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一提到“鸦片”,你会立即想到啥?
在本节中,我们将讨论在理论预设与研究方式上与乔姆斯基语言学全面对抗的另外一个语言学流派思想:认知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的核心论点是啥呢?下面就来详解。
女人、火与诸危险物
《女人、火与诸危险物——范畴是如何揭示心灵的》是一部重要的认知语言学作品,作者是认知语言学大佬乔治·莱考夫。
此书为什么要起这么一个奇怪的题目呢?这个题目就是要把我们用语言所做的几件与生存最为相关的事情全部包括进去:异性交往(当然,从男人出发的异性交往就需要女人)、生产技术(特别是生火与保存火种的技术),以及规避(特别是对于诸危险物的规避)。换言之,在作者看来,我们使用语言的第一目的,并不是为了静态地反映世界,而就是为了进行物质生产与自我生产——这听上去是不是很维特根斯坦(参看本书第90节)、很奥斯汀(参考本书第91节)?是不是还有一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味道?
当然,“女人、火与诸危险物”毕竟是一个过富隐喻色彩的表达。说得更清楚一点,认知语言学的核心论点有:
第一,我们必须将语言学研究的首要关注点放在语义学问题上,而不是像乔姆斯基派的学者所做的那样,将注意力放在句法分析上。与之相对应,我们还要拒绝承认语法规则有其脱离于语义的“自治性”(autonomy)。
第二,我们必须将语义看成具有某种“百科全书性质”(encyclopedic nature)的事项——也就是说,我们无法通过“属加种差”这样的定义化方式来对语义加以界定,而要坦然接受人类自然语言中诸种语义关联线索的杂多性、开放性与可变性(听上去是不是很类似于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理论?请再回顾本书第90节的内容)。
其三,我们必须承认语义表征都是带有特定的主观视角的,而不能认为我们可以用一种“客观的方式”来对语义进行编码(这也就等于反对了早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图像论”。请参看本书第81节的内容)。
在上述这些观点的引导下,认知语言学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方法论:即把对于概念的传统研究方式转换为对于“认知图式”的研究。
认知图式:概念是可以被看到的
认知语言学是以一种视觉的、感性的态度来看待概念的。为此,认知语言学家引入了一个术语:“认知图式”(cognitive schema)。这个术语的官方含义是:特定的语言学模式的重复性特征的聚合与抽象模板——而且这个模板往往是可视的。譬如,英语“ENTER”(进入)这个概念就可以被分析为数个可视化的意象图式的组合,包括“物体”(object)、“源点—路径—目标”(source-path-goal)与“容器—容纳物”(container-content)。三者结合的情况如图—3所示:
图—3 关于“ENTER”的认知图式形成过程的图示
根据上述图式所体现的思想,你要让小孩子学会“进入”这个概念,你就得做出一个动作——这个动作得涉及位移的原点、位移的轨迹,以及作为位移的终点的一个有边界的容器。换言之,你得要有教具,得言传身教,得让学生看到你说的概念是啥——否则,对于概念的教学就不能落到实处。
有人就会问了:假设植物也能思考的话,我们能教会植物“进入”这个概念吗?
——也许可以吧,但我估计做到这一点会非常难。因为植物是不能自主移动的,若要让它们理解什么是“移动”(毫无疑问,“移动”是“进入”的一个底层概念),只能诉诸它们对于别的事物的移动的观察(如果植物有眼睛的话)。但好在植物毕竟是处在一个有事物边界的世界之中的——反之,倘若我们所处的世界并不存在着大量的固态事物,而纯然是等离子体的(因此,我们的世界中也就不会存在“边界”),那么,也就没有人能发展出“进入”这个概念了。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的环境,已经“伙同”我们在环境中生存的目的,一起塑造了我们的语言的意义。而由于人类所处的环境的多样性,实际上在相当程度上就是人类的文化的多样性,上述这些环境因素,又是极易被负载上各种当地文化的特征,而反过来使同一概念在不同文化中具有了不同的认知图式。比如,讲到“家具”这个概念,其典型图式是啥?你如果生活在中国,你就可能会立即想到床的图景;而你若长期在日本生活的话,你可能就会首先想到榻榻米。这也就是说,不同的生活形式就导致了大家对于“家具”这个概念的不同想象方式。
再比如说“鸦片”这个词:它当然是指涉了对于罂粟花分泌物所做的一种人工制品。但是,假设在某个社会中,所有人都很规矩,没有人把鸦片当作毒品,鸦片也就只是一种非常普通的镇痛剂而已。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对“鸦片”这个概念的图式是不带有负面情绪的。而在我们的社会里面,由于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的确包含了“鸦片战争”这一重要的历史信息,所以,我们一想到“鸦片”,就会立即产生比较明显的负面情绪。
无论在我们的文化还是在他们的文化中,“鸦片”所指涉的东西,都貌似是那种客观的物质存在,但是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看,这两个“鸦片”概念的从属结构不一样。在我说的那个可能的社会里面,鸦片就是从属于“镇痛剂”;而在我们的脑子里,一想到“鸦片”这个词,就会想到“毒品”。换言之,“镇痛剂”与“毒品”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各自牵涉的认知图式,会全面渗透入与之相联系的“鸦片”概念的认知图式,由此使得两个文化中的成员看到了不同的“鸦片”图景。换言之,根本就没有那种脱离了一切文化设定与概念羁绊的纯粹的“鸦片”概念。
如何用得上?
