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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笨嘴拙舌地向高深莫测的你忏悔。我承认你创造了天地,创造了我所见到的苍天,创造了我脚踏着的大地,我全身泥土从中而来的大地。是你创造了这一切。

但《诗篇》中讲:“天外之天属于主,至于大地,他赐给了人的子孙”,这天外之天在何处呢?这天外天,我们的肉眼是看不见的,我们所见的一切与它相比不过是尘埃,这天到底在哪里?整个物质世界虽然不是尽善尽美,但即使我们的大地上最差的部分也有它美丽的地方,然而我们的地上之天,与那个天外之天相比,也只不过是下土。的确,我们这个庞大的天地,比起那个只属于天主而不属于人的子孙的不可名状的天,被统称为“地”,这的确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