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家庭风险因素
家庭,尤其是核心家庭,长久以来在犯罪学文献中被认为对儿童或青春期少年出现反社会行为是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在过去的10年里,社会科学研究者广泛地关注家庭为儿童和青春期少年提供健康环境的重要性(参见Biglan et al.,2012)。大多数研究关注并
确定了许多有害事件,例如,父母和孩子之间或家庭成员之间存在虐待、指责、侮辱和胁迫现象。一旦发现了这类事件,研究者就尝试着进行干预并制订矫正方案,旨在建立一个
更好的家庭培养环境。比格兰(Biglan)等人指出,“减少苛刻、不一致的管教要求以及父母拒绝等不利条件是每一个有实验评估的父母教养干预项目的实质性核心成分”(p.259)。尽管强调过程变量,但有许多结构变量也持续得到了关注,下面将论述这些变量。
单亲家庭
据一项最新的官方统计,有超过1200万的美国家庭是单亲家庭(Vespa,Lewis,&
Kreider,2013)。2012年,美国有28%的儿童生活在单亲家庭中,其中88%的孩子与母
亲一起生活。早期基于官方数据的研究也表明,违法的未成年人与没有违法的未成年人相比,更多地来自父母离异或分居的家庭(Eaton&Polk,1961;Glueck&Glueck,1950; Monahan,1957;Rodman&Grams,1967)。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单亲家庭或所谓破裂家庭更容易被指责应该为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并被视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风险因素。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自我报告数据显示,违法犯罪变得十分普遍,所以犯罪学家开始质疑这些结论。今天,正如前面提到的,研究者们更有可能考察其相伴的因素,例如,儿童和父母监护人关系的质量、儿童与父母非监护人(如果这个人还出现在孩子生活中)关系的质量、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成年人(如大家庭成员或社区代表)给家庭提供的情感支持等。
造成单亲家庭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未婚生子或领养小孩,也可能是双亲家庭破碎,例如:有一方死亡、遭遗弃、双方离婚或是分居。不同的分离方式对家庭的影响不同。有研究表明,与充斥着冲突的“完整”家庭的孩子相比,那些不受冲突影响的单亲家庭的孩子成为少年犯的可能性更低。对家庭的构成也应该予以考虑。非传统的家庭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部分。很多学者以血缘或法律关系(例如,婚姻、领养关系、法律监护、民事伴侣或公民结合)来定义家庭。也有研究者指出,有些人长期生活在一起,存在着承诺关系—无论是朋友还是性伴侣—会相互照顾,也包括照顾他人的孩子,这种情形也可称家庭。
尽管单亲家庭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关系常被提起,但这种解释还远远不够。如果单亲家庭是一个风险因素,它的影响还需要与其他因素相互作用。与其关注家庭的结构,不如更多地关注其过程。正如弗林(Flynn,1983,p.13)所说的:“在这些文献中,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一个稳定、安全、相互支持的家庭对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极为重要。不管如何定义家庭,其中都至少包括一个有能力对孩子的安康负责的成年人。
父母教养方式和策略
