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靈公不君(宣公二年)
晉靈公不君(宣公二年)¹
晉靈公不君。厚斂以雕牆²。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³。宰夫胹熊蹯不孰⁴,殺之,置諸畚⁵,使婦人載以過朝⁶。趙盾、士季見其手⁷,問其故而患之⁸。將諫,士季曰:“諫而不入⁹,則莫之繼也¹⁰。會請先¹¹,不入,則子繼之¹²。”三進及溜,而後視之¹³。曰:“吾知所過矣¹⁴,將改之。”稽首而對曰¹⁵:“人誰無過?過而能改¹⁶,善莫大焉¹⁷。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¹⁸。'夫如是¹⁹,則能補過者鮮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²⁰,豈惟群臣賴之²¹。又曰:'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²²。'能補過也。君能補過,袞不廢矣²³。”
¹本文著重表彰了敢於直諫、忠於國事的趙盾。晉靈公,名夷皋,晉襄公之子,文公之孫,是歷史上有名的暴君。君,用如動詞。不君,不行君道。宣公二年即西元前607年。
²厚,重。斂,賦稅。厚斂,加重賦稅。雕,畫,一本作雕。
³彈人,用彈弓射人。辟(bì),躲避,後來寫作“避”。丸,彈子。
⁴宰夫,廚子。靦(ér),燉。熊蹯(fán),熊掌。孰,熟,後來寫作“熟”。
⁵畚(běn),草繩編成的筐子一類的器物。
⁶載,用車裝。過朝,經過朝廷。靈公是以殺人為兒戲,並想借此讓眾人怕自己(依孔穎達說)。
⁷趙盾,晉正卿(相當於首相),諡號宣子。士季,名會,晉大夫。其手,宰夫的手。
⁸問宰夫被殺的原因,並為這件事憂慮。
⁹不入,不納,這裡指不接受諫言。
¹⁰莫,否定性的無定代詞,等於說“沒有誰”。之,代詞,指趙盾,等於說“您”(注意:先秦“之”字可以活用),在這裡做“繼”的賓語。
¹¹先,動詞,這裡是說先諫。
¹²之,等於說“我”。
¹³三進,往前走了三次。及,到。溜,通“溜”,房頂瓦壟滴水處,指屋簷下。士會往前走一段路,就伏到地下行禮,靈公知道他要進諫,所以假裝沒看見,士會只好又往前走,再行禮,這樣往前走了三次已到簷下,靈公無可回避了,才理他。
¹⁴我知道我所犯的錯誤了。靈公想把士會的話擋回去,所以搶先說話。
¹⁵稽首,古人最恭敬的禮節,動作近似於磕頭,但要先拜,然後雙手合抱按地,頭伏在手前邊的地上並停留一會,整個動作都較緩慢。
¹⁶前一“過”字是名詞,指過錯;後一“過”字是動詞,指犯了錯誤。
¹⁷沒有任何善事能比這個更大的了。
¹⁸引自《詩經·大雅·蕩》。大意是:沒有誰向善沒一個開始,但很少能堅持到底。靡,沒有誰,作用同“莫”。初,開始。鮮(xiǎn),少。克,能。
¹⁹夫,句首語氣詞,表示下面要發表議論。
²⁰社稷就鞏固了。之,介詞。
²¹賴,依靠。之,指“君能有終”。
²²引自《詩經·大雅·烝民》。大意是:周宣王有沒盡職的地方,只有仲山甫來彌補。袞,天子之服,這裡指天子。職,職責。闕,通缺,過失。仲山甫,周宣王的大臣。
²³這話有雙關的意思。您能補救您的過失,您的袞袍就可以不被廢掉了。意思是您的君位就丟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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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不改¹。宣子驟諫²。公患之,使鋤麑賊之³。晨往,寢門辟矣⁴。盛服將朝⁵,尚早,坐而假寐⁶。麑退,歎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⁷。有一於此⁸,不如死也。”觸槐而死⁹。
¹猶,還(hái),仍。
²驟,多次。
³患,厭惡。鋤麑(chú ní),晉力士。賊,殺。上“之”字指驟諫,下“之”字指趙盾。
⁴寢門,臥室的門。辟,開。
⁵盛服,正其衣冠,也就是“穿戴整齊”的意思。
⁶假寐(mèi),不脫衣冠睡覺。
⁷信,守信用。
⁸在不忠不信中有一樣。
⁹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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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¹,伏甲將攻之²。其右提彌明知之³,趨登曰⁴:“臣侍君宴,過三爵⁵,非禮也。”遂扶以下⁶。公嗾夫獒焉⁷。明搏而殺之⁸。盾曰:“棄人用犬,雖猛何為⁹!”鬥且出¹⁰。提彌明死之¹¹。
¹晉侯賜給趙盾酒喝。飲(yìn),使……喝,也就是給……喝。
²伏,埋伏。甲,鎧甲,這裡指穿鎧甲的武士。
³右,車右,又稱驂乘。古制,一車乘三人,尊者在左,禦者在中,驂乘居右;但君王或戰爭時的主帥居中,禦者在左。車右都是有勇力之士,任務是執干戈以禦敵,並負責戰爭中的力役之事。提彌明,人名。
⁴快步走上堂去。
⁵爵,古代飲酒器。
⁶緊接著就扶著[趙盾]走下堂去。
⁷嗾(sǒu),喚狗的聲音,用如動詞,嗾使。夫(fú),指示代詞,那個。獒(áo),猛犬。《爾雅》:“犬四尺為獒。”
⁸搏,徒手打,搏鬥。
⁹何為,做什麼?也就是“頂得了什麼?”