按照认知语言学的观点,学习外语最好不要死背单词,而是要记住这个单词所在的那个生活场景。如果你能在具体的生活场景里领会单词的意思,再辅之以合适的身体图式,你对这个单词理解就能深多了。
譬如,在美国,警察叫人不要动,会喊:“Freeze!”这词的表面意思是“冻住”,中国人乍一听肯定会摸不着头脑,弄不好就会出现误会。我想到的一个强化记忆办法则是这样的:让一个同学扮演美国警察,拿着一个水枪,对着另外一个同学喊“Freeze!”——如果后者反应得慢的话,就往这个同学胸口喷凉水,让他感受到凉意。这样,他以后出国了,真遇到美国警察,也就能立即听懂这话了。
那么,在非外语教学的语境当中,理解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又有什么帮助呢?下面我就举一个例子。
比如,你看到某公园门口有如下禁止令:“本公园禁止抽烟”,“禁止在公园里生火”——云云。你一看就明白这些规定的意义了。然后,你的眼睛又在公告牌上突然捕捉到这样的句子:“禁止在草地上走路的时候踩死蚂蚁”——你肯定会觉得这一条写得非常奇怪:蚂蚁这么小,人在走路时怎么能够避免踩死蚂蚁呢?再看下一句,你就更觉得无法接受了:“禁止在呼吸的时候杀死微生物”。
为什么刚才所提到的有些条款我们觉得可以接受,有些条款我们却觉得根本就没办法执行?就是因为不同的条款和我们身体的关系是不一样的。比如“防止失火”“不要破坏公物”,这指的是在我们身体尺度内能够做到的事,“避免杀死蚂蚁与微生物”就不行了,因为这是在我们的宏观身体尺度内无法做到的事情。
这也就是说,规则的可行性和不可行性,实际上就是一个身体与规则之间的互动问题——人类的身体可执行之,命令才是有意义的;而身体如果没有办法按照规则的要求去运作,命令也就变得没有意义了。至于前面所说的“认知图式”,就可以被视为从规则的字面意思到具体的身体执行活动的中介性存在物(其作用类似电器说明书上的卡通示意图)。
这个道理貌似粗浅,却经常被人遗忘。比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索姆河战役中,英军之所以惨败,就是因为那些愚蠢的参谋在纸面上制订作战计划时,往往高估了人体的承受度,让那些满身装备的士兵去执行那些人体所无法完成的任务。结果,无数步履蹒跚的英军士兵,悲惨地成了德军机枪枪口下的冤魂。真是“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抛开这些军国大事不谈,日常生活中的很多小事,也能够用到认知语言学的道理。我现在就来举一个哲学家康德的例子。
康德在柯尼斯堡做学问的时候,很喜欢从他家里的阳台处往外眺望远方的一座教堂的尖顶。这个教堂有可能就构成了他进行哲学思维的某种背景性的信息,并与他的哲学思维所依赖的那些认知图式发生了微妙的互动。这也就是说,他只有看到那尖顶,才能够进行正常的哲学思维。
不过,好景不长。康德的邻居家在自己的院子里种了一棵树,这树越长越高,终于遮住了康德的视线,使得他没法看到那教堂了。康就和那个邻居进行了谈判,请他把这棵树挪挪位置或者砍了,他可以赔钱。然而,邻居坚决不同意。结果康德就做了一件让人震惊的事——他把房子给卖了,移居到别的地方去了,而目的就仅仅是为了看到那个教堂的顶。
这个传说流传很广,不论真假,它都说明了一个问题:你看到的世界图景所呈现给你的样子,很可能是与你的概念结构相辅相成;如果你所看到的这个世界本身的样态发生了一些变化,你就很难让自己的概念结构和你所获得的经验和平相处了,两者之间就可能会发生一种让你很不舒服的斗争。总而言之,认知语言学告诉我们:身体感受很重要,我们的概念意义是植根于身体感受的。
当然,如果你不是生活在类似柯尼斯堡这样的小城市,而是生活在类似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大城市的话,我是不建议你仅仅因为门口少了一棵树就立即去搬家的,因为搬家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不过,土豪朋友请随意——因为对于土豪来说,“100万元”的认知图式或许就相当于白领朋友的脑袋里关于“1000元”的认知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