父母教养方式和策略属于父母或监护人与他们的孩子交流的方式。一些父母(或监护人)的行为和风格似乎更有可能导致孩子产生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被视为一种风险因素。父母教养策略是指父母在不同环境和情境下为达到某种学业的、社会的或体育的目标所使用的策略(Hart,Nelson,Robinson,Olsen,&McNeilly-Choque,1998)。当使用父母教养 策略时,父母旨在影响孩子特定方面的行为(Mounts,2002)。给孩子一周的零用钱,希望他可以学会管理金钱就是一个例子。其他的例子还有,和孩子一起阅读、出席孩子的体育比赛,或是在学校担任值班家长。父母教养策略能直接影响孩子特定方面的行为(从餐桌礼仪到学业成绩)和特质(比如,获得特定的价值感或高自尊)的发展。不幸的是,有些家长的策略说好点是误导,说坏点可能造成对孩子的否定或虐待。
如果说父母教养策略是指育儿的行为模式,那么父母教养方式则是指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互动关系,这种关系取决于父母对孩子态度以及亲子关系的情绪气氛(Baumrind,1991a;Mounts,2002)。诸如行为中的手势、声音中的语气和情感的自然流露都是父母教养方式的体现。例如,敏感的亲子互动往往被描述为温暖的、好玩的、接纳的和投入的。研究显示,这种敏感的父母教养方式往往能培养孩子的社会能力、同伴接纳和更少的反社会行为(Hart et al.,1998)。正如加利托(Gallitto,2014)所强调的:“通过敏感的积极回应的亲子行为,父母可以满足孩子对于身体接近、人际关系和亲密性等的基本需求,这些都可以促进儿童的情感、社会性和智力的发展”(p.1)。
四种类型的父母教养方式
戴安娜·鲍姆林德(Diana Baumrind,1991a)确立了四种父母教养方式;(1)专制型;(2)放任型;(3)威信型;(4)忽视型(见表2.2)。专制型的家长按照预先制定的绝对标准塑造、控制和评价孩子的行为。专制的家庭有许多必须严格遵守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往往不容置疑,父母也不做解释。专制的父母会设法阻止任何暗示亲子关系平等的交谈;在大小事务上,父母都是绝对的权威。专制的父母希望孩子对自己绝对服从,毫无疑问地尊重权威。偏离和违背父母意志的行为将受到惩罚,被施以强制措施,这其中可能包括体罚。
表2.2
鲍姆林德归纳的父母教养方式种类
目的 专制型
塑造并控制儿童的生活放任型
没有控制并且极少约束威信型
讲理并运用有理由的约束忽视型
分离并且不参与儿童的生活
很多年前,一个学生在班级谈到了自己童年最难忘的经历,他来自有5个孩子的家庭,他是最小的一个。当年他上高中的长兄有一天喝得酩酊大醉,半夜才回到家,他的父亲叫醒了每一个孩子,让他们看着自己把大儿子按在一把椅子上打屁股。然后告诉其他孩子,“如果我以后见到你们这样,这就是后果。”当被问及这一事件的结果时,这个学生说,“我们都挺好的,我们知道父亲是爱我们的,我们现在仍然这么认为。”显然,我们中的许多人都不同意这种做法。事实上,让公众最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对儿童的虐待。在2014年的一起案件中,一名小有名气的职业足球运动员曾鞭打他的孩子。尽管如此体罚会给孩子造成生理和心理上的消极影响,但父母的专制并不是最可能导致孩子出现犯罪行为的因素。
放任型父母对孩子的行为表现出放纵、不惩罚、接受的态度,甚至对其表现出攻击性行为和性冲动也如此。放任型父母通常会避免显得威严,避免强加社会控制或约束孩子的行为。在这种类型的家庭里,父母视自己为“资源供应者”,随时满足孩子的需要。放任型父母允许孩子设定自己的时间表来安排吃饭、睡觉、看电视、玩电子游戏、出门和见朋友,他们很少监管孩子。他们在孩子的社会化中几乎不起任何作用。当然,这种评价似乎有些严厉,这些父母可能只是认为孩子们可以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但研究表明,放任型教养方式真不是可推荐的方式(Jackson&Foshee,1998)。
