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罗马帝国(1800)
普鲁士的爱国者,也是伟大历史学家的特赖奇克(Heinrich Von Treitschke,1834—1896)认为:“自从路德的时代以来,日耳曼从没有像现在(1800年)这样,在欧洲占据了如此显赫的地位,我们的国家拥有当代伟大的英雄和诗人。”我们可能将胜利的腓特烈二世列于败灭的拿破仑之下,但是无疑地,歌德和席勒,从爱丁堡到罗马之间,在诗和散文上闪耀了无与伦比的光辉。而日耳曼的哲学家,从康德经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到叔本华,慑服了从伦敦到圣彼得堡的欧洲人的心灵。这是日耳曼的第二次文艺复兴。
假如国家的定义是一群人生活在共同的政府和法律之下的话,那么,日耳曼就像16世纪的意大利一样,并不是一个国家。1800年的日耳曼是一个大约有250“国”的松弛联结,每一“国”各有它自己的法律和税收,很多“国”都有它们自己的军队、币制、宗教、风俗和服装,有些“国”所讲的方言甚至连半个日耳曼世界都无法了解。不过,它们所写的文字却是相同的,这使得它们的作家潜在地拥有1/3欧洲大陆的读者。
附带地,我们应该注意到,就如同文艺复兴中的意大利,这些个别国家相关的独立允许一种不定型的多样性,一种刺激性的竞争,一种人格、实验和思想的自由。而这些,在一个大国的中央集权化的国都中,可能早已为这密结团块的重量所压碎。日耳曼的这些依然如此深具魅力、绝无仅有的古老城市,如果也和法国诸城对巴黎的关系一样的话,不是早就失去它们的生动性和个性了吗?而且假如日耳曼的所有这些地区组成了一个联合国家的话,那么这个物产丰富、人口众多的欧洲核心国,不早就无可抗衡地占领了全欧洲了吗?
只有在一点上,日耳曼诸国的独立才受到限制:他们全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分子,神圣罗马帝国在800年始于教皇加冕为国王的查理曼(Charle-magne)——即为日耳曼人所熟知,就像他们自己的法兰克·查理大帝(Frank-ish Karl der Grosse)一样。1800年,这个帝国对日耳曼诸国有了个令人目眩的改变。最显著的是9个选举国王的“选帝国”(electoralstate):奥地利、普鲁士、巴伐利亚、萨克森、不伦瑞克—吕内堡(Brunswick-Lüneburg)、科隆、美因茨、汉诺威(Hanover)和特里尔。其次是27个由天主教高级教士所统治的“圣国”(spiritual land),仿佛是千年前濒临灭亡时的西罗马帝国(Roman Empire of the West)主教统治城市的复活:萨尔茨堡(Salzburg,莫扎特烦躁之处)的总主教管辖区,明斯特(Münster)、列日、维尔茨堡、班贝格(Bamberg)、奥斯纳布吕克(Osnabrück)、帕德博恩(Paderborn)、奥格斯堡(Augsburg)、希尔德斯海姆(Hildesheim)、福尔达(Fulda)、施派尔、雷根斯堡(Regensburg或Ratis-bon)、康施坦茨(Constance)、沃尔姆斯(Worms)、吕贝克(Lübeck)……的主教辖区。王侯统治27国,包括黑森—卡塞尔(Hesse-Cassel)、黑森—达姆施塔特(Hesse-Darmstdt)、荷尔斯泰因(Holstein)、符腾堡(Württemberg,包含斯图加特[Stuttgart])、萨克森—魏玛、萨克森—哥达(Sachsen-Gotha,与其“启蒙暴君”Ernest)、不伦瑞克—沃尔芬比特(Braunschweig-Wolfenbüttel)、巴登(包含巴登—巴登[Baden-Baden])、卡尔斯鲁厄(Karlsruhe)……在内。50座城市是帝国直辖城市(Reichstadte),是自治的帝国自由城市:汉堡、科隆、美因河之法兰克福、不莱梅(Bremen)、沃尔姆斯、施派尔、纽伦堡(Nuremberg或Nürnberg)、乌尔姆(Ulm)……选帝侯、“帝国骑士”(Imperial Knight)以及其他代表,在他们国王的召集下,从这些地区或日耳曼的其他区域来到雷根斯堡参加帝国议会。1792年,选帝侯选了奥地利的弗兰茨二世来领导神圣罗马帝国,并且以一种奢华的仪式来加冕他,吸引了日耳曼各地的著名人士来到美因河上的法兰克福。他成了这个历时久远帝国的最后一位国王。
1800年,这个曾经一度是感人且慈善的机构几乎完全失去了它的效能和用途。它是封建制度的遗迹,每一部分由一个采邑领主所统治,而臣属于一个中央权力;而中央权力由于分子国在人口、财富、世俗主义和军事力量上的成长而削弱。这个“神圣”王国的宗教统一因宗教改革、三十年战争和1756—1763年的七年战争而结束。1800年,北日耳曼是新教,南日耳曼是天主教,而它们对法国的启蒙和莱辛时代的开化已失去部分的热诚。当宗教衰微时,由于教条政治或社会的因素,逐渐兴起的民族主义必定团结一个社会,以对抗其组成分子离心的利己主义。
由普鲁士所领导的新教北日耳曼和由奥地利所领导的天主教南日耳曼的分裂导致了可悲的结果:未能在1805年的奥斯特利茨或1806年的耶拿团结一致地抵抗拿破仑。在这些打击之前,奥地利对帝国议会早已不加理会,其他各国纷纷起而效之。1788年,100位合格的王侯会员中仅有14位,50位合格的城主会员中仅有8位服从帝国议会的召唤。决议成了不可能。在坎波福尔米奥(Campofor-mio,1797年)和吕内维尔(Lunéville,1801年)的条约中,拿破仑强迫奥地利承认法国在莱茵河左岸(或两岸)的统治权,神圣罗马帝国的富饶地区,包括施派尔、曼海姆、沃尔姆斯、美因茨、宾根(Bingen)、特里尔、科布伦茨、亚琛(Aachen)、波恩和科隆在内,就转移于法国的统治之下。1801年的神圣罗马帝国,正如伏尔泰所言(亦为一般所接受)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没有一个重要分子国承认它的权威或教皇的权威。在这些混乱中,某种新形式的纪律和协调必须被计划接受或强迫接受。拿破仑接受了这个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