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马达加斯加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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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罗素本人的摹状词理论是以区分摹状词与专名为前提的,但是他的语言哲学总有这么一种倾向,就是要尽量缩小专名的范围,扩大摹状词的范围——比如,依照罗素的意见,像“猪八戒”这样的专名,就应当被处理为“那个叫猪八戒、并具有吴承恩所描述的那些法力的半神半猪的怪物”。总之,无论句子的主语的占位者是专名还是摹状词,罗素是倾向于将它们尽量清洗出去的。

但也有一个理论,是与罗素的摹状词理论针锋相对的。这就是关于“名称的因果链条理论”,提出者乃是美国哲学家索尔·克里普克。

关于名称的因果链条理论

与罗素不同,克里普克认为专名的领地边界还是需要被维护的。那么,他维护专名的具体思路是啥呢?

在克里普克看来,对于专名的分析思路,是与对于通名的分析思路大致一样的。所以,我们可以先从对于通名的分析说起。

现在我们就来复习一个本书第50节所已经提到过的案例。假设在孪生地球上有一些液体叫“孪生地球水”:这些液体与真正的水一样,是无色、无味的,但这些液体的分子结构并不是H2O,而是XYZ。这就冒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哲学问题:站在我们地球人的立场上来看,这到底算水还是不算水呢?

我相信大家的直觉会说,这当然不是水了,因为它真实的化学结构式XYZ不是H2O。这也就是说,对于物质的化学结构具有专门知识的科学家对于水的命名规则的意见,应当是具有某种稳定的效力的。在这件事情上,科学权威说了算。

克里普克也按照同样的思路来分析我们对于专名的用法。他认为,在给普通人起名的过程中,也有一些权威意见是需要被尊重的。譬如,只要约翰的爹叫他的儿子为“约翰逊”,而且,神父与亲戚朋友都认了这个名,他的儿子就叫约翰逊。约翰逊就是以后自己改名叫“杰克逊”了,他其实还是那个约翰逊。在这个问题上,约翰的权威就像地球上的化学家的权威一样,是不可动摇的。

——那么,这种关于专名的理论,为何又被叫作“关于命名的因果链条理论”呢?这是因为,一个人的名字总会被传播出去,而名字与对象的指称关系也会在这个过程中被传播出去。但不管这条传播链条有多长,你要确定名字与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到底是啥,还是要回溯到初始命名的那一刻去——譬如,约翰逊被命名为“约翰逊”的那一刻。

在这里我们不妨比较一下克里普克的理论与儒家的正名论(参看本书第75节)。二者其实都强调了历史上的权威对于名与实之间关系的裁定权,只是儒家所说的“名”更多是指事物的通名所具有的内在规范,而不是克里普克所说的专名的符号。所以,克里普克的专名理论,是自带一种保守主义色彩的。另外,由于名称实际上起到了诸摹状词的附着点的作用(譬如,诸如“那个胖胖的家伙”这样的摹状词是需要附着在“约翰逊”这样的专名之上的),克里普克对于专名与对象之间关系稳定性的承诺,实际上就等于把被罗素动摇的岌岌可危的对象的地位给挽救过来了。这也使得他的哲学立场更为偏向古典的亚里士多德主义。

对于因果链条理论的质疑

克里普克的观点也遭到了很多哲学家的质疑,其中比较有名的一位批评者叫伊万斯。他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反例:我们知道,马达加斯加是非洲大陆旁边一个很大的岛。那么“马达加斯加”这词是从哪里来的呢?实际上,这个词是当地的土著对于这个岛的一个港口(即马达加斯加港)的称呼。但欧洲人到了这里,并问当地的土人这里叫啥的时候,因为沟通方面的一些误会,欧洲人错误地将当地人对于当地一个港口的称呼与对于整个岛屿的称呼混为一谈了。于是,今天的我们也以讹传讹,认为“马达加斯加”是对于整个岛屿的称呼。

这个反例实际上就驳斥了克里普克所给出的关于名称的因果链条理论。倘若克里普克的理论是对的,那么“马达加斯加”就应当与某个港口发生对应关系,因为最早使用这个名字的当地土人就是这么使用该名字的。但是,我们今天几乎都会按照后来的欧洲人的习惯,将“马达加斯加”视为整个岛屿的名字。这一点,克里普克的理论该如何进行说明呢?为何土人的权威就需要被忽略呢?难道他们就不算人吗?