威信型父母试图采用理性的和基于问题的方式来指导孩子的活动。父母和孩子在做决策时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时抱着一种开放的精神。威信型父母主持的家庭的显著标志是理性的讨论并伴有社会控制。威信型父母期望孩子表现出符合年龄的“成熟”行为,他们秉持坚定、一致的家庭规则和标准。与此同时,他们鼓励孩子发展独立性和个性。如果他们遇到上面提到的那个孩子的行为,威信型父母可能会允许这个孩子先上床睡觉,甚至帮他盖好被子—第二天再跟儿子讲道理,并对他不可接受的行为给出一些惩罚。
最后,忽视型父母很少参与孩子的生活或活动,对孩子表现得淡漠。他们对孩子既不提出要求,也不做出回应。“他们不构建规则,不监管,而且不提供支持,甚至会主动拒绝
或完全无视他们自己应尽的抚养孩子的职责”(Baumrind,1991b,p.62)。基本上,这类父
母对孩子的需要或孩子的行为的反应水平都低得不能再低了(Brenner&Fox,1999)。他们不止放纵,简直就是没兴趣照看孩子或管教孩子的行为。这种父母教养方式的极端是任儿童自生自灭。霍夫等人(Hoeve et al.,2007)发现,忽视型父母教养方式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最危险的影响因素。鲍姆林德(Baumrind,1991b)发现,来自无监护家庭的青春期少年比其他同龄人更有可能变成反社会的人,缺乏自律、社会责任和认知能力。
鲍姆林德的父母教养类型划分并不是没有异议的。比如,许多父母在放任型和威信型之间摇摆,有些父母会根据孩子的年龄调整教养风格。威信型父母也允许他们的孩子自己设定吃饭和睡觉的日程表,自己选择礼服的样式,但涉及与学业、职业或工作有关的决定时,他们仍然会提出要求。同样,一些家长可能一直是放纵的风格,但也可能有一天突然发怒,要求孩子遵守一个新的规定。尽管存在不足,但“鲍姆林德对父母教养方式的概念化对有利于儿童成功地社会化的教养类型的描绘是相当具有稳定性的·····”(Darling &Steinberg,1993,p.487)。
束缚和放纵的风格
詹姆斯·斯奈德和杰勒德·帕特森(James Snyder&Gerald Patterson,1987)总结出了 两种父母教养方式可直接或间接导致未成年人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他们称这两种风格为“束缚”和“放纵”,与鲍姆林德的专制型和放任型很相似。束缚型父母把很多无足轻重的行为都视为有问题的,他们会使用无效的、专制的策略来应对这些行为。“这些父母就连微不足道的事情也不忽视。他们会发出很多无用的命令,使用口头威胁、否定以及频繁地哄骗,但不能持续有效地以非暴力、非肢体惩罚的方式为这些口头批评提供支撑”(Snyder&Patterson,1987,p.221)。使用无效的强制性要求构建了一种令人反感的家庭互动模式,引起、维持并加剧了所有家庭成员的攻击行为”(p.221)。当一个家庭成员在这种强制性的交互关系中表现出了反感的行为,其他家庭成员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做出回应,导致矛盾不断升级。凯茜对她哥哥把音乐开得很大声非常不满,突然大喊着让他关掉。他哥哥则回道:“忍着!”于是,凯茜跑去使劲地敲他的门,他则把声音调得更大。于是,父亲对他们两人喊道:“闭嘴!”凯茜更大声地喊叫,继续踢她哥哥的门。她朝哥哥扔了一个花瓶,差一点就砸中他了。于是哥哥又开始追赶凯茜,并拿起一本书扔向她。最终,孩子有时会在这种不断升级的对峙中取得“胜利”,而父母则不得不“屈服”,进而强化了这种相当令人反感的互动策略(例如,父亲通过踢椅子“命令”哥哥关掉吵闹的音乐)。此时,父母和孩子在“教”对方这种粗鲁的策略在互动中是管用的。于是,这种模式很快就会扩展到家庭之外。
束缚型父母有时也会采取专制、严厉的惩罚,虽然他们的惩罚即缺乏一致性,又没有效果。他们可能没有精力对他们所察觉的所有问题行为逐一进行惩罚。最后,往往导致很多令其反感的行为不会被惩罚,正如上面举的例子。从长期看,这种间歇的、不一致的惩罚对遏制反社会行为起不到任何作用。
