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正公集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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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正公集叙[1]

慶曆三年,軾始總角入鄉校[2],士有自京師來者,以魯人石守道所作《慶曆聖德詩》示鄉先生[3]。軾從旁竊觀,則能誦習其詞,問先生以所頌十一人者何人也[4]?先生曰:“童子何用知之?”軾曰:“此天人也耶,則不敢知;若亦人耳,何爲其不可?”先生奇軾言,盡以告之,且曰:“韓、范、富、歐陽,此四人者,人傑也!”時雖未盡了,則已私識之矣。嘉祐二年,始舉進士,至京師,則范公没,既葬,而墓碑出[5],讀之至流涕,曰:“吾得其爲人,蓋十有五年[6],而不一見其面,豈非命歟!”是歲登第,始見知於歐陽公,因公以識韓、富,皆以國士待軾[7],曰:“恨子不識范文正公。”其後三年[8],過許,始識公之仲子今丞相堯夫。又六年[9],始見其叔彝叟京師。又十一年[10],遂與其季德孺同僚於徐,皆一見如舊,且以公遺藁見屬爲敍。又十三年[11],乃克爲之。

嗚呼!公之功德蓋不待文而顯,其文亦不待敍而傳,然不敢辭者,以八歲知敬愛公,今四十七年矣,彼三傑者皆得從之游,而公獨不識,以爲平生之恨;若獲掛名其文字中,以自托於門下士之末,豈非疇昔之願也哉!

古之君子,如伊尹、太公、管仲、樂毅之流[12],其王霸之略,皆定於畎畝中,非仕而後學者也。淮陰侯見高帝於漢中,論劉項短長,畫取三秦,如指諸掌,及佐帝定天下,漢中之言,無一不酬者[13];諸葛孔明臥草廬中,與先主論曹操孫權,規取劉璋,因蜀之資,以争天下,終身不易其言[14]。此豈口傳耳受,嘗試爲之,而僥倖其或成者哉?公在天聖中,居太夫人憂,則已有憂天下致太平之意,故爲萬言書以遺宰相,天下傳誦[15]。至用爲將[16],擢爲執政[17],考其平生所爲,無出此書者[18]。今其集二十卷,爲詩賦二百六十八,爲文一百六十五,其於仁義禮樂、忠信孝悌,蓋如飢渴之於飲食,欲須臾忘而不可得;如火之熱,如水之濕,蓋其天性有不得不然者。雖弄翰戲語,率然而作,必歸於此。故天下信其誠,争師尊之。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19]”非有言也,德之發於口者也。又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20]”非能戰也,德之見於怒者也。

[1]録自《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五六。一本文末有“元祐四年(1089)四月二十一日”一句,是爲本文作年。時蘇軾自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改任杭州知州,即將離京。

[2]《東坡志林》卷二:“吾八歲入小學,以道士張易簡爲師。”

[3]〔宋史·石介傳》:“石介,字守道,兖州奉符人。……(慶曆中)會吕夷簡罷相,夏竦既除樞密使,復奪之,以(杜)衍代。章得象、晏殊、賈昌朝、范仲淹、富弼及(韓)琦同時執政,歐陽修、余靖、王素、蔡襄并爲諫官。介喜曰:‘此盛事也,歌頌吾職,其可已乎!’作《慶曆聖德詩》。”

[4]〔十一人〕即杜衍、章得象至王素、蔡襄,共十一人。

[5]〔墓碑〕歐陽修作《資政殿學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銘》,富弼作《墓誌銘》。

[6]〔十有五年〕慶曆三年(1043)至嘉祐二年(1057),相距十五年。

[7]〔國士〕一國中的傑出之士。

[8]〔其後三年三句〕嘉祐五年(1060)蘇軾服母喪畢自蜀返京,過許(今河南許昌),遇范仲淹次子范純仁(字堯夫)。

[9]〔又六年二句〕治平三年(1066)蘇軾罷鳳翔簽判至京任職,遇范仲淹第三子范純禮(字彝叟)。

[10]〔又十一年〕熙寧十年(1077)蘇軾自密州改知徐州,時范仲淹第四子(幼子)范純粹(字德孺)知滕縣,屬徐州,故稱“同僚”。

[11]〔又十三年〕自熙寧十年至元祐四年(1089),爲十三年。

[12]〔如伊尹句〕伊尹、太公,見前《留侯論》注。管仲,名夷吾,佐齊桓公,國力大振,使桓公成爲春秋時第一霸主。樂毅,燕國名將。燕昭王任爲亞卿,大勝齊軍,連下七十餘城。

