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语言之蛊惑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如果你回到1940年,去剑桥大学参加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1889—1951)的讲座,很快就会注意到他是一个非常不同寻常的人。见过他的人大都认为他是个天才,罗素形容他“充满激情、洞见深刻、认真急切、颇具支配性”。这个身材矮小的维也纳人,有着明亮的蓝眼睛和一本正经的神情。他在课堂上来回踱步,向学生提问,或者陷入沉思,有时可能长达好几分钟,却没人敢打扰他。他从不事先准备讲义,而是在听众面前即兴思考,并用一系列的例子梳理出问题所在。他告诉学生不要浪费时间阅读哲学书。他说,如果真的把这些书看得很重的话,就应该把它们扔到课堂的另一边,然后努力思考书中提出的难题。
他写的第一本书《逻辑哲学论》(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1922),是以编成号的小章节组成,其中许多读起来更像是诗歌而不是哲学。这部书的主要理念是:伦理和宗教中最重要的问题超出了我们的理解范围,如果做不到有意义地谈论这些问题,就应该闭嘴不言。
他后期哲学理论的一个中心主题是“语言的蛊惑”(bewitchment by language)。他认为,语言使哲学家陷入各种困惑,中了它的魔咒。而他自己则能够扮演治疗师的角色,消除这种困惑。他的想法是,如果你遵循他精心挑选的各种例子中体现的逻辑进行思考,哲学困扰就会消失,原来看起来极其重要的事情将不再会困扰你。
他认为,引起哲学困扰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假设所有的语言都以同样的方式起作用,也就是假设文字只是简单地用来命名事物。他向读者表明,其实存在许多“语言游戏”,也就是我们使用文字所进行的各种不同活动。并不存在语言的“本质”,没有单一的共同特征可用来解释语言的全部功用。
如果你看到一群彼此有血缘关系的人在一起,比如共同出席婚礼,你可以通过他们之间外貌的相似性来判断出他们是一家人,这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你可能在某些方面看起来像自己的母亲,也许你们的头发和眼睛颜色相同;你也有点像自己的祖父,因为都是又高又瘦。你的头发颜色和眼睛形状可能和你姐姐一样,但是她的眼睛颜色可能跟你和你妈妈的又不同。你能看出一群人有血缘关系,并不是因为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外貌特征,而是一些重叠的特征形成了某种样式,其中一些人具有某几种特征,另一些人则具有另几种特征。这种重叠的特征样式正是维特根斯坦的兴趣所在,他用家族相似性作为比喻来解释语言的功用。
想想“游戏”这个词。有很多不同的东西我们可以称之为游戏:棋类游戏、纸牌游戏如桥牌和接龙、体育运动如足球,等等。还有一些我们称之为游戏的东西,比如捉迷藏、过家家。大多数人认为,因为我们使用同一个词,即“游戏”,来涵盖所有这些活动,所以它们必然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游戏概念的“本质”。但是,维特根斯坦希望读者不要依赖这样的假设,不仅要“观”还要“察”(look and see)。你也许认为所有的游戏都有赢家和输家,但是某些游戏,如单人纸牌接龙游戏,或是把球向墙上扔去然后接住这样的游戏,显然没有输家。也许所有游戏的共同点是必须有一套规则?但是“过家家”似乎不需要规则。对于任何可能被看作是所有游戏共同特征的东西,维特根斯坦都能提出反例,也就是一个不具备这种共同特征、不拥有游戏的所谓“本质”,但仍然是一种游戏的例子。他指出,与其假设所有的游戏都有一个共同特征,不如把“游戏”看作是一个具有家族相似性的词。
维特根斯坦把语言描述为一系列“语言游戏”,他这么做是为了提请人们注意,使用语言的目的多种多样。很多哲学家之所以感到困惑,是因为他们大多认为所有的语言都在做同一种事情。他有一段著名的论述,说自己想做的,是引导苍蝇从瓶子中飞出来,这表达了他作为哲学家希望实现的目标。他说,一个典型的哲学家就像一只被困在瓶子里的苍蝇一样嗡嗡作响,不停地撞向瓶壁。解决哲学问题的方法就像是拔掉软木塞,让苍蝇飞出来。他想向哲学家说,他们问错了问题,或者被语言误导了。
以圣奥古斯丁描述自己学说话的过程为例。在《忏悔录》中,他回忆道,当时周围比他年纪大的人会指着各种不同的东西同时说出它们的名字。比如他看到一个苹果,就有人指着它说“苹果”。渐渐地,奥古斯丁明白了这些词的意思,并能够使用这些词来告诉别人他想要什么。维特根斯坦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体现出奥古斯丁假设所有语言都有一个本质,一个单一的功能,也就是命名物体的功能。在奥古斯丁看来,每个词都有其代表的意义。维特根斯坦则不以为然,他鼓励读者将语言的使用看作是与说话者的实际生活相联系的一系列活动。把语言看作是一个工具袋,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工具,而不仅仅是一把螺丝刀,只有一种特定的功能。
当你感到疼痛,想告诉别人时,你要做的就是选择一些词语来描述你的感觉。你可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维特根斯坦试图质疑这种可以用语言描述感觉的观点。他并不是说你没有感觉,但是,从逻辑上讲,你自己的话语不可能用来代表感觉。这就像如果每个人都有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一只甲虫,而且从来没有给任何人看过,那么当他们谈论彼此的甲虫时,盒子里装的是什么样子其实并不重要。语言是公用的,需要一种每个人都能使用的方式来检查我们说的话是否有意义。维特根斯坦认为,当孩子在学习如何向别人“描述”自己的疼痛时,父母会鼓励孩子采用各种方式来表达,比如说“好痛啊”,这句话在很大程度上相当于感到疼痛时的一种自然的反应“哎呀!”。通过这个例子,维特根斯坦想表述的观点是,我们不应该把“我很疼”看作一种描述私人感觉的方式。如果疼痛或其他感觉真的是一种私人感觉,那么我们需要一套自己专用的私人语言来描述。维特根斯坦认为这显然是不对的,他举的另一个例子可能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他会这样想。
有这么一个人,每当他有一种没有名字的特殊感觉时,也许是一种特殊的刺痛时,他都会记下一笔。每当他感到那种特殊的刺痛时,他就在日记中写上“S”。“S”是他的私人语言中的一个词,其他人都不知道代表什么。这种事情听起来似乎还真有可能会发生,不难想象有人会这样做。但是,如果再想深入思考一下:当他感到刺痛时,他怎么知道确实是“S”,而不是另一种刺痛?他不能回到过去,因此无法验证,能够用来对比的只有他对上次发生“S”时的记忆,但这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他可能完全搞错了。没有什么办法能保证每次记下“S”的时候一定是在描述同一种刺痛。
维特根斯坦以此为例想表达的意思是,使用文字描述体验的方式,不能建立在私人体验与文字意义的关联之上。在描述过程中,必定有什么东西是可以共同享用的,不可能存在自己的私人语言。依照这一观点,有些说法,比如大脑就像是一个封闭的剧场,没有其他人能够进入,就是有误导性的。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存在一套用来描述感觉的私人语言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这一点很重要,也很不容易理解,因为在他之前有许多哲学家认为每个人的思想都是完全私人的。
虽然维特根斯坦一家信奉基督教,但在纳粹统治下,他们被归类为犹太人,幸运的是他们成功逃离了维也纳。二战期间,他还曾在伦敦的一家医院里当过勤务兵。如果他们一家没能逃出来,很有可能会被纳粹战犯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的手下押送到死亡集中营去。艾希曼参与大屠杀以及后来他接受反人类罪的审判,是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对罪恶本质进行思考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