放纵型父母采用了截然相反的策略。根据斯奈德和帕特森(Snyder,Patterson,1987)的研究,放纵型父母对导致孩子出现问题或反社会行为的事情关注不足。他们忽略了这些迹象,进而没有采取管教行动。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们没有认识到或根本不认为他们的孩子会参与偏差的、反社会的甚至暴力的活动。他们根本不相信发生了问题,或者认为不需要自己干涉,因为自己能做的太少。放纵的父母可能会假装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在后院聚众吸毒,或者不认为儿子收集的武器可能会带来危险。
过度控制的父母教养行为—属于束缚与专制型的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和青春期
少年的攻击和反社会行为发展密切相关(Blitstein et al.,2005;Ruchkin,2002)。相反,威信型教养方式有相反的效果。在布雷斯坦等人(Blitstein et al.,2005)的报告中提出了证据,那些有暴力行为和反社会行为的女孩如果有一个温暖的、能给予敏感回应(即威信型养育风格)的母亲,对这些女孩来说是一个缓冲;虽然在男孩中并没有发现相同的结果。简言之,威信型母亲似乎在预防女孩的反社会行为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Hollister—Wagner,Foshee,&Jackson,2001)。
在本节讨论的所有父母教养方式中,忽视型教养方式与反社会行为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关系最为密切。也有忽视型父母的孩子没有直接发生严重的反社会行为,这是因为仍有其他的成年人可以起榜样作用,例如,亲戚、老师、教练或导师都可发挥作用。其他的父母教养方式也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关,包括鲍姆林德提出的放任型教养方式,以及斯奈德和帕特森提出的放纵型教养方式。在这类父母的教养下长大的孩子往往自力更生的能力很低,很难控制自己的冲动。放任型父母一直都因缺乏纪律约束和监管而备受指责。他们会把孩子当成年人来对待,在他们还未准备好的时候就把对成年人的行为要求或责任强加给他们,并且没有成年的权威人物对其进行引导。
父母监管
与父母教养方式和反社会的、偏差的行为密切相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父母对孩子的监管或监控。父母监管“是指父母对孩子的同伴交往、休闲活动和在外活动行踪的留意”(Snyder &Patterson,1987,p.225—226)。研究不断证明,被监管的孩子不太可能发生药物或酒精滥用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Fosco,Stormshak,Dishion,& Winter,2012: Kilgore, Snyder,&Lentz,2000;Tilton-Weaver,Burk,Kerr,&Stattin,2013)。福斯科(Fosco)等人 指出,“如果父母能随时掌握孩子的活动,留意孩子的行为,并且会为孩子营造适当的环境,其孩子会有更好的将来”(p.203)。
父母监管似乎在孩子上中学时尤为重要,这个观察结论得到了多项研究的支持(Foscoet al.,2012;Laird,Pettit,Bates,&Dodge,2003;Slesnick et al.,2012)。在这一时期,青春 期少年“与家人相处的时间开始变少,与父母的亲近感下降,不愿被父母时刻监督”(Foscoet al.,2012,p.202)。在多数情况下,青春期少年在中学期间出现问题行为(包括使用药物和违法犯罪行为)往往是受同龄伙伴的影响。同龄伙伴在这一阶段的影响非常强大。有效的父母监管无疑能够降低不良同伴的影响,但这仍然不够。越来越多的研究(e.g.,Foscoet al.,2012;Slesnick et al.,2012)表明,有的青春期少年之所以能够抵制不良同伴的影响,是因为其家庭的内部关系的性质(见专栏2.1)。
研究焦点
专栏2.1 监管、中学和家庭关系父母监管已被视为帮助和指导青春期少年应对各种
大量的研究文献表明,父母监管“能起到作用”。挑战和难题的好方式。一般认为,监管包括关注孩子们
