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撰平淮西碑文表
或无“撰文”二字。元和十二年十月,淮西平,群臣请刻石纪功。十三年正月,敕刑部侍郎韩愈撰文。表云:“伏奉正月十四日敕牒。”本表后云:“三月二十五日,自奉敕凡七十日矣。”旧史云:“淮西碑多叙裴度事。时先入蔡州,李愬功第一,愬不平之。时有石烈士者,因仆碑,得见上,诉其事。诏令磨愈文,命翰林学士段文昌重撰文勒石。”详见碑注。
臣某言:伏奉正月十四日敕牒¹,以收复淮西²,群臣请刻石纪功,明示天下,为将来法式³;陛下推劳臣下⁴,允其志愿,使臣撰平淮西碑文者。闻命震骇,心识颠倒,非其所任,为愧为恐,经涉旬月,不敢措手⁵。
¹“正月十四日敕牒”,或作“某月日敕牓”。“牓”字非是。
²“以”,或作“已”。或无“复”字。
³或无“式”字。
⁴或作“推功劳臣”。
⁵“涉旬”,或作“旬涉”。
窃惟自古神圣之君,既立殊功异德卓绝之迹,必有奇能博辩之士,为时而生,持简操笔,从而写之,各有品章条贯,然后帝王之美,巍巍煌煌,充满天地。其载于书,则尧 舜二典,夏之禹贡,殷之盘庚,周之五诰。于诗,则玄鸟、长发,归美殷宗;清庙、臣工、小大二雅,周王是歌。辞事相称,善并美具,号以为经¹,列之学官,置师弟子,读而讲之,从始至今,莫敢指斥。向使撰次不得其人,文字暧昧,虽有美实,其谁观之?辞迹俱亡,善恶惟一;然则兹事至大,不可轻以属人中谢。²。
¹“号”,或作“纂”。“经”上,或有“正”字。
²“中谢”,或无此二字。
伏惟唐至陛下¹,再登太平,铲刮群奸,扫洒疆土,天之所覆,莫不宾顺。然而淮西之功,尤为俊伟,碑石所刻,动流亿年;必得作者,然后可尽能事。今词学之英,所在麻列²;儒宗文师,磊落相望;外之则宰相公卿郎官博士³,内之则翰林禁密游谈侍从之臣,不可一二遽数:召而使之,无有不可。至于臣者,自知最为浅陋,顾贪恩待⁴,趋以就事,丛杂乖戾,律吕失次;乾坤之容,日月之光,知其不可绘画,强颜为之,以塞诏旨,罪当诛死。其碑文今已撰成,谨录封进。无任惭羞战怖之至⁵。
¹“惟”,或作“以”。
²“麻”,或作“成”,方从阁、杭、苑、李、谢本。今按:作“麻”殊无理,疑此本是“森”字,误转作“麻”,后人见其误而不得其说,乃改作“成”耳。且公答孟简书亦有“森列”之语,可考也。方氏固执旧本,定从“麻”字,舛缪无理,不成文章,固为可怪;然幸其如此,存得本字,使人得以因疑致察,遂得其真。若便废“麻”而直作“成”字,则人不复疑,而本字无由可得矣。然则方本虽误,而亦不为无功;但不当便以为是,而直废它本,不复思索参考耳。今以无本,亦未敢轻改,且作“麻”字,而著其说使读为“森”云。〔补注〕沈钦韩曰:“麻列”犹林立,李白诗:“仙之人兮列如麻。”
³“官”,或作“中”。
⁴“待”,或作“侍”。
⁵“谨”上,或有“随表”二字。“惭羞战怖”,或作“惭惶怖惧”。此下或有“谨奉表以闻三月二十五日臣愈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谨言”二十三字。今按:此或本“以闻”下便著月日,与今表式不同,未详其说。〔补注〕“封进”,“封”,原作“对”,据别本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