当然,面对这种指责,克里普克理论的捍卫者们貌似还是有法子应对的。他们会说,我们要更确切地定义名称传播过程所涉及的历史。换言之,他们依然还是承认名称与对象的指称关系的规范性必须到历史的源头中去找,但这里所说的“历史”,不再是指过去发生过的所有的事情的总和,而是见诸有文字记载,并被传承至今的那些过往的事情。

若按照这个标准去衡量,马达加斯加的土著居民恐怕都是没有历史的——因为似乎没有书籍、没有文字把他们做的事情给记录下来,让后人来传承。而西方的殖民者则带来了整套现代文书系统,使得他们对于这个岛屿的命名才成为了历史上的第一次命名。

——但这个反驳可能也是有问题的。这里的问题是:你怎么知道马达加斯加岛的原住民没有自己的文字系统?实际上,早在欧洲人之前,阿拉伯人早就给马达加斯加岛带来了阿拉伯文字,用来以书面形式转写马达加斯加语——这难道不是当地的文字系统吗?为何他们的言说系统的权威性,就在欧洲人之下呢?这难道不是一种欧洲中心主义的观点的体现吗?

与之相比较,如果我们对“马达加斯加”这个专名做一种罗素式的刻画的话,那么上述这种“欧洲中心主义”的气味就会被冲淡很多。很显然,罗素会将“马达加斯加”称为“那个被欧洲人叫作‘马达加斯加’的岛屿”——而这个提法并没有暗示欧洲人对于该岛屿的叫法的有效性可以自然地延伸到欧洲文化的领地之外。

这样看来,罗素的理论还是有更多的可取之处。

再为罗素说几句好话

我们可以沿着上面的思路,再找一个案例——该案例将有利于罗素的理论,而不是克里普克的理论。

现在考考大家:鲁迅先生的本名是什么?不少人都会说是“周树人”。但实际上在此之前鲁迅先生还有个名字,叫“周樟寿”,这一点也是有案可稽的。但是哪个名字获得了传播学意义上的胜利呢?当然还是“鲁迅”。这就说明:即使在同一个文化体系中,对于命名链条的初始链条的追溯也无法清楚地告诉我们为何“周樟寿”这个名字是如此的默默无闻。请注意,一个默默无闻的名字,是无法起到为诸多的摹状词提供附着点的作用的,因为它尚且没有被汇入语言的大江大河之中,成为公众脑中的活的概念——这就好比说,一个默默无名的咖啡店,根本不可能聚集人气,成为本地文化名流聚会的场所——因此,它也就无法成为因果命名与传播链条中的一个有效的环节。

然而,如果我们跟着罗素的思路,把专名看成是摹状词的一种伪装形式的话,那么,我们就能以更宽松的心态,来面对某些人的某些默默无闻的名字——因为只要我们将这些名字改写为摹状词,被“摹状词化”了的专名本身就不再承担为别的摹状词提供附着点的任务了,因此,它自身的默默无名也就不会成为一项原罪。

然而,罗素的理论,至多也只能使得像“周樟寿”这样的名字的默默无闻变得可以理解,而无法进一步解释:为何“鲁迅”这个名字最后能够爆红。若要深究这个问题,就牵涉到了名称理论背后的社会学与语用学维度——而维特根斯坦哲学之所以会转向他的后期哲学,也恰恰是因为他发现了他的早期哲学是无法容纳对于这些维度的讨论的。

不过,在切入对于这些维度的讨论之前,我还是想谈谈实证主义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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