最有效的监管是积极的亲子关系和陪伴成长。一的活动,维护成长的环境,设定合理的限制。如上所述,
些研究表明,虽然好的父母教养方式很重要,但亲子关
系的质量仍是预测青春期少年行为问题的一个重要指标
研究者又发现了另一个有趣的维度。具体来说,与父亲(Bronte,Tinkew,Moore,&Carrano,2006)。这并不意外,
的关系和与兄弟如 那些和父母或照料者关系良好的孩子更可能让父母参与
果。父子(女)之间的强联结可预示行为问题的减少,与他们的重要活动,愿意接受父母的监督。因此,父母监
兄弟姐妹的冲突预示着行为问题的增加。母子(女)之管和良好的家庭关系密切相关,
关,可以减少孩子参与反社
间的联结对改变的发生没有预测作用,会活动的可能性。家庭非常复杂,至今为止,对家庭成
要谨慎解释这一发现。同样有趣的是,无论父亲在不在员之间的关系(例如,孩子和父亲关系、孩子和母亲关系、
家,与父亲的关系都是很关键的因素,而孩子是男孩还孩子与兄弟姐妹的关系)仍然研究得不够全面。
是女孩在这一点上没有什么不同。福斯科等人(Fosco,
福斯科等人强调,需要再次验证他们的研究结论。2012)研究了不同的中学生家庭中的父母监管与亲子关
不管结果如何,他们都建议:对青春期的孩子来说,即使系。他们指出:“有充分的理由可以确信,如果年轻人与
父亲不在家里,努力减少兄弟姐妹之间的冲突以及鼓励兄弟姐妹)拥有独特且有意义的关系,可
父亲与子女加强联系都对促进青春期少年的健康成长有对其青春期发展起积极的作用”(p.203)。
很大作用。 对很多孩子来说,中学时期是一个风险期,一个开
始脱离家庭的约束、易受同伴影响的时期。在一项纵向
问题讨论 研究中,研究人员跟踪了一群不同族群的六~八年级的
1.请注意,研究人员敦促谨慎解读母子关系,主要是男孩、女孩的样本,走访调查了他们的家庭监管和亲子
因为这些发现与之前的研究不一致。既然如此,该关系,以及他们生活中的5名以上的关爱他们的成年人;
怎样解释那些发现? 评估了他们的反社会行为、药物滥用情况以及与不良伙
2.解释为什么青春期少年与兄弟姐妹的冲突会导致他伴交往的情况。
们出现更多的问题行为?与其他研究结论一致,六~八年级孩子的行为问题
3.你会用什么样的问题在调查或谈话中衡量一名中学的减少与父母的监管息息相关。通过仔细观察家庭关系,
生与他认为关心他的成年人之间的关系?
许多研究一致表明,父母所获得的孩子的信息主要来自青春期少年自己的披露而不是单靠父母监控(Tilton—Weaver et al.,2013)。因为如果年轻人不告诉成年人自己在哪里,他们的活动就很难被“监管”。所以,家庭关系和父母与孩子之间沟通得越好,父母的监管越有效。那些与父母或者监护人关系紧密的青春期少年在遇到麻烦和困境时,更愿意向他们的亲人咨询意见并得到指导(Fosco et al.,2012)。
有趣的是,初步的研究表明,父亲与中学生(不管性别如何)之间积极和谐的关系在阻断孩子与问题同伴的联系和不良行为发展上显得特别重要(Fosco et al.,2012;参见专栏2.1)。这一发现似乎与父亲是否待在孩子身边、是否离开了家庭没有关系。因此,当父母分开或离异且由母亲监护孩子时,理想的情况是父亲在孩子们的生活中仍能稳定地存在。
研究表明,青春期少年的问题行为会在适度的父母监管和积极的父子关系的联合作用下极大地减少。有必要强调“适度的父母监管”,因为一些青春期少年容易把父母的监管或对自己交往同龄伙伴的管理视为侵扰(Kakihara,Tilton-Weaver,Kerr,&Stattin,2010; Tilton—Weaver et al.,2013)。与父母监管少的孩子相比,那些感到被过度监管的青春期少年可能会变得不那么愿意“接受父母的权威凌驾于他们的友谊和休闲活动之上,”(Tilton—Weaver et al.,2013,p.2068)。这种冲突似乎可能更多地发生在青春期早期,而在青春期后期很少成为问题。总的来说,监管的有效性取决于家庭关系的性质、监管的时机以及青春期少年是否感到被父母过度控制。
父母监管的质量也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离婚、严重的经济困境、失业、父母的心理困扰、吸毒或死亡等,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家庭的功能和父母或监护人的监管能力。然而,监管并不一定需要父母在场。其他成年监护人或课后活动项目也可以提供适当的监
