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性侵害
本章目标
定义强奸罪和其他性侵害。
探讨约会性侵、熟人性侵和校园性侵。讨论性侵对幸存者的心理伤害。
考察容易受到性侵的风险因素。
讨论影响性侵行为发展的风险因素。介绍对性侵再犯行为的相关研究。
审查支持强奸和其他性侵行为的错误观念。■描述马萨诸塞州矫治中心的强奸犯分类体系。描述格罗斯的强奸类型学。
介绍奈特和希姆斯—奈特的三路径模型。审查对成年性犯罪人进行有效矫治的原则。
在许多社会中,性行为都是充满道德标签、禁忌、规范、宗教禁令甚至神话和迷信色彩的主题。在20世纪中期,由艾伯特·金赛与其同事发表的研究报告(Kinsey,1948,1953)帮助人们消除了关于男女之间性行为的神话和谬见。1957年,威廉姆·马斯特斯(William Masters)和弗吉尼亚·约翰逊(Virginia Johnson)观察了两性之间在心理上和生理 上的性反应。尽管研究者付出了上述以及其他努力试图让性不再神秘,但至今还有很多关于性的迷思和谬见仍然挥之不去,包括常常错误地认为性犯罪人都是本质相同的一群人。
没有单一的犯罪心理画像能涵盖即使是大多数性犯罪人。研究表明,性犯罪人的年龄、背景、性格、族群、宗教信仰、世界观以及交际技能千差万别(Knight,Rosenberg,&Schneider,1985;Parent,Guay,&Knight,2011)。他们的作案时间和地点、被害人的性 别和年龄以及作案动机和暴力程度差别巨大(Knight et al.,1985)。然而,人们仍在努力寻找一个统一的关于性犯罪的理论(Knight&Sims—Knight,2011)。另外,性犯罪人还经常犯下其他罪行,尽管相比于猥亵儿童的人来说,强奸犯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Harris,Mazerolle,&Knight,2009)。研究还表明,性犯罪人再次作案的可能性比之前猜想得小。事实上,有相当多的证据可以证明成年性犯罪人更有可能被判定为非性侵罪行,而不是性
侵罪(Smallbone&Wortley,2004)。尽管在大部分性侵案中,男性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女性性侵案也不少见。未成年人性侵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本章将集中探讨男性性侵案,至于女性和未成年人性侵案,下一章会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