[13]〔淮陰侯至不酬者〕《史記·淮陰侯列傳》記韓信初見劉邦,向其獻策云:“項王雖霸天下而臣諸侯,不居關中而都彭城。……所過無不殘滅者,天下多怨,百姓不親附,特劫于威彊耳。”而“大王(劉邦)之入武關,秋毫無所害,除秦苛法,與秦民約,法三章耳,秦民無不欲得大王王秦者。”“今大王舉而東,三秦可傳檄而定也。”劉邦采納其策,舉兵定三秦。

[14]〔諸葛孔明至易其言〕即劉備三顧茅廬,諸葛亮隆中對策,建言聯合孫權,共抗曹操,先取荆州、益州爲根據地,“天下有變,則命一上將將荆州之軍以向宛、洛,將軍身率益州之衆出於秦川,百姓孰敢不簞食壺漿以迎將軍者乎?誠如是,則霸業可成,漢室可興矣。”見《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蘇長公合作》卷二引姜寶云:“淮陰論劉項,孔明論孫曹,不上數百言,今約以數語,真妙絶古今之文也。”又引錢東湖曰:“以文正公配淮陰侯、諸葛武侯,言其平生經略素定,非偶得勦取者,見此集爲有用之書。”

[15]〔公在天聖中至傳誦〕《宋史·范仲淹傳》:范仲淹於天聖時(據《范文正年譜》在天聖五年)“徙監楚州粮料院,母喪去官。晏殊知應天府,聞仲淹名,召寘府學。上書請擇郡守、舉縣令、斥游惰、去冗僭、慎選舉、撫將帥,凡萬餘言。”(後在“慶曆新政”時,又上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推恩信、重命令、減徭役等十事。)

[16]〔至用爲將〕康定元年(1040)范仲淹任陝西經略安撫副使,慶曆二年(1042)改任陝西四路經略安撫招討使。

[17]〔擢爲執政〕慶曆三年(1043)春范仲淹任樞密副使,秋改任參知政事。

[18]此段參看《容齋續筆》卷三《一定之計》條:“人臣之遇明主,于始見之際,圖事揆策,必有一定之計,據以爲決,然後終身不易其言,則史策書之,足爲不朽。東坡序范文正公之文,蓋論之矣。……”

[19]〔有德者必有言〕語出《論語·憲問》。

[20]〔我戰二句〕《禮記·禮器》:“孔子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蓋得其道矣。’”孔穎達疏:“此一節論孔子述知禮之人自稱戰克、祭受福之事。”

【評箋】 《三蘇文範》卷一五:“起案便占地步,以所頌十一人説歸四人,四人説歸文正公,敍事嚴整而有原委。”又引吕祖謙云:“作文字不難於敷文,而難於敍事,蓋敍事在嚴整難也。看東坡自敍述處,大類司馬公,而嚴整又不比司馬之汗漫。”又引楊慎云:“前敍情,中贊美,後述意。”(《蘇長公合作》卷二引此作錢文登語)

《蘇長公合作》卷二:“漢人氣格。至其議論鬯辨處,漢人不能。”“末段如爲文正公寫照。”又引姜寶云:“范文正公百代殊絶人物,而東坡敍其文,只就公萬言書發,蓋公終身事業盡在是矣。”

《宋大家蘇文忠公文抄》卷二三:“此作本以率意而書者,而于中識度自遠。”

《唐宋十大家全集録·東坡集録》卷五:“歷敍因緣慕望處,情文并妙,雙收謹嚴,尤於范公切合。”

《唐宋八家文讀本》卷二三:“爲歐陽公作序,應從道德立論;爲范文正公作序,應從事功立論,各有專屬,不似近人文字,將道德、文章、事功,一齊稱贊,漫無歸着也。”

張伯行《唐宋八大家文鈔》卷八:“上半篇敍景慕之情,中言公規模先定,末乃言其文集底藴,要分段落看。”


書吴道子畫後潮州韓文公廟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