管。除此之外,我们不能低估了社区监管的重要性。例如,有研究者发现,在有成年人监管并随时指出孩子们的不良行为的社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较低(Sampson,Morenoff,&Gannon—Rowley,2002)。正如人们经常说的:“抚养一个孩子需要整个村子共同努力。”兄弟姐妹的影响
在累积风险因素和发展级联过程中,父母的监管和家庭关系及亲子关系是重要的考虑事项。同样,在青春期少年的问题行为发展中,与兄弟姐妹的关系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兄弟姐妹之间会相互模仿,通常年纪较轻的孩子会模仿年长的哥哥姐姐(Fosco et al.,2012;Garcia,Shaw,Winslow,&Yaggi,2000;Whiteman,Jensen,&Maggs,2014)。然而 也有例外。怀特曼等人(Whiteman,2014)发现,大约有1/3的兄弟姐妹样本显示,年龄与哥哥姐姐相近的弟弟妹妹会尽量保持自己的不同。然而,总的来说,因为兄弟姐妹长时间在一起生活,所以,他们完全可能在攻击行为和反社会行为的形成与发展中相互影响。这个领域还没有像同伴影响那样被大量研究,但现有的一些研究表明,高犯罪率的未成年人更有可能有同样的兄弟姐妹(Buist,2010:Coie&Miller-Johnson,2001;Samek & Rueter, 2011;Whiteman et al.,2014)。
罗威和格利(Rowe&Gulley,1992)提出,如果兄弟姐妹间的关系亲近,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哥哥姐姐的行为会影响较年幼的弟弟妹妹。如果兄弟姐妹关系不亲近,则可能出现相反的效果。即没有攻击性的弟弟妹妹可能会有意让自己不变成哥哥姐姐那样。
兄弟姐妹之间的各种冲突也会影响家庭的动力,可能会导致一些孩子离家出走,进入同辈群体,包括不良群体。福斯科及其同事(Fosco et al.,2012)发现,那些经常发生争执或存在肢体冲突的兄弟姐妹,到八年级时会明显出现不良行为,且独立于父母监管和亲子关系的影响”(p.211)。而且,性别搭配不同的兄弟姐妹组合没有表现出差别。福斯克等人总结道:“这些研究一致认为,兄弟姐妹子系统通过带来更强的胁迫、冲突和敌意来影响整个家庭环境”(Fosco et al.,2012,p.211)。总之,研究表明,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能对家庭氛围产生巨大的影响,进而影响不良行为、药物滥用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展。
父母患有精神疾病
有临床抑郁症表现的父母(尤其是母亲),其子女出现各种情绪问题和行为问题的风险更高,包括反社会行为、情绪失调、认知能力发展不足等(Bennett,Bendersky,& Lewis,2002;Mazulis,Hyde,&Clark,2004:Nelson,Hammen,Brennan,&Ullman,2003)。随着 年龄的增长,其母在其婴儿期就患有抑郁症的孩子容易表现出持续性的行为问题,并容易参与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我们之所以单独把母亲挑出来,是因为她们通常是占主导地位的监护人。然而,如果父母双方都患有抑郁症,孩子发展出问题行为的风险似乎更大。
父母酗酒会对孩子产生一系列消极影响,包括行为障碍、反社会行为和之后同样的酗酒问题(Loukas,Zucker,Fitzgerald,& Krull,2003;Zucker et al.,2000)。值得注意的是, 卢卡斯(Loukas,2003)和她的同事发现,与母亲酗酒相比,家庭中的父亲酗酒更可能导致儿子出现反社会行为和适应不良。
家庭暴力中的攻击性行为显然也反映了父母的精神病理学问题。我们将在第九章更详细地讨论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