¹⁰一邊打,一邊出去。且,連詞,一邊……一邊。
¹¹死之,為他(趙盾)死了,即殉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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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宣子田於首山¹,舍于翳桑²。見靈輒餓³,問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⁴,舍其半⁵。問之,曰:“宦三年矣⁶,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請以遺之⁷。”使盡之⁸,而為之簞食與肉⁹,置諸橐以與之¹⁰。既而與為公介¹¹,倒戟以禦公徒¹²,而免之¹³。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¹⁴,不告而退。--遂自亡也¹⁵。
¹田,打獵,後來寫作“畋”。首山,又名首陽山,在今山西永濟縣南。
²舍,住一宿。翳桑,地名(依王引之說,見《經義述聞》)。
³靈輒,人名。餓,指因挨餓而病倒。
⁴食(sì)之,給他東西吃。“食”的用法同上文“飲”。
⁵靈輒留下食物的一半沒吃。
⁶宦(huàn),當貴族的僕隸。
⁷現在離她近了,請允許把[這一半]給她吃。遺(wèi),給。
⁸盡,用如動詞,這裡是吃盡的意思。
⁹並且給他預備一筐飯和肉。為,作,這裡有“預備”的意思。簞(dān),盛飯用的竹筐。食(sì),飯。
¹⁰橐(tuó),口袋。以,連詞。
¹¹既而,不久。與(yù),參加。介,甲,指甲士。
¹²把兵器倒過頭來擋住靈公手下的人。
¹³免之,使趙盾免於難。
¹⁴名,名字。居,住處。
¹⁵亡,逃走,指趙盾逃亡(依王引之說,見《經義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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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¹,趙穿攻靈公於桃園²。宣子未出山而複³。大史書曰⁴:“趙盾弑其君⁵。”以示於朝⁶。宣子曰:“不然⁷。”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⁸,反不討賊⁹,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¹⁰!'我之懷矣,自詒伊戚¹¹',其我之謂矣!”
¹宣公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²攻,當為“殺”字之誤(依王引之說,見《經義述聞》)。桃園,靈公的園囿。
³山,晉國國界處的山。複,回來。
⁴大(tài)史,後來寫成太史,官名,專管記載國家大事,這裡是指晉太史董狐。書,寫,指記事。
⁵弑(shì),古代下殺上叫弑。太史這樣記載是為了維護宗法社會的正統思想和等級觀念。無論國君如何無道,也只可諫,不可殺,殺君就是大逆不道。史官以此為記事的準則,當然不會寫出真正的歷史。
⁶把上面的話拿到朝廷上公佈。
⁷不是這樣。然,代詞。
⁸竟,國境,邊境,後來寫作“境”。
⁹反,回來。後作返。討,聲討。賊,大逆不道的人,這裡指趙穿。
¹⁰烏呼,即嗚呼,感歎詞。
¹¹杜預說這兩句是逸詩。可能是引自《詩經·邶風·雄雉》,今本《詩經》“伊戚”作“伊阻”。趙盾引這兩句的意思是:由於我懷念祖國,反而自己找來了憂患。之,介詞。懷,眷戀。詒,通貽,給。伊,指示代詞,那個。戚,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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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¹,書法不隱²。趙盾,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³。惜也,越竟乃免⁴。”
¹良史,好史官。
²書法,記事的原則。隱,隱諱。
³為(wèi),為了。法,指書法。惡,指惡名。
⁴照孔子看來,董狐的書法是對的,趙盾也沒罪,只是因為史官的記事原則而受屈。“越竟”就是孔子提出的解決這個矛盾的方法:“越竟則君臣之義絕,可以不討賊”(見杜注)。這反映了孔子的正統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