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色的污点(1066—1809)
要了解拜伦,我们就得要了解如间歇热一般,在他的血管中流动着的他的祖先的某些详细的历史和个性。那血液的某些因子,就如他的名字一般,也许来自法兰西,那里有好几位拜伦是历史上的人物。拜伦自己就曾在《唐璜》(Don Juan)一书中(第十首,第36行),很自负地提到一位推定的祖先,雷道伏斯·德·布伦(Radulfus de Burun)曾随“征服者”威廉(William“the Conquer-or”)来到英格兰。12世纪时,布伦家(Buruns)变成了拜伦家(Byrons)。一名约翰·拜伦爵士(Sir John Byron)在亨利八世麾下表现十分出色,当修道院解散时,国王就将该修道院(约建于1170年)和“我们诺丁汉郡境内……之前修道院和纽斯台小修道院(the Priory of Newstede)”的土地转移给他,作为一份名义上的总报酬。有男爵爵位的拜伦家族此后在英国史上扮演着一系列不重要的小角色,支持斯图亚特王朝诸王(the Stuart kings),追随查理二世放逐到国外,被没收纽斯台的修道院(Newstead Abbey),于复辟(the Restoration)时又重新收回。
诗人的堂祖威廉·拜伦爵士五世(1722—1798),英俊、鲁莽,曾服役于海军,因为在修道院中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赢得“缺德爵士”(Wicked Lord)的诨名。他挥霍掉大半家财,在酒馆的一间黑房中一次临时决斗中杀死了他的亲戚威廉·查沃斯(William Choworth),依谋杀罪被送进伦敦塔(the Tower),受到上院的审判(1765年),宣判为“谋杀罪无据,过失杀人罪成立”,遂隐居在修道院内,在那里过着隐晦的隔离生活,一直到死。
威廉·拜伦的弟弟约翰·拜伦(John Byron)成为一名海军少尉之候补军官,遇到过海难,并出版了一本《故事书》(Narrative),他的孙子就将海难的生动情景从《故事书》中搬进《唐璜》里边去。作为海豚号舰(the Dolphin)的司令官,约翰环航过地球一周。最后,他就退休在西英格兰的家中,他在那里以“海上大情人”(the Nautical Lover)享誉,因为他在每一个港口有一位太太或一名情妇。
约翰·拜伦的长子,也就是诗人的父亲,在他短命的35年生涯中,充满了许多罪孽,被称呼为“疯人贾克”(Mad Jack)。从美洲殖民地服役回来后,他在伦敦消磨了一段时候,使他的情妇们替他还债。1778年中,他偕卡马森郡的侯爵夫人(the Marchioness of Carmarthen)一起私奔。她的侯爵丈夫和她离了婚,贾克娶了她,并享受了她的收入。她替他生了3个孩子,其中一位奥古斯塔·利(Angusta Leigh)成了诗人同父异母的姐姐,有时兼做情妇。
1784年,前卡马森夫人去世。一年后,这位神采飞扬的鳏夫娶了一位20岁却有23 000英镑财富的苏格兰女子——盖特郡的凯瑟琳·戈登(Catherine Gor-don of Gight)。她面貌平庸,却十分自负,拥有一个可追溯到苏格兰的詹姆士一世(James I of Scotland)的家谱。当她身怀着诗人时,她也给了诗人另一系列杰出、狂热的遗传:祖先为法国人,个性暴躁,历代出过强盗、谋杀者和封建地主等。这位母亲本人就是一位敢爱敢恨的复杂人物。她的丈夫挥霍光了她的资产,然后遗弃了她。之后,这些性情又发挥在她唯一的儿子身上,她用爱来纵容他,用管教来刺伤他,用如“跛脚小子”这种诨号来贬低他。恰尔德·哈罗尔德(Childe Harold)(拜伦笔下的人物,他自己的化身)说:“我应该知道从这样一粒种子上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子了。”
乔治·高登·拜伦于1788年1月22日生于伦敦。他的右脚于出生时因脚底内弯,脚跟上抽而成残废。这种残废可以借着每天运动这只脚而治愈,但是母亲却既没有这份耐心也没有做这样一种工作的毅力,那样做对孩子来说似乎是残忍无比的,医生们也没有推荐这种方法的打算。到8岁时,这只变形的脚是让孩子在一只设计来平衡和减少变形的小鞋子外面套一只寻常的鞋子来改良的。在日常生活中和运动上,他的脚变得很灵活,但是,他在起居室中行走时,就难免没有对他的跛脚的痛楚意识。青年时期,对任何触及他的残疾的事,他都会生气。这就养成了他敏感和暴躁的脾气。不过,这也许就刺激他去追求各种胜利——在游泳、求爱和作诗上,那样也许分散了对他的残疾的注意。
