说,我们对于火星人的疼痛状态的裁定,最好根据相关内部状态在当事人的行为序列中所扮演的因果角色来进行。

这种态度显然会带来爱情观的变化。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爱另外一个人,其主要标准便不是看其情感的强度(这种强度往往随附于特定化学物质的分泌),而是看这样的情感是否促使当事人给出了特定的行为,以便符合外界对于“爱情”的期待。因此,就像不存在一种关于疼痛的私人语言一样,也不存在着一种关于爱情的私人语言。


93. 这种感觉你们都不懂,只有我懂95. 会说话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