1789年,母亲带着孩子搬到阿伯丁(Aberdeen)去住。一年后,她的丈夫逃到了法国,他于1791年在纵欲和赤贫的状况下死在那里。只留下财产的极小部分,拜伦夫人却尽到给予儿子适于成为一位爵爷之教育的最大义务。当他6岁时,她喜不自胜地向他述说:“作为一名好孩子,跑跳行走就要跟其他孩子一样。”7岁时,他入阿伯丁小学(Aberdeen Grammar School),他在那里打好了拉丁文的基础,接受更高一层的教育,并在希腊、小亚细亚和意大利旅行过许多次后,他在拉丁和希腊文学上的造诣十分高深:只有一位在经典古籍上有素养的学者,才能了解出现在《唐璜》上的游戏文字之引文和历史上的暗示。拜伦认为历史——净化的民族主义和神话——才是有关人类的唯一真理。雪莱则忽视历史,只是结合在与历史无关的理想上。
1798年,拜伦的堂祖“缺德爵士”死于纽斯台,留给这位10岁大的小男孩他的从男爵头衔、修道院到3 200英亩田地的遗产和一大堆债务。这是一笔很大的遗产,只有足够的收入才能使这位寡妇从阿伯丁搬到修道院去,在那里过中产阶级的舒适生活。她把孩子送到杜尔维琪(Dulwich)的一所学校去就读,又于1801年时,将孩子送到距伦敦12英里的哈罗镇(Harrow)上一所著名的私立“公”学去就读。他在那里抗拒通常由高年级学生要求低年级学生的“任意驱策”的差使,而当他自己成为一位高年级的学生时,就使用一种十分客气的方法去“任意驱策”别人。他是一名惹是生非的学生,破坏纪律,爱恶作剧,忽视指定的功课,但是他读了不少课外读物,经常是一些好书,包括培根(Bacon,1561—1626)、洛克(Lock)、休谟和贝克莱(Berkeley)的著作。显然,他失去了宗教信仰,因为一位同学称他为一位“要命的无神论者”(a Damned atheist)。17岁时,他进入剑桥的三一学院。他在那里住着价钱很贵的宿舍,仆人有好几名,豢养了一只狗和一只熊作为室友。他光顾当地的妓院和医院,偶尔从伦敦寻找更优异的服务。在布赖顿的一次假期(1808年),他带着一名乔装成男孩子的女子。但是,以相当公正的态度,他在剑桥的发展如他所描写的一般,是与一位英俊青年的“一种虽然纯洁,却是狂热的爱情和激情的关系”。并且,以他的财富、慷慨和妩媚,他维持了几次持久的友谊,最要好的是与约翰·卡姆·霍布豪斯(John Cam Hobhouse)的,几乎长他2岁的霍布豪斯,对于拜伦经常目无法纪的生活,提供了一些短暂的感召和关注。因为这位青年诗人,似乎有意要以一位学验未丰、没有信仰、道德上无拘无束的态度去自毁。
1807年6月,年方19岁,他出版了一卷诗集——《安逸的时间》。署名“乔治·高登·拜伦爵士,一位二流诗人”(Hours of Idleness by George Gordon, Lord Byron, a Minor)。他到伦敦去替这本诗集安排有利的评论。1808年1月的《爱丁堡评论》以讽刺的口吻评论书名是一种伪托,署名为一种用来推出这本诗集的借口。这位青年贵胄,为什么不等到一段适当的时间,发表一些成熟的作品呢?
他于1809年1月22日到了成年的岁数。他偿还了一些较为迫切的债务,同时因赌博而招致了更多债务。他取得在上院的席次,并且因新进人员没有发言权而受到许多苦痛。但是,3天后,他在《英国诗人和苏格兰评论》(English Bards and Scotch Reviewers)撰写了一篇几乎可与蒲柏的《愚人记》(Dunciad)媲美的巧妙、苛评的文字,猛轰对他的书的批评者。他嘲笑感伤的浪漫运动(不久,他却成了浪漫运动的一名领袖和一尊神),呼吁回到英国的奥古斯都时代的雄浑和古典风格上去:
你们应相信弥尔顿、德莱登、波基;
你们不应揭橥华兹华斯、柯勒律治、骚塞……
我们从霍勒斯处知道:“荷马有时睡着了”;
我们感到,没有他,华兹华斯有时醒着。
不久,取得剑桥的文学硕士学位后,拜伦就去与拳击家为友,练习击剑,并在伦敦的夜生活中学会了另一门课程后,他和霍布豪斯于1809年7月2日向里斯本扬帆,指向东方而去。
[1]本章取材自莱斯利·马尔尚(Leslie Marchand)的《拜伦传》(3v.,New York:knopf,1957年),一部公正